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表态发言.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0419947 上传时间:2025-05-27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6.01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表态发言.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表态发言.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月启动仪式表态发言 (区公安分局)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实施是加强温州城市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措施。区公安分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全力保障《条例》实施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此,我代表区公安分局郑重表态: 一、带头学习,争当文明创建的“排头兵”。公安机关作为法律法规的执行者,我们将带头学习好《条例》,充分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主要精神,在全局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良好风气,用实际行动为文明创建作贡献,当好参与文明创建的“排头兵”。 二、带头宣传,争当文明创建的“践行者”。公安机关将认真贯彻充分《条例》所倡导的“德法兼治”理念,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公安点多、线长、面广的优势,传统宣传和科技宣传相结合,不断营造浓厚的文明创建氛围,以此提高市民的文明意识,当好文明创建工作的“践行者”。 三、用我必胜,争当文明创建的护航员。公安机关将牢固树立“首战用我,用我必胜”的决战意识,坚持打防并举,严抓、严管、严治,重点聚焦老百姓反映强烈的不文明违法行为,对违法者和阻碍执行公务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处理,当好文明创建的“护航员”。 文明城市创建,公安责无旁贷。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落实《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规定,从源头上治理不文明行为,切实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争做文明人,共创文明城,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增添亮色。 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演讲/致辞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