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范文九篇
第一篇: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摘要]:大学生心理危机的预防与干预是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析对大学生心理危机产生的原因、干预机制及其干预原则进行,对于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系统的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心理危机的原因干预机制干预原则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方向发展,在校大学生的心理危机现象日渐突出,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我国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令人担忧,有相当数量的大学生存在负面心理情绪,他们的心理健康问题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教育部曾多次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普通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2008年3月11日教育部在京举办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题研讨班,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出席研讨班并讲话。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大学生成长的关心。
因此,了解心理危机现象,认识心理危机产生的原因,探索和建立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的心理危机管理机制,才能有效缓解大学生的心理压力,使大学生真正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身心健康的新型人才。
一、诱发大学生心理危机的因素
所谓心理危机是指当事人心理状态的严重失调,心理矛盾激烈冲突难以解决,也可以指精神面临崩溃或精神失常,还可以指发生心理障碍。造成高校学生心理危机的因素是综合性的,既有教育的问题,也有家庭、社会对学生的影响,还有学生自身个性特征等。概而言之,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外部因素。
1、家庭原因。
家庭的一些潜在或显性的条件,如家庭的自然结构、家庭的人际关系、家庭的教育方式、家庭的抚养方式以及家长的素质等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有关研究表明,大学生的不少心理问题是与家庭生活的不良背景、早期不良家庭生活经历比如:父母早亡或者离异、父母关系紧张、孩子受父母关注太少、甚至受父母或他人虐待等联系在一起的。自小娇生惯养和过分受保护、被溺爱的孩子进入大学后,更容易产生心理危机问题。
2、社会原因。
人际关系是导致大学生心理障碍的主要因素之一。对于大学生,人际交往更是他们生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尤其是大学新生,刚一到陌生的环境,面临全新的人际关系环境,这时他们的人际交往比中学时代要广阔得多,他们既有人际交往的强烈需求,又存在交往障碍。加之,近年毕业生数量大幅增长,但社会整体就业职位无明显增加,就业难已成为大学生一人校就困惑伤神的难题,来自农村的学生和部分学生表现出焦虑、抑郁、悲观的情绪反应。
3、学校原因。
首先,面对一门全新的专业,对于刚进入大学的新生来说容易导致心理危机。笔者所在的韩国语系就有不少的学生在升人大学前没接触过韩语,加之高校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方式完全不同于中学教师,使得不少学生在学习上不得其法,出现迷茫、困惑,对自己的专业越来越没兴趣进,进而导致心理上的危机。
二、建立健全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一)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和教育。
1、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当前一部分青年大学生缺乏必要挫折承受能力,生活中遇到挫折往往会苦恼、焦虑、愤怒、忧郁、悲观。因此,积极稳妥开展挫折教育和挫折心理训练,必须教育和磨砺大学生,使他们正确认识自我,勇敢面对人生挫折,善于总结经验,锻炼自己的抗挫折能力和生活的适应能力。
2、学校要通过健康教育课、心理讲座等形式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针对在学生中广泛存在的环境适应问题、情绪管理问题、人际交往问题、恋爱问题、学习方法和方式问题等开展专题教育。
(二)健全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在高校应该是一个系统工程、一种工作机制,而不仅仅是某一部门或者机构的任务。
首先,要有一个高效率的危机干预应对中心。学校应成立以主管领导、心理咨询中心、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危机干预咨询中心,统一协调、指挥随时可能出现的危机。中心既对上级负责,也要对学校负责,更要对全体学生负责。实践证明,心理健康教育搞的好、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成功率高的学校,大都此项工作受到学校领导的重视,并有一位熟悉和理解此项工作的主要领导主持。
其次,完善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的工作网络。大学生的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的这一系统工程,仅有高效率的干预应对中心是不够的,还需要构建学校-院系-班级-医院“四级防护网络”模式,使之形成互相联系、相互交叉的立体网络。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为第一级,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辅导员、分团委、学生会为第二级,各班的学生干部、党员、寝室长为第三级,医院、医务卫生所为第四级。
第三,配备和培训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专职人员。组建一支经过一定心理知识技能培训具有一定专业水准的教师队伍,负责全校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设置、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的开展等。
