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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讲稿:纠四风、树新风范文十二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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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讲稿:纠四风、树新风范文十二篇 第一篇:党课讲稿:纠四风、树新风 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抓作风建设、与不正之风作斗争贯穿党的百年历程。 吉林省纪委监委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全省“作风建设年”为契机,深刻认识不正之风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更加有力有效纠“四风”、树新风,既从严监督执纪,又认真查找制度短板、督促健全完善,防止作风建设成为起起落落、反弹回潮的“抛物线”,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重大战略成果,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 落实责任,持续保持抓常抓长态势 抓作风建设要从政治上认识和把握,吉林省委对此高度重视,及时修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把2021年确定为“作风建设年”,重点整治“庸、散、怕、浮、奢”作风问题,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 “解决吉林振兴、东北振兴问题,重点还是要解决作风问题。”吉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围绕监督保障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该省纪委监委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和协助职责,制定作风建设调研监督和检查督导方案,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80件、处理346人,党纪政务处分280人。 为使作风建设“抓常抓长”,吉林省纪委监委坚持惩治腐败和纠治“四风”一体推进、一以贯之,持续发力、一抓到底。一方面,坚持用制度管作风。印发《以省委“作风建设年”为契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的具体安排》,围绕6个方面制定了18条工作举措,对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作出全面部署。另一方面,把精文减会作为作风建设的一个突破口,在省级层面开展专题调研,形成精文减会监督调研报告,在省委常委会上专题汇报,推动省委省政府对开会发文套路化、形式化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并将这项工作纳入省委巡视内容,督促各级增强办文办会实际效果。同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保持查处纠治力度,持续释放寸步不让、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28件,处理757人,党纪政务处分623人。 突出重点,集中攻坚急难愁盼问题 抓作风建设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层级突出问题,全面检视、靶向纠治。吉林省纪委监委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督促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部署,紧密结合吉林实际,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工作重点,推动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带来的公平正义。吉林省纪委监委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医疗卫生行业骗保、残联系统惠民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把有限资金用到刀刃上;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供热领域违规决策、利用项目谋取私利、失职失责等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意见建议,督促行业管理部门加强监管、提高服务质量,着力让群众家里暖起来、心头热起来。 在查办吉林省残联原副理事长韩俊华案件时,办案人员发现残联系统存在较大监管漏洞和廉洁风险,一些腐败分子在医疗器械采购、残疾儿童康复等方面巧立名目、大肆敛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为此,吉林省纪委监委在严肃查处残联系统腐败案件的同时,通过下发建议书、开展监督调研、形成专题报告等方式,推动残联系统开展专项整治。“省残联在落实整改举措的同时,对整个系统进行‘回头看’,一方面要建章立制,一方面要深挖案件,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吉林省委主要领导对此提出要求。 围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吉林省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协调机制,坚持突出“一个重点”、对接“三个环节”、做到“四个跟进”,推动教育整顿做深做实。截至目前,共受理政法系统问题线索4283件,立案1198人,留置61人,已对220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6人主动投案。 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当前监督工作的重点。吉林省纪委监委把加强过渡期监督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聚焦主体责任落实、“四个不摘”等重点任务,严肃查处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同时,抓住优化营商环境这个东北振兴、吉林发展的关键,针对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消极应付、冷硬横推、效率低下、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问题,加强对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抽查,采取“五个一批”措施,即“帮扶一批企业、发现一批典型问题、查处一批违纪违法问题、问责一批失职失责干部、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贯通协同,形成系统集成工作格局 抓作风建设要体现系统思维。