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总监的职责有哪些?哪些工作是总监不能授权给副总监或者总监代表的?
一、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 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监理合同。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3、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协调处理各专业监理业务,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调配人员。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工地例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查并签署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等文件。
7、 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8、签发单位工程停工令、复工令,审核并签署验工计价表、工程付款凭证和工程结算书。
9、根据授权审核和处理变更设计事宜。
10、参与或配合对工程质量事故、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1、定期巡视施工现场。
12、对费用索赔、工程延期提出处理意见。
13、组织编制监理月报、专题报告和工作总结。
14、审核并签认施工单位的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15、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申请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6、组织整理项目监理资料。
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以下工作委托给副总监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签发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3、 审查签认竣工结算;
4、调节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
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进行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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