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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政法系统廉政党课讲稿【十二篇】
第一篇:2023年政法系统廉政党课讲稿
目前,我市作为试点正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这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是政法战线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新举措,是人民群众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后的又一新期待,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政法机关是“国之重器”,是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基本力量,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政法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须纪律严明”“广大干警要做维护和遵守各项纪律的模范和表率”。如果,政法系统党员干部队伍不纯、不公、不力,甚至发生违法乱纪问题,出现害群之马,影响恶劣、危害极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势必严重削弱政法机关的公信力,严重践踏社会公平正义底线,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我市政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总体上是严的。同时,也要看到,政法队伍面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是严峻复杂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共查处政法系统案件XXX件,其中县处级干部XXX人,教训极其惨痛。下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我以党课这一形式,向全市政法干部队伍谈几点体会和感悟:
一、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做到对党忠诚
政法机关是专政机关,政法队伍是一支半军事化的队伍,其中80%是党员。与其他党政机关相比,政法机关尤其要把讲政治、守纪律摆在首位,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
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问题上,政法机关的所有同志必须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对党的事业、国家前途坚信不疑,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维护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另搞一套。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先斩后奏。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跟组织讨价还价、对抗组织。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决不允许默认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听党指挥,是政法机关对党绝对忠诚的核心一条。
在政法系统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实际上,司法领域、政法领域争夺领导权的斗争是非常激烈的。社会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出所谓的“司法独立”、三权分立等等,这些声音改革开放以来一直不断。在近些年的司法体制改革中,就有人提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就应该去掉“人民”两字,说西方都没有这两个字。这都是别有用心的。人民性体现了我们的党性,这是绝对不能含糊的。还有人总认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有碍司法独立。有人甚至提出要撤销政法委。我们曾经走过弯路,文化大革命中打破公、检、法,踢开党委闹革命。还有一个时期,公、检、法不健全,党委去判案子。这也是不正确的。现在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按照法律程序来走。但是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政法机关必须接受党的领导。这是保障政法机关性质的一条。政法干部必须要由党来决定,政法工作必须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这些不能有丝毫含糊。
坚持党的领导、对党忠诚,不是抽象的。落实到行动中,就是要践行党的宗旨,实施党的主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党的政策成为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政法机关坚持党的领导,对党忠诚,听党指挥,最根本的就是做到执法为民、公正司法,就是要像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那样,“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坚持法律至上,维护法律权威。党领导人民制定法律,党也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那种“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本身就是伪命题。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主要体现在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上,不是包办具体事务,不是越俎代庖,更不允许领导干部借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之名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不当干预。党规党纪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的,要给予处分。政法机关和政法干部要敢于担当,不阿权势、不徇私情,坚持职业操守,守住公正正义的防线。
二、坚持挺纪在前,确保执法为民、公正司法
在纪律作风上,政法机关和政法干部历来就有更高的要求。公安干警有“XX条禁令”,法官有“XX个不准”,与普通党员干部相比,这些规定要求更加严格。既然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政法干部就更要时刻保持警醒,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止触碰带电的“高压线”。
