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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工作规划范文(通用6篇)
【篇1】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工作规划
为进一步推进我行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的落实,我行行自接到银党纪办【2014】13号文件《关于对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后,县行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首先是召开了专题会议,在会议上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会议结束后,对我行的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自查工作顺利开展。
我行接到通知后,县行党支部立即召开了行务会对文件要求进行全方位的学习,行长亲自披挂上阵,成立了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自查领导小组,行长亲自担任组长,两位副行长为副组长,二部一室主任为成员。为顺利开展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自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开端。为切实做好自查工作,县行结合正在开展的“银行业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展开了更细、更深入的自查工作,实行“双管齐下”工作方针,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确保了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情况
(一)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轮岗及强制休假。我行始终坚持认真执行重要岗位及敏感环节轮岗制度,每三年进行一次岗位轮换,为有效推动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了保障,全面提高了重要岗位及敏感环节工作的安全性。在强制休假方面,我行按照上级行文件的规定,要求休假人员休假时间必须达到5-10个工作日,休假期间并安排代指管理人员代替休假人员的岗位,确保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今年以来,我行休假人员为2人。
(二)县行领导班子成员情况。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干部交流暂行规定文件精神,我行正副行长属于异地交流任职,县行行长任行长在我行任职未满三年,年龄不足50周岁。县行两位副行长年龄不足45岁,我行行长在本地任职未达到5年。
(三)换户管理及客户管理工作情况。我行在贷款客户的管理中,坚持两个以上客户经理工作制度并实行客户经理每隔两年进行一次换户管理。今年以来,我行客户经理应换户管理人数三,换户管理人数三次。确保了换户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打下了坚持的基础。
农发行封丘县支行在此“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落实”自查工作中能够从严、从谨,并且
坚持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督促了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的落实,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自查相结合,在检查信贷、财务、会计等重点业务领域的同时,全面了解了“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落实”工作进展情况,经过自查我行在“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落实不存在问题。
【篇2】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工作规划
内部监督作为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之一,在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和内部控制的不断改进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内部控制监督是指在一定时间内评估我单位内部控制的运行质量的过程。内部监督是通过持续监控活动、个别评估或两者的结合来监控内部控制操作。通过持续监控和个别评价的结合,能够保证内部控制体系在一定时期内保持其有效性。
一、持续监控活动
持续监控活动发生在我单位的业务活动中,包括单位管理活动,包括日常管理和监控活动,以及干部职工履行职责时采取的其他行动。持续监控活动嵌入单位日常的重复的业务活动之中,对业务活动实施实时的监控,能够动态地应对环境的变化。持续监控活动涉及内部控制各要素的主要方面。与个别评价相比,持续监控活动通常能及时发现问题。
二、个别评价
个别评价是从某个角度评价我单位内部控制,直接关注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个别评估的范围和频率主要取决于风险评估和持续监控程序的有效性。一般来说,应经常评估应对优先风险和降低风险最重要的内部控制。当我单位主要战略或管理变更或财务信息处理方法发生重大变化时,一般需要对整个内部控制系统进行评价。此时,应注意与我单位所有重要活动相关的每个内部控制组成部分,评价范围应根据需要实现的内部控制目标确定。
个人评价通常采用自我评价的形式,即负责某一业务或职能的人员负责评价其活动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也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进行内部控制的个人评价。我单位的评价和监督机构通常将内部控制评价作为其常规职责,或根据领导的要求进行内部控制评价。
当内部控制领导小组要求内部控制评估时,评估人员应了解我单位的业务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各个组成部分,掌握内部控制系统的实际运行,并分析内部控制系统的设计
三、报告缺陷
对内部控制进行监控所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报告要明确报告缺陷的内容,要求不仅要报告特定的事项,更需要报告重新评价可能发生错误的内部控制。
四、内部监督作为我单位风险管理的要素之一,在风险管理中通过持续的监控活动、个别评价以及两者的结合,对风险管理构成要素的存在和运行进行评估。持续监控活动是实时地、动态地应对单位内外部环境变化的情况,个别评价是用于对单位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合理保证而进行的评估活动。持续监控活动有效性越高,则越不需要个别评价。个别评价范围和频率,由领导小组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作出决定,它取决于我单位风险的重大性以及风险应对和管理风险过程中相关内部控制的重耍性。
