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厦门大学防台风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台风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等制订。
1.3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原则。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学校汛期台风、暴雨洪涝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非台风高发季节的防洪工作可参照执行。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厦门大学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全校防台风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由分管后勤、基建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副组长:由学校办公室主任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兼任。
成员单位:学校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处、研究生院、教务处、保卫处、资产后勤处、基建处、翔安校区建设指挥部、漳州校区管委会、校团委、后勤集团、嘉庚学院负责人。
全校各单位成立本单位的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单位的防台风工作。
翔安校区建设指挥部、漳州校区管委会、嘉庚学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领导本区域的防台风工作;学生处负责指导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学生工作组在学生中开展防台风安全教育,协调处理学生口的防台风准备及抢险救灾工作。
2.2 组织机构职责(详见附件1)
3 预防预警
3.1根据防台风工作形势和工作实际,修订完善防台风应急预案,调整防台风工作小组成员;
3.2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预报信息,掌握台风发展动态;
3.3定期检查危房、旧房、教工宿舍、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等建筑,厦大水库、基建工地、下水道、排洪沟、地质灾害点、高空建筑设施、临时工棚等重点部位,供电、供水、通讯等设备及管网线路;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登记造册,并及时处理;
3.4检查、补充抢险救灾物资;
3.5组建抢险救灾队伍,并组织培训、演练;
3.6加强大型活动、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落实防台风工作措施;
3.7加强防台风知识的宣传教育,尤其是加强新进教职员工、新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台风意识和抗灾自救能力。
4 应急响应
4.1 Ⅲ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预报台风未来可能影响厦门市、厦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时
4.1.1 转发气象部门的台风预警信息,指导师生员工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
4.1.2 适时发布防台风通知,部署防御台风准备工作;
4.1.3 排查危房、旧房、教工宿舍、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等建筑,厦大水库、基建工地、下水道、排洪沟、地质灾害点、高空建筑设施、临时工棚等重点部位,供电、供水、通讯等设备及管网线路,及时消除隐患;
4.1.4 检查、补充抢险救灾物资;
4.1.5 做好食品、饮用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
4.2 Ⅱ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预报台风48小时内可能影响或登陆厦门市、厦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时
4.2.1发布防台风通知,部署防台风准备工作;
4.2.2学校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资产后勤处、基建处、翔安校区建设指挥部、漳州校区管委会、后勤集团、嘉庚学院等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4.2.3 各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4.2.4 排查危房、旧房、教工宿舍、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等建筑,厦大水库、基建工地、下水道、排洪沟、地质灾害点、高空建筑设施、临时工棚等重点部位,供电、供水、通讯等设备及管网线路,及时消除隐患;
4.2.5 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醒他们注意出行安全,严禁下海游泳;
4.2.6 必要时,分管校领导带队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防台风准备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
