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年度审计中介服务供应商合作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年度审计中介服务供应商合作合同
委托方(甲 方): 供水公司 公司
服务方(乙 方):
委托方: 供水公司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作协议约定乙方为甲方年报审计服务供应商以及双方商业往来应当遵循基本条款。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须遵循本协议明确规定乙方标准及所有条款。
具体服务协议由甲方及其下属企业与乙方另行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本协议签订并不导致甲方对乙方产生实际支付义务。
第一条 乙方信息
乙方营业证照号码:
乙方类别 :
□公司 □个人(个体经营者) □外商投资企业 □国有企业 □其他
乙方纳税人类型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农产品生产者 □个人
乙方出具发票种类 :
□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商品销售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 □货运发票 □其他
乙方开户行资料:
乙方收款银行全称:
乙方收款银行账号:
乙方收款银行地址:
财务单据联系方式:
乙方财务单据需退回时,甲方将以邮资到付方式退回乙方。
邮寄地址:
收件人: :
联系人: 联系 :
:
乙方电子邮件地址:
乙方应证实以上所列信息均属实。如乙方相关信息有任何变化,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负责赔偿因任何该乙方信息变化而给甲方造成所有损失。
第二条 合作类别
服务类别:
甲方具体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 :
第三条 收费标准
本项服务费用按照甲方制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收费基准价和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下浮率计算确定。如需安排到甲方县级分公司进行审计,则被审计单位在投标报价基础上按每个县级分公司人民币5000元标准支付审计费用给乙方。与本次审计服务有关其他费用(包括工作人员交通费、食宿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标准条款
1、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向被审计单位呈送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资料。
2、被审计单位应在收到乙方呈送审计报告等资料后,按双方约定时间支付全部审计费用。
3、乙方应根据被审计单位要求在结算时开具正式、合法发票。如果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发票给被审计单位,由此而造成付款延迟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4、被审计单位保证按本协议约定条款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但因乙方原因没有履行本协议相关约定导致被审计单位不能按要求履行付款约定,不属于甲方违约,被审计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5、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被审计单位信息予以永久保密:(1)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被审计单位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违法行为;(3)在法律法规允许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合法权益;(4)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5)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其他情形。
6、被审计单位在提交或对外公布审计报告时,不得修改乙方出具审计报告及其后附已审财务报表。当被审计单位认为有必要修改会计数据、报表附注和所作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修改对审计报告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报告。
7、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均不对任何因乙方与甲方之间关系所引起、或与之相关任何惩罚性、附带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经营收入损失、经营中断或类似情况引起损失)负责。
第五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有效服务期限为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约定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第四项第5条、第6条、第7条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
第六条 约定事项变更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终止条款
1、如果根据乙方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审计服务时,乙方应当提前三个月向甲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
2、在本合同提前终止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终止之日前对约定审计服务项目所做工作收取合理审计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决定。
3、根据《浙江供水专卖商业系统年报审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评估和拍卖中介机构使用管理办法》(浙供水财[2013]1号),乙方一经发现下述问题,将被解除委托关系并取消备选资格:
(1)经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检查发现其受托项目没有真实客观反映情况或揭露问题,给甲方及其下属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
(2)未按照业务约定书要求履行义务,报告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事项,严重失实。
(3)转包或分包受托项目,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或以分支机构名义承接审计业务。
(4)利用受托工作从业务单位获取不正当利益。
(5)将审计结果用于与委托项目无关目。
(6)由于严重违规违纪被主管机关查处。
(7)执业资质被撤销、撤回或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就有关具体审计业务签订合同中,另有约定按其约定履行。
第九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若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意见分岐,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选定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或其下属企业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或其下属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约定
1、本合同自 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上述文档若与本合同内容规定不一致,以合同内容为准。
3、当发生年度审计事项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由甲方以随机抽签等方式从其审计中介服务商名录库中确定一家审计中介服务商(乙方),并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信函、 )告知乙方。
4、本合同中有关条款若与乙方和甲方及其下属企业就审计项目签订审计合同有关条款冲突时,以具体审计项目审计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委托人): (被授权委托人):
联系 : 联系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名称: 账号名称:
帐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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