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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工作意见建议,强调要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用1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我局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总要求,突出政治功能,压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把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引向深入,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一)加强党组织的领导,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整体布局当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年初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分析研究了党风廉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提出了2019年党风廉政工作的总体思路,并做了全面安排部署。全成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夯实局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主体责任意识,明确了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的“具体责任”,构建了层次分明、权责明晰、全面覆盖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二)抓督查,落实“两个责任”。
1.强化清单管理。制定并完善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做到领导班子负责“不松手”、“一把手”尽责“不甩手”、班子成员担责“不缩手”,真正将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2.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把落实责任与行政业务工作紧密集合,做到一起部署、一起检查,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
4.扎实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班子成员如实填报个人情况,未出现不如实报告或者隐瞒不报的情况。
二、正风肃纪、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情况
(一)强化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为进一步强化窗口工作作风,增强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我局建立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三级反馈机制。一是口头提醒。对各进驻窗口在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由对口业务科室进行口头反馈。二是约谈促改。对口头反馈后整改缓慢或措施不利的,由分管局领导约谈窗口负责人,并进行书面意见反馈。三是以文督办。对约谈后仍整改不到位或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窗口,以**名义下发督办通知,并在当年目标考核予以相应扣分。通过三级反馈,逐次提高反馈力度,既建立了容错机制,又提高了整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维护目标考核的严肃性。同时,以日常巡查情况和群众反馈结果为整改是否到位的标准,保证了整改的实效。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房管服”改革工作有序进行。
我局一是结合我市机关行政单位机构改革进度,及时组织11个涉及审批职能调整的单位,落实”三集中两到位”、审批事项划转及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相关内容的调整情况。截止到目前,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8家单位的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和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等9个审批事项交接到位,市委统战部(市侨务办)审批事项也已顺利从省级单位承接,市公安局代管的3项消防审批事项已全部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目前已完成移交及承接的事项,全部按照“三集中,两到位”的要求,由新承接单位在政务大厅集中受理。我市292项行政审批事项,除已向市政府备案的5项因涉秘等原因导致未进驻市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及审批权限下沉到区县办理的4项外,其余283项全部进驻市政务大厅集中办理。二是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19〕39号)文件要求,积极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目前,市住房城乡和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18个单位完成了攀枝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认领工作,15个单位认领了《攀枝花市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事项》。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办事群众诉求。
我局通过在政务大厅醒目位置公开效能投诉电话,设置大厅值班长、服务质量反馈表、投诉意见箱;在市**网站设置领导信箱和攀枝花市政务服务微信平台设置投诉专栏等方式,广泛听取办事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效能投诉举报和监督途径的畅通。编制了《攀枝花市政务服务投诉管理工作规范》(DB5104/T142—2013)、《攀枝花市政务服务日常巡查管理规范》(Q/ZW(G)5104.005—2013)等投诉处理标准化体系,建立了投诉处理工作规范,明确了投诉处理的具体工作流程。并指派了专人回应办事群众的诉求,对群众诉求分类处理,按制度规定时限进行回复,做到及时受理、办结和反馈,从未造成不良影响。截止目前,我局共受理投诉和建议97件,按时办结97件。按时办结率100%。
(四)切实加强交易平台建设。
我市已基本建设完成电子化交易平台,目前已全面实现建设工程交易项目从受理登记、信息发布、投标报名、专家抽取、现场监督、中标公示、保证金收退、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环节全程电子化运行,变“群众跑”为“网上跑”,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上半年完成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10个,涉及金额5.63亿元,节约率11.51%。与发改、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国土等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开发完成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公路、水利等多个行业共10个电子化范本的编制,6月1日起已全面实现电子化流程。
(五)切实加强招投标现场管理。
一是修订完善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监督人员、现场工作人员等进场各方现场守则、交易评审区现场管理规定、电子监控室管理规定、交易现场管理体系等内部制度,涉及交易现场方方面面,做到现场管理有依据,全程留痕。二是评审区门禁系统采用脸谱识别代替卡片管理,用技术手段增强评审区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建立评审区呼叫系统,建成全方位视频网络监控系统,屏蔽评审区移动通讯信号,限制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现场管理、监督各方违规行为,严控评标过程中的围标串标行为。对监督人、代理机构、业主等进场交易主体分类按照红黄蓝分类发放马甲,要求统一着装进场,提高辨识度,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
三、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情况
(一)认真组织学习。
加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从严管党治党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职责,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利用职工例会、专题学习会、党员学习日、“三会一课”经常性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规定》、《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参加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廉政准则》等规定,认真抓好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学习教育,增强防腐拒变能力。结合开展反腐倡廉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努力做到警钟长鸣,着力营造守廉、尊廉、崇廉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始终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好任务分工,对工作任务和责任进行详细分解,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做到任务量化、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深入开展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印发各项制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台账,持续抓好防控措施落实。坚持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督促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确保不出新效能责任追究和党纪政务轻处分、重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
(二)加大群众参与力