五、单位在设计内部控制制度时,由于当时认识的局限或者考虑不周等原因,设计出的内部控制不可能完美无缺;在内部控制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或由于员工对内部控制制度理解上的差异,也可能使内部控制不能很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导致内部控制实际运行中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为此需要对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实施必要的监督检查,发现其不足和问题乃至于缺陷,从而完善内部控制,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因此,内部监督是保证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和逐步完善的重要措施。我单位根据相关要求,结合自身业务活动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内部控制的内部监督:
(一)建立内部监督制度。内部监督制度是我单位指导进行内部监督的规范,也是开展内部控制内部监督的依据。在内部监督制度中,我单位确定了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机构,明确开展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等。
(二)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日常监督是指我单位对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监督检查,它实际上就是持续监控活动。日常监督应当与单位日常的业务活动相结合,整合于单位的业务活动过程之中,对于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对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专项监督是指在我单位发展战略、组织结构、业务流程、关键岗位员工等发生较大调整或变化的情况下,对内部控制的某一方面或者某些方面进行的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大致与个别评价的概念相当。我单位拟定内部控制专项监督计划,确定当期专项监督的内容和对象。对于专项监督的范围和频率,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以及日常监督的有效性等予以确定。对于用于控制风险评价结果确认为中、高等级风险的内部控制以及关键业务的内部控制,应当优先对其进行专项监督。对于专项监督中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提出完善内部控制的意见和建议,并监督相关部门进行完善。
(三)我单位在对内部控制进行内部监督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缺陷进行认定和报告,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同时跟踪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并就内部监督中发现的重大缺陷,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所谓设计缺陷,是指缺少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需的控制,或现存内部控制设计不适当、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控制目标而形成的内部控制缺陷。所谓运行缺陷,是指现存设计完好的控制没有按设计意图运行,或执行者没有获得必要授权或缺乏胜任能力以有效实施控制而产生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内部控制缺陷影响整体控制目标实现的严重程度,我单位内部控制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可能严重影响内部控制整体的有效性,进而导致单位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严重偏离整体控制目标的情形。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导致单位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偏离整体控制目标的严重程度依然重大。除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则为一般缺陷。
(四)开展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是对整个内部控制系统进行的评价活动。我单位对内部控制活动进行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前者结合各项业务活动分散进行内部监督,后者针对单位内部某一特定业务或某一特定领域或部门进行局部内部监督。由于单位内部控制体系是一个整体,内部控制体系的各组成部分相互配合发挥作用,因此还需要对内部控制整个系统整体进行评价,以论证其有效性。
(五)做好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记录和资料保管。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完善是我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记录和保存内部控制设计和建立的资料,有利于内部控制的实施,也有利于未来对内部控制进一步的完善。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记录,反映着单位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是对我单位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价,发表内部控制评价意见的依据,也是未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资料。我单位应当以书面或者其他适当的形式,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的情况进行合理的记录,确保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的可验证性,对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有关情况的记录,要妥善保存。