综上所述,对于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这一系统工程,需要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通力合作。建立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系统是我国教育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与全球教育发展接轨的重要措施。希望在中国教育中能尽快建立危机干预机制,从而及时有效、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事件当事人或者人群进行心理干预并提供科学有效的心理援助和心理辅导,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身心健康的新型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篇: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有效预防和及时干预校园中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维护学校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校成立“杉城镇中心小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小组由负责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为领导,成员由德育处负责人、班主任、校心理咨询员、心理健康教师。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各班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为重大危机事件处理作出决策。
第二条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我们关注与干预的对象。确定对象存在心理危机一般指对象存在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或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眼前的危机。
第三条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应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应对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应对学生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哪些言行是自杀的前兆,对出现自杀预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
第四条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情绪低落抑郁者;
2.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问题者;
3.存在诸如学业严重受挫、躯体疾病、家庭变故、严重人际冲突或突遇严重挫折者
4.过去有过自杀行为或企图,或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
5.性格有明显缺陷者,如明显内向、与别人缺乏正常的情感交流者;
6.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7.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如父母离异、家庭破裂、亲子关系恶化等;
8.有明显的精神障碍或心理疾病者;
9.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产生危害者。
第五条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讨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第六条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应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七条对严重心理异常学生的干预措施: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周围同学发现学生的异常情况后,应及时反馈到学校心理咨询室。由学校心理咨询员及心理危机干预小组进行评估和初步诊断,提出相关建议,并转介到专门的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断。
1.如果诊断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所在班级应密切注意学生心态,指派学生骨干给予关心,及时向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汇报情况。心理咨询室根据班级报告或学生本人要求开展跟踪咨询,及时提供心理辅导。
2.如果诊断危机程度较高、不宜在学校继续学习者,由学校与家长协商解决休学事宜。
第八条对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干预措施: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周围同学发现学生的自杀意念后,应及时向各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以下措施:
1.在心理危机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将有自杀意念的学生转移到安全地点,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监护。
2.由心理咨询室对有自杀意念的学生进行评估,如果在校内可以解决,由心理咨询室进行心理辅导和干预;如果情况严重,及时转介到专业心理危机干预中心进行救助。
3.尽快通知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家长到校,家校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九条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有学生处、德育室负责,首先给予控制,保护双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由心理咨询室对当事人进行心理评估。如诊断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者需要住院治疗或回家休息,及时通知家长并与家长协商解决。
第十条对已实施自杀自伤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应在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要立即将其送往医务室或最近的医院进行抢救,同时向学生处汇报情况。
2.学生处要及时向校领导和公安部门汇报,由公安部门负责保护、勘察和处
理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
3.立即通知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家长到校。