吉林省纪委监委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健全体系、综合施治,协调各方、形成合力,把反“四风”、反浪费与反腐败统筹起来,把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结合起来,把日常监督、巡视巡察与执纪执法、追责问责衔接起来,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 坚持责任主体共同抓,吉林省纪委监委督促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履行主体责任,建立了常态化开展新任职和交流任职省管干部勤政廉政集体谈话机制,由省委书记每年开展1次谈话,省纪委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每季度集中谈话1次,教育引导干部弘扬新风、严格自律。同时,加强对下指导督导,强化日常监督,扎实做好问题查处、重点推动、专项治理等工作,精准有效推进作风建设。 为整合作风建设监督力量,吉林省纪委监委通过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1+1”机制、监督检查部门和派驻机构“1+N”机制,以及巡视机构和相关部门(单位)“1+X”机制,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在此基础上,探索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统筹抓党风政风及监督工作,对全年作风监督工作作出整体安排,各监督检查室分工负责、细化措施,其他综合保障部门全力支持配合,整合作风监督力量。 实践表明,以案促改促治不仅要针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四风”问题也应纳入其中。吉林省纪委监委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四风”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找准症结,督促发案单位和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优化治理。2020年,围绕评比达标表彰、公务用车管理、津补贴发放等,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制度规定8项。着眼解决“四风”隐形变异、发现难纠治难等问题,重点抓好“三规一册”,即进一步细化公务接待、津补贴等具体规定,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制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规则,汇编纠治“四风”百问百答小册子,推动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第二篇:党课讲稿:纠四风、树新风 同志们: 按照相关要求,今天我为大家讲一节廉政党课。我所讲的主题是“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主要讲四风方面的内容: 一、正确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我们要充分意识到中央反腐力度持续增强、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制度笼子越扎越紧、党的纪律严于国法的决心不会变。 (一)我党反腐的相关历史背景 1.当今社会,腐败常常成为一些国家政权更替、制度变迁的重要因素,因其危害之巨而被成为“政治之癌”。凡致力于政局稳定、民族强盛、社会发展的国家和政府,均把消除这一“度瘤”、将其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视为追求的目标。 2.1998年政治风波后,党的威信、党的形象,乃至党的执政都受到比较严峻的挑战时,邓小平就曾反复向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要扎扎实实做几件事情,体现出我们是真正反腐败,不是假的”,“要做几件让群众满意的事情,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更大胆地改革开放,另一个是抓紧惩治腐败。” 3.1990年3月,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制定一部《党内监督条例》。 4.2004年2月17日和18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继颁布实施。《监督条例》明确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以2004年为标志,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在战略上出现了“三个转向”,即:由被动防御为主转向主动进攻为主;由全力反腐为主转向制度反腐为主;由事后监督为主转向事前监督为主。 5.2007年5月,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正式印发,加大了对涉及权钱交易的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 6.2010年1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发布实施。《廉政准则》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8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并充实完善了响应的实施与监督制度,是一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 7.2015年10月,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的《条例》发生了较大幅度的变化,把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中的纪律和要求,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去除与国家法律重复的内容,实现纪法分开;把政治纪律细化、具体化,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转化为纪律规范,体现作风建设最新成果,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底线。 