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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花果园彭家湾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
C区13#、15#~19#单元楼工程项目
电气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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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广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室内电气安装工程:
1.1 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按设计要求督促施工单位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所有进入工地的材料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和出厂合格证。一些有特殊要求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可由工地取样送质检部门检验。进口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有海关的商检证明,所有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经现场监理工程师验证后才能安装。
1.2 电气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距墙、板、梁标高位置准确;
1.3 配管及管内穿线;
1.3.1 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必须大于0.5兆欧,应抽查五个回路,实测或检查绝缘电阻测试纪录;
1.3.2 薄壁钢管严禁熔焊连接,敷设的管线按不同材质各抽查五处;
1.3.3 各种材质的管子都必须连接紧密,管口光滑,护口齐全;明配管及其支架平直牢固,排列整齐,管子弯曲处无明显折皱,油漆防腐完整,暗配管保护层大于15mm;
1.3.4 配电盒(箱)设置正确,固定可靠,管子进入配电盒(箱)处顺直,在配电盒(箱)内露出的长度小于5mm;必须用锁紧螺母或护套固定管口,检查时按不同材质,不同敷设或各抽查十处;
1.3.5 保护管弯曲半径,明配管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见表一);
保护管弯曲半径、明配管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一)
项次
项 目
弯曲半径
或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管子最小弯曲半径
暗配管
≥6D
尺量检查及检查安装记录
明配管
管子只有一个弯
≥4D
管子有二个弯及以上
≥6D
2
管子弯曲处的弯扁度
≤0.1D
尺量检查
3
明配管固定点间距
管子直径
(mm)
15~20
30mm
尺量检查
25~30
40mm
40~50
50mm
65~100
60mm
4
明配管水平、垂直敷设任意2m段内
平 直 度
3mm
拉线、尺量检查
垂 直 度
3mm
吊线、尺量检查
注:D为管子外径。
1.3.6 在配电箱(盒)内导线有适当余量;导线在管子内无接头;不进入配电盒(箱)的垂直管子的上口穿线后密封处理良好;导线连接牢固,包扎严密、绝缘良好,不伤芯线。配电盒(箱)内清洁无杂物,导线整齐、护套齐全,不脱落。抽查十处;
1.3.7 电气设备、器具和非带电金属部件的接地(接零)支线应连接紧密牢固,导线截面选用正确,走向合理,色标准确,防腐部分涂漆均匀无遗漏,涂刷后不污染建筑物和设备。抽查五处;
1.3.8 管路穿过变形缝处应设补偿装置,补偿装置能活动自如;穿过建筑物和设备基础处应加套保护管。补偿装置应平整,管口光滑,护口牢固,与管子连接可靠;加套的保护管在隐蔽工程纪录中标高正确,并应全数检查;
1.4 低压电器安装;
1.4.1 绝缘测量和绝缘电阻值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规定,按不同类型各抽查5台,实测或检查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1.4.2 部件完整,安装牢固,排列整齐,绝缘器件无裂纹,缺损,导电部分接触良好,触头压力符合电器技术条件,电刷在刷握内能上、下活动,集电环表面平整,光洁;
1.4.3 电磁铁芯的表面无锈斑及油垢,吸合释放正常,通电后无异常燥声,注油的电器,油位正确,指示清晰,油试验合格,贮油部分无渗漏现象;
1.4.4 电器表面整洁,固定电器的支架或盘、板平整,引出导线整齐,固定可靠,电器及其支架油漆完整;
1.4.5 按不同类型各抽查5台(件),观察和通电检查,检查安装记录;
1.4.6 电器的操动机构应动作灵活,触头动作一致,各联锁传动装置位置正确可靠,操作时无较大振动和异常噪声,需润滑的部位润滑良好;
1.4.7 按不同类型各抽查5台(件),观察和试操作检查;
1.4.8 电器的引线焊接应焊缝饱满,表面光滑,焊药清除干净,锡焊焊药无腐蚀性。焊接处防腐和绝缘处理良好,引线绑扎整齐,固定可靠;
1.4.9 抽查10处,观察检查;
1.4.10 电器及其支架的接地(接零)支线敷设的检验和评定同1.3.7;
1.5 电气照明器具及配电箱(盘)安装工程;
1.5.1 大(重)型灯具及吊扇等安装用的吊钩、预埋件必须埋设单固。吊扇吊杆及其销钉的防松,防振装置齐全,可靠;
1.5.2 大(重)型灯具全数检查,吊扇抽查10%,但不少于五台,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1.5.3 器具的接地(接零)保护措施和其他安全要求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规定。抽查10处,观察检查和检查安装记录;
1.5.4 器具及其支架牢固端正,位置正确,暗开关,暗叉座的盖板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工厂罩弯管灯,防爆弯管灯的吊攀齐全,固定可靠,电铃、光字号牌等讯响置示装置部件完整,动作正确,讯响显示清晰;灯具及其控制开关工作正常;表面清洁,灯具内外干净明亮,吊杆垂直,双链平行;