4.对于自杀未遂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应与家长协商解决。如危机情况尚未解除,必须由家长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转介到专业心理治疗中心进行咨询和治疗,不得让其继续留在学校学习,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发生其他意外。
5.对于已实施自杀行为学生周围的学生,包括同班同学、好朋友、目击者等,学校和班级应采取相应的安抚措施。心理咨询室可根据需要进行团体心理辅导,避免更大范围的急性心理危机出现。
第十一条对于因心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在其复学以后应采取相应后期跟踪措施:
1.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出具有资质医院、咨询中心等开具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2.学生复学后,学校和班级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给予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同时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班主任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3.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学院还应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应安排班主任、学生骨干、该生好友等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
第十二条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学生自杀事故发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学生所在班级在事故处理后应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提供给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班级亦应将其详细资料报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三条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第十四条危机干预是一项专业性强、要求高的工作,专、兼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必须经过系统培训,能恪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水平。要重视专、兼职教师的专业培训,以不断提高他们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以及危机干预工作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方法。全校各部门尤其是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因失职造成学生生命损失的,要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第三篇: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教育部和《**_*理危机预警干预机制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加强教育引导,强化过程管理,完善预防机制,注重工作实效”的原则,制订实验中学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方案,有效解决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引导青少年学生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发展自我、远离侵害,预防和减少学生不良心理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维护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1.人性化原则。中学生是正在成长的青少年群体,发展尚未成熟,可塑性强,在预警、干预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于保护和预防,切实维护中学生身心发展。
2.预防性原则。建设预警机制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预防和减少中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3.教育性原则。青少年学生在成长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应及时正确引导,帮助他们认识心理危机,矫正不良心理行为。
4.参与性原则。预警干预机制的建设离不开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参与。要坚持以学校为主体,充分发挥学生家庭、社区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共同推进预警干预机制的建立和运行。
5.实效性原则。建立和健全预警机制,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心理干预工作的规范化,增强机制运行的有序性和实效性。
三、工作目标
1.在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制定学校危机干预工作方案,建立学校危机干预工作小组,形成危机干预工作流程。
2.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干预知识宣传,加强教师、家长以及中学生对心理危机的了解和认知,提高教师和家长对学生危机状态的识别能力,能及时启动学生心理危机的预警系统;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绪调控能力,以使学生在面对危机时能有效应对。
3.通过心理援助的适时介入,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当下,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学会正确地应付危机的策略与方法,避免或减少学生中出现自伤或伤及他人事件的发生。
4.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中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学生的心理品质,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
四、具体举措