一要严以用权、谨慎用权。政法机关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国家权力。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广大政法干警:“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政法干部一定要慎之又慎,“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坚持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依纪依法执法办案,防止执法不公,更不得把权力作为私器,用来牟取私利、满足私欲。从近几年查处的案例来看,一些政法干部滥用手中的权力,粗放执法、变通执法、越权执法,有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有的违规立案、越权管辖;有的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有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等。对于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的,要从重处理,因为这些人损害的是司法公平正义的形象。
二要守住清廉底线,把好金钱关、人情关、亲情关。政法干部往往成为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千方百计拉拢“围猎”的对象,必须时刻保持警醒,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比如,收受红包的问题。党纪处分条例明确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要给予处分。XXX县公安局副局长XXX交代,收受红包礼金几百万。这些红包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实际上都是有求于他。没见上级领导干部倒过来给下级送红包的,都是管辖范围内的下级向上级送的。收了这些东西后,就很难公正地评价干部,公正地执行公务。十九大以后,中央纪委要求“行贿受贿一起查”,刑法也是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的。
再比如,公款吃喝的问题。政法干部有几种饭是坚决不能吃的。第一种是涉案对象亲属,吃了就是违纪。不只是公款,私款也不能吃,不能乱交朋友。第二种是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这个要靠自己判断。第三种就是公款。政法机关也有部队的作风,上面来人陪下子,办了个大案喝一顿,好好庆祝。酒一喝,这个战斗力就上来了。这方面,政法机关要严格执行到位。
再比如,慎交朋友的问题。政法机关干部掌握着政法权力,特别要交好朋友。我劝大家也做个“孤独”的人,做孤胆英雄。如果有人特别是那些老板,八杆子打不着的人跟你称兄道弟,那么头脑要特别清醒。面对这些问题我们未必都有免疫力,千万不要对自己的免疫力估计过高。跟这些人交朋友别以为组织上不知道。他们到处炫耀,大家都会知道,他们也决不会保守秘密,有些人甚至还认为自己有关系专门在外面揽活。
再比如,个人情趣爱好的问题。有个人爱好并不奇怪,但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成为被行贿者拉下水的突破口。一些人不但对领导干部的爱好了如指掌,甚至连领导干部抽什么牌的烟、喝什么牌的酒都一清二楚。这些想拉你下水的人,阴谋诡计之多,算计之深,超出我们正常的想象力,往往不知不觉,“温水煮青蛙”。即使健康的爱好也不能超越法纪底线。
再比如,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问题。首先对配偶和子女从业的情况,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来。中央要求从业回避的,要好好管住老婆、孩子。有一些领导干部出问题,就是被人从家人身上打开缺口的。
三要按原则、按规定、按程序办事。除了党纪国法,政法机关对执法司法有很多内部规定。比如,对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最高人民法院等机关出台了若干规定;对涉案款物管理,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对违法审判、办案过错、执法过错等问题,政法系统作出了相关查究问责规定等等。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对这些制度,要严格执行到位,确保制度严到实处、管到实处、落到实处,决不能把制度当作“稻草人”,要严防“破窗效应”。
三、坚持严管厚爱,加强对政法队伍严格管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政法队伍也要反复讲严管就是厚爱这个道理。不是既要严管又要厚爱,而是严管就是厚爱。从广义角度来说,反腐败也是政法队伍的共同任务。要把承担的工作和自身的任务结合起来,真正把政法队伍打造成一支有铁的纪律的队伍。
第一,必须加强内部监督。领导干部跟大家工作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很容易发现自己部门和单位干部的问题。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指出来,要敢于批评、敢于斗争,特别从平时的一点一滴,从各种小事抓起。纪委现在的监督执纪是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叫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比如,听到对一个同志的说法很多了,怎么办?有的时候要找他提醒一下,让他警醒起来。作为执法司法机关,也要把第一种形态的要求落实到队伍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监督中。
第二,必须落实严管责任。要摸清底数,对本机关本单位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和研究分析,找准症结和薄弱环节,做到心中有数。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层层把责任压实压紧,层层传导压力。“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或领导责任者”,要给予处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不但自己要行得端、走得正,还要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班子带队伍,管思想管作风,坚决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扛起来、落实下去。
