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WHNYXLFJY/ZD-147-2011 安全监护人管理制度 版次:B/0安全监护人管理制度1 目的为进一步强化焦油厂特种作业和非常规作业现场安全监护人对安全生产的保障作用,有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防止发生事故,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监护人管控内容、要求及考核。本制度适用于厂特种作业和非常规作业的安全监护人的管理工作。3 职责3.1 安全健康环保部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制度,并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3.2 各车间负责培训、贯彻、落实本制度。监护人员接受本制度的培训并严格执行本制度。4 控制要求4.1 所有特种作业及高危作业,部门、车间必须指派专职安全监护人做好特种作业过
2、程中的安全监护工作。4.2 监护人必须是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的本单位正式员工,应熟悉工艺、作业程序,了解作业内容和危害因素。4.3 一级及以上动火作业车间必须指派班长或技术员为专职监护人,同时安健环部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监督检查。4.4 各车间在特种作业前车间技术员要向当班班长、作业人、监护人进行安全交底和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4.5 专职安全监护人在岗期间不得从事与安全监护无关的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4.6 安全监护人因故确实需要离开监护现场的,现场特种作业必须暂停,同时车间班长指派专人现场监护,以确保特种作业确实关停。监护人离开超过半小时以上,车间必须重新办理作业票,另指派监护人,方可
3、作业。4.7 安全监护人在岗期间必须佩戴安全监护人袖标,携带便携手气体检测仪。4.8 安健环部负责作业前、作业中对安全监护人职责的履行、监护措施的落实、安全监护人的监护能力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立即按制度处理或关停作业。4.9 特种作业的检查,每天安健环部指派一人对当天厂内所有特种作业现场进行持表检查,作业车间指派管理人员一人对当天区域内所有特种作业现场进行持表检查,检查表报厂安健环部存档。5 监护人要求5.1 监护人必须参加作业前的安全教育,详细了解作业内容、作业部位和周围情况、作业安全措施、危险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在作业证上签名。5.2 监护人必须随身携带票证,在作业前应逐项检查
4、作业票证是否与作业内容相符和在有效期内,以及票证中各项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允许作业。严格监督执行“三不动火”,对作业票证办理手续不完备或安全措施未落实的,应督促和协助作业人员落实;对相关安全措施有异议或认为不完善的应向作业项目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提出,在确认安全措施均可靠后,方可允许作业。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要求又不听劝阻的,有权强制收回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处理。5.3 动火作业中有异常情况发生或安全控制措施发生变化时有权制止动火,及时收回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向车间及部门领导报告。5.4 监护人在作业前应根据作业性质和危险程度预备好应急救援处理工具和器材
5、,并保持完好备用状态。5.5 动火作业监护人在动火前,应重点检查系统置换、隔离、周围易燃物的清除、消防器材等的落实情况,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现场备用的消防水管、蒸汽、灭火器材不准挪作他用,发生意外火险时应迅速组织扑救,并及时向车间和调度报告。5.6 受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在作业前应重点检查置换、通风、电源有效切断、安全照明和防护措施等的落实情况,并与作业人员统一联系信号,时刻与设备内作业人员取得联系,了解作业人员情况。如受限空间内发生异常情况时,必须先做好自身防护方可进入受限空间内。 5.7 高处作业监护人在作业前应重点检查安全防护用品、脚手架跳板搭设绑扎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的落实情况,并视情况
6、与作业人员统一联系方式。 5.8 吊装作业监护人作业前应重点检查安全警戒标志、吊装工用具的落实以及现场环境等情况。5.9 管线开闭作业监护人作业前应重点检查作业点周围环境、盲板质量、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5.10 设备检修作业监护人作业前应重点检查安全防护措施、设备清洗置换、断电验电等的落实情况。5.11 动火结束后,动火监护人检查无余火,并将动火作业许可证按要求关闭后方可离开动火现场。6 考核 对不按规定落实安全监护人制度、违反监护规定或不服从安全监护人管理的,将按照厂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罚款100500元。7 相关文件和记录8 文件信息制定部门:安全健康环保部编制人员:董存德审 核:范海彪5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西来峰煤化工分公司焦油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