(一)建立预警干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建立以校长为组长、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组室以及有关专业人员共同参与的实验中学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和领导实验中学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小组开展各项工作。
(二)确定预警干预对象
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是我们关注与干预的对象。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必须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第一,生活中出现了导致心理压力的重大或意外的事件;第二,躯体和意识出现不适感受,又未引起周围人的重视而不能得到及时疏解;第三,遭遇到依靠自身能力无法应付的困境。上述三种情况同时出现就意味着个体出现了心理危机。心理压力超过个体应对能力、情绪障碍严重或行为失衡的个体,都极易出现有潜在伤害性的危机状态。不同的学生因其个性特点、成长经历和生活状况不同,在面临心理困惑和危机时的表现也各不相同,有明显的个性差异。
1.一般预警类
(1)心理因素方面
第一,个性较为内向、沉默、喜怒不形于色,心事较重,遇到一些问题不愿或无处向人诉说;或个性过于暴躁,易怒者。
第二,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因各种原因导致情绪失控者。
第三,人际冲突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当众受辱、受惊吓、与同学发生严重人际冲突而被排斥、受歧视的学生,或与老师发生严重人际冲突的学生。
第四,在学校和医院门诊心理测试中抑郁倾向较高者、有狂躁倾向及反社会型边缘人格特点者。
第五,有心理障碍且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等心理障碍的学生。
(2)学习压力方面
第一,由于学习基础和能力差,或者父母期望过高导致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学习努力但仍然考试不理想的学生。
第二,因外地(校)新转学、因病住院或休学后复学、各学期开学或结束等阶段出现心理问题的学生。
第三,严重厌学、逃学,或有考试综合征及学校恐惧症的学生。
第四,因严重网络成瘾行为而影响其学习及社会功能的学生。
(3)家庭生活方面
第一,近期家庭及学校生活中遇到重大生活事件:如家庭中有迁居、父母及亲属出现变故、家庭经济状况改变;因犯规而受批评、人际冲突、遭受失败等。
第二,成长经历中有过自虐自伤记录,最近生活中又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者。
第三,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离异、父母下岗、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的学生等。
第四,因经济严重贫困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性格内向、不善交往且交不起学费的学生、需要经常向亲友借贷且缺乏社会支持系统的学生等。
2.重点预警类
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第一,在心理健康普查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第二,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学生等。
第三,近期在学校言行和情绪表现有些异常,比如内向的突然变得外向起来,或更加封闭、沉静、沉默;作文或作业中、与他人交谈中常谈到与死相关的话题或表达生活无意义感;外向的突然变得内向,不与人交流,有暗自流泪或与其它人留恋告别的言行等。
第四,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第五,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第六,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三)预警干预具体实施
1.学校心理预警干预机构的层次组成
学校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包括三级系统。
一级预警机制: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和班级心理助理、学生家长组成小组进行监护。他们距离学生最近,最了解学生情况(其中心理助理本身就是学生),对班内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作重点预警,进行力所能及的保护和干预,并及时上报年级组。
二级预警机制:以年级为单位,各年级组、学校德育处领导组成小组进行监护。对所管理范围内学生的整体状况进行把握,调动各种力量给学生以及时的预警干预。把各班级患有抑郁等倾向的学生和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及时上报到学校心理辅导机构或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小组。
三级预警机制:由心理专(兼职)教师组成的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小组,给予处在心理危机状态下的学生以科学专业的心理干预,将情况及时上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并适时向有关医疗机构转介。
2.各级学校心理预警干预机构的职责
(1)各级心理监护的职责是:三个“及时”。即及时发现和掌握学生面临的变化和危机,及时给予力所能及的保护和干预,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情况等。
“及时”的涵义是:
发现学生情绪波动或心理异常情况后,要在1小时内,向各班主任汇报,即刻采取必要的保护性(初级)干预措施;
在危机学生处在被保护的情况下,速上报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小组(或专职心理教师),并制定相关措施实施心理干预;
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工作小组要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领导小组或学校领导及时汇报,与家长联系。
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领导小组或学校***理危机预警干预领导小组、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联合协商,共同进行心理干预。确认为有心理危机的学生要明确建议家长及时转介至精神卫生中心就诊和治疗。
(2)各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自我心理保健和自觉求助的教育,班级心理助理发现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同学问题后,应及时报告班主任老师。