8.2015年《条例》印发后,党中央先后制定、修订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党的十九大将党的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修改党章时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 9.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监察法除了对监察工作总则、职责、范围和管辖、权限、程序、法律责任等规定外,还明确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中的督导地位,特别是对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作了新的规定和调整。 10.2018年10月1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党的十八大以来,要根据新形势把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新修订的《条例》就是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化下来。 (二)腐败现象剖析 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也要看到,腐败因子还在滋生并未绝迹,甚至有个别领导干部“甘于被围猎”!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的思想意识这个内在因素出了问题。 如果领导干部的初心和公仆意识趋于淡薄,个人利益至上的思想倾向逐渐占领了他们的思想高地,意志不断受到蚕食、心理防线不断放松直至完全失守,就会形成以下7种极易导致腐败的错误心理,值得警惕! 1.享乐心理:在当下商业环境活跃开放的时代,“收入—消费”成为被商业环境塑造出来的个体生活方式。有充分的能力投身于消费活动,被标榜为“自我成就”“自我实现”乃至“个人地位与身份”的象征。 某些领导干部为了填补一己私欲,用公款开豪车、住别墅,生活奢靡。近年来在对贪腐案件的查处中,一些落马官员腐败行为的次数极少是只有一次的,往往是屡犯多次,这表明贪图享乐的欲望像是无底洞,欲壑难填的心理倾向会诱发一次比一次更为严重的腐败行为。 2.异化心理:经济学上用“寻租”来解释对稀缺资源的不合理分配导致非生产性利益的产生。领导干部手中握有的公权力也是“稀缺资源”,它会吸引各方资本热切追逐,以谋求公权力为自身资本的增殖提供便利。在这一过程中,有些领导干部却产生了自我膨胀心理,这种心理与权力的异化有关。 一些领导干部身居高位、掌握权力的时间久了,就把资本对公权力的追逐当成了对个人的追捧,违背了公权力的本质,使权力发生异化。在这种异化心理的作用下,他们把“权由民所赋”抛在脑后,罔顾公仆意识,不以谨小慎微、如履薄冰的心态对待和使用权力,这实际上是一种对待权力的错位心理。 3.失衡心理:有些领导干部在位时本来兢兢业业、克己奉公,但当与他人的对比中可能会产生失衡心理,认为自己身居高位,得到的物质财富却比身处机关之外的人少,由此滋生出一种被“剥夺”的感受,这在社会心理学上被称为“相对剥夺感”。出现相对剥夺感的官员没有把为人民谋福利、为社会作贡献看作人民公仆的荣誉和职责,反而因此产生埋怨、不满的心理。 4.投机心理:在反腐高压态势下,一些官员明知贪腐的严重后果却仍然顶风作案,很大程度都归因于其潜意识中的投机侥幸心理。投机侥幸心理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对腐败成本的算计。腐败的成本涉及到两方面因素,一是腐败的检举揭发风险,二是腐败的道德损失风险。当腐败分子自认为能将这两方面成本降到最低时,腐败就极有可能发生。某些领导干部的投机侥幸心理占了上风,认为腐败的检举难度大,揭发力度小,就一再纵容自己的腐败行为。 5.服从心理:在体系严密的科层制中,拥有权威的上级往往可以对下级官员形成较大的心理压力,上级的作风和作为对下级官员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 某些地方出现的情节恶劣的“塌方式腐败”就是服从心理的良好诠释。甚至,在一些政治生态相对较差的地方或单位,下级官员易于产生一种群体趋同心态,他们将腐败行为的产生视为行政系统的常态,或是融入群体的必要手段,从而忘却了法律的威严和党纪党规的严肃,形成一种“上行下效”的趋同腐败态势。 6.责任扩散心理:“责任扩散”是指当发生某些大规模群体事件时,其他人的在场会分担每个个体的责任,使个体产生“罪不在己”的责任不明确心理。简而言之就是“法不责众”。 某些领导干部在周围有腐败行为发生时,更易发生腐败,他们认为不只是自己一人腐败,当东窗事发之时,法律无法将每一个干部都量刑定罪,这些领导干部就通过这种心理暗示来为自己的腐败行为开脱。 7.放松心理:出现这种心理的根源在于对党纪法规缺乏明确的认知,不清楚自己的行为边界。有些领导干部在一开始还能做到规规矩矩、谨言慎行,但遇到偶然机会收受小恩小惠却未被揭发时,便认为这些小节不属于贪污腐败的范围,或者认为这些“零碎钱”是自己应得的辛苦费,从而放松警惕。时间越长,“零碎钱”越敛越多,这些领导干部的心理接受能力就越大,心理防线反之越来越往后溃退,久之便不知不觉深陷于腐败的泥淖之中。 总之,“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干部群体廉洁从政要恪守“一念之诚”,即保持当初入党的初心,不以追求个人名利作为从政的内在驱动力。同时要保持“一念之纯”,即在成长为党政干部后,时刻在工作和生活中保持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认真负责态度与纯正感情。惟其如此,才能从心理上筑起反腐的第一道高墙,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滋生。 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算好“五笔账” 对我们每个人自身来说,管好自己、身正影直,不贪不腐,是一件切实可行,且受益终身的事。下面,我给各位同志算算,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到底是受益还是吃亏这笔“账”。 算好政治账,不要自毁前程。一个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各项工作业绩和荣誉的取得,虽离不开个人的不懈努力,但都是组织精心培养的结果。如果把握不住自己,误入歧途,就会“一失足成千古恨”,葬送自己的政治生涯,多年辛勤努力瞬间灰飞烟灭、化为泡影,也给党和政府的威信带来严重损害。