第三,必须坚持刀刃向内。保持清理门户的力度不松、尺度不减,对反映政法干部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不护短、不遮丑,对执法违法、以案谋私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严防“灯下黑”。同时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让广大政法干部轻装上阵、撸起袖子加油干,严厉查处出于一己之私而恶意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政法干部的行为,为政法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同志们,我们党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服务人民。作为政法干部,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记总书记坚持人民至上的殷殷嘱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提升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实效。
第二篇:2023年政法系统廉政党课讲稿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持续深化反腐败工作斗争,先后出台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相继部署开展了“打虎”“拍蝇”“猎狐”行动,一大批“打老虎”得到处理,身边微腐败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果,党内政治生态得到明显好转,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随着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个别行为逐步转入“地下”,甚至隐形变异,隐藏在群众身边,蚕食着党的健康肌体,破坏着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此我们必须对身边的微腐败保持清醒认识,从我做起,自觉抵制、主动拒绝,坚决斗争,确保取得反腐败斗争的决定性胜利。
一、给身边的微腐败画画像,让其“无处遁形”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积沙成塔”,我想这些古语大家都耳熟能详,都讲的是同一个道理,那就是“积少成多,量变引起质变”。同样,人民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存在同样的问题,虽然小,但是性质恶劣,如果不及时加以纠治和解决,长此以往将产生恶劣影响,带来非常大的危害。“微腐败”是指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利用手中的公权力及影响力在“小”事上谋取私人利益或给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失,通常是涉案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违纪违法行为。实质是公权私用和滥用的行为,主要也有三个特点:一是小。指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如接待群众态度冷漠、在下基层时会接受一点土特产、一盒香烟等,小到人们容易忽视它的存在。二是多。这种乱用公权行为比较普遍,如接受服务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物品,群众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三是隐。大家认为这些行为很小,生活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处理起来未免"上纲上线",不近人情,对这种行为放之任之,也会效仿这种行为"方便"行事。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微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是脱离群众,高高在上。集中反映在特权思想作怪,大小事务一个人说了算,重要事项不经集体决策或者大搞“一言堂”等等。二是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比如在执法过程中或服务群众过程中,趁机索要或收受感谢费、辛苦费、礼品等;或者通过截留、挪用、侵占等手段巧取豪夺,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等;或者群众办事时,虽然“门好进”“脸好看”了,但依然“事难办”,甚至还存有推诿扯皮、雁过拔毛、收受克扣、收取好处、索要钱物等现象。三是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比如在工程项目、扶贫项目等方面,由于信息不对等、公开不透明或选择性公开等情况,利用手中的一点权力,想方设法插手,违规为亲朋好友谋取私利。四是欺上瞒下,虚报冒领。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和套取物质;
有的截留专项补偿款,奖励款,将专项资金挪用作其他用途;也有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虚报经费、收受红包等现象。五是拉帮结派,拉票贿选。有的干部派性斗争问题突出,想方设法发展“自己人”入党,选举时搞派性争斗,通过现金或微信红包等方式拉票。六是执法不公,瞒上压下。主要表现为有些基层执法人员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有些干部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的代言人,欺压百姓,横行乡里。七是目无法纪,胡作乱为。有些干部缺乏纪律约束和法律意识,在思想领域、党纪修养、言行举止上要求不高,突出表现在酒驾、赌博、打架、变相旅游、出入娱乐会所等。
除了以上七种常见的“微腐败”,在我们身边还有不少其他形式的“微腐败”,需要我们从人民的视角、从党纪国法的要求、从修身立德的角度,去发现它们、鉴别它们。尽管“微腐败”只是工作、作风上的小毛病,或许微不足道,也常不被人注意和重视。然而,事物往往就是从初始的“微”“小”,发展到后来的“巨”“大”。长期以来,社会对这种现象也给予了相当程度的容忍,因此,一些人心生侥幸,踩上“微腐败”这条底线,打着“合情合理”的幌子,损公肥私。殊不知,相比“远在天边”的“大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的“小苍蝇”更加深恶痛绝,其恶劣影响和危害程度绝不亚于一些大案要案。
二、剖析身边的微腐败,让其“揭开面纱”
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屡禁不绝的根本原因,我认为主要是
(一)欲望在作祟。“廉者常乐无求,贪者常忧不足。”意思是说,清廉的人因为没有什么贪欲的奢求而日日快乐;
贪婪的人总是为物欲不能满足而常常忧伤。所以我觉得深究“微腐败”产生的根源,欲望则是动力。从吃穿用度到日常消费,从财富积累到学历经历,从职级职位到收入待遇……生活中,一些人总是喜欢比较,而一旦走入盲目攀比的怪圈,则容易内心失衡、陷入迷茫。这山望到那山高的攀比歪风是滋生腐败的根源。现实中往往有些人不顾自己的具体情况和条件,盲目与高标准相比,尤其是我们一些干部在基层工作时兢兢业业、克勤克俭,恪守“在其位,谋其政”,有自己的责任与抱负,有追求的动力与前进的方向,一开始尚能做到清正自守。但是,一旦权力地位发生变化,内心的私欲膨胀,贪心变成了贪婪,从工作上攀比“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材料政绩”,为岗位升迁而苦心钻营,为快速升迁而急功近利;
