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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04∕T009-2021 行政执法公示规范(枣庄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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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160CCS A00DB3704枣庄市地方标准DB 3704/T0092021行政执法公示规范2021 - 09 - 24 发布2021 - 10 - 28 实施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3704/T0092021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枣庄市司法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枣庄市司法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晓琳、穆丹丹。DB3704/T00920211行政执法公示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行政执法公示规范

2、的术语和定义、公示内容、载体、期限、更正、撤回、执法统计。本文件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机关 (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将行政执法信息通过一定的载体或者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公示。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行政执法公示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由行政执法机关将行政执法信息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通过一定的载体或者方式主动向社会公示,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2事前公示主要指与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职责行使的有关信息。2.3事中公示主要是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需要行政执法机关主动公示的有关信息。2.4事后公示主要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公示的行政执法

3、结果的有关信息。3公示内容3.1事前公示3.1.1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职责、执法权限等信息。3.1.2行政执法权力事项的名称、种类、依据、承办机构、办理程序和时限、救济渠道等信息。DB3704/T009202123.1.3行政执法权力事项的办理场所信息、执法岗位信息、联系方式、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以及示范文本、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a)服务指南主要指行政许可服务指南(样式见附录A),各单位应当将行政许可服务指南在办公场所和网站公开;b) 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权责清单分别编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权力流程图(参考文本见

4、附录 B),并向社会公开。3.1.4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委托执法的,应当公示受委托组织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及委托执法的依据、事项、权限、期限、双方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等。3.1.5依法应当向社会公示的其他信息。3.2事中公示3.2.1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行政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应当主动公开下列行政执法信息。a)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 国家规定统一着执法服装、 佩戴执法标识的,要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b)出具行政执法文书,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救济渠道等,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c)依法应当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公示

5、的其他信息。3.2.2政务服务窗口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3.3事后公示3.3.1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主动将行政执法结果向社会公示。3.3.2行政执法结果公示可以采取摘要形式或者决定书形式。采取摘要形式向社会公示的,应当公示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主要事实、依据、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等内容(公示样式见附录 C)。3.4不得公示情形3.4.1行政执法机关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有下

6、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执法机关不得向社会公示。a)行政执法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b)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c)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后可能妨碍正常执法活动的;d)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DB3704/T009202133.4.2行政执法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原则上不得向社会公示,依法确需公开的,要作适当处理后公开。3.5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细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3.6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次办

7、好”事项清单公布等工作衔接,保证信息公示的一致性,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及机构职能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4载体4.1行政执法信息应当通过公告、公报等文件方式或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便于公众查询的平台进行公示。5期限5.1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将行政执法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应当自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更正6.1行政执法机关发现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内容不准确的,应当及时进行更正。6.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行政执法机关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准确

8、的,可以向行政执法机关申请更正。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及时予以更正并书面答复申请人。7撤回7.1行政执法决定依法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及时撤回原行政执法信息,并作必要的说明。8执法统计8.1本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于每年 1 月 31 日前在本部门网站公开上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8.2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包括行政执法数据、行政执法情况说明等内容(年报样式见附录 D)。DB3704/T00920214附 录 A(规范性附录)行政许可服务指南A.1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办理xx行政许可事项。A.2 办理依据列明行政许可的法定依据。A.3

9、 承办机构枣庄市xxxx(局)xx科、室、支队、站、所等。A.4 办理流程可以按照当事人提出申请、受理、审查、作出许可决定、送达等法定程序,细化办理程序或者编制流程图。A.5 办理条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行政许可的具体条件。A.6 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清单。A.7 办理期限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明确承诺期限。A.8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听证权、陈述和申辩权等。A.9 救济渠道向本级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A.10 监督和投诉渠道监督部门:xxxx;投诉电话:xxxx;信函投诉:xxxx。A.11 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办公电话:xxxx;办公地址:xxxx;办公时

10、间:xxxx。A.12 咨询途径窗口咨询:xxxx;电话咨询:xxxx;信函咨询:xxxx;A.13 其他需要申请人知晓的信息DB3704/T00920215附录B(规范性附录)行政执法流程图参考文本B.1 行政许可流程图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接收材料,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出处理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当场或在法定 (承诺)期限内一次性告知,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告知利害关系人行政执法机关

11、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 指派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核查按照特别程序(听证,专家评审等) , 审查及办理许可的,依法组织听证或专家论证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申辩,报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立卷归档予以受理DB3704/T00920216B.2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流程图不予立案批准立案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收集有关证据调查终结,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不予行政处罚确有应接受行政

12、处罚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依法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符合听证条件的,组织听证不符合听证条件报法制审核机构审核案件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制审核要求的, 退回补充完善审核通过报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按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启动行政强制执行程序1.检查 2.投诉 3.举报 4.交办 5.上报 6.移送 7.曝光 8.其他DB3704/T00920217B.3 行政强制措施流程图立卷归档行政执法人员提出强制措施实施申请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的,24 小时内补批不符合采取强制措施条件

13、符合采取强制措施条件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和盖章依法作出其他处理制作现场笔录,当场交付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和扣押物品清单30 日内查清事实,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立卷归档DB3704/T00920218B.4 行政强制执行流程图.行政许可流程图.行政强制措施流程图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送达催告书,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当事人履行义务

14、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意见进行复核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强制执行决定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法中止执行依法终结执行中止执行情形消失的,回复强制执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 不再执行立卷归档DB3704/T0092021910A附录C(规范性附录)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示清单行政执法类别行政执法决定是否公示公示形式公示载体例: (填写全文公示、摘要公示、其他形式)注:通过网站集中公示的,注明链接方式。11附录D(规范性附录)行政执法年度数据统计公开样式1_局_年度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单位名称行政许可实施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申请数量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_局_局所属执法单位合计填表说明: 1.

15、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2.申请数量是指本年度行政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的数量。 “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是指行政许可机关作12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以及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3. 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 。2_局_年度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单位名称行政处罚实施数量被行政复议应诉数量移送司法机关数量案源登记数量立案数量结案数量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执照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其他行政处罚合计数量罚没金额(万元)被行政复议数量被行政复议纠错数量被行

16、政诉讼数量行政诉讼败诉的数量_局_局所属执法单位合计填表说明: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2.行政处罚决定数量应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数量。3.其他行政处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比如通报批评、驱逐出境等。4.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 ,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

17、(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暂扣许可证、执照, (5)责令停产停业,13(6)吊销许可证、执照, (7)行政拘留。5.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 ;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6.“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3_局_年度行政强制情况统计表单位名称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合计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合计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其他强

18、制执行合计_局_局所属执法单位合计填表说明: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2.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是指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3.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是指“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144.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 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 金银管理条例规定的强制收购; 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回兑等。5.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是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4_局_年度行政征收征用情况统计表单位名称行政征收实施数量行政征用实施数量行政收费(次)行政收费数额(万元)土地、房屋征收实施数量征收面积_局_局所属执法单位合计填表说明: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 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2.行政征收主要是指行政机关行政收费及土地、房产征收等情况。土地、房屋征收实施数量的统计,以政府正式批文为准。 (因征税属于中央垂直管理,不列入我省统计范围) 。行政征用实施数量是指因抢险、救灾、反恐等公共利益需要而作出的行政征用决定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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