4.2.7必要时,召开全校防台风工作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4.3 Ⅰ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预报台风24小时内可能影响或登陆厦门市、厦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时
4.3.1 发布防台风紧急通知,进行防台风工作总动员;必要时,召开全校防台风工作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4.3.2 全校各单位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
4.3.3道路、交通、水电、饮食保障、基建工地等紧急抢险队成员集结待命,随时准备排除各种险情;
4.3.4巡查危房、旧房、教工宿舍、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等建筑,厦大水库、基建工地、下水道、排洪沟、地质灾害点、高空建筑设施、临时工棚等重点部位,供电、供水、通讯等设备及管网线路,及时消除隐患、排除险情;
分管校领导带队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防台风准备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
4.3.5密切监测险情易发地段(西校门、大南校门附近区域;凌云、凌峰博士生公寓区;各基建工地),及时报告、处置险情;
4.3.6必要时,停止校内集体活动、停止上课,除应急单位外其余校内各单位停止上班;
4.3.7必要时,转移危险地段师生员工,保障受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应;
4.3.8必要时,根据学校部署向全校通报抗击台风工作进展情况,向上级机关报送我校防台风工作进展情况。
5 善后与恢复
当厦门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报告、厦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结束防台风应急响应的通知时,结束应急响应措施,转入善后与恢复工作。
5.1如遇人员伤亡,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医疗、救助、善后工作;
5.2尽快修复受损的水电设施,疏通校内交通,恢复校内正常的水电及饮食供应;
5.3清理校园垃圾,采取必要的卫生防疫措施;
5.4停止台风应急响应期间采取的临时性措施,恢复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
5.5继续关注台风过后可能出现的暴雨天气,做好防汛工作;
5.6必要时,台风过境后的24小时内调查、统计全校受灾情况,向上级部门报送我校抗击台风工作进展及灾害损失情况;
5.7根据学校部署在有关媒体报道我校抗击台风工作情况。
6 附则
6.1各单位应建立健全防台风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根据工作实际,采购、储备必需的抢险救灾器械、物资及应急设备;
6.2学校各抢险队的物资储备和管理由资产后勤处统一负责;
6.3学校从“突发事件专项经费”中安排资金用于防台风工作;
6.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厦门大学防台风工作组织机构职责
1.厦门大学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执行校党委、校行政和有关部门的相关决定、指令;统一指挥全校防台风工作,研究决定向全校发布防台风通知,研究决定在一定范围内停、复课;在政府防台风工作指挥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采取措施对台风灾害进行预警、防御;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防台风工作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决定信息报送教育部、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厦门市委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求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
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防台风工作的建议和具体措施报校党委、校行政;及时总结和推广校内各单位防台风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各单位落实防台风工作措施的情况。
2.厦门大学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2.1学校办公室:向各有关单位传达上级机关、领导小组工作指示;根据学校部署起草、发布防台风通知;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防台风工作的建议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协调全校防台风工作,组织紧急抢险;督导、检查各单位落实防台风工作措施的情况;统计全校受灾情况,根据学校部署向全校通报抗击台风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向上级机关进行信息通报。
2.2宣传部:在校报、电视台、广播电台、校园网等校内有关媒体上开展防台风宣传工作,普及防台风知识;检查维修校内广播电台的设备、线路,根据职责划分与广电公司协调校内有线电视的设备、线路检修问题;牵头负责在校园网发布台风预警信息;在有线电视台、广播电台、校园网等校内有关媒体上播发学校的防台风通知和有关公告;加强校园网监控,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清除各种谣言,澄清事实真相;组织力量对校园受灾、师生员工抗击台风现场进行摄影摄像;根据学校的部署在校内外有关媒体上报道学校抗击台风工作情况。