在个人生活上由简入奢,热衷于比排场、比豪车、比豪宅、比美女,拉起权利的小圈子,从一开始的“礼尚往来”到后来的“照单全收”,从“小贪小占”到“肆意敛财”,用及时行乐的思想和无所不能的态度待人接物,置法理于不顾,最终不仅断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也对党的政治生态造成严重的污染。
(二)认识有误区。有的干部认为自己掌点小权,平时行个职务之便,收点吃点捞点,既上不了纲,又触不了法;
有的看到身边的人常搞点“小腐败”,生活滋润,便心理失衡、按捺不住;
有的认为为他人办了事,有送有收才显得随和自然;
有的认为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与其保持操守,不如随波逐流;
有的认为偷拿一点、贪占一点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要手段高明,便能无影无踪。殊不知这些都是认识的误区,古语讲“莫看江面平如镜,要看水底万丈深。”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小变大,由量变到质变的。“巴豆虽小坏肠胃,酒杯虽小也能淹死人。”很多贪官正是在推杯换盏中放松了要求,在小利小惠前丢掉了原则,在灯红酒绿中丧失了人格,久而久之,无数之“小”的积累,便会逐渐地使一个人由高尚变为低贱,由公正变成邪恶,由廉洁变得贪婪,最后往往是小节不保,大节丧失,最终落了个“因小失大”的下场。因而,对于我们这些普通干部而言,更应当小事当慎,小节当拘。
(三)监督不到位。部分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不力、责任传导不够,权力配置不合理,管理不规范不严谨,部门监督力量未有效整合,这些都使得“微腐败”有机可乘。有些单位的“一把手”,党性原则淡化,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还自诩深谙各种官场“潜规则”,对下属失格行为不管不问,对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制度形同虚设成为“稻草人”,监督更无从谈起。
(四)整治不彻底。面对不起眼的“微腐败”,有些人执纪不严,小错不究,态度暧昧,以为批评教育就可以,不必“大动干戈”,这无疑给正风肃纪埋下隐患,让心存侥幸者无所顾忌。部分基层党组织警示教育只限于案件通报曝光、发放警示读本、参观教育基地这“老三样”上,模式套路化、内容更新不及时,仅把“微腐败”案例当故事听、当电影看,没有结合案例对照自查、举一反三,没有深入剖析身边同类岗位、同级职务是否存在类似违纪者,没有真正触及灵魂,存在浮于表面走过场现象,致使教育难以起到震慑作用。
三、整治身边的微腐败,让其“销声匿迹”
“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对待“微腐败”不能有“微态度”,治理“微腐败”要实行“零容忍”,做到“无微不治”。要从源头上打消“微腐败”思想,组织上净化“微腐败”队伍,从制度上织密“微腐败”笼子,从行动上打击“微腐败”行为,让“微腐败”永无藏身之地,曝光裸晒在“阳光”下。只有对“微腐败”做到“无微不治”,形成震慑,才能形成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机制,才能真正奏响正风反腐的最强音。
(一)强化思想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应根据新形势、新问题在教育形式、内容上求创新,在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上求突破,抓常、抓深、抓新,增强教育震慑力。要分层分级抓好信念教育、法纪教育、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四位一体”的党员干部教育,牢固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从源头上打消“微腐败”思想。不仅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勤俭节约,不比排场、不攀比,弘扬廉洁文明家风,还要教育广大干部在大事大非面前把握住自己,在日常小事上坚守心灵的“防护堤”,严于律己,防微杜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典故:这是刘备去世前给其子刘禅的遗诏中的话,原句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目的是劝勉他要进德修业,有所作为。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坏事小而去做。小善积多了就成为利天下的大善,而小恶积多了则“足以乱国家”。这句话讲的是做人的道理,只要是善,即使是小善也要做;
只要是恶,即使是小恶也不能做。同样这句话也值得我们铭记在心。同时,要坚持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增强党纪法规意识,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预防”,做好源头预防“后半篇”文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强化队伍建设。“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核真。”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始终将严把政治关廉洁关、选对人用好人作为加强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头等大事。因此,要注重领导班子的选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人标准,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用人导向,切实从组织上净化“微腐败”队伍。在班子配备上要审慎举人,要把那些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老实,自觉遵守“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明白人”委以重任、大胆使用。对那些与党离心离德、在党不言党、无视组织纪律的“两面人”,一票否决、坚决不用。要刚性执行选任程序,坚持公平公正,把那些“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真抓实干、勇于创新的干部用起来,真正把那些以人民为中心、对群众有真感情、为老百姓办实事、口碑好威信高的干部选出来,选优配强“两委”班子队伍。同时,要坚持严管厚爱,充分运用谈心谈话、调研问诊、专项巡察等手段,对推举干部进行“核真”,透过现象看本质,既要听其言、观其行,更要察其表、析其里,对不良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真正做到防微杜渐,强化队伍建设。