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倍加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注重加强政治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定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守“四个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自身的清正廉洁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只有这样,才能在政治舞台上充分施展自己的才华,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 算好经济账,不要贪敛“不义”。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客观地讲,国家给予党员干部的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足以实现衣食无忧。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信息化快速发展的社会里,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手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面临的诱惑和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稍不留神,就有可能在种种“围猎”中被“拿下”,待东窗事发,束手就擒,后锒铛入狱,不仅合法收入、正常待遇会随之而去,非法所得也要全部“吐出来”,最后落个人财两空。因此,党员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常思贪欲之害,自觉约束自己,时刻警省自己,慎初、慎微,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不为利所缚,不为欲所惑,一尘不染,永葆清白。 算好名誉账,不要身败名裂。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有的拼搏奋斗十几年甚至数十年,为国家和人民做出了贡献,赢得了荣誉,获得了尊重,自己也有一些成就感。如果不思珍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不但给组织抹黑,自己也毁了名声。因此,要时刻想到名誉是人格魅力,就是用生命也无法挽回,一旦失去人格,就很难在社会上安身立命,所以要像对待生命一样珍惜名誉,视名节大如天,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算好亲友账,不要众叛亲离。家庭是事业的基础,也是完整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员干部都是为人子女、为人父母、为人丈夫或妻子,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温馨的家。一旦违法乱纪走上犯罪道路,迟早会失去人身自由,家里也就塌了天,失去“顶梁柱”。不仅众多亲人坠入痛苦深渊,也给朋友带来精神上的巨大伤害。因此,党员干部要算好“家庭账”,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正确处理事业与家庭的关系、公事与私事的关系,勤勤恳恳做事,清清白白为官,促使事业有成、家庭美满;把群众的敬佩、下属的爱戴及家人和亲朋好友的支持转化为干好本职工作的动力,激励自己廉洁从政。 算好健康账,不要心力交瘁。常言道:人生在世,身心快乐十分重要。健康是立身之本,心胸坦荡,无私奉献,帮助别人、快乐自己,必能心旷神怡,身强体健。如贪赃枉法,必提心吊胆,精神高度紧张,“压力山大”,饭不香,觉不稳,节奏紊乱,“超载”度日,久而久之,由心而身,一起垮掉。因此,要始终心存敬畏,把党章党规记挂于心、践于点滴,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清廉为官、问心无愧,心胸坦荡、阳光做人,气定神闲、心静身安,积好“本钱”、服务人民,确保自己的事业、人生永远是一片艳阳天。 在反腐高压态势下,心存侥幸、我行我素,甚至顶风违纪,最终走向党和人民的对立面。广大党员干部都应从这些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增强遵纪守法意识,自觉抵御各种诱惑,算好“五笔账”,走好人生路。 三、为官须修德,用权要敬畏 陈毅同志曾经讲过一段话,“一个空军飞行员,如果开不好飞机,那总不好吧;然而,飞机开得好,开过敌人那边去,反过来打自己的同志,那就更糟了。”这话告诉我们,无才固然不好,无德就更不行,才高而德缺是灾难。那么怎样才能加强自身的官德修养呢,我想,主要是做到“五个谨慎从事”。 (一)慎始。就是要迈好人生第一步。《左传》说:“慎始而敬终,终以不困。”万事开头难,一开始就慎重小心,才能走得远,走得好。慎始,顾名思义,不论工作、学习、做事、创业,都要小心翼翼地开始,循规蹈矩地推进,开一个好头,然后形成习惯,坚持下去。在作风的培养上,也是如此,一开始就要严格要求自己,绝不苟且放纵,不向消极丑恶妥协。看看那些身陷囹圄的贪官,都是一开始没有把握好自己,吃了不该吃的饭,去了不该去的地方,拿了不该拿的红包,结果一路滑了下去,最后堕入深渊,万劫不复。可见,“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不能慎始,是走下坡路的起点,把握好了开头,则奠定了善终的基础。 (二)慎独。在独处中谨慎不苟,是古人特别看重的道德修养方法,是儒家修行的最高境界。《礼记·大学》云:“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说的是在独处无人监督时,仍能谨慎从事,不越雷池,自觉遵守各种道德准则。大庭广众之下,面对众目睽睽,人人都会遵纪守法,谨慎行事,这叫“慎众”,要做到不难。难的是,一个人独处时,还能“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地小心谨慎,规规矩矩,做道德高尚的正人君子。《大学》说:“小人闲居为不善。”虽然“慎独”不易,但并非遥不可及,只要我们有坚定不移的信仰、信念,有是非分明的荣辱感、羞耻心,有不肯苟且的决心和毅力,有管住自己的自制力,就能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作风优良,品行高尚,让党和人民放心。 (三)慎微。意为认真重视和正确处置细小的事情。表现在作风养成上,就要做到三点:一要认清慎微的意义。古人云:“不矜细行,终累大德”“道自微而生,祸自微而成”。这些至理名言,都说明慎微的重要性、必要性,而现实生活中,确有一些领导干部因小节不慎而导致大节翻船的沉痛教训。二要防微杜渐,努力做到慎微。刘备有一句名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其实就是做到慎微的基本方法。对于小毛病、小陋习、小错误,固然不必大惊小怪,但也不可掉以轻心,必须坚决改正,自觉抵制不良作风与贪腐文化的侵蚀,免得“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小恶”将来发展成“大恶”。