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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节假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保证各班组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各项生产作业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期间,各班组的各项生产作业活动的健康安全环保管理。
3 释义
3.1节假日是指国家法定的“元旦”、“春节”、“清明节”、“5.1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10.1国庆节”等集中休息的假日。
4 职责
4.1班长按照作业公司安全生产作业部的部署,对节假日在岗员工开展安全教育。
4.2班组组织厨师长、保洁师开展节前的安全检查。
4.3节后按规定时间,向作业公司安全生产作业部汇报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情况。
5 工作要求
5.1各班组节前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并根据不同季节特点进行节日安全教育,同时对节日期间加班和坚持生产的员工,要进行应急处理的相关教育。
5.2在节前组织一次HSE自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不能整改的要制定临时控制措施加以控制。
5.3各班组在节假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或事件、环境污染事故或事件、食物中毒事故或群体腹泻事件必须立即向当日作业公司值班领导汇报,并按公作业司《HSE-01-22-02应急管理预案》或班组应急计划执行。
5.4在节日后上班第一天二十分钟内,将节假日的安全生产情况向作业公司安全生产作业部汇报。
6 附则
6.1本规定由作业公司班组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7 附件 无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配餐服务分公司 第1页,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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