(3)学校要加强对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家长维护孩子心理健康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家长对孩子心理危机的识别能力,并与家长建立联系经常沟通,为家长普及心理健康的意识和能力。
(4)构成三级体系的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系统,并与家庭、学校共同形成对学生在校内的心理保护网络。
3.学校心理预警干预的运行
实验中学心理危机预警机制的运行分为三个部分,即预防、预警和应急。
(1)预防:强化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
第一,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德育处、心理辅导室要明确岗位专人负责,强化以班主任为主体,以德育处、团队干部、以及学科教师为骨干的兼职心理健康教育队伍,高度关注流动学生和单亲家庭子女或其他特殊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问题。??
第二,学校建立心理助理制。各班设心理助理一名,负责收集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信息,对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定期向班主任做汇报。努力学习有关心理知识,积极参加心理助理培训,用相关知识帮助同学,用乐观心态引导同学。当个别同学有严重心理问题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心理辅导室,并劝说其尽快到心理辅导室寻求帮助。工作遵循保密原则,维护同学的权益,不得随意泄露同学的隐私。
第三,规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每学期至少保证2节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同时充实学校心理辅导室组成人员,积极开展针对不同群体学生的团体心理辅导、个别心理辅导及朋辈互助活动,在开学、考试等重要阶段更要加强针对性的指导。
第四,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学校开展对家庭教育的指导,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访等形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2)预警:建好预警监测中心,开展学生心理普测
预警系统是整个心理危机预警干预机制的核心环节和关键所在,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第一,学校可在心理辅导室设立“心理预警监测中心”,各年级组、门卫室为校内信息监测点,校外的信息监测点主要有家委会、当地派出所、学校周边的网吧、商店等;校内监测员队伍以班主任、心理辅导教师、门卫保卫人员、值周教师等为主。学校应在各班级设置“心理监测点”,以班主任、班干部和班级心理助理等最有可能获取第一信息的人员为主体,其他教职员工全员参与。其职责是发现监测对象和其他人员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心理预警信息监测中心报告。
第二,学校应定期定时组织学生进行心理测评,建立心理健康档案。这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更好地开展心理危机预警的必要保证。它可以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身心健康状况,筛选出部分问题较严重学生,在保密的基础上与其班主任联系,作为长期关注和引导对象,并进行心理咨询等干预,防患于未然。
第三,监测信息及学生心理测评由学校心理预警监测中心负责收集并进行评估。学校监测中心要设立并公布预警电话,建立重点监测对象数据库,实行重要信息登记、通报制度。班级心理监测处理点要做好预警信息登录,对重点预警对象、重大信息获取及处理结果都要有文字记载,不得漏报、瞒报、误报。
第四,预警信息的发布。在提前获取准确的可能发生不良事件的信息时,学校“心理预警监测中心”应做好评估工作并上报学校领导,根据事件的不良程度与紧急程度下达指令,实施相应级别的预警应急援助方案。预警的级别分三个级别:
三级“蓝色”预警,主要针对那些需要特别关注的心理问题,其危机程度为“一般”,校心理辅导室可以自行处理。
二级“黄色”预警,主要针对那些有可能演变成危机的心理行为,其危机程度为“较紧急”,学校心理辅导室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和校长室报告。
一级“红色”预警,主要针对短期剧烈的心理冲突和失控行为,其危机程度为“紧急”,学校要在***相关部门和教育局中小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干预领导小组。
(3)应急:掌握心理危机干预四步法
心理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理是有效保护学生的重要环节。处于心理危机情况的学生最需要的是周围人的支持与理解,一般处理危机情况需要的是:
首先,危机评估。危机评估是进行整个心理危机干预的前提。干预者必须在短时间内通过评估迅速、准确地了解个体的危机情境及其反应。危机评估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个体的生理及心理状态、社会状态和个体采取的应对方式等。另外,评估需要贯穿于心理危机干预的始终。干预者必须通过评估确定心理危机的严重程度和个体的状态,了解个体支持系统的有效性,从而确定有效的应对策略。
其次,制订心理危机干预方案。在评估的基础上制订符合个体生理、心理状况的干预方案。设计干预的技术,以解决目前的危机或防止危机进一步恶化,确定应提供的支持。
再次,实施干预。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体(简称危机个体?)保持密切的接触,建立良好的咨访关系。鼓励危机个体用语言表达内心的感受,指导其进行适当的情绪宣泄,以减轻焦虑,可以采用认知干预或者采用系统脱敏等行为主义取向的干预技术,向危机个体提供应对技巧;向其解释其情感反应是对灾难的正常反应,强化焦虑、恐惧等情绪的合理性;不对危机个体做不切实际的保证;强调危机个体自身对其行为和决定所负有的责任,提高其应对效能,帮助其建立积极的应对策略;帮助危机个体调动其社会支持资源,如家庭、朋友、同事、社会组织等。
最后,确定心理危机干预的结果,不断对干预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干预者通过观察、交谈以及使用量表等方法对危机个体进行心理及危机评估,以了解干预效果,并及时调整干预方案。
第四篇: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方向发展,在校大学生的心理危机现象日渐突出,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我国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令人担忧,有相当数量的大学生存在负面心理情绪,他们的心理健康问题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教育部曾多次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普通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2008年3月11日教育部在京举办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题研讨班,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出席研讨班并讲话。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大学生成长的关心。