再就是胸怀做大事的志向,着手从小事做起,耐心、细心加恒心,一点一滴做好本职工作,从细微之处培养优良作风。这样,就会积小胜为大胜,为实现强军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慎好。嗜好之心,人皆有之。一个人有点爱好是正常的,领导干部也不例外。但是,领导干部对自己的兴趣、爱好、习惯,不能过度放纵,而应与官德的修养联系起来,对有利于官德修养的就保持,不利于官德修养的就放弃,介于有利与不利之间的就节制。如果对自己的爱好不节制,就有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成为不法分子服饰领导干部的缺口。赖昌星有一句话:“不怕什么法律条文、规章制度,就怕领导干部没有兴趣爱好”,厦门远华走私案,涉及大小官员的堕落,正是被赖昌星从这些人身上的爱好打开缺口的。 (五)慎友。《论语》中曰:“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意思为有三种有益的朋友,有三种有害的朋友。同正直的人交朋友,同诚实的人交朋友,同见多识广的人交朋友们,这是有益的。同阿谀奉承的人交朋友,同表里不一的人交朋友,同花言巧语的人交朋友,这是有害的。君子之交淡如水,为政之道清似茶。朋友交往要注意把握分寸,党员干部交友必须讲原则。不要把个人交往与行使公权混在一起,感情用事。少数党员干部在交友中不善于把握分寸,讲关系、不讲原则,讲交情、不讲纪律,讲老乡、不讲法度,甚至在“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哥们义气面前,丧失党性原则,突破应当坚守的道德和法律底线。做合格党员,要“慎友择交””,做到交友有数、交友有度,多交一些益友、诤友、基层群众朋友,做到见贤思齐、择善而交、择益而交。 四、腐败受惩处,廉洁靠自律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基本方针。反腐败是关系执政基础和人心向背的重大问题,只会越抓越紧,丝毫不会放松。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向全党发出了“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号召,提出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句句斩钉截铁、掷地有声,铿锵有力、直抵人心,让全党和全国人民树立起了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必胜信心。 (一)强学习,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一要强化理论学习,努力提高理论素养。加强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不断提高理论水平、精神境界和政治素质,自觉用党规政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二要强化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学习现代金融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国际经济知识、法律法规和现代管理知识等,力求成为行家里手,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三要强化履职素质,努力提高实践能力。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按照既定的工作方针和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各项工作。 (二)提高认识,严格执行规定管住小节。少数领导干部蜕化变质,往往都是以生活上的小节开始的。所以说,小节不小,“毛毛细雨湿衣裳”,不抓小节就会毁掉大节。一些党员干部由小节问题演变,走向大节上的失衡、失规、失纪、失法,这往往是一个不清醒、不自觉的过程,是缺乏忧患意识、自警意识所致,他们被身边形形色色的名、利、财、色等细菌侵袭,直到在各种诱惑之下失去理想、信念、斗志、党性、原则。因此,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认识到放纵小节的危害性,理智地管住自己的小节,严格执行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努力做到防微杜渐,竖不攀,横不比,扎扎实实管好自己。 (三)淡泊名利,正确看待并具有满足感。党员干部要把名利看得淡一些,让心灵超脱一些。我们党一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的干部应该有更高的觉悟和追求,以豁达的精神和超然的态度对待名利,用高尚的品德和境界约束自己的名利之心,始终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首位。想想那些英雄先烈,比比那些先进模范人物,看看那些生活困难的群众,我们应该为自己所处的工作环境和待遇感到满足。要不断加强党性锻炼、作风养成和能力建设,真正做到在名利上和待遇上不计较、不攀比、不失衡,倍加严于律己,多动手,不伸手,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身正”才能“垂范”,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以敬畏之心对“权”,以淡泊之心对“位”,以律己之心对“利”,扛得住艰苦,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 同志们,“贪”字和“贫”字只有一点之差,“婪”字和“焚”字只有一步之遥。关于廉洁和做官的道理,是需要一个人用一生的实践来回答的,希望大家都倍加珍惜这个新时代,倍加珍惜工作岗位,激情干事、干净干事,不辱使命、无愧人生。 第三篇:党课讲稿:纠四风、树新风 同志们: 今天召集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开会,由我给大家围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讲一堂廉政党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分内之事、应尽职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为此,戴河镇党委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2020年以来,镇党委以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意识,紧抓“责任制”这个龙头,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贯穿于各项工作的一根“红线”,高位推动,履职担责,主动积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督责任的意识在全镇得到树立,从严治党落实到工作全过程,风清气正的政治风气不断得到加强,反腐态势取得压倒性胜利,为积极推动振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政治保证。 