1.5.5 抽查器具总数的10%,观察检查;
1.5.6 配电箱(盘、板)安装位置正确,部件齐全,箱体开孔合适,切口整齐;暗式配电箱箱盖紧贴墙面;零线经汇流排连接(零线端子),无绞接现象;箱体(盘、板)油漆完整。箱体内外清洁,箱盖开闭灵活,箱内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正确;管子与箱体连接有专用锁紧螺母;
1.5.7照明器具配电箱(盘、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规定(见表二);
照明器具、配电箱(盘、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二)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箱、盘、板、垂直度
箱(盘、板)体高50cm以下
1.5
吊线、尺量检查
箱(盘、板)体高50cm及其以上
3
2
照明器具
成排灯具中心线
5
拉线、尺量检查
3
明开关、插座的底板和暗开关、插座的面板
并列安装高差
0.5
尺量检查
同一场所高差
5
4
面板垂直度
0.5
吊线、尺量检查
1.5.8 导线与器具连接单固紧密,不伤芯线。压板连接时压紧无松动,螺栓连接时,在同一端子上导线不超过两根,防松垫圈等配件齐全;
1.5.9 开关应关断相线,螺口灯头相线应接在中心触点的端子上;同样用途的三相插座接线,相序排列一致;单相叉座的接线,面对叉座,右极接相线;左极接零线;单相三孔,三相四孔插座的接地(接零)线接在正上方;插座的接地(接零)线单独敷设,不与工作零线混同。导线进入器具的绝缘保护良好,在器具盒(箱)内的余量适当。吊链灯的引下线整齐美观;
1.5.10 按不同类别器具各抽查十处,观察,通电检查;
1.5.11 照明器具及配电箱(盘)的接地(接零)支线的设的检验和评定按1.3.7条规定进行。
1.5.12抽查五台观察检查;
1.5.13 配电箱(盘、板)抽查5台,器具抽查总数的10%,但不少于10套(件);
1.6 避雷针(网)及接地装置安装工程;
1.6.1 保证项目: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全数检查,实测或检查接地电阻测试记录。接至电气设备、器具和可拆卸的其它非带电金属部件接地(接零)的分支线,必须直接与接地干线相连,严禁串联连接;
1.6.2 检查设备、器具总数的10%,观察检查和检查安装记录;
1.6.3 避雷针(网)及其支架件安装应位置正确,固定牢靠,防腐良好,针体垂直,避雷网规格尺寸和弯曲半径正确;避雷针及支架件的制作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设有标志灯的避雷针,灯具完整,显示清晰。避雷网支架件间距均匀;避雷针针体垂直度偏差不大于顶端针杆的直径;
1.6.4 全数检查,观察检查和实测或检查安装记录;
1.6.5 接地(接零)线的敷设应平直、牢固、固定点间距均匀,跨越建筑物变形缝有补偿装置,穿墙有保护管,油漆防腐完整;焊接连接处的焊缝平整,饱满,无明显气孔,咬肉等缺陷,螺栓连接紧密,牢固,有防松措施,防雷接地引下线的保护管固定牢靠,断线卡设置便于检测,接触面镀锌或镀锡完整,螺栓等紧固件齐全,防腐均匀,无污染建筑物,全数检查;
1.6.6 接地体安装应位置正确,连接牢固,接地体埋设深度距地面不小于0。6M。隐蔽工程记录齐全,准确。全数检查,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1.6.7 接地(接零)线焊接搭接长度规定和检验方法见(见表三);
接地(接零)线焊接搭接长度规定和检验方法(表三)
项次
项 目
规定数值
检验方法
1
搭接长度
扁 钢
≥2b
尺量检查
圆 钢
≥6d
圆钢和扁钢
≥6d
2
扁钢搭接焊的棱边数
3
观察检查
注:b为扁钢宽度;d为圆钢直径。
1.6.8 按不同搭接类别各抽查5处。
2.电梯电气安装工程:
电梯电气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2.1 设备及器材到达现场后,进行开箱检查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齐全,外观应完好。
2.2 下列文件应齐全。
2.2. 1文件目录。
2.2.2 装箱单。
2.2.3 产品出厂合格证;
2.2.4 电梯机房,井边和轿箱平面布置图;
2.2.5 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
2.2.6 电梯电气原理图,符号说明及电气控制原理说明书;
2.2.7 电梯电气接线图;
2.2.8 电梯部件说明书;
2.2.9 安装、调试说明书;
2.2.10 备品,备件目录。
2.3 电梯电气装置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2.3.1 基本机房,井边的建筑施工,包括完成粉刷工作;
2.3.2 电梯机房的门窗应装配齐全;
2.3.3 预埋件及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
2.4 电梯电源应专用,并应由建筑物配电间直接送至机房。
2.5 电梯电源的电压波动范围不应超过±7%。
2.6 机房照明电源应与电梯电源分开,并应在机房内靠近入口处设置照明开关。其地面照度不应低于200LX。
2.7 每台电梯均应设置能切断该电梯最大负荷电流的主开关。
2.8 主开关不应切断轿箱照明,通风,报警;机房,隔层,井边,照明;机房、轿顶和底坑电源插座的电源。
2.9 井边照明间距不应大于7m,并要求在井边的最高和最低点0.5m以内各装设一盏照明灯。
2.10 所有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可靠接地或接零;接地电阴小于4Ω。
2.11 电梯电气装置的配线,应使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的铜芯绝缘导线。
2.12 具有消防功能的电梯,必须在基或撤离层设置消防开关消防开关盒装于召唤盒的上方,其底边距地高度为1.6~1.7米。
2.13 电气设备导体间及导体与地间的绝缘电阻值为:
2.13.1 动力设备和安全装置电路不应小于0.5兆欧;
2.13.2 低电压控制回路不应小于0.25兆欧;
2.14 机房温度保持在5~40°之间,边25°C对环境相对温度不应大于85%;
