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般可分为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投标、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工程施工招投标、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投标等。(二)招投标的范围1.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招标的范围。(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2.可以不进行招标的范围。(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2)抢险救灾工程;(3)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4)建筑造型有特殊要求的设计;(5)采用特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进行设计或施工;(6)停建或者缓建后恢复建设的单位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7)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施工企业 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8)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且承包人未发生变更的;(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招投标的方式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在招标程序上的主要区别。(1)招标信息的发布方式不同。(2)对投标人资格预审的时间不同。(3)邀请的对象不同。(四)公开招标投标的程序公开招标投标流程一般如图7.1.1所示。三、招标投标对工程造价的影响1.推行招投标制基本形成了由市场定价的价格机制,使工程造价更趋于合理。2.推行招投标制便于供求双方更好地相互选择,使工程价格更加符合价值规律,进而更好地控制造价。3.推行招投标制有利于规范价格行为,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得以贯彻。图7.1.1 公开招标投标流程图4.推行招投标制能够减少交易费用,节省人力、财力、物力,使工程造价有所降低。第二节 施工招标及标底一、施工招标概述(一)施工招标的发包工作范围1.全部工程招标。2.单位工程招标。3.特殊专业工程招标。(二)预定的承包方式1.包工包料承包。2.包工部分包料承包。3.包工不包料承包。(三)招标方式的选择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相比,可以在较大的范围内优选中标人,有利于投标竞争,但招标花费的费用较高、时间较长。采用何种形式招标应在招标准备阶段进行认真研究,主要分析哪些项目对投标人有吸引力,可以在市场中展开竞争。对于明显可以展开竞争的项目,应首先考虑采用打破地域和行业界限的公开招标。二、自行组织招标与委托招标(一)自行组织招标利用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单位属于招标单位自主的市场行为,因此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备案即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1.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1)与行政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没有隶属管理的独立机构;(2)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认定。2.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的条件:(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能力,有承接代理业务的实施能力,并要求其在核定允许的范围内经营业务;(3)有自己的评标专家库。专家条件: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专业范围:有涵盖招标所需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员数量:应满足建库要求。三、招标程序(一)招标公告与投标邀请书1.招标公告及其传播媒介 2.投标邀请书3.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具体格式可由招 标人自定(二)资格预审1.资格预审的概念 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招标开始前或者开始初期,由招标人对申请参加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预审的种类(1)定期资格预审(2)临时资格预审 3.资格预审的程序一是资格预审公告;二是编制、发出资格 预审文件;三是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和确定合格者名单。4.资格复审和资格后审资格复审,是为了使招标人能够确定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提交的资格材料是否仍然有效和准确。如果发现承包商和供应商有不轨行为,比如做假账、违约或者作弊,采购人可以中止或者取消承包商或者供应商的资格。资格后审,是指在确定中标后,对中标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进行的最终审查。(三)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澄清解释,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 标单位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形式予以解答。(四)勘察现场为使投标单位获取关于施工现场的必要信息,在投标预备会的前12天,招标单位应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勘察,目的在于了解工程场地和周围环境情况。投标单位在勘察现场中如有疑问,应在投标预备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应向投标单位介绍有关现场的以下情况:施工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施工现场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施工 现场的地质、土质、地下水位、水文等情况;施工现场气候条件,如气温、湿度、风力、年雨雪量等;现场环境,如交通、饮水、污水排放、生活用电、通信等;工程在施工现场中的位置或布置;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等。(五)投标答疑会招标单位在发出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勘察现场之后,根据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及勘察现场提出的疑问,招标单位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答:1.收到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后,以书面形 式进行解答,并将解答同时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2.收到提出的疑问后,通过投标答疑会进行解答,并以会议记录形式同时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投标答疑会的目的在于澄清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解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和勘察现场中所提出的疑问及对图纸进行交底和解释。