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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1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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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Education)狭义上指专门组织的学校教育;广义上指影响人的身心发展的社会实践活动。清苑区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完成时限,责成相关部门立即组织整改、按时完成。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清苑区罗家营源丰石化加油站交办问题:1、无环评审批手续。2、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环保局下达环境监察现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营业。目前,加油设备已全部拆除,储油罐完成注水注沙。二、无名铁粉厂交办问题:督导组亮执法证的情况下,拒绝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经查,该厂属于“散小乱污”企业,现已按“两断三清”完成取缔。三、保定东方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交办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DF-2车间露天喷漆,VOCs无组织排放,无收集处理设施和油漆桶任意排放。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环保局对该企业喷漆设备进行了拆除,并将油漆桶有序堆放到固定场所。四、北特重工交办问题:现场检查该厂区正在生产,1、无环保手续;2、露天进行重机产品喷漆,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1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上级纪检部门的具体安排,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系统学习了党的和__届__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职工作相结合。现结合本人的实际,将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本人廉洁自律执行情况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了自觉执行党风廉政规定的自觉性。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政策,深入学习党的会议精神、__届__中全会精神、《党的__届__中全会(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履职故事〃走近党代表》、《理论学习20__》等,还紧密结合我场工作实际,学习了林业理论和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以及旅游知识法律法规等内容。通过学习和对照检查,思想认识有了新提高。切实把为全场人民造福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按照上级纪检部门的有关要求,经常性的学习党纪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学习中纪委提出的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八项规定六条禁令”。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提高自身思想修养,与党中央和上级保持一致,以此端正工作作风、生活作风。 2、正确对待权力,认真履行好职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落 实情况,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切实履行好自己工作职责,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一年来,没有违反廉政规定和制度的行为。对家人能严格要求,严以律己。从来没有利用职务为家庭谋私利,从事个人经商活动。在公务活动中由本人经手的事务,一律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本人不自作主张。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能抓好落实,与同志们能经常进行思想交流,互相鞭策,互相促进。在财务报销方面,先请示申报,再逐级审批,杜绝了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 3、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配合主要领导做好工作。能够同全场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勤奋工作。真正做到该做的事情积极去做好,不该做的事情不去管闲事,该忙的忙,不该忙的不忙。廉洁自律,保持共产党员本色。按照场纪委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对照各项规定:(1)、没有收受过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2)、没有到任何单位和企业报销过属于自己支付的费用;(3)、没有违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规定;(4)、没有拖欠公款、将公款借给亲友或违规到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5)、保持了艰苦朴素,没有奢侈浪费和到过高档娱乐场地消费活动。 二、今后廉洁自律工作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认真学习党的__届__中全会精神并深刻领会其思想内涵,要以报告指导自己实际工作。要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证。平时,要经常性地学习上级纪检部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廉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要以《党风廉政责任书》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为行为准则,认真贯彻执行。具体工作中,在有关程序和细节上公开透明,严格政策,为经济发展和服务全场用好权,把好关,要在廉政责任书的基础上加以细化,明确个人及本人所分管的科室执行好廉政制度的具体规定,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 三要对所分管科室的同志进行经常性思想沟通,及时把握本单位廉政建设执行情况。深入一线,听取群众意见,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改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同时,自己也要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倾听下属意见,对照廉洁自律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经常性对照检查。身先士卒,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总之,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我严格执行了有关的制度规定,无一例不廉洁行为发生,取得了一定成绩。今后我要继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个人及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争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第2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按照盐委廉办文件通知要求,根据《中共盐源县委、县政府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安排及责任分工的意见》,对照《2014年度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操作细则》进行自查。现将下海乡党委“一把手”履行职责的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我乡党委在年初召开党委会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结合本乡实际,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制定下发了《下海乡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安排及责任分工的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确定主要工作任务;分别明确了主管领导,协办领导的具体任务、要求及完成时限,每项工作任务都落实到人。