资源描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合同书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同书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要求,双方就“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及范围
乙方负责完成编制《 》项目全部工作,并提交评审通过技术报告成果及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提交评估报告 份。
第二条 工期要求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 日(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内送至国土部分审批。
第三条 技术内容、要求
1.工作目
通过收集分析有关资料和野外地质灾害调查,对该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并对矿山建设场地适宜性作出评价,为该项目立项申请及办理征用土地手续提供依据。
2.工作内容
(1)基本查明评估区自然地理及地质环境条件。
(2)查明评估区已有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分布范围及其危害程度,并对其进行现状评估。
(3)对工程建设中或建成后,可能引发和加剧地质灾害可能性及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预测评估。
(4)在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基础上,依据地质灾害类型、危险性大小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依据各分区内地质灾害危险性、防治难度及防治效益对建设场地适宜性进行评价。
(5)针对存在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提出相应防治措施。
第四条 双方责任
1.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以及国土资源部有关文件要求及规定,认真完成评估过程有关工作。
(2)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给甲方提供通过评审正式报告,作为甲方征用土地及项目立项申请依据之一。
(3)乙方在完成所承担项目“评估报告”时,应及时协调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评审并通过,并负责其工作过程中发生一切费用。
2.甲方责任
(1)甲方应配合乙方在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中查找有关工程设计文件原始技术资料及数据,并尽可能为其工作提供便利。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付款方式,按时付款。
第五条 总费用及拨款方式
本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合同价款总额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拨付 作为预付款,其余部分待乙方将全部工作完成后向甲方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其批文后,甲方将一次性付清全部剩余 价款 。
第六条 违约及赔偿
1.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其所承担任务即未能送至国土部门审批,甲方将有权按照拖后1天在扣除合同价款1%来扣除违约金。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否则按照每拖后1天另外支付合同价款1%来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合同价款之日失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甲 方: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 :
乙 方:
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联系 :
帐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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