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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天津财经大学,无忧,PPT,整理发布,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中国税收:,税费计算与申报(第,3,版),(根据全面营改增、增值税新税率、,新个人所得税法,等最新税收政策编写),梁文涛 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9,月第,3,版,邮箱:,nashuichouhua,任课教师,交流,qq群号是:498267290,(仅供教师加入,,加入时请说明单位、姓名,),中国税收:税费计算与申报(第三版),“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适用学生层次:高职高专,作者:梁文涛 主编,出版时间:2018年9月第3版,(根据全面营改增、增值税新税率、,新个人所得税法,等最新税收政策编写),出 版 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定 价:3,8,元,ISBN:978-7-300-26209-3,丛 书 名:“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21世纪高职高专精品教材新税制纳税操作实务系列,作者要求:,请不要将此课件泄露给他人。谢谢!,项目十四 企业所得税,计算与申报,本,章,内,容,任务一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原理认知,任务二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确定,任务三 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的确定,任务四 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判定,任务,五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运用,任务,六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任务,七 资产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任务,八 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计算,任务,九 企业所得税的特别纳税调整,任务,十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职业能力目标】,(,1,)能明确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原理,会界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会判断哪些业务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会选择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能充分运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能确定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确定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确定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确定企业所得税准予扣除的项目,确定企业所得税不得扣除的项目,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进行亏损弥补。,(,3,)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对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存货和投资资产的涉税业务进行税务处理,。,【职业能力目标】,(,4,)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计算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额,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计算境外所得的抵扣税额。,(,5,)会判断哪些业务可能被税务机关进行特别纳税调整,能明确税务机关进行特别纳税调整的方法和税务机关进行核定征收的方法,会计算因特别纳税调整而加收的利息,识记追溯时限。,(,6,)能确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能根据相关业务资料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能进行手工纳税申报及网上纳税申报。,任务一,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原理认知,一、企业所得税,的含义,:,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1)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2)通常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3)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的,因此,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任务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确定,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直接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责任。,纳税人,二、企业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1,),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2,),指定扣缴义务人,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3,),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4,),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在中国境内存在多处所得发生地的,由纳税人选择其中一地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任务三,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的确定,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任务,四,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判定,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基本,税率,25,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机构、场所有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低税率,20,Your title,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但实际征税时适用,10,的税率。,任务五,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运用,税收,优惠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政策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对某一部分特定企业和课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措施。,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一、免税与减税优惠,(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企业(包括“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包括免征和减征两部分。,(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上述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照,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同时符合下列六方面条件的企业,:,三、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四、加计扣除优惠,(,1,),研究开发费,,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2,),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五、创业投资企业优惠,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例如,甲,企业,2016,年,1,月,1,日向乙企业(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100,万元,股权持有到,2017,年,12,月,31,日。甲企业,2017,年度可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为,70,万元。,六,、,加速,折旧优惠,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可采用以上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是指:,(,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七、减计收入优惠,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九、民族自治地方企业的税收优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注意,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但对民族自治地方内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不得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十、非居民企业优惠,十一、其他有关行业的优惠,(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见教材),(二)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十二、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1,)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企业,在,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民族自治地方的内资企业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凡减免税款涉及中央收入,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需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十三、其他事项,任务六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企业所得税计税依据确定的基本方法,应纳税额的多少,取决于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两个因素。在实际过程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般有两种方法。,(一)间接计算法,(二)直接计算法,(一)间接计算法,在间接计算法下,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加上或减去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予以调整的金额;二是企业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金额。,(二)直接计算法,在直接计算法下,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二、收入总额的确定,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货币形式,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这些非货币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一)一般收入的确认,(,1,)销售货物收入。,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方法:,已完工作的测量。,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3,)转让财产收入。,它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它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5,)利息收入。,它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给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6,)租金收入。,它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它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8,)接受捐赠收入。,它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9,)其他收入。,它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以上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经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二)特殊收入的确认,(,1,)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3,)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三)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1,)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2,)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用于交际应酬。,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用于股息分配。,用于对外捐赠。,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3,)企业发生第(,2,)条规定情形的,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三、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确定,(一)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注意,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二)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5,)非营利组织,其他免税收,入,。,四、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一)税前扣除项目的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合理性,原则,税前扣除,项目原则,确定性,原则,相关性原则,配比,原则,(二)准予扣除项目的基本范围,(,1,)税前扣除项目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2,)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可按照实际发生额或者规定的标准扣除。,工资、薪金支出,。