【篇3】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工作规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落实自治区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严格、规范、全面、有效的内控体系,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8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9〕45号)《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加强监管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国资发〔2020〕24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内控体系,进一步提高管控效能
(一)优化内控体系。进一步树立和强化“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的内控理念,通过“强监督、严问责”和加强信息化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将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要求嵌入业务流程,促使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实现“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的管控目标,形成全面、全员、全过程、全体系的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全面提升内控体系有效性,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行全面预算管理,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造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二)强化集团管控。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管控机制,企业主要领导是企业内控体系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覆盖各业务领域、部门、岗位,涵盖各级子企业全面有效的内控体系。各企业应明确专门职能部门或机构统筹内控体系工作职责;落实各业务部门内控体系有效运行责任;企业审计部门要加强内控体系监督检查工作,准确揭示风险隐患和内控缺陷,进一步发挥查错纠弊作用,促进企业不断优化内控体系。
(三)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梳理内控、风险和合规管理相关制度,及时将法律法规等外部监管要求转化为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持续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在具体业务制度的制定、审核、修订中嵌入统一的内控体系管控要求,明确重要业务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控制要求和风险应对措施。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内容纳入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中,强化制度执行刚性约束。
(四)健全监督评价体系。统筹推进内控、风险和合规管理的监督评价工作,将风险、合规管理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纳入内控体系监督评价范畴,制定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风险评估标准和合规评价标准,不断规范监督评价工作程序、标准和方式方法。
二、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健全内控体系
(五)加强重点领域日常管控。聚焦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以及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定期梳理分析相关内控体系执行情况,认真査找制度缺失或流程缺陷,及时研究制定改进措施,确保体系完整、全面控制、执行有效。要在投资并购、改革改制重组等重大经营事项决策前开展专项风险评估,并将风险评估报告(含风险应对措施和处置预案)作为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的必备支撑材料,对超出企业风险承受能力或风险应对措施不到位的决策事项不得组织实施。
(六)加强重要岗位授权管理和权力制衡。不断深化内控体系管控与各项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以保障各项经营业务规范有序开展。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等内控体系管控要求,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在授权、审批、执行、报告等方面的权责,实现可行性研究与决策审批、决策审批与执行、执行与监督检査等岗位职责的分离。不断优化完善管理要求,重点强化采购、销售、投资管理、资金管理和工程项目、产权(资产)交易流转等业务领域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和审批程序,形成相互衔接、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内控体系工作机制。
(七)健全重大风险防控机制。积极采取措施强化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过程管控。加强经济运行动态、大宗商品价格以及资本市场指标变化监测,提高对经营环境变化、发展趋势的预判能力。结合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工作中发现的经营管理缺陷和问题,综合评估企业内外部风险水平,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范应急预案。根据原有风险的变化情况及应对方案的执行效果,及时调整完善风险防范应急预案,提高风险应对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有效做好企业间风险隔离,防止风险由“点”扩“面”,避免发生系统性、颠覆性重大经营风险。
三、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强化内控执行刚性约束
(八)提升内控体系信息化水平。各监管企业要结合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将内控体系信息化平台建设纳入工作计划,加强内控信息化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集团管控能力。内控体系建设部门要与业务部门、审计部门、信息化建设部门协同配合,推动企业“三重一大”、投资和项目管理、财务和资产、物资采购、全面风险管理、人力资源等集团管控信息系统的集成应用,逐步实现内控体系与业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有机融合。要进一步梳理和规范业务系统的审批流程及各层级管理人员权限设置,将内控体系管控措施嵌入各类业务信息系统,确保自动识别并终止超越权限、逾越程序和审核材料不健全等行为,促使各项经营管理决策和执行活动可控制、可追溯、可检査,有效减少人为违规操纵因素。集团管控能力和信息化基础较好的企业要逐步探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内控体系实时监测、自动预警、监督评价等在线监管功能,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四、加大企业监督评价力度,促进内控体系持续优化
