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合 同 书
本协议由 (以下简称甲方)与携程计算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携程旅游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商定并于 年 月 日在上海签署生效。
三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其它相关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酒店客房预订业务(前台现付形式),丙方为甲方提供酒店客房预订技术服务达成协议。在签订本协议时,甲乙丙三方对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各自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经三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并且取代三方之前任何口头和书面信函。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业务联系人
酒店签署人: (盖章)
签署日期
乙方:携程计算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丙方:携程旅游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路99号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路99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业务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
公司签署人: (盖章) 公司签署人: (盖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一、 关于房型和房价
1. 甲方承诺保持严谨的价格体系,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倒挂”行为,倒挂是指在相同时间段,甲方给乙方的同一房型的销售价格(涉及服务费和早餐等因素)高于甲方前台执行价格(涉及酒店网站、国内外各渠道网上销售价格和会员卡促销价等非公司协议客户价)。若甲方前台执行价格下调或推出特惠价格时,甲方应至少提前 24小时 书面告知乙方,同时保证乙方销售价格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下调,以便使乙方销售价格能始终不高于甲方前台执行价格。一旦乙方发现甲方有“倒挂”行为,则差额部分甲方承诺退一赔一,同时承担由此给乙方及其客人导致的所有损失,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规定甲方补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涉及但不限于差额部分损失及乙方因甲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其他费用、补偿等支出。
2. 若甲方协议价上涨但未及时告知乙方并经乙方认可,则仍需按本来较低的价格确认乙方预订。
3. 若甲方采用丙方提供的网上订房系统“e-booking”对携程会员价或携程结算价进行变更或推出特惠价格时,甲方应事先告知丙方其指定 作为“e-booking”的专门联系人,由该专门联系人持甲方事先设立的密码按照丙方“e-booking”的流程进行登陆操作。甲方应当保管好帐户及密码,任何使用该帐户及密码登陆丙方“e-booking”系统所做出的操作都视为甲方行为,甲方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4. 若协议到期,三方未完毕续约,也未书面提出终止合作的,则按最近的协议价格顺延,直至三方签署新的协议为止。
5.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间价格如下:(单位: 人民币元)
客房类型
门市价
前台优惠价
携程结算价
携程会员价
是否含早
税后奖励
加床: 元 中早: 元 西早: 元 自助早: 元 汇率:______
(以上价格均含酒店服务费)
二、关于客房预订
1. 当甲方房量紧张时,应至少提前告知乙方以便乙方能及时调整预订并向客户作出解释。对于紧急订房,在无法联系到甲方销售人员的情况下,乙方将直接发传真至甲方前台,由甲方前台按乙方传真内容先予以接待。酒店应协调好销售部和前台的工作。假如乙方发现甲方有抢客或有客人因此投诉甲方并情节严重时或甲方每月房量紧张的累积天数超过 天时,则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2. 如因甲方因素导致乙方客人不能顺利入住,甲方应负责免费给客人升级或在客人批准的前提下,将乙方客人安排至同区域同等或者更高服务等级的酒店,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假如无法按上述规定妥善安排客人,酒店承诺补偿客人首晚房费,同时奖励应照常返还。
3. 乙方客人退房时间为中午12时,如客人规定延迟退房,甲方可视当天房态情况尽量满足乙方客人的规定。
4. 当乙方客人直接向甲方规定延住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且必须通过乙方重新预订。如因特殊情况与乙方代表联系不上,可按乙方原先的传真预订价格予以续住,并视为乙方业绩。
5. 丙方可免费向有条件的甲方提供网上订房系统“e-booking”,可实现实时订单传送和确认、房态实时修改、订单查询和审核等功能,具体事宜请和分管业务经理联系。
三、关于订房审核
订房审核有如下3种方式,请在其中任选1种。
1. 夜审:乙方于当天晚上24时左右,以电话形式直接与甲方前台联系。甲方应告知前台给予配合,对的告之乙方预订的客户是否到店、乙方客户入住的房号以及提前入住、续住或提前离店的情况。
2. 日审:乙方于第二天上午将前一天的预订单汇总表以及已住店客人情况表发往甲方,由甲方专人在预定单汇总表上填写客人入住房号、在已住店客人情况表上填写客人对的的离店日期并与当天下午回传乙方。
3. E-booking审核:甲方由专人天天在丙方的网上订房系统“E-booking”中,填写客人是否入住、入住人姓名和房号及对的的离店日期等,并直接提交到丙方的系统内。
四、关于对帐和奖励
1. 乙方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经审核后的乙方客人入住具体资料。经双方核对后,税后奖励由甲方在每月15日前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发票项目只可为服务费,征询费或信息费)。假如甲方未能准时汇款,乙方将向甲方收取每日2‰的滞纳金。如逾期超过15天,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规定甲方补偿相关损失。
2. 若甲方使用了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则由丙方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经审核后的乙方客人入住具体资料。经双方核对后,税后奖励由甲方在每月15日前汇入丙方指定的账户,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假如甲方未能准时汇款,丙方将向甲方收取每日2‰的滞纳金。如逾期超过15天,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规定甲方补偿相关损失。
3. 当双方的间夜数有出入时,以甲方收银记录为准,如有跨月的订房,计入下月。
4. 为鼓励乙方、丙方大力推销甲方客房,另制定奖励措施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以上奖励仅在本协议期内有效。
五、关于市场推广
1. 为了更有效的推销甲方的客房,甲方批准乙方通过自身宣传或电信、航空、银行、邮政等多种渠道,开展呼喊转接等多种业务为甲方拓展散客资源。
2. 甲方授权乙方在电信提供相关酒店语音提醒信息并争得客户批准的前提下,将客户电话转接至乙方呼喊中心的方式来为甲方提供客源。
六、关于担保订单
1. 针对某些特殊情况,如有需要,甲方可规定乙方提供担保,但甲方必须在订单产生前告知乙方。同时该担保规定必须合用于所有订房中心。