一年来,我们开展的工作主要有:一是突出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决策部署。结合镇情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进行量化分解责任到人,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之中,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各部门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实行“一岗双责”,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按照分工责任配合抓,责任到村、到科室,分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高度重视区委第二巡查组反馈的各项意见,始终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改进各项工作的具体抓手、解决问题的有效策略和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从严、从快、从实转好整改落实。通过整改落实,我镇党的建设明显加强,作风建设明显提升,内部管理明显规范,精神状态明显转变。三是监督执纪问责成效显著,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得到加强。我作为第一责任人,实行每季度同镇党政班子成员和所辖的28个村、5个社区“一把手”谈心谈话、提醒警示,对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一岗双责”提出明确要求;此外,在镇级制度建设层面,严格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和末位表态、任职回避、定期轮岗、离任审计等制度坚持好,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落实有力;同时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镇党委议事规则,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推动班子成员间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四是落实重点项目监督。在村道公路项目建设、村庄拆改等一系列相关问题上,坚持走“三重一大”的规范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做到集体讨论、民主集中、科学决策。其实从我们的工作成效不难看出,主体责任的落实重在强化主体意识、细化责任体系、实化工作举措,大而化之也就是我今天想和大家交流的主题——“守初心·知敬畏·履职责”。 一、守初心 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从1921年诞生开始,领导人民先后历经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取得胜利建立了新中国。建国70多年来,又领导人民经历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光辉历程,中华民族迎来了实现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看到我国的崛起,西方反华势力又加大了对我国进行思想渗透和“颜色革命”,包括现在他们伸向香港、妄图分裂中国的“黑手”,毋庸置疑都是绝对不会得逞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的那样,“没有任何力量能够撼动我们伟大祖国的地位,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进步伐。”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一直以来我不停在思考,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作为我们基层乡镇干部,到底该怎样更深刻地认识理解并守护这份初心使命呢?我体会,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来理解和把握。 (一)结合学习党史、国史,弄清楚我们从哪里来、往哪里去。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仪式上指出,“只有回看走过的路、比较别人的路、远眺前行的路,弄清楚我们从哪儿来、往哪儿去,很多问题才能看得深、把得准。”我们学习领悟党史、国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中有关党史、国史的重要论述,就是要了解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历程,了解我们党是怎样从建党之初就把初心使命刻在了旗帜上从来没有动摇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近代中国的历史就是中国人民不屈不挠,不断奋起抗争,终于掌握自己命运,开始建设自己国家,为实现民族复兴而奋斗的历史。近代以后,我们的民族历经磨难,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无数仁人志士奋起抗争,但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直到中国共产党登上历史舞台,中华民族才终于迎来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曙光。这就牵涉到一个问题,为什么共产党人行,别人不行?说到底,这是一个初心和使命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指出,“干部要把党的初心、党的使命铭刻于心,这样,人生奋斗才有更高的思想起点,才有不竭的精神动力。干部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同人民风雨同舟、血脉相通、生死与共,是我们党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根本保证。离开了人民,我们就会一事无成。要牢记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真正同人民结合起来。” 习近平总书记从梁家河出发,始终怀着一颗“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真正与民同苦、为民分忧。2015年2月13日春节前夕,总书记到陕西考察调研,专程回梁家河村看望父老乡亲时说:“我人生第一步所学到的都是在梁家河。