(三)强化压力传导。要坚持“主责在党委、关键在压力传导、落实在基层一线”思维,全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探索实施“清单+提示+督导+问责”的工作推进机制,综合运用约谈、诫勉、述职述廉等多种形式,督促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压力传导到每个“神经末梢”。要从法规依据、管理权限、运行流程、执行标准全方位健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从制度上织密“微腐败”笼子。要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通过全面梳理、归纳和总结,将重大决策、集体资源处置、工程项目建设等事关基层群众利益的事项列入清单目录,实现权力清单化,确保权力法定、分事行权,让"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防“微腐败”滋生。
(四)强化监督执纪。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主责主业,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行“九个严禁”“九个一律”“凡提四必”等纪律,坚决从行动上打击“微腐败”行为。充分运用批评教育、警示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执纪,把纪委监委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各职能部门联动监督机制,紧紧扭住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线索不放,对“微腐败”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形成不敢腐的震慑。
(五)筑牢法纪底线。在工作与生活中,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行为准则,自觉纯洁交友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常修为官之德,常弃非分之想,常惧法纪之威,守住做人底线,自觉做到廉洁自律。要练就透过现象看本质的“火眼金睛”,学会从“微腐败”现象推导结果危害性。要善于拒绝非正常的礼尚往来。比如,逢年过节是腐败现象的易发、高发和频发期。一些人往往会利用看望领导、慰问“恩人”、给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过生日、贺喜钱、乔迁礼等五花八门的所谓机会求您办事,这些都是违反相关规定或法律的非礼尚往来,我们要懂得拒绝,不能在糖衣炮弹面前败下阵来,断送前程。要敢于坚守法纪底线,底线是一个人做人立身的根本,也是一个人处世做事的根本原则,为人一世,当仰无愧于天,俯不怍于地,不管是对待上级,还是对待下级的有求之事,都要时刻规范自己的言行,坚守做人和为官底线,行得正、坐得稳。要始终做到洁身自好,一廉如水。“宁可清贫自乐,不可浊富多忧。”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必须常弃非分之想,坚守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而不能让自己的欲望信马由缰,更不能追求“心想事成”。
挺纪在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即查即纠、动辄则咎,是对干部最大的保护。因此,我们的广大干部一定要慎独、慎初、慎微、慎欲,从小事、小节上严格自律,从思想上拒绝、从行为上杜绝任何“微腐败”行为,坚决不踩底线、不越红线。
第三篇:2023年政法系统廉政党课讲稿
根据区委、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作风建设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今天我借这个机会机,和大家一起来学习讨论相关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下面我就对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作风建设方面的认识,与大家共勉:
一个地方,一个系统,一个单位都一样,风正,则心齐、心齐了事业才兴;风不正,则人心散、事业就衰。这个风就是党风,就是作风,也就是行风。过去的一年,根据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我们做了不少工作,应该说总体是好的,整个风气是好的。我们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不少成效。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都得到了好评。这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要保持,要巩固,要发展,要上层次,必须要进一步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与作风建设。这是队伍建设的关键。下面我主要讲两点:
一、当前必须引起重视的几个问题
一谈到党风廉政方面,人们就会联想到贪污受贿,以权谋私,买官卖官,腐化堕落等腐败问题,其实党风廉政建设与作风建设包含内容很广,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其实都有所表现。当前,我们身边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认识模糊、观念淡化。有的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认识还不够,总认为抓廉洁自律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事情,与自己关系不大。职务不高、权力不大,不会犯大错误。只要不犯原则性大错误,小节上有点问题也无大碍,不需要花很多精力来抓。此类想法有一定的普遍性。
二是奉献不足、工作被动。有的人认为工作日每天上好班,能做完上级交办的工作就行了,质量如何、水平高低没有追求。工作上动力不足,能力上不求提高。积极主动、默默奉献干工作的精神少了,为了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主动加班加点的也不多了。责任心不够强。好多工作主动性不强,缺乏一种紧迫感与责任感。有的同志更多的思想是追求生活上的安逸和福利待遇。当然不是说叫大家都不要去想个人利益,这是自然的,也是必要的,但绝不能把关注生活与关心工作的关系搞得太远了,起码的工作任务要完成好。
三是创新不足、墨守成规。有的同志认为自己常用传统的思维方式处理工作、思考问题,创新思维不足。有的同志干工作时,长年累月都是老套套,以文件落实文件;总结经验、汇报情况的材料照抄照搬,缺少自己的语言与思想、没有原创,结合实际研究深层次问题、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做的不够;经过调查研究、深入思考,提出符合实际的创新性思路、亮点工作还不多。
四是纪律松懈,管理过宽。从一些现象来看,我们的纪律还是不严的,如出勤不出力,上班装门面,应付工作等现象还在一定程度存在。更有个别干部自己管不好自己,连最基本的一些工作也做不好。影响了整个单位的形象。