(九)全面实施企业自评。督促所属子企业每年以规范流程、消除盲区、有效运行、提升质量为重点,对企业自身内控体系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自评,客观、真实、准确揭示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内控缺陷、风险和合规问题,形成自评报告,并经董事会或类似决策机构批准后按规定报送上级单位。
(十)加强集团监督评价。各监管企业要在子企业全面自评的基础上,制定年度监督评价方案,围绕重点业务、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组织对所属子企业内控体系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确保每3年覆盖到全部子企业。要将海外资产纳入监督评价范围,重点对海外项目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以及境外子企业公司治理等进行监督评价。
(十ー)强化审计监督评价。要根椐监督评价工作结果,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外部审计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委托外部审计机构对部分子企业内控体系有效性开展专项审计,并出具内控体系审计报告。内控体系监管不到位、风险事件和合规问题频发的监管企业,必须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价,切实提升内控体系管控水平。
五、加强出资人监督,全面提升内控体系有效性
(十二)建立出资人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对企业落实各项国有资产监管政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综合检査,建立内控体系定期抽查评价工作制度,每年组织专门力量对监管企业经营管理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内控体系有效性抽查评价,发现和堵塞管理漏洞,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十三)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力量。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健全相关制度,整合企业内部监督力量,发挥企业董事会或委派董事决策、审核和监督职责,有效利用企业监事会、内部审计、企业内部巡察等监督检査工作成果,以及出资人监管和外部审计、纪检监察、巡视反馈问题情况,不断完善企业内控体系建设。
(十四)强化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强化对企业重大风险隐患和内控缺陷整改工作跟踪检査力度,将企业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每年内控体系抽査评价范围,严格落实提示、约谈和通报制度,对整改不力的印发提示函,或给予约谈、通报。深入落实整改责任,避免出现重复整改、形式整改等问题。
六、加强结果运用,提升监督震慑作用
(十五)充分运用监督评价结果。加大监督检査工作结果在各项国有资产监管及干部管理工作中的运用力度。要强化督促整改,指导所属企业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整改效果进行检査评价,按照内控体系一体化工作要求编制内控体系年度工作报告并及时报市国资委,同时抄送企业纪委(或内部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等。指导所属子企业建立健全与内控体系监督评价结果挂钩的考核机制,对内控制度不健全、内控体系执行不力、瞒报漏报谎报自评结果、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考核扣分、薪酬扣减或岗位调整等处理。
(十六)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贵国资发〔2018〕52号)等有关规定,及时发现并移交违规违纪违法经营投资问题线索,强化监督警示震慑作用。对监管企业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内控缺陷和合规管理等问题失察,特别是对已发现但没有及时向出资人报告、没有及时处理,造成重大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企业集团的管控责任;对各级子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内控体系建设职责、未执行或执行不力,以及瞒报、漏报、谎报或迟报重大风险及内控缺陷事件的,坚决追责问责,层层落实内控体系监督责任,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篇4】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工作规划
根据《XXX分行2014年内部评价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4号)安排,XXX分行评价组受省行指派,对贵行2014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本次内控评价共涉及综合管理、小企业法人授信业务、个人商务贷款业务及公司结算1个条线,取证单位包括XX分行、XX县支行及所辖的中心支行,共出具事实确认单2份,工作底稿9份,发现问题9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评价组织实施基本情况
(一)成立内控评价组。为确保此次内控评价工作有效开展,XXX市分行成立了以巴永力副行长为组长,法律与合规部经理为主评的6人内控评价组,按业务条线分别组成了综合管理、资产授信、公司结算业务3个现场评价小组,根据每位评价组人员的工作特长,指定了各业务条线评价小组的负责人,确保各项评价工作有序进行。
(二)深入开展评前培训。为切实保证现场评价质量和效果,统一评价工作标准,在开展评价活动前,XXX市评价组于X月15日组织评价组成员认真地学习了省分行内控评价工作方案,同时对现场评价工作的整体组织安排、内控评价涉及的工作底稿、确认单、问题汇总表、评分表、条线分析报告等资料质量标准、现场评价沟通注意事项等进行了现场培训,保证了现场评价工作标准的统一,为现场评价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开展评前调查工作。2014年X月X日,XXX市评价组的各条线评价人员根据条线评价要点,编制了内控管理情况调查提
纲,重点了解XX市分行经营发展情况、内控机构设置和管理情况等内容,并向XX市分行发送了《关于开展评前调查工作的函》。XXX市分行于X月17日提供了相应的资料,评价组成员按照条线分工分别进行了评前分析,并编写了条线分析报告,确定了现场评价的取证对象、业务范围、抽样重点等内容。