因此,了解心理危机现象,认识心理危机产生的原因,探索和建立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的心理危机管理机制,才能有效缓解大学生的心理压力,使大学生真正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身心健康的新型人才。
一、诱发大学生心理危机的因素
所谓心理危机是指当事人心理状态的严重失调,心理矛盾激烈冲突难以解决,也可以指精神面临崩溃或精神失常,还可以指发生心理障碍。造成高校学生心理危机的因素是综合性的,既有教育的问题,也有家庭、社会对学生的影响,还有学生自身个性特征等。概而言之,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外部因素。
1、家庭原因。
家庭的一些潜在或显性的条件,如家庭的自然结构、家庭的人际关系、家庭的教育方式、家庭的抚养方式以及家长的素质等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有关研究表明,大学生的不少心理问题是与家庭生活的不良背景、早期不良家庭生活经历比如:父母早亡或者离异、父母关系紧张、孩子受父母关注太少、甚至受父母或他人虐待等联系在一起的。自小娇生惯养和过分受保护、被溺爱的孩子进入大学后,更容易产生心理危机问题。
2、社会原因。
人际关系是导致大学生心理障碍的主要因素之一。对于大学生,人际交往更是他们生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尤其是大学新生,刚一到陌生的环境,面临全新的人际关系环境,这时他们的人际交往比中学时代要广阔得多,他们既有人际交往的强烈需求,又存在交往障碍。加之,近年毕业生数量大幅增长,但社会整体就业职位无明显增加,就业难已成为大学生一人校就困惑伤神的难题,来自农村的学生和部分学生表现出焦虑、抑郁、悲观的情绪反应。
3、学校原因。
首先,面对一门全新的专业,对于刚进入大学的新生来说容易导致心理危机。笔者所在的韩国语系就有不少的学生在升人大学前没接触过韩语,加之高校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方式完全不同于中学教师,使得不少学生在学习上不得其法,出现迷茫、困惑,对自己的专业越来越没兴趣进,进而导致心理上的危机。
二、建立健全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一)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和教育。
1、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当前一部分青年大学生缺乏必要挫折承受能力,生活中遇到挫折往往会苦恼、焦虑、愤怒、忧郁、悲观。因此,积极稳妥开展挫折教育和挫折心理训练,必须教育和磨砺大学生,使他们正确认识自我,勇敢面对人生挫折,善于总结经验,锻炼自己的抗挫折能力和生活的适应能力。
2、学校要通过健康教育课、心理讲座等形式进行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针对在学生中广泛存在的环境适应问题、情绪管理问题、人际交往问题、恋爱问题、学习方法和方式问题等开展专题教育。
(二)健全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在高校应该是一个系统工程、一种工作机制,而不仅仅是某一部门或者机构的任务。
首先,要有一个高效率的危机干预应对中心。学校应成立以主管领导、心理咨询中心、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危机干预咨询中心,统一协调、指挥随时可能出现的危机。中心既对上级负责,也要对学校负责,更要对全体学生负责。实践证明,心理健康教育搞的好、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成功率高的学校,大都此项工作受到学校领导的重视,并有一位熟悉和理解此项工作的主要领导主持。
其次,完善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的工作网络。大学生的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的这一系统工程,仅有高效率的干预应对中心是不够的,还需要构建学校-院系-班级-医院“四级防护网络”模式,使之形成互相联系、相互交叉的立体网络。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及咨询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为第一级,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辅导员、分团委、学生会为第二级,各班的学生干部、党员、寝室长为第三级,医院、医务卫生所为第四级。
第三,配备和培训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专职人员。组建一支经过一定心理知识技能培训具有一定专业水准的教师队伍,负责全校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设置、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的开展等。
综上所述,对于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这一系统工程,需要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通力合作。建立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系统是我国教育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与全球教育发展接轨的重要措施。希望在中国教育中能尽快建立危机干预机制,从而及时有效、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事件当事人或者人群进行心理干预并提供科学有效的心理援助和心理辅导,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身心健康的新型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五篇: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学校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学生心理危机的预防和处理,适用本常规。
第二条总则