2.15 平层准确度见表四。
平 层 准 确 度(表四)
电梯类别
额定速度(m/s)
平层准确度(mm)
交流双速
交流双速
交直流调整
交直流调整
≤0.63
≤1.00
≤2.00
≤2.50
±15
±30
±15
±10
2.16 机房噪声不应大于65dB。
2.17 交接验收时,施工方应提交下列资料:
2.17.1 电梯类别、型号、驱动控制方式、技术参数和安装地点;
2.17.2 制造厂提供的随机文件和图纸;
2.17.3 变更设计的实际施工图及变更证明文件;
2.17.4 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记录;
2.17.5 电梯检查及电梯运行参数记录。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具备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系统图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必须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芯更改。
3.1对施工方采购的线管、电线、探测器及消防控制设备等成品,本成品进行质量检查,符合技术质量要求的方可投入安装使用。
3.2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处时,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明敷的线管必须用钢筋,刷防火涂料。
3.3 每个回路的导线必须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值>20兆欧。
3.4 探测器安装时的位置应符合下则规定:
3.4.1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不平距离,不应小于0.5米;
3.4.2 探测器周围0.5米内,不应有遮挡物。
3.4.3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器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米。
3.4.4 在宽度大于3米的内走道安装的探测器应居中布置。
3.4.5 探测大倾斜安装时角度<45°。
3.5 探测器的“十”线为红色,“一”线为蓝色。
3.6 手动火灾报警接钮的安装高度为距地(楼)面1.5米。
3.7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其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并标志。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
3.8 消防控制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改安装。
3.9 工作接地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并与保护接地线分开敷设。施工中,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3.10 测量按地电阻,查验应提交的技术文件;审查工程质量。
3.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应分别对探测器,区域的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器、火灾警报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3.12 按国家现行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要求对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
3.12.1 火灾报警自检功能;
3.12.2 消音、变位功能;
3.12.3 故障警功能;
3.12.4 火灾优先功能;
3.12.5 报警记忆功能;
3.12.6 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
3.12.7 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
3.13 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三次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能自动转换。
3.14 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
3.1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连续动行120h无故障后,由施工方填写调试报告。
3.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竣工验收,应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下,由业主主技,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参加,共同进行。
4.电视、电话和综合布线系统安装工程:
系统的工程施工应以设计图纸为依据,施工单位必须执有合法的施工执照。
4.1 施工单位采购的线管、电缆、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4.2 整个系统必须按设计要求做好防雷、接地及安全防护工作,配合土建工程施工,做好隐蔽工程记录。
4.3 工程竣工后,由业主向系统管理部门申请验收,内容如下:
4.3.1 系统质量的主观评价。
4.3.2 系统质量的测试。
4.3.3 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
4.3.4 图纸、资料的移交。
深圳市广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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