(四)严格把控现场工作质量。在现场评价过程中,内控评价组不断加强沟通和协调,保证现场评价工作质量。一是紧抓内控四要素及各业务条线的关键控制环节和部位,识别和发现业务管理中的重大风险隐患;二是采取现场询问、分析性复核等方式从整体上把握各业务条线管理现状,识别其控制薄弱环节,并通过现场查看档案资料和日常履职情况,证明问题的存在性,从而体现出对整个业务日常处理状况的评价;三是加强沟通,各条线评价小组每晚将当日工作底稿发送给主评人,并集中反馈当日评价总体感觉和发现的主要问题,主评人针对工作底稿中存在的疑问或不足,与评价人员沟通,并提示关注重点业务环节,形成与评价人员的有效沟通,提高现场评价工作效率。在现场评价结束后,各条线评价小组自我审验确认单、工作底稿、问题汇总表、评分表之间的一致性,在此基础上评价小组之间进行交叉互审,从而进一步确保各项工作的质量。
二、被评价单位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XXX市分行内设11个一级部门和2个二级部门,分别为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法律与合规部、风险管理部、个人金融部、纪检监察部、零售信贷部、公司业务部、授信管理
部和会计与营运部,X个二级部门分别为电子银行部、小企业金融部,所辖X个县(市)支行,共有储汇网点XX个,其中一类网点X2个,二类网点X个,代理网点X个。截止2014年X月底,市分行从业人员共计X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X人,占总人数0.00%,大专学历人员1X人,占总人数XX%;从事储汇专业5年以上的人员有X人,占总人数77.47%。XX县支行共有储汇网点X个,其中一类网点X个,二类及代理网点X4个,银行本身共有从业人员X1人,其中:管理人员0人,后台储汇管理和操作人员08人,信贷从业人员0人,前台营业人员20人。大专及以上学历0人,占总人数0.24%。
(二)业务经营发展状况1.收入计划完成情况:X
2.公司业务发展情况。3.信贷业务发展情况。4.个人业务发展情况。
(三)内部控制管理状况
XZX市分行高度重视内控体系建设,秉承“合规经营、内控优先”的内控管理理念,内部控制环境良好,在综合管理、小企业法人授信、个人商务贷款、公司结算等业务条线中落实人员配置、岗位职责、业务控制等内部控制要求,能较为客观地识别、评估风险,内控控制措施较为完备,建立了较为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营造了合规的文化氛围,全行决策机制、运行机制、监督检查机制、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能够有效运转并发挥作用。
一是健全内控组织架构。构建了以风险与内控委员会、授信审议委员会、案件防控领导小组等为核心的内控组织。上述组织通过定期会议,分析和研究经营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促进了内控机制的不断完善和良性运转。
二是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坚持效益指标和风险管理指标并重,强化了风控控制和管理的考核,将内控管理水平纳入市行领导班子的绩效考核,更好的发挥了考核的保障和激励作用,分配机制更加趋于科学合理,促进各项业务的规范发展,推动了内控体系建设。
三是提升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为有效提升风险识别和控制意识,由市分行风险管理部牵头每季度组织各部门、各县(市)支行上报本单位风险分析报告,引导各条线进一步强化风险识别和控制意识,并结合各单位风险分析报告内容有针对性的安排风险管理委员会研究内容,提高会议针对性,全面提升了合规管理水平。
四是全面推行风险文化理念。全行形成了“操守至上,审慎经营”的风险理念,风险文化建设成果显著。通过卡片、墙报、宣传栏和定期举办合规演讲、征文活动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化理念宣贯活动,宣传风险理念,将风险理念渗透到分行各层级的管理中、各条线的经营中、各专业的操作中,有利于形成全行自控守规的经营意识。
五是夯实内控三道防线。按“纵向条线监督、横向部门协作”的模式落实风险管理职责。业务部门定期开展检查,风险条线积极开展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提示等工作,法律合规部门认真
开展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共同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六是强化风险预警职能。XX市分行风险管理部指定专人,归集、监测、分析、传递风险信息,不定时下发风险提示,以案为鉴,分析案件特点,识别风险管控的薄弱环节,针对本行实际情况提出风险防范措施,起到了警示违规、提示风险、正确导向的作用,尤其在业务发展高峰期,有利于降低因冲动和盲目发展产生的风险,防范于未然。
七是狠抓信贷示范行建设,防范化解信贷风险。
(1)XX市分行开展信贷业务风险排查,2014年以来先后开展了“重点案件风险排查”、“个人贷款业务风险排查”、“一手房贷款业务专项检查”、“小企业法人授信业务及个人商务贷款业务专项审计”“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消费类贷款收入压力测试”等X个专项检查活动,通过采用检索风险模型数据、抽查档案、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系统抽查、人员排查、营业部调研等形式对2014年上半年信贷业务进行了摸排检查。
(2)切实加强行业风险监测,3月份通过资信平台查询、实地走访、人员座谈等形式对行外部合作机构进行了检查,共走访中介13家,开发商9家。
(3)积极退出潜在风险贷款,按照省行商务贷款风险客户退出方案要求,今年以来通过排查最终确定拟退出客户XX户。截至目前,通过催收已成功结清贷款XX笔,针对未退出的风险客户,也分别制定了针对性的退出措施,确保了邮储资金安全。(4)细化贷后管理,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客户还款X)、关于加强贷后检查的通知》(X),对客户还款、贷后检查进行了要
求,明确了相关责任,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每次X0元罚款。X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逾期风险。
三、评价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总体评价
从过程评价情况看,XX市分行重视内控管理工作,内控环境良好,小企业法人授信,个人商务贷款、公司结算条线基本能够按规章制度要求进行操作,在业务操作运行中能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基本达到了内部风险互控的要求,整体风险可控,但在内控运行方面各管理部门及业务条线仍然存在着一些控制薄弱环节,仍需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二)本次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1.内控设计方面