上述这些问题虽然只存在于少数同志身上,但其消极影响和危害不可低估。如果不及时加以剖析、整顿、提高,就会影响到我们队伍的成长和进步,进而影响办事处的发展,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二、必须把握好几个重点
要重视学习,提高能力和素质,最根本的途径是要不断加强学习。学习政治思想理论和业务知识,在干部队伍中要牢固树立好学风。要强化学习意识。要根据本岗位的职能任务及干部本人的思想状况、学习状况,积极主动地开展学习,养成自觉学习的良好习惯,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最重要的是要有一种牢固的学习意识,在思想认识上对学习的目的、意义、要求等必须端正。学习不是为了应付,更不是为了领导,为了拿文凭、装门面。而是为了自己增加知识,提高工作水平,增长才干。进而更好地为工作服务,为人民服务。
要严明纪律,纪律是约束行为的主要手段,没有纪律就会散沙一盘。任何组织都有自己的纪律要求与标准。我们共产党人更要重视纪律。一要管好自己。自己的行为自己管好,要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特别是工作纪律,最基本的就是上下班,这是起码的要求。大家都要向好的看齐,而不要总和自己差的比。二要管好他人。这主要是要互相监督,领导要管好干部,干部也要监督领导。人有时还要靠他人提醒与监督,有时自己会管不好自己,自己发现不了自己的毛病,就要别人来管。旁观者清就是这道理。三要管好工作。事业是由人决定的,工作由每个人共同努力才能很好地完成。我们的事业是服务,做好工作人人有责。所以每位同志都要以事业为重,认真对待工作,严肃工作纪律,使自己手中的每一项工作都能更好地达到上级的要求,取得群众的满意。
要清正廉洁。我们要树立勤政廉政、勤俭节约的作风;公平正义、积极服务的作风;特别是要做到“两点”:
一要加强自律。我们每一名干部职工都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时时处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把自我改造、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变成自觉行动。要把清正廉洁作为道德品质来提高,强化“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坚守清廉的本分,追求清廉的境界,做一个高尚的人。这一点,说难也不难,其实很多同志己经是这样做了。但说不难也难,有很多同志想做到真正清正廉洁也不易。这就要加强修养,要不断学习,要制度约束,要有高尚的思想境界等。
二要强化监督。就是要依据中央和自治区、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文件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可操作、切实管用的廉政规范,增强执行的刚性,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坚决克服行政机关各种不正之风,做什么事都要多一个心眼,要深思熟虑,要经得起时间考验,决不做不该做的事,更不能感情用事。没有监督就容易产生腐败,我们虽然不是权利部门,但必要的监督还是不可少的。这次行风监督员作了调整,以后我们都要主动接受监督。
总之,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每个党员、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对待。不管职务高低,有权没权;不管资格如何,年龄大小都得重视,都要无条件遵守。主要体现在平时的工作与生活中,我们一定要有这个牢固的思想意识,有自己管好自己的自觉性,有一定的政治敏感性。领导要求与提醒仅是一个方面,主要是靠自己把握。相信大家在今年的作风建设年中,进一步明确思想,提高认识,以实际行动来推进我办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作风建设的顺利开展。
第四篇:2023年政法系统廉政党课讲稿
前段时间,中央政法委召开了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动员会,强调要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一次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这次会议,可以说是对政法系统队伍建设的一次大动员、大部署,显示了中央加强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心。在这种背景下,我受邀在这里与大家做交流,深感责任重大。
政法干警承担着维护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光荣使命,政法干警队伍也是公务员队伍中举足轻重的一部分,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好坏,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也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人民群众对我们政法队伍也历来是“高看一眼、多看一眼”,时刻关注着这支队伍。今天,借着这个机会,我主要想以“常怀敬畏之心练就金刚之身”为题,从准确把握新形势、正视存在问题、反思问题原因、时刻警钟长鸣四个方面,与大家作一交流。
一、准确把握新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影响。坚持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坚决扭转一些领域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状况,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坚持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持之以恒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工作,推进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坚定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理想信念。坚持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以统一的意志和行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坚持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坚决惩治腐败、纠治不正之风,坚决清除影响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消极因素,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各项制度,让人民始终成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磅礴力量。