在此基础上,重点抓了责任制检查和逐级汇报工作。首先是坚持党政正职定期检查,听取党政副职汇报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执行情况;定期听取包村负责人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其次是党政一把手定期听取村“两委”负责人、机关单位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汇报。再次是在年底对各村“两委”班子履职情况进行考察,对各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列入绩效考核中。 二、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做到“五个亲自”。 在落实胡锦涛同志“四个亲自”要求上,做到“五个亲自”。一是亲自组织分解当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主持研究制定《下海乡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安排及责任分工的意见》,明确班子成员的具体责任及任务要求,体现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二是要亲自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安排本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亲自阅批信访案件,亲自接待群众来访。凡群众来信,书记、乡长都亲自批示,凡属重点问题书记、乡长都要亲自到村、组,到现场了解情况。目前我乡首问接待制度坚持得比较好,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都能够及时加以解决。四是亲自检查乡机关单位执行责任制情况。五是亲自主持召开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首先剖析自己承担责任,班子成员之间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一)遵照县纪委的安排,积极推行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在工作中率先垂范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坚持制度管人,坚持在 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反对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现象,从源头上杜绝腐败。 (二)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优良作风,严禁各种奢侈浪费的行为发生。杜绝用公款吃、喝、玩、乐及权力不受监督的问题,严格按制度使用小车,杜绝公车私用及乱开支行为。努力做到厉行节约,增收节支。 (三)继续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回头看和干部收送钱物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在履行公务时,严格依法办事,严禁收送钱物,不参加影响公务的宴请,特别是不参加传统盛行的乔迁敬火之俗。今年上半年乡党委对7个村的粮食直补、民政救灾救济资金发放进行了调查核实,对3个村的帐务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干部无违规行为,同时巡视督导了村级班子的生活、工作动态和集体财产的管理情况。 四、强化廉政教育,加强自律机制建设。 为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建立自律机制,乡党委制定并坚持了三个学习制度。一是党委理论中心组织定期学习制度。由党委书记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定期学习;二是乡机关干部每周一下午定期学习制度,由乡党委副书记组织学习;三是党员学习日制度。由包村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对村“两委”干部实行任前、届中警示教育和诫勉谈话制度, 及时指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廉政建设,使乡、村两级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真正建立起干部自律机制。 第3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按照旗委和旗纪委的总体部署,根据旗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要求,旗委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注重源头防范,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为契机,以创建“鄂前党办·服务先锋”党建文化品牌为载体,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班子集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按照领导班子集体落实集体责任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责任落实和监督工作,以高度的整治责任感统筹谋划部署,常态推动落实。 一是注重定责,压实责任。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旗委办的总体工作目标,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办公室成员按分工各负其责。印发了《办公室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3大类76小项,并明确具体的工作措施,以此进一步确立了责任目标。今年以来,旗委办主要负责领导与其他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股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督促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 二是认真履责,落实任务。旗委办坚持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核心,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利用办公室主任会议,专题讨论、反复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各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班子成员每季度向办公室主要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办公室主任与副主任、副主任与各科室负责人累计进行廉政谈话98人次。 三是严格督查,推进工作。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旗委办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季度由班子成员带队对各股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对办公室分管副主任进行了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督查,累计检查5次,并建立了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 旗委办班子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勤政务实,切实抓好“一岗双责”的履行。 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抓。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听取工作汇报,采取切实措施,抓好责任制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二是严格落实《廉政准则》。旗委办班子成员带头践行《廉政准则》,坚持重大问题及时向组织请示报告。一年来,旗委办领导班子成员没有违反《廉政准则》的情况发生,没有利用职务职权上的影响为自己、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班子成员按要求及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报告。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领导班子立足于建立“提前防范、主动防范”的长效工作机制,年初印发了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和提升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办公室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同考核,同部署,并将涉及机关党建、党风廉政、目标考核等6大类29项制度汇编成册,形成了《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分发给每个干部职工进行学习,实现了制度的规范化。 