XX市分行依托了上级机构的组织框架和相关制度,结合本行实际构建了各项内控制度较为完备、运行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小企业法人授信、个人商务贷款、公司业结算等业务条线能够按省市分行相关制度要求,落实内控制度责任到人,关键岗位实现了岗位分离和制约,评价中未发现内控设计方面的问题。2.内控运行方面
(1)综合管理
①管理层风险管控会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未达预期效果。调阅XX市分行、XX县支行邮银联席会议纪要,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注明具体网点名称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内容,前期检查问题整改复查情况未反映X企业具体落实整改措施不明确。通过调查问卷发现,部分主要部门负责人对案件防控、风险管理、资金安全委员会等重要风险管控会议召开时间、会议议题、急需解决的问题不了解,不能发挥有效作用。
②监控岗职责未能有效发挥,监督检查成效有待提高。由于对自身职责掌握不够或实际执行中未能严格履职,导致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日常检查频次不足、检查不深入等问题。如调阅市分行管理人员履职检查记录,会计检查员未对X市建设路支行公司业务进行检查。
③从业人员日常行为排查工作需进一步注重实效。市行组织开展的金融从业人员行为排查资料显示,大部分排查表未填写排查日期、所在岗位;X县支行谈话内容相同,未根据不同岗位而有侧重点的形成谈话内容。
④交流换岗制度落实不到位。X⑤从业人员风险内控意识薄弱。X
(2)小企业法人授信
①客户准入不审慎。X②调查过程不严谨,相关资料缺失留存不完整。XX③合同签署及贷款发放时不认真。X
④贷款资金真实用途存疑。X⑤受托支付规范性亟待加强。X
(3)个人商务贷款业务
①贷款受理时不严谨。X②调查过程中不细致,调查报告数据来源支撑不充分。X③贷款发放过程中,重要单据填写不完整或者涂改。X④他项权证抵押期限与个人额度借款合同、个人最高额抵押
合同约定期限不一致。X(4)公司结算
①营业现场保管存放客户重要物品、交接手续不齐全。X②公司业务账户管理不严格,存在开户调查不认真、印章信息维护不及时、临时存款账户超期未销户等现象。X
③人员信息维护不到位,存在使用他人柜员号进行业务授权现象。X
④未按规定开展公司业务对账工作。X⑤网银审批业务处理不及时。X
四、整改意见及建议
(一)继续强化内控文化构建,营造良好的内控氛围。建议你行持续不断地强化内部控制的建设和完善,保持内控文化的连贯性和持续性,传递一种积极向上的内控文化,强化高管层履职,加强部门、条线、岗位之间的协调和沟通,保持信息交流的畅通性,营造良好的内控氛围,从而为业务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强化公司流程管理,完善控制措施。建议你行加强对公从业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和业务素质的培训。通过培训增强柜员工作责任心,提高合规操作意识,严格执行开销户处理流程,认真审核相关开户资料等关键环节的风险隐患,强化公司业务主管履职能力,认真执行授权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其在公司业务管理中风险识别能力,同时要严格执行公司业务对账制度,规范对账处理手续,保证资金安全。
(三)加强小企业法人授信和个商贷款风险控制,关注贷款资金流向。一是要进一步强化资产业务制度的学习训培,提高贷
前调查质量,确保调查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从源头上控制贷款风险。二是加强对受托支付贷款资料真实性的审核力度,及时收集相关凭证,多渠道验证贷款资金用途,防范虚假受托支付,确保贷款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三是加强贷后管理,贷后检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频次和内容开展贷后检查工作,做好贷后资金的跟踪监控,防范资金出借、转借等风险,同时留存相关影像资料,确保贷后检查的真实、有效。
【篇5】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工作规划
根据《内控规范》要求,指定专门小组对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实施评价和监督。
一、评价与监督范围
根据《内控规范》规定,内部评价监督的范围是经济业务科室;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并出具自我评价报告。
二、评价与监督目标
评价与监督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促进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充分发挥内控的功能、促进内控目标实现。
三、职责分工
分管领导:
1、全面落实和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检查相关科室制定、实施和完善风险评估和内控制度的情况。
2、审议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3、审阅和批准单位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4、审议和认定经内部评价发现的重大缺陷,以及提交的应对解决方案。
5、审议和批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办公室:
1、拟定年度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方案;
2、组织并实施开展年度内控评价工作,编制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表;
3、对涉及本单位的内部控制评价,执行工作回避。
【篇6】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工作规划
一、引言
事业单位是我国国家职能得以实现的重要职能部门,关系国计民生。事业单位非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他们的宗旨是提高服务效率,服务于广大民众。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这是其职能得以实现的保证。从一定意义上说,搞好内部控制,能够起到制度笼子的作用。实施内部规范,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于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减少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和余地,用制度来限制权力的滥用,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类型众多,业务活动纷繁复杂。一般而言,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可以分为经济活动和非经济活动,比如单位发生的资金收支业务或涉及到公共经济资源在单位内部的运转,属于单位自身的经济活动,而公安机关的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活动、教育机构的教学活动、科研机构的科研活动,医疗、疗养机构的医疗活动等则是单位的专业业务活动,相对而言属于单位的非经济活动。由于行政事业单位不仅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和社会事务的监管者,同时也是公共资源的使用者,所以不论何种类型的行政事业单位,其正常运转都离不开公共资金,都需要对其自身所掌握的公共资源进行配置和使用。因此,经济活动是行政事业单位共有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的评价与监督是确保内部控制建设不断完善并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本文分别对二者加以阐述。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原则