所有参加投标答疑会的投标单位应签到登记,以证明出席投标答疑会。在开标之前,招标单位不得与任何投标单位的代表单独接触并个别解答任何问题。(六)接受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28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开始发放招标文件到投标截止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0天。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在接收投标文件中应注意核对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 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志。在开标前,应妥善保管好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通知等投标资料,由招标单位管理的投标文件需经招标管理机构密封或送招标管理机构统一保管。(七)开标、评标和定标只有做出客观、公正的评标、定标,才能最终选择最合适的承包商。四、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作用1.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2.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行为准则和评标的重要依据。3.投标文件是招标人和投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二)招标文件的组成1.关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的规定。载入这些内容的目的是尽量减少承包商或供应商由于不明确如何编写投标文件而处于不利地位或其投标遭到拒绝的可能,施工招标中,从开始发放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最短不少于20天。2.关于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及投标文 件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这是为了提高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所以非常重要,也是不可缺少的。3.关于合同的主要条款,其中主要是商务性条款,有利于投标人了解中标后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技术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主要合同条款等内容是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统称实质性要求。(三)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1.对投标人书面质疑的解答。2.标前会议的解答。3.补充文件的法律效力。4.补充文件的发送对投标截止日期的影响。五、建设工程招标标底的编制(一)基本概念1.标底的概念标底是指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的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是根据国家规定的计价依据和计价方法计算出来的工程造价,是招标人对建设工程的期望价格。2.标底的主要内容(1)标底编制的综合说明;(2)标底价格审定书、标底价格计算书、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现场因素、各种施工措施费的测算明细以及采用固定价格工程的风险系数测算明细等;(3)主要材料用量;(4)标底附件:如各项交底纪要、各种材料及设备的价格来源、现场的地质、水文、地质情况等有关资料、编制标底价格所依据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等;(5)标底价格编制的有关表格。3.编制标底的主要依据(1)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2)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计算规则;(3)施工现场地质、水文、资料;(4)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5)现行预算定额、工期定额、工程项目计价类别及取费标准、国家或地方有关价格调整文件规定等;(6)建筑安装材料及设备的市场价格。4.编制标底应遵循的原则(1)根据国家公布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统一计算规则以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并参照国家制订的基础定额和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市场价格确定工程量和编制标底。(2)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类别计价。(3)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4)标底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或修正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5)标底应考虑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化因素,还应包括不可预见费(特殊情况)、预算包干费、措施费(赶工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现场因素费用、保险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的风险金等。工程要求优良的还应增加相应的费用。(6)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7)标底编制完成后,应密封报送招标管理机构审定。审定后必须及时妥善封存,直至开标时,所有接触过标底价格的人员均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漏。(二)编制标底的主要程序1.确定标底的编制单位。2.熟悉相关资料,包括:(1)全套施工图纸及现场地质、水文、地上情况等有关资料;(2)招标文件;(3)标底价格计算书、报审的有关表格。3.参加施工图交底、施工方案交底以及现场勘察、招标答疑会。4.编制标底。5.审核标底价格。(三)标底的编制方法1.以定额计价法编制标底2.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编制标底(四)标底的审查1.审查标底的目的审查标底的目的是检查标底价格编制是否真实、准确,标底价格如有漏洞,应予以调整和修正。如总价超过概算,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以压低标底价格作为压低投资的手段。2.标底审查的内容(1)标底计价依据:承包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方法及招标文件的其他有关条款。(2)标底价格组成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3)标底价格相关费用: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措施费(赶工措施费、施 工技术措施费)、现场因素费用、不可预见费(特殊情况),对于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所测算的在施工周期内价格波动的风险系数等。3.标底的审查方法标底价格的审查方法类似于施工图预算的审查方法,主要有:全面审查法、重点审查法、分解对比审查法、分组计算审查法、标准预算审查法、筛选法、应用手册审查法等。第三节 施工投标与报价一、施工投标概述(一)施工投标的概念建设工程投标,是指承建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和招标单位拟定的招标文件参与竞争,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填报投标书、并争取中标,以期与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单位达成协议的经济法律活动。