不要小看梁家河,这是有大学问的地方。” 上世纪60年代,为了彻底改变“十年九旱”的历史,河南林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宁愿苦干、不愿苦熬,风餐露宿、日夜奋战,一锤一钎在太行山的悬崖峭壁上建成了全长1500公里的人工天河红旗渠。十年修渠中,削平山头1250座,凿通隧洞211个,架设渡槽152个,修建各种建筑物12408座,挖砌土石方1515.82万立方米,用热血和汗水铸就“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一代代的共产党员就是这样用行动彰显着他们的初心与使命。 (二)结合我们的个人成长经历,发自内心地感恩党和组织,增强践行初心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我们在座的同志们每一点进步,既有自己的努力工作,更有组织的关心培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强烈的政治担当,给全党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怀揣着对党的感恩之心、对组织的感恩之心,来参加主题教育,通过学习教育切实提高思想站位,切实担起应负的责任。要有一种为党分忧、为民尽责的感恩气节,始终牢记党的重托和人民的期望,珍惜公权力这个平台,不辜负组织的辛勤培养和殷切期望;要有一种勤勉敬业、执着追求的感恩气度,永葆爱党爱国、许党许国、报党报国的赤诚情怀,把内心深处的感恩和激情转化为砥砺奋进的自觉行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业绩。 山海关的甲申史鉴馆相信很多人都去过,不知道大家读没读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这篇文章。大家应该对1644年的历史事件并不陌生,李自成在山海关功败垂成,倒在胜利的喜悦中。对于其失败的原因,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毛泽东等共产党人就进行了深入思考,并教育全党“决不做李自成”“决不重犯胜利时骄傲自满的错误”“不能忘记艰苦奋斗,继续战斗”,等等。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前夕,习近平总书记专程前往北京香山革命纪念地参观视察,并强调指出,我们缅怀历史,就是要继承和发扬老一辈革命家“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的革命到底精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革命情怀,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赶考”的清醒和坚定答好新时代的答卷。作为新时期的共产党人,我们一定要以史为鉴,时刻牢记初心和使命,时刻牢记“两个务必”,以更加坚定的清醒和自觉走好新时代长征路。 二、知敬畏 古语言:人有所畏,其家必和;官有所畏,其政必兴;事有所畏,其业必成。明代吕坤在《呻吟语》中说:“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意思是:凡是有所畏惧的人,就不敢放肆,心有约束,因此能修德养性;如果无所畏惧,“老子天下第一”,为所欲为,必定招致祸灾。 敬畏,是人们处世的一种态度。恭敬而有礼,心存畏惧。知敬畏,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简单说就是用“怕”来约束自己,做到谨言慎行,自重、自省、自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我个人认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包括普通党员干部,都要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保持高尚精神追求,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在这里我想重点谈一下其中的三个敬畏:一是敬畏人民。权力的本质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福利,党员干部在执行权力时必须牢记权力的来源,牢记人民的信任和自己肩负的责任,敬畏权力,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决不能把手中的权力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当成自己谋利的资本。二是敬畏党组织。每个党员干部的发展升迁哪一步也离不开组织的培养。如果一个人目无组织,自由散漫,就会犯错误。因此,党员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应当明白,只要是党员,就要比普通群众有所提高,党员的言论绝不仅仅是代表自己,相当程度上是代表组织和代表,关乎党的形象。敬畏组织,就是说话办事不要忘记自己身份。对组织的敬畏,还要有大局意识,全局意识和组织观念,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多做党的工作,在工作中实现党员价值。三是敬畏党纪国法。法律既是对个人的约束,又是对个人的保护。我们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这就要求我们每个公民对宪法和法律具有虔诚的信仰。一个人如果无视法律,行为就容易出轨,甚至惹上牢狱之灾。敬畏法律,就是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干任何工作、做任何事情,都要有法律观念,始终做到敬畏法律的严肃性。特别是把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转化为自身的信念、信仰,始终做到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行事。 三、履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是党委(党组)的政治责任,是必须履行的政治任务。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既要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管事又管人,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广大党员干部也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坚持“进京赶考”永远在路上的使命担当,时刻绷紧居安思危这根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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