2.3学生处(公寓学生办):负责制定学生口的防台风防汛应急预案,指导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学生工作组在学生中开展防台风安全教育,协调处理学生口的防台风准备及抢险救灾工作。在学生公寓中开展防台风安全教育工作;作为牵头单位,通过在学生公寓张贴台风预警信息、防台风工作通知等方式,指导学生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学生公寓的防台风工作;作为牵头单位,与资产处、后勤集团、保卫处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学生工作组共同做好学生公寓的险情监测、人员疏散和抢险救灾工作。根据学校安排,与校团委共同负责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学校的灾后重建工作。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学生伤亡情况。
2.4研究生院:根据学校部署发布研究生的停课、复课通知。
2.5教务处:牵头负责校本部公共教室的检查、报修工作;根据学校部署发布本科生的停课、复课通知;及时向学校报告校本部公共教室的受损情况。
2.6资产后勤处:负责检查维修危房、旧房、教工宿舍、学生宿舍;负责检查修缮厦大水库并调节水位,疏通下水道、排洪沟;负责检查维修供电、供水设备及管网线路;根据报修情况牵头做好相关维修工作;负责采购、储备各类抢险救灾器械、物资及应急设备;负责学校抢险救灾物资仓库的日常管理;遇紧急情况时,负责组织居住在旧房、危房的人员疏散、转移;与学生处(公寓学生办)、后勤集团、保卫处及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公寓的险情监测、人员疏散和抢险救灾工作;根据厦门市相关通知精神指导厦大幼儿园停课、复课;牵头负责台风过后的校内公共场所的清理和消毒工作;及时向学校报告受灾情况。
2.7基建处:负责建筑工地、临时施工住房、高空作业的塔吊、脚手架、建筑工地支架等的安全排查,并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对工地开挖的基坑、打桩的洞孔进行标志,并派人看守;对易发山体崩塌、滑坡等险情的危险地段进行必要的防护;负责组建基建工地的抢险救灾队伍,并组织培训、演练;遇险时负责组织基建工地的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学校报告受灾情况。
2.8保卫处:负责组建校园交通抢险救灾队伍,遇险时组织抢险救灾工作(路面车辆的交通管理由保卫处负责,路面倒伏树木的清理由后勤集团负责);负责治安巡逻,确保校园安全;负责门卫和道路交通管理,保障校内交通秩序;与学生处(公寓学生办)、资产后勤处、后勤集团及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公寓的险情监测、人员疏散和抢险救灾工作。
2.9翔安校区建设指挥部:负责翔安校区建筑工地、临时施工住房、高空作业的塔吊、脚手架、建筑工地支架等的安全排查,并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对工地开挖的基坑、打桩的洞孔进行标志,并派人看守;对易发山体崩塌、滑坡等险情的危险地段的地基进行加固。负责组建翔安校区基建工地的抢险救灾队伍,并组织培训、演练;遇险时负责组织基建工地的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根据学校部署做好与当地有关部门的抗灾协调工作。及时向学校报告受灾情况。
2.10漳州校区管委会:负责制定漳州校区的防台风防汛应急预案,全面负责漳州校区的防台风防汛工作;负责组建漳州校区的各抢险救灾队,遇险时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根据学校部署做好与当地有关部门的抗灾协调工作;及时向学校报告受灾情况。
2.11校团委:通过社团活动在学生中尤其是在新生中宣传防台风知识,提高学生的防台风意识和抗灾自救能力;根据学校安排,与学生处共同负责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学校的灾后重建工作。
2.12后勤集团:负责检查维修学生食堂。配合资产后勤处检查修缮厦大水库并调节水位,疏通下水道、排洪沟,检查维修供电、供水设备及管网线路。配合资产后勤处采购、储备各类抢险救灾器械、物资及应急设备,做好抢险救灾物资仓库的日常管理。配合教务处检查维修公共教室。负责食品、饮用水的储备,保证师生员工的正常生活需要。负责组建道路、水电、饮食保障抢险救灾队,遇险时组织抢险救灾工作(路面车辆的交通管理由保卫处负责,路面倒伏树木的清理由后勤集团负责)。负责在学生食堂显示屏播发气象部门的台风预警信息及学校的防台风通知;配合公寓学生办,通过在学生公寓张贴台风预警信息、防台风工作通知等方式,指导学生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与公寓学生办、保卫处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学院(研究院)共同做好学生公寓的险情监测工作;遇险时组织人员疏散和抢险救灾工作。配合资产后勤处做好台风过后的校内公共场所的清理和消毒工作。及时向学校报告受灾情况。
2.13嘉庚学院:成立本学院的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的防台风工作预案制定本学院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本学院的防台风工作,认真做好本单位所属区域的隐患排查和处理工作;及时向学校报告受灾情况。
3.全校各单位工作职责
成立本单位的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本单位的防台风救灾小组;根据学校的防台风工作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本单位的防台风工作,认真做好本单位所属区域的隐患排查和处理工作;及时向学校报告受灾情况。