(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 的资格条件。”二、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1)标书;(2)标书附录;(3)投标保证金;(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授权委托书;(6)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7)辅助资料表;(8)资格审查表(资格预审的不采用);(9)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协议条款内容的确认和响应;(10)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二)投标文件的编制1.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各种因素和计算依据,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提交投标担保。2.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仔细整理、核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并提供足够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3.投标文件需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三)投标文件的送达及其补充、修改和撤回1.投标文件的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时间、地点递交至招标人。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联合体共同投标(一)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概念联合体共同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法律行为。(二)联合共同投标的特征1.该联合体的主体包括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2.该联合体的各组成单位通过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来约束彼此的行为。3.该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四、施工投标报价的编制(一)施工投标报价的组成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规定,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具有标价的 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单位应按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出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二)施工投标报价的编制1.投标报价的原则(1)以招标文件中设定的发承包双方责任划分,作为考虑投标报价费用项目和费用计算的基础;根据工程发承包模式考虑投标报价的费用内容和计算深度。(2)以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等作为投标报价计算的基本条件。(3)以反映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企业定额作为计算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基本依据。(4)充分利用现场考察、调研成果、市场价格信息和行情资料,编制基价,确定调价方法。(5)报价计算方法要科学严谨、简明适用。2.投标报价的计算依据(1)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2)招标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的技术说明书等。(3)国家及地区颁发的现行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与之相配套执行的各种费用定额规定等。(4)地方现行材料预算价格、采购地点及供应方式等。(5)因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等不明确,经咨 询后由招标单位书面答复的有关资料。(6)企业内部制订的有关取费、价格等的规定、标准。(7)其他与报价计算有关的各项政策、规定及调整系数等。在标价的计算过程中,对于不可预见费用的计算必须慎重考虑,不要遗漏。3.投标报价的编制方法(1)以定额计价模式投标报价。(2)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投标报价。(三)投标报价策略1.不同报价法(1)遇到如下情况报价可高一些:施工条件差的工程;专业水平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而本公司在这方面又有专长,声望也较高;总价低的小工程,以及自己不愿做、又不方便不投标的工程;特殊的工程,如港口码头、地下开挖工程等;工期要求急的工程;投标对手少的工程;支付条件不理想的工程。(2)遇到如下情况报价可低一些:施工条件好的工程,工作简单、工程量大而一般公司 都可以做的工程;本公司目前急于打入某一市场、某一地区,或在该地区面临工程结束,机械设备等无工地转移时;本公司在附近有工程,而本项目又可利用该工程的设备、劳务,或有条件短期内突击完成的工程;投标对手多,竞争激烈的工程;非急需工程;支付条件好的工程。2.不平衡单价法(1)对能先拿到钱的项目(如开办费、土方、基础等)的单价可定高一些,有利于资金周转,存款也有利息,对后期的项目(如粉刷、油漆、电气等)单价可适当降低。(2)估计到以后会增加工程量的项目,其单价可提高,工程量会减少的项目单价可降低。(3)图纸不明确或有错误的,估计今后会修改的项目单价可提高,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的单价可降低,这样做有利于以后的索赔。(4)没有工程量,只填单价的项目(如土方工程中的挖淤泥、岩石等备用单价)其单价宜高,这样做既不影响投标标价,以后发生时又可多获利。(5)暂定项目,又叫任意项目或选择项目,对这类项目要具体分析。因为这类项目要在开工后再由业主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以及由哪家承包商实施。如果工程不分标,则其中肯定要做的单价可高些,不一定做的则应低些;如果工程可能分标,该暂定项目也可能由其他承包商施工时,则不宜报高价,以免抬高总报价。3.计日工单价的报价如果是单纯报计日工单价,不计入总价中,可以报高些,以便在业主额外用工或使用施工机械时可多盈利。但如果计日工单价要计入总报价时,则需具体分析是否报高价,以免抬高总报价。4.暂定工程量的报价暂定工程量有三种:一种是业主规定了暂定工程量的分项内容和暂定总价款,并规定所有投标人都必须在总报价中加入这笔固定金额,但由于分项工程量不很准确,允许将来按投标人所报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付款。另一种是业主列出了暂定工程量的项目和数量,但并没有限制这些工程量的估价总价款,要求投标人既列出单价,也应按暂定项目的数量计算总价,当将来结算付款时可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 所报单价支付。第三种是只有暂定工程的一笔固定总金额,将来这笔金额做什么用,由业主确定。5.多方案报价法6.增加建议方案7.突然袭击法8.分包商报价的采用9.无利润算标这种办法一般在下列情况下采用:(1)有可能在得标后,将大部分工程分包给索价较低的一些分包商;(2)对于分期建设的项目,先以低价获得首期工程,而后赢得机会创造第二期工程中的竞争优势,并在以后的实施中赚得利润;(3)较长时期内,承包商没有在建的工程项目,如果再不得标,就难以维持生存。因此,虽然本工程无利可图,只要能有一定的管理费维持公司的日常运转,就可设法渡过暂时的困难,以图将来东山再起。