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战略合作协议书(与班组合作)确定版
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
本着质量第一、双赢合作理念,双方就 工程施工结成战略合作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订立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双方愿意以精诚合作、理解信任态度开展战略合作关系,甲方将根据战略合作范围情况,给予乙方稳定工程业务,同时乙方也愿与甲方长期合作,充分发挥自身施工资源优势,通过有效工程管理,建设高质量工程产品,双方共同为客户提高满意产品,从而达成双赢目标。本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在合作范围内,就具体工程项目再另行签署《班组内部承包责任合同》。
第一条 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合作,基于“诚实守信、各尽所能、紧密协作、共同发展”理念与原则。
第二条 双方合作约定
1、甲乙双方之合作范围及于甲方公司经营范围之全部,凡甲乙双方达成协议之 区域内甲方与建设单位签署工程项目均为双方合作潜在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将工程项目内部发包给乙方实施。
2、乙方有工程项目符合甲方资质范围,应积极推荐甲方作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
第三条 优惠条款
1、招投标时与非签约班组在相同条件下,签约班组享有优先中标优惠待遇。
2、享有合同签定后,开工材料进场后支付合同总价10%备料款优惠待遇。
3、工程完工后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环保未发生事故及工人纠纷,可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总价增加支付5%进度款。
4、工程全部完成,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四个月内办理结算并支付至结算总价95%。
5、三年连续评为公司优秀班组可享受保修金降至3%。
6、与公司合作期一年内未发生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环保事故及工人纠纷,给予该班组年度合同施工完成总额1~3‰奖励。
第四条 甲乙双方权责约定
(一) 甲方之权利义务
1、甲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维护并提升公司经营资质与经营实力,大力拓展工程项目,以保持与乙方合作。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遵守法律法规及项目施工现场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规定,按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督促乙方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对乙方在承包项目日常管理中不规范、不合理行为,有权提出整改、责令限期改正或罚款。
3、甲方有权对乙方合作情况进行评估,如评估结果未能达到双方约定标准,有权缩减或取消与乙方合作范围。
4、负责外部协调工作,做好现场工作安排和工作协调,按期提供甲供材料。
5、组织图纸会审、施工技术交底;指派人员明确职责,进行现场管理、检查、验收;签发工程量月报,按期办理付款手续。
(二) 乙方之权利义务
1、甲方与建设单位以及总承包方所签定各合同或协议中属于甲方承担义务和责任,由乙方负责班组部分应当履行和承担义务和责任。
2、乙方在承包项目之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公司相关制度,自觉接受甲方监督与检查,服从甲方管理,严格履行施工合同责任和义务,接受甲方工程管理要求。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对建设单位工程款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由此造成损失,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用工,不得拖欠工人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在每个月按时按量结清全部工人工资;不得因此造成工人工资纠纷,否则,因此引起一切责任及不良影响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维护甲方公司品牌与利益,不得作出任何有损甲方公司品牌与利益之行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承包项目名义与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生资金借贷或巨额材料、设备赊购,乙方向甲方承包项目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债务担保,否则造成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乙方须严格执行国家、部委及工程所在省市主管部门工程竣工档案管理规范,协助甲方做好工程资料编制,包括开工前期资料、中期过程资料、后期竣工资料;并按公司项目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管理规程及建设单位要求,协助甲方建立工程项目资料。
7、保修期内按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署施工合同相应要求做好工程后期保修及维护工作。
第五条 合作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自2015年 月 日至2016年 月 日止。
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予解除本协议,如有其他承包项目正在进行,解约则相应延至其他项目完结。
第六条 合作保障
1、合作期间内,甲方应确保自身公司具备并长期维持双方合作业务范围所及项目之资质及实力,全力提供公司既有资源,给予乙方稳定工程业务。
2、合作期间内,乙方应确保并长期维持拥有稳定工程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人员,以满足与甲方承包项目人员需求;并通过有效工程实施和管理经验,建设高质量工程产品,与甲方共同为建设单位提高满意产品,从而达成双赢目标。
第七条 协议解除及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予解除本协议,如有项目正在进行,解约则相应延至项目完结。解约前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项目验收结算工作,项目验收结算工作完毕并交接好相关手续后,乙方才能撤离。
2、合作期内每执行完一个年度,双方有权重新核定战略合作协议结算方式及原则,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双方之间已生效未履行完毕具体合同继续有效,直至该具体合同履行完毕。
3、如与乙方合作经甲方评估后无法达到“可接受”水平且经甲方公司管理层沟通并改进计划后仍无明显变化,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4、乙方拖欠工人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因此造成其他恶劣社会影响,或与聘用工人发生劳资纠纷并造成甲方被起诉,甲方均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5、如合作项目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或使甲方受到相关政府部门和业主较大处罚,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6、如乙方资质、组织架构或运营能力等出现重大变动且无法继续履行合作协议,或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再违法分包转包,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7、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较大经济及名誉损失其他情形,甲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
8、因不可抗力因素(地震、洪灾、政府政策变化等)或甲方发展战略需要,造成合作事宜不能持续发展或停止发展,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战略合作协议。但已生效未履行完毕具体合同继续有效,直至该具体合同履行完毕。
第八条 违约处理
1、本合作协议签订后,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合同,如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则视为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
2、任何一方在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情况下单方终止履行协议,必须向对方赔偿因提前终止协议而造成全部损失。
第九条 保密条款
1、合作期间,双方通过书面、口头及其他各种方式向对方提供一切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务信息、财务信息、技术信息、产品信息、客户信息等,收受方应妥善保管,在发送方授权许可范围内运用于业务拓展,不得向任何无关第三方透露。无论发送方对发送任何性质信息、资料及文件等是否已经采取保密措施,均视为商业秘密,凡未经发送方书面同意,收受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就此事件构成违约,造成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同时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为战略合作方式,在未启动具体项目时不产生任何费用。
2、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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