它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利息费用,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利息费用,按下列规定扣除:,a.,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b,.,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借款费用,a.,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b.,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有关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汇兑损失,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外,准予扣除。,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租赁费,a.,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b.,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分期扣除,。,劳动保护费,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总机构分摊的费用,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其他项目,如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用等。,五、不得扣除的项目的确定,六、亏损弥补,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税法规定,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任务七,资产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一)固定资产计税基础,(,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6,),改建的固定资产,,除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和租入的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二)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三)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1,)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2,)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3,)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四)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年限,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为,20,年。,(,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5,)电子设备,为,3,年。,二、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上述,3,类生物资产中,只有生产性生物资产可以计提折旧。,(一)生物资产的计税基础,(,1,)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2,)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二)生物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1,)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2,)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三、无形资产,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一)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1,),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3,),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二)无形资产摊销的范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2,),自创商誉。,(,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三)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及年限,无形资产的摊销,采取直线法计算。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四、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发生的应在,1,个年度以上或几个年度进行摊销的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1,),(,2,),(,3,),(,4,),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五、存货,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存货,是指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者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一)存货的计税基础,(,1,),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2,),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3,),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以产出或者采收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为成本。,(二)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企业转让以上资产,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资产的净值,允许扣除。,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在重组过程中,应当在交易发生时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者损失,相关资产应当按照交易价格重新确定计税基础。,六、投资资产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投资资产,是指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而形成的资产。,(一)投资资产的成本,投资资产按以下方法确定投资成本:,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二)投资资产成本的扣除方法,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任务八,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计算,一、居民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且取得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查账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居民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且取得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应纳所得税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根据计算公式可以看出,应纳税额的多少,取决于,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两个因素。在实际过程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般有两种方法。,(一)直接计算法,在直接计算法下,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二)间接计算法,在间接计算法下,是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予以调整的金额;二是企业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税收金额。,二、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如下:,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该公式可以简化成:,抵免限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我国法定税率,三、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一)确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范围,居民企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二)核定征收办法的有关规定,(,1,)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其应税所得率:,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2,)纳税人不属于以上情形的,核定其应纳所得税税额。,(,3,)税务机关采用下列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按照应税收入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定率核定;,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测算核定;,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采用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的,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采用两种以上方法测算的,应纳税额不一致时,可按测算的应纳税额从高核定。,(,4,)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四、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查账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对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的所得,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办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财产净值是指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对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按,10%,),五、非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非居民企业因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准确计算并据实申报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采取以下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1,),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收入或通过合理方法推定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2,),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成本费用,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的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3),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于能够正确核算经费支出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的非居民企业。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经费支出总额(,1-,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营业税税率)经税务机关核定的利润率,(,4,)税务机关可按照以下标准确定非居民企业的利润率:,从事承包工程作业、设计和咨询劳务的,利润率为,15,30%,。,从事管理服务的,利润率为,30,50,。,从事其他劳务或劳务以外经营活动的,利润率不低于,15,。,(,7,)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适用不同核定利润率的经营活动,并取得应税所得的,应,分别核算,并适用相应的利润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凡不能分别核算的,应,从高适用,利润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8,)拟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非居民企业应填写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企业报送的鉴定表的适用行业及所适用的利润率进行审核,并签注意见。,(,9,)税务机关发现非居民企业采用核定征收方式计算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不真实,或者明显与其承担的功能风险不相匹配的,有权予以调整。,任务九,企业所得税的,特别纳税调整,一、调整范围,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一)关联方,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二)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业务的税务处理,(,1,)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2)企业与其关联方分摊成本时,应当按照成本与预期收益相配比的原则进行分摊,并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有关资料。,(3)企业与其关联方分摊成本时违反以上(1)、(2)规定的,其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4)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5,)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8,)对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二、调整方法,税法规定对关联企业所得不实的,调整方法如下:,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利润分割法,三、核定征收,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核定方法有:,(,1,)参照同类或者类似企业的利润率水平核定,(,2,)按照企业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3,)按照关联企业集团整体利润的合理比例核定,(,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四、加收利息和追溯时限,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一)特别纳税调整的加收利息规定,税务机关根据税法和条例做出的纳税调整决定,应在补征税款的基础上,从每一调整年度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限,按日加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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