第四节 设备、材料采购招投标一、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投标方式(一)公开招标(即国际竞争性招标、国内竞争性招标)(二)邀请招标(三)其他方式二、设备、材料采购招投标文件的编制(一)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文件的编制1.设备招标单位具备的条件(1)法人资格;(2)有组织建设工程设备供应工作的经验;(3)对国家和地区大中型基建、技改项目的成套设备招标单位,应当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资格审查认证的相应的甲、乙级资质;(4)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的能力;(5)具有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评标的能力;(6)建设工程项目单位自行组织招标的,应符合上述条件,如不具备上述条件应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2.设备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书,包括招标单位名称、建设工程名称及简介、招标设备简要内容(设备主要参数、数量、要求交货期等)、投标截止日期和地点、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须知,包括对招标文件的说明及对投标者和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评标、定 标的基本原则等内容;(3)招标设备清单和技术要求及图纸;(4)主要合同条款应当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包括价格及付款方式、交货条件、质量验收标准以及违约罚款等内容,条款要详细、严谨,防止事后发生纠纷;(5)投标书格式、投标设备数量及价目表格式;(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二)设备、材料采购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书;(2)投标设备数量及价目表;(3)偏差说明书,即对招标文件某些要求有不同意见的说明;(4)证明投标单位资格的有关文件;(5)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6)投标保证金(根据需要确定)及期限;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最后期限是投标截止时间,其有效期持续到投标有效期或延长期结束后30天;(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第五节 开标、评标与中标一、开标开标,是指招标人将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启封揭晓。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标志密封;(2)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二、评标(一)评标机构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二)评标的保密性与独立性按照我国招投标法,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所谓评标的严格保密,是指评标在封闭状态下进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有关检查、评审和授标的建议等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程序无关的人员透露。(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比如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前后不一致、明显打字(书写)错误或纯属计算上的错误等,评标委员会应通知投标人做出澄清或说明,以确认其正确的内容。澄清的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且投标人的答复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四)评标原则和程序1.评标原则(1)竞争优选;(2)公正、公平、科学合理;(3)价格合理、保证质量、工期;(4)反不正当竞争;(5)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2.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的条件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 成本的除外。3.评标程序评标程序一般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1)初步评审,包括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技术性评审和商务性评审。(2)详细评审。经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五)评标方法1.综合评估法。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即可中选投标。(六)否决所有投标评标委员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重新招标。在重新招标前一定要分析所有投标都不符的原因。因为导致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原因,往往是招标文件的要求过高或不符合实际而 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修改招标文件后再进行重新招标。三、中标经过评标,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都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都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六节 工程合同与承包合同价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依照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建设工程合同一样是一种双务合同,在订立时也应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二、工程合同价的确定(一)固定合同价1.固定合同总价固定合同总价是指承包整个工程的合同价款总额已经确定,在工程实施中不再因物价上涨而变化,所以,固定合同总价应考虑价格风险因素,也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合同总价包括的范围。2.固定合同单价固定合同单价是指合同中确定的各项单价在工程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而在每月(或每阶段)工程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在工程全部完成时以竣工图的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总价款。(二)可调合同价合同中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化而调整。(三)成本加酬金确定的合同价合同中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其工程成本部分按现行计价依据计算,酬金部分则按工程成本乘以通过竞争确定的费率计算,将两者相加,确定出合同价。1.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确定的合同价2.成本加固定金额确定的合同价3.成本加奖罚确定的合同价4.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确定的合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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