2. 甲方承诺所有担保订单的房间都将保存到次日的12:00,假如客人在此时间前到店,而甲方却没有保存房间的,甲方必须承担乙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假如情节严重的,乙方、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3. 所有的担保订单都会在订单上注明“携程担保”字样,乙方将承担事先和甲方约定的由于该订单的所有订房客人都未能到店的房间费用。假如订房客人同时预订多个房间,其中有部分客人没有到店,甲方有义务向到店的部分客人收取未到客人的房间费用,如未收到,应在7天内告知乙方财务结算部(电话021-52604652。传真:),由乙方负责协调。但客人到店后提前离店,乙方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保存房
1.甲方天天保证提供应乙方 间 房(按天天在店数记录)进行自由预订。
2.在保存房约定房型和约定数量内,乙方可在甲方确认前先给予客人确认。
3.在保存房数量以外的房间预订按双方正常预订方式操作。
4.甲方提供应乙方的保存房最晚预订时间为当天18:00,超过此时间甲方有权将剩余房间自由销售。
八、订单确认的补充操作方式
□ 批准操作Free sale的预订方式,条款如下:
1、甲方保证提供所有房间给乙方自由预订,乙方预订可在甲方确认前先给予客人确认。
2、如遇满房情况,甲方需提前告知乙方并保证确认乙方最后一张预订单。
3、Free sale最晚预订截止时间为当天18:00。
4、假如双方签署过保存房协议,保存房的房型,间数和预订方式不受Free sale影响,仅超过保存房协议间数部分以及非保存房房型按Free sale预订方式操作。
九、违约
1. 除本协议特别约定外,协议三方不得单方面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2. 假如由于甲方产品或服务因素所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补偿责任。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三方协商解决,如三方对本协议的执行有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保密条款
1、兹就三方之间的共同合作,三方均承诺并保证其有义务不向协议合作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方透露保密信息,该保密信息指由一方向协议其他方透露的,与三方合作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的不公开信息,涉及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客户名单、技术数据、产品构思、开发计划、职工名单、操作手册、加工工艺、技术理论、发明发明、财务情况和其他递交时约定为保密信息的资料(以下通称“保密信息”)。
2、对于本协议中描述的保密信息,三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应当(1)以不低于保护自己保
密信息的限度(至少以合理限度)予以保密;(2)规定获知保密信息的人员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3)在必要情况下,根据三方书面商定的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3、对于以下信息,三方均免去保密责任:由公众通过合法途径获知的信息;从协议合作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方获知的,并未违反任何保密责任的信息;为法律或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根据法令所规定透露的信息,或者根据法律程序而规定透露的信息。
4、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协议终止而失效。
十一、知识产权
1、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乙丙三方在使用对方授权的公司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单独为甲乙丙三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乙丙三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协议其他方授权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告知协议其他方,并获得协议其他方的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否则协议其他方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擅自使用方终止协议,且由擅自使用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补偿因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2、甲乙丙三方及其职工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协议其他方所拥有的商标、公司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协议其他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乙丙三方承诺不向任何协议合作方以外的其他方(涉及但不限于与对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公司、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三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补偿守约方因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十二、严禁贿赂条款
1.任何一方保证不向协议其他方及与本合作有关的任何协议合作方以外的其他方的雇员或管理、工作人员,直接或间接,在账外暗中支付任何佣金、报酬或给予回扣,或者提供任何礼品或款待,亦不向协议其他方及与本合作有关的任何协议合作方以外的其他方雇员或管理、工作人员就上述事项达成任何安排,但是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的除外(携程举报电话,携程举报邮箱)。
2.若任何一方违反了本条规定,则视为严重违约。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告知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同时保存依法采用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十三、其它
1. 本协议执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甲方承诺已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取得治安、卫生、消防、环保等相关许可,并办理营业执照。乙方和丙方有权规定甲方提供上述许可和执照进行查验,若甲方无法提供或相关许可执照不在有效期内,乙方和丙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
3.乙方和丙方免费为甲方进行网络和电话推广,但乙方和丙方保存随时停止推广的权利。
4.本协议所有事宜甲乙丙三方均有义务不向任何其他方透露本协议涉及的信息或对方认为不公开的保密信息。
5. 甲乙丙三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约定内容的,部分或所有免去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天气变化、航班延误等非乙方和丙方单方面因素导致客人无法正常到店所导致的损失,乙方和丙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6.如甲方的确存在上述未提及且侵害乙方和丙方切身利益的行为,乙方和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保存向甲方追究因其行为导致乙方和丙方财产及其他损失的权利。
7.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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