为了保障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学生的身心安全,及时预警有恶性事件发生倾向的个人或人群,及时在重大事件发生现场对当事人或人群提供心理援助和疏导,及时在重大事件发生后对相关人员或人群进行维护性心理疏导和发展性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和心理健康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常规。
第三条学校心理危机干预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是指建立在学校教育和学校管理基础上的心理危机干预。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主要是在学校学习的大学生、中小学生以及从事学校教育的教师和管理人员,以及与他们相关的亲属或亲属人群。
参与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成员主要是学校教育的管理者、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与学校教育相关的教育专家和心理专家,以及高级心理咨询师、医务人员、社会安全保障人员(公安、法律、火警等)和社区工作者等。
第四条心理危机干预从过程上来说包括:预防性干预、引导性干预、维护性干预和发展性干预。
预防性干预:在重大事件可能发生前的心理干预。
引导性干预:在重大事件发生时的心理干预。
维护性干预:在重大事件发生后的心理干预。
发展性干预:在当事人(或人群)心理康复后的以促进继续健康发展为目标的心理干预。也包括对健康人群的发展性心理健康教育。
第五条心理危机干预从对象上来说包括:当事人干预、与当事人相关人群干预、当事人亲属人群干预。
当事人干预:对事件发生现场中的直接当事人或人群的心理干预。
与当事人相关人群干预:对不在事件发生现场、但与当事人或人群有密切接触并受影响的人或人群的心理干预。
当事人亲属人群干预:对当事人或人群的亲属人群的心理干预。
第六条心理危机干预从形式上来说包括:现场干预、来访性干预、跟踪性干预。
现场干预:在重大事件现场与其他专业人员配合与合作对当事人或人群的心理干预。
来访性干预:对有冲突性行为爆发倾向的求助人或人群的心理干预。
跟踪性干预:重大事件发生后,对当事人或人群、相关人员或人群的补救性心理干预。
第七条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系统的基本架构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系统的基本架构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子系统: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预警系统;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应急系统;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维护系统。
第八条预警系统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首要任务就是积极预防在学校管理范围内重大或恶性事件的发生。该系统要能在尽可能早的时间内预警可能出现的冲突性事件并能给予及时的疏导,要能对学校管理范围内的有心理危机倾向的高危人群进行必要的监控和疏导。
学校心理危机预警系统主要包括以下组成部分:
心理健康测量和心理健康档案:通过心理健康档案的建设和使用,可以比较有效地区分出容易产生严重心理危机的高危人群,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必要的控制和疏导措施。教育部已有文件规定从20*年新学期开始,大学新生入校都要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各地高中在高一学生入学时也可以参照执行。
学生团队中的“心理互助员”:在学生群体中建立“心理互助员”队伍是提高心理危机预警系统效能的重要措施。按照青少年心理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在整个青春发育期,伙伴关系是对青少年个体心理发展影响最大的因素。同学、朋友之间往往能够相互敞开心扉,讲内心的、真实的话。“心理互助员”是经过一定心理辅导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在学生中有较强交往能力的学生。他们的活动可以团队或兴趣小组的形式进行,受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指导和管理。他们平时在与同学、朋友交往中能主动运用学到的心理辅导知识和技能,当发现有心理危机发生可能的同学和朋友时,能及时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反映,从而形成心理危机干预的预警反应。
班主任队伍和学校团队、学生会工作者:学校班主任队伍和学校团队、学生会工作者队伍应该接受比较系统的心理健康、心理辅导与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的理论与技术的培训,使他们成为学校心理危机预警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这些直接从事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往往和学生接触密切,也比较容易得到学生的信任。只要对他们进行有计划的、有目的的培训,就能有效提高学校心理危机预警系统的反应灵敏度。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应该是学校心理危机预警系统中的骨干力量。他们经过专业培训,并应持有心理健康教育的上岗资格证书。他们的预警信息来源除了直接使用心理健康档案、接受和筛选来自上述两支队伍的信息外,预警信息的来源还包括学校系统的心理辅导电话热线、心理辅导室、心理辅导信箱、校园网中的心理健康论坛(BBS)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认真做好有冲突性事件爆发倾向(自杀、自残或暴力)人员的来访性心理干预,其岗位责任之一就是要为学校教育管理者及时提供学生和教师的心理健康状态以及存在的主要心理问题倾向。
学校心理危机预警系统的直接领导者应是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
第九条应急系统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主要任务就是,当在学校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或恶性事件(自然灾害、灾难性事故、传染性疾病、暴力冲突、自杀自残自虐等)时,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应急系统要能及时、有效地与负责危机干预的其它系统(教育管理、公共安全、医疗卫生、社会工作等)进行合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事件当事人或人群进行心理干预,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对与当事人或人群相关的人群(同学、教师)和亲属人群(家长、亲戚)提供科学有效的心理援助和心理辅导。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应急系统主要包括以下组成部分:
领导指挥组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