附件2:
厦门大学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赖虹凯
副组长:邱伟杰
成 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王巧萍 王炳华 叶鹏飞 苏清伟 李初环
李智勇 邱伟杰 张建霖 陈 光 陈雪玲
林东伟 鲁同安 赖虹凯 谭绍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邱伟杰兼任
附件3:
厦门大学防台风工作任务分解表
级别
事件
响应措施
工作任务分解
责任单位
预防预警
台
风
高
发
季
节
︵
5
至
10
月
,
主
要
集
中
在
7
至
9
月
︶
根据防台风工作形势和工作实际,修订完善防台风应急预案,调整防台风工作小组成员
各成员单位;
全校各单位
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预报信息,掌握台风发展动态
各成员单位;
全校各单位
定期检查危房、旧房、教工宿舍、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等建筑,厦大水库、基建工地、下水道、排洪沟、地质灾害点、高空建筑设施、临时工棚等重点部位,供电、供水、通讯等设备及管网线路;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登记造册,并及时处理;
检查维修危房、旧房、教工宿舍、学生宿舍,检查修缮厦大水库并调节水位,疏通下水道、排洪沟,检查维修供电、供水设备及管网线路
资产后勤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检查维修学生食堂
后勤集团
检查维修公共教室
教务处牵头负责检查、报修,后勤集团配合;资产后勤处负责维修
检查维修办公楼、实验楼
各使用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
检查基建工地,及时消除隐患;对易发山体崩塌、滑坡等险情的危险地段进行必要的防护
基建处
检查维修有线电视、广播电台的设备、线路
宣传部
检查维修校园网设备、线路
网管中心
检查、补充抢险救灾工具物资
定期检查、补充抢险救灾工具物资
各成员单位,全校各单位
需要集中管理、使用的物资由各相关单位报送清单,学校统一采购
资产后勤处、后勤集团及其他相关单位
做好学校抢险救灾物资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资产后勤处、后勤集团
组建抢险救灾队伍,并组织培训、演练
组建道路、水电、饮食保障抢险救灾队
后勤集团
组建校园交通应急管理队伍
保卫处
组建基建工地抢险救灾队伍
基建处
组建漳州校区各抢险救灾队
漳州校区管委会
组织本单位的抢险自救队伍
全校各单位
加强大型活动、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落实防台风工作措施
各活动组织单位
加强防台风知识的宣传教育,尤其是加强新进教职员工、新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台风意识和抗灾自救能力
在校报、有线电视台、广播电台、校园网等校内媒体宣传防台风知识
宣传部
加强教职员工尤其是新进教职员工、新生的防台风安全教育
全校各单位
在学生公寓中、在学生安全教育活动中宣传防台风知识
公寓学生办
在学生社团活动中宣传防台风知识
校团委
级别
事件
响应措施
工作任务分解
责任单位
Ⅲ级应急响应
台风未来可能影响厦门市、
厦门市发布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通知
转发气象部门的台风预警信息,指导师生员工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
在学生公寓张贴台风预警信息、防台风工作通知,教育指导学生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
公寓学生办牵头,后勤集团配合
在学生食堂显示屏播发气象部门的台风预警信息
后勤集团
在校园网发布气象部门的台风预警信息
宣传部
在本单位张贴、发布气象部门的台风预警信息
全校各单位
适时发布防台风通知,部署防御台风准备工作
起草防台风通知
学校办公室
在有线电视台、广播电台、校园网等有关媒体播发学校的防台风通知
宣传部
在学生食堂显示屏播发学校防台风通知
后勤集团
排查危房、旧房、教工宿舍、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等建筑,厦大水库、基建工地、下水道、排洪沟、地质灾害点、高空建筑设施、临时工棚等重点部位,供电、供水、通讯等设备及管网线路,及时消除隐患
参见“预防预警”
参见“预防预警”
检查、补充抢险救灾物资
各相关单位
参见“预防预警响应”
做好食品、饮用水储备工作
做好食品、饮用水及其他物质的储备,保证师生员工的正常生活需要
后勤集团
Ⅱ级应急响应
台风48小时内可能影响或登陆厦门市、
厦门市发布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通知
发布防台风通知,部署防台风准备工作
参见“Ⅲ级应急响应”
参见“Ⅲ级应急响应”
各相关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学校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资产后勤处、基建处、翔安校区建设指挥部、漳州校区管委会、后勤集团、嘉庚学院
各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参见“预防预警”
参见“预防预警”
排查危房、旧房、教工宿舍、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等建筑,厦大水库、基建工地、下水道、排洪沟、地质灾害点、高空建筑设施、临时工棚等重点部位,供电、供水、通讯等设备及管网线路,及时消除隐患
参见“预防预警”
参见“预防预警”