对内部控制进行实施效果的评价,一般遵循下列原则:
全面性原则:应当包含设计和运行,对实现各个控制目标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综合评价的评价。
重要性原则:以风险为导向,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对实现目标的影响程度,确定需要评价的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客观性原则:应结合事业单位所处行业环境、地域、业务特点等实际,以事实为依据,如实反映内控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适应性原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具体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的内容包括自我评价、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三个层次。
(一)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评价,指为实现控制目标所必须的内部控制要素都存在并且设计恰当。一般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主要关注一下要素:
1、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有助于事业单位提高经营或者办事效率和效果,实现其发展战略。
任何事业单位都有其发展规划,那么,单位内部控制的设计必须服务于其发展规划,为发展规划的实现保驾护航。反之,不利于其发展规划的内部控制设计就不具有有效性。
2、相关控制的设计是否能够保证单位遵循适用的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是为事业单位经营活动划定的高压线,碰触不得。单位内部控制的设计必须能够保证单位遵循法律法规或者规避掉法律风险。
3、是否为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重大错报而设计了相应的控制。
财务报告是事业单位财务部门的最终产品,财务报告必须真实、准确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单位内部控制的设计必须以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重大错报为目的而进行控制,这是毋容置疑的。
4、是否为合理保证资产安全和完整而设计了相应的控制。
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是事业单位最基本的要求。内部控制设计的内部控制,应以达到这个目的或给予合理保证为目的。
(二)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评价
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是指现有内部控制按照规定程序得到了正确执行。评价其有效性,应充分考虑:
1、相关控制在评价期内是如何运行的:一般按照内部控制运行程序来分析评价其可行性。
2、实施控制的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权限和能力:实施控制的人员权限需要授权即可,能力必须是可以胜任的才能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
3、相关控制是否得到了持续一致的运行:没有持续一致的运行,再好的内部控制设计也是枉然。
4、相关控制运行的方式,一般包括人工控制和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和发现性控制。根据其控制运行方式,判断运行中是否可能存在漏洞等。
(三)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是指事业单位自行组织的,对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一般内审部门为实施主体,评价内容主要有:内部控制的设计的合理、合法性;内部控制的全面性;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和适应性。与上述设计和运行评价基本雷同,这里不再赘述。负责部门或机构在完成评价工作后,应当编写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指出其缺陷,并提出整改建议。评价报告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拟采取的整改措施作出决定,并督促落实。
(四)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内部监督
根据监督与执行分离的基本原理,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应当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保持相对独立。一般有独立审计部门或者专职内审岗位负责实施。监督主体要明确各相关部门或岗位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定内部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内部控制的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在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初期,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应当相对密集一些,每3―6个月进行一次全面性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以及时促进内部体制体系建立和执行的改进和完善;因外部环境重大变化、单位经济活动重大调整和管理要求提高等引起内部控制体系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及时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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