三、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明确职责。明确党支部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旗委办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及其它重要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是分解责任。严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分解,靠实廉政责任,明确要求各股室做好责任的二次分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分解体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当好廉政表率。支部书记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严格遵守用车、住房、公务接待等方面有关规定,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生活中经常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注意检点自己的行为,时常提醒自己要经得起考验、抵得住诱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教育和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没有借助本人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较好地塑造了求真务实、勤勉从政、廉洁奉公的形象。 四、以开展“两学一做”为契机,不断加强作风建设 今年以来,旗委办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并通过专题教育、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共开展了“两学一做”集中学习教育学习17次,教育引导办公室全体党员干部守纪律、明底线、知敬畏,近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严格按照旗委的决策部署,认真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专门负责专题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制定了《旗委办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明确教育主题、总体要求、时间节点、方法措施。 二是深化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廉洁意识。旗委办坚持把廉政教育放在重要位置,积极营造反腐倡廉良好氛围。创办了“鄂前党办·服务先锋”党建文化品牌,并建立了旗委办公室党建文化长廊,用党建文化凝心聚力,深化廉政教育,切实提高了办公室人员的思想认识。旗委办公室带头讲党课,并组织办公室全体成员到旗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学习教育2次,先后观看了《学习卢玉宝先进事迹》《蜕变》《永远在路上》《红旗渠》等专题教育片,通过正反两方面的警醒和启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氛围。 三是从严治党,广泛开展法纪教育。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先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纪律,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后,旗委办公室采取召开会议集中领学、个人自学、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学习了全会精神,为了全面系统把握全会精神的精髓要义,邀请旗委党校讲师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专题解读,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形式多样地加强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使办公室干部深刻理解和掌握了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遵循和加强党内监督的基本要求。旗委办纪检组结合自治区、市通报的典型案件,在主任办公会、全体干部职工会、党支部会议上多次开展以案说纪教育,教育干部时时刻刻保持廉洁自律的高度警觉。 五、加强纪律审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一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财务使用公开制度》等,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 二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做到廉情动态及时掌握、及早应对,提升预防力。 三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旗委办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纪律审查工作,反腐态度坚决、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为派驻纪检组设立了专用办公室和配套办公设施,并按照纪检组的要求,开展了办公室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方面的自查工作。 2017年,旗委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上级党委和纪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2018年,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运用法治思维,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严密的制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 第4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对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要求,我局对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逐条对照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责任落实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年初有计划部署,年中有检查推进,年底有考核总结。局“一把手”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坚持执行“四个亲自”,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逢会必讲廉政作风问题。局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局党组会议安排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工作议题,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各类通报等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内容,提出贯彻落实措施,专题学习达12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议5次,制定出台了局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等文件。 2、督促落实“一岗双责”。年初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突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局党组在年初和年中分别听取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的汇报,各班子成员每半年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季度党组督查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对不认真履责、不如实记录的,及时提醒教育、督促整改。 3、严格执行全程记实制度。班子成员及科室落实“一岗双责”任务明确,责任具体,重点突出。建立健全工务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制订印发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清单,并根据清单内容,党组及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情况及时上报,以此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位。 (二)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性教育 1、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一是局党组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严守廉洁自律规范、“八项规定”、“六条禁令”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一般工作的由分管副职负责执行落实;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经集体研究决定后执行落实。三是对由我局承担的事项全部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推进时序、完成时限,形成了计划安排。 2、全面提升党性修养。把党章党规党纪、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十九大精神等作为党性教育的必修课、常修课,引导干部职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定期组织集体政治学习,召开专题党课,观看廉政电教片。 (三)推进作风建设,厉行勤俭节约 1、切实深化督促检查。制订了《局作风建设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作风建设督查小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兼顾,对考勤制度、在岗状态(下工地情况)、工作纪律等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与年度绩效日常量化考核挂钩。及时开展落实公款购买消费烟酒问题等自查自纠,做到真查真改。今年来,通过现场督查、电话抽查、指纹考勤、群众反馈等途径开展各类督查20余次,发布督查通报5期,达到了常鸣警钟、鞭策后进的效果。 2、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制度,细化公务车辆使用、维修、保险、加油等标准,严格规定公务接待范围标准,用制度对“三公”经费进行控制。细化操作流程,严把支付申请受理、原始票据审核和资金直接支付三道关口,对不符合八项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费用一律不报销。定期将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接受监督,着力从公开透明上强化监督。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先后修订出台了机关管理制度和工程管理制度,实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二是强化绩效考核。重新出台绩效考核制度,细化职工行为规范、工作纪律、勤政廉政等要求,实行量化打分,将考绩情况与评先评优、绩效奖挂钩。三是资金拨付阳光化。进一步规范工程款拨付办理流程,严格规定内部审核流转时限,实施即时登记和公示制度,做到工程款拨付办理透明化。 (四)严格选人用人,过好支部生活 1、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始终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等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考察报告等程序,通过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全面考查候选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对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坚持做到贯彻程序一步不缺,落实程序一步不错。 2、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过好党内组织生活,今年共开展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2次,进行了党性体检、民主评议等,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落实党组议事规则。认真贯彻“一把手末位表态”、民主集中制原则等,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议议事程序。不断促进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目前已召开党组会议20余次,并均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坚持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作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进行核实并按时上报。 (五)强化权力制约,用好“四种形态” 1、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深入贯彻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三重一大”决策等党内监督重点制度,促进权力运行更加民主公正、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确保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今年以来未出现违反党内监督制度情况。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定期公开年度工作要点、阶段性工作计划、党费收缴、“三公经费”;及时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干部任用、表彰奖励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 2、落实谈心提醒教育。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扎实推进谈心提醒工作常态化,实现了“三个必谈”,即对干部职工落实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必谈、措施不到位必谈、责任落实不力必谈。以开展日常谈话、任职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等约谈形式为手段,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生活、工作状态,做到了廉政教育时时提醒、事事提醒,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3、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定期排查和研判,年初签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并及时对由于责任分工变化、岗位调整、新入职等产生风险点变化的人员重新签订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 (六)维护群众利益,畅通监督渠道 1、认真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对县长热线、群众服务中心等平台来件及人大、政协等转办的提案议案,由局领导亲自阅批,依法受理,及时调查落实,认真给予答复,确保了办理质量。 2.重视信访举报工作。积极搭建平台,向社会公布相关廉政制度、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多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坚持做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县信访局交办的信访案件不转、反映问题重大的不转、有集体上访苗头的不转、作风案件不转等“四不转”原则,集中“精兵”力量,优质高效处置信访件,确保每一件信访件都有着落。今年未收到一起信访件,且无重大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七)支持纪检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高度重视纪检工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局党组对纪检监察机关督办或交办的违规违纪问题认真对待,积极配合。针对行为过错问题,按照我局《工作人员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相关工作过错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给予批评教育、约谈提醒。同时,针对工程和机关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力度,强化思想教育,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整体发展形势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学习成效还不够高。在学习形式上,创新探索得不够,虽然每月定期开展学习活动,但学习形式还是老套路,对干部职工缺乏吸引力。在教育内容上,通常是上级要求学什么就抓来学什么,缺乏对教育内容的深入研究和选择,教育活力不足。