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醒他们注意出行安全,严禁下海游泳
全校各单位
必要时,分管校领导带队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防台风准备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
各相关单位
必要时,召开全校防台风工作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全校各单位
级别
事件
响应措施
工作任务分解
责任单位
Ⅰ级应急响应
台风24小时内可能影响或登陆厦门市
、
厦门市发布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通知
发布防台风紧急通知,进行防台风工作总动员;必要时,召开全校防台风工作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参见“Ⅲ级应急响应”
参见“Ⅲ级应急响应”
全校各单位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
各成员单位;全校各单位
道路、交通、水电、饮食保障、基建工地等紧急抢险队成员集结待命,及时排除各种险情
参见“预防预警”
参见“预防预警”
巡查危房、旧房、教工宿舍、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等建筑,厦大水库、基建工地、下水道、排洪沟、地质灾害点、高空建筑设施、临时工棚等重点部位,供电、供水、通讯等设备及管网线路,及时消除隐患、排除险情
参见“预防预警”
参见“预防预警”
分管校领导带队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防台风准备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
各相关单位
密切监测险情易发地段,及时报告、处置险情
西校门、大南校门附近区域
联络厦门市相关部门或组织校内队伍处理大南校门、西校门附近的积水问题
资产后勤处
大南校门、西校门附近出现大面积积水时,树立标识牌,引导车辆改道绕行
保卫处
遇大面积积水时,认真做好校史馆、囊萤楼、同安楼、明培体育馆等重点部位的监测、自救工作,必要时报请学校增援
按谁使用(管理)谁负责原则,由宣传部、外文学院、化学化学院、体育部分别负责
凌云、凌峰博士生公寓区
安排值班人员、物业人员、校园巡逻队、住宿学生组成监测队伍,密切监测洪水、泥石流、滑坡等险情;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必要时组织人员疏散撤离;遇险时及时组织抢救并报请学校增援
监测工作由学生处(公寓学生办)牵头负责,资产后勤处、后勤集团、保卫处及相关学院(研究院)配合;遇紧急情况,报请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人员疏散由学校办公室总体协调,学生处、资产后勤处、后勤集团、保卫处及相关学院、研究院组织实施)
各基建工地
按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操作,必要时报请学校增援
基建处、翔安校区建设指挥部
必要时,停止校内集体活动、停止上课,除应急单位外其余校内各单位停止上班
起草、发布停课通知,并通知师生
研究生院、教务处、宣传部、各学院(研究院)
起草、发布停止上班的通知,并通知师生
学校办公室、宣传部、全校各单位
根据厦门市相关通知精神决定厦大幼儿园停课
资产后勤处、厦大幼儿园
必要时,转移危险地段师生员工,保障受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应
学校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资产后勤处负责转移危房、旧房区的人员;学生处、各学院(研究院)负责转移学生;各单位负责转移本单位师生;后勤集团负责提供食品、饮用水保障
必要时,根据学校部署向全校通报抗击台风工作进展情况,向上级机关报送我校防台风工作进展情况
学校办公室、宣传部及其他相关部门
级别
事件
响应措施
工作任务分解
责任单位
善后与恢复
台风警报解除
、
厦门市结束防台风应急响应
如遇人员伤亡,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医疗、救助、善后工作
当事人所在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
尽快修复受损的水电设施,疏通校内交通,恢复校内正常的水电及饮食供应
资产后勤处、后勤集团、保卫处,漳州校区管委会
清理校园垃圾,采取必要的卫生防疫措施
资产后勤处、后勤集团负责公共场所的清理和消毒工作;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清理和消毒工作;校医院提供技术指导;
学生处、校团委、各学院(研究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大学生志愿者队伍参与校园灾后重建工作
停止应急响应台风期间采取的临时性措施,恢复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
将学校的复课决定、具体课程调整方案通知师生
研究生院、教务处、宣传部、各学院(研究院)
起草、发布恢复上班的通知,并通知师生
学校办公室、宣传部、全校各单位
根据厦门市相关通知精神决定厦大幼儿园复课
资产后勤处、厦大幼儿园
继续关注台风过后可能出现的暴雨天气,做好防汛工作
各成员单位;全校各单位
必要时,台风过境后的24小时内调查、统计全校受灾情况,向上级部门报送我校抗击台风工作进展及灾害损失情况
调查、统计受灾情况
资产后勤处、后勤集团、基建处、漳州校区管委会、教务处及其他受灾单位归口统计受灾情况,报送学校;学校办公室汇总后报校领导及上级机关
向上级机关报送我校防台风工作进展情况
学校办公室
根据学校部署在有关媒体报道我校抗击台风工作情况
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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