(一)满怀信心看成绩。2013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指出,“当前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2015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指出,“两军对垒、胶着状态”;2016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指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2017年1月,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强调,“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指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2019年1月,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2020年1月,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认为,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在取得压倒性胜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认识腐蚀和反腐蚀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切实增强防范风险意识,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的判断,准确的显示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重大成就。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它凝聚了全党全社会的辛勤努力,是多年来坚持不懈从严管党治党、真刀实枪正风反腐的“风风雨雨”中走过来的。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们真反腐败,真治歪风,净化了政治生态,凝聚了党心民心,改变了广大党员的精神面貌,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任。事实再次证明,我们党敢于直面问题、纠正错误,勇于从严治党、捍卫党纪,善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站在历史的山峦上放眼未来,我们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够自信。
(二)冷静清醒看问题。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在取得压倒性胜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认识腐蚀和反腐蚀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切实增强防范风险意识,提高治理腐败效能”。成绩面前看问题,冷静清醒最难得。在一片肯定、点赞声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关于形势的总体判断,清醒坚定、令人警醒。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12个字,包含四重含义:一是严峻性,虽是春前,但严冬未去,要做好防寒防冻准备,甚至还要顶住寒流侵袭反扑的压力;二是复杂性,问题多发,矛盾交织,简单地一因一果、一措一策之法来应对,恐怕会“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是长期性,反腐败斗争不能有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松懈,我进敌退,我退敌进,反腐败斗争是一场刺刀见红的持久战,必须做好长期战斗的准备;四是艰巨性,作为一个拥有9000多万党员的执政大党,我们党所面临的反腐败斗争任务之重、困难之多是任何一个政党都不曾遇到的,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有充分的认识和充足的准备。要看到,高压之下,腐败问题依然存在,“四风”问题远未绝迹。有的仍不收手、不收敛,变着花样收钱敛财,甚至欺瞒组织、对抗组织,企图逃避党纪国法惩处;“四风”问题面上有所收敛,但“惯性”未消、病根未除,有的躲进“青纱帐”、由明转暗、更趋隐蔽;有的穿上“马甲”,改头换面、翻新花样。要看到,严管之中,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管党治党仍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党员干部党的意识薄弱,党纪观念淡漠。有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依然热衷于作表面文章、反腐败不动真刀真枪,甚至对问题遮捂掩盖、为违纪者说情开脱,有的依然重业务轻党务、重经济轻党建,甚至出现党组织会议开在寺庙里、任命非党员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等咄咄怪事。正如党中央所指出的,反腐败斗争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相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漫漫征程,全面从严治党仅仅是开了个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
(三)保持定力向前进。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没有变、旗帜立场不会变,我们的目标任务就不能变。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矢志不移的意志,坚韧不拔的定力,往往是关键阶段战胜困难和风险的决定性因素,形势越复杂,任务越艰巨,越需要如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赵乐际同志在工作报告中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稳妥、稳中求进,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案件X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X人,涉及科级干部XX人,其中政法系统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有XX人。可以说,无论是从全县整体,还是政法系统本身来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然任重道远。今天召开这个会议,体现了我们政法系统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定坚决抓好“以案促改”工作的态度和决心。我们必须从以往查处的案例中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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