在发言讨论上,有时候发言内容仅立足在主题理论表面,没有充分结合岗位和工作实际来谈体会,起不到讨论的实际效果。此外,少数干部职工还存在着轻视和忽视理论学习的思想,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被动地参加理论学习。特别是当工学矛盾时,往往认为学习是“软指标”,可以往后推一推,使理论学习落不到实处,缺乏真学真懂真用。 (二)党建认识还没到位。少数普通党员的身份意识不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管干部,无职党员无权也无责,没有把自己摆进从严治党大局中去。有的未能正确处理好抓党建、严纪律和业务工作的关系,重业务工作,轻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对自己要求宽松软。此外,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有待进一步融合,日常工作中,虽然全面从严治党和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但由于习惯问题,总是惯性地将全面从严治党单独作为专题活动来抓,没有真正将从严治党完全融入到日常的业务工作中,转变成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 (三)责任追究不够严格。今年以来对监督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虽然作风建设督查小组每月牵头对干部职工履职情况采取了多种形式的督查,检查次数较多,检查面较广,但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比较简单,不能时时监督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发现问题后,问责力度还不够,主要以通报批评,口头劝诫为主,却忽视了其他教育方式的运用,追究手段单一,严重影响了效能责任追究的教育和警示效果。通报内容有时没有点名道姓,而这种不痛不痒的通报,不足以产生“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批评效果,失去了通报批评原本的威慑力。检查人员有时还存在“老好人”思想,不想得罪人,怕影响同事间的感情,有避重就轻的情况出现。 (四)谈心提醒不够深刻。有些班子成员思想上对谈心提醒活动还不够重视,把谈心提醒当作例行公事,谈话中也仅仅停留在表面,对于存在的问题却很少提及,再加之对谈心谈话对象了解还不够,方法单一、难以形成心与心的沟通,使谈话流于形式,造成了被谈话者要么是“不愿谈”,难以打开话匣子,要么是“不实谈”,不想说实话;要么是“不敢谈”,不敢说明一些实质性的问题,这样的谈话仅仅停留在表面。特别是诫勉谈话,批评态度不坚决,没有起到触动思想灵魂的作用。有时把谈心谈话当做走过场,为谈而谈,对谈心谈话中反映的问题以及正常诉求,没有认真记录整理,进行跟踪落实,这些都影响了谈话的效果。平时交流谈工作、布置任务较多,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了解掌握较少,解决困难少。 (五)基层调研走访不够。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时间较少,还没能做到经常深入实际,对基层情况的掌握还不够细、不够实、不够多;虽然平时也能够坚持经常到基层看一看,了解一下帮扶对象的生活状况,也为他们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但由于平时事务性工作多,真正深入下去认真调查研究还远远不够。比如对挂钩联系的困难群众或党员,当任务一样一年按规定两次走访慰问,没有跟群众敞开来真心询道,对群众所想、所思、所盼了解不深,解决问题办法不多,缺乏主动性。 上述问题,我局将在2021年及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克服。 第5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1998年11月21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五条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坚决贯彻一岗双责) 第六条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履行监督职责,对所辖地区、部门、系统、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第七条党委(党组)负责领导、组织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各级党委(党组)应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报上级党委、纪委。 第八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应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 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第九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三)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四)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六)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其他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十五条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委、县监察局的监督指导下,农牧业局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现将相关工作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中央、省、市和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结合农牧业局工作实际,多措并举,不断规范完善各项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力推动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主要做法是: (一)抓班子建设,强化廉政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统筹谋划部署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局纪检组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把纪检组长不该分管的工作交还给了其他领导分管,以便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负起分管责任,真正做到管事就管人、管人就管思想、管作风。年初,全局就层层签订责任书,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单位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环节和干部的责任之中,形成了人人有任务,层层有责任,级级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二)抓宣传教育,强化廉政意识。一是加强政治教育,升华思想境界。围绕年度学习计划,以集中辅导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分层次召开局党组中心学习组会、领导班子会、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传达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精神,把全局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市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了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和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自觉性。二是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通过深刻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和反腐倡廉宣传专栏,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党员干部常修为民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主动净化生活圈、工作圈和社交圈。去年来,共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收看警示教育片6次,印发警示教育专题资料3500余份,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360人次。 (三)抓制度建设,强化廉政约束。一是坚持学习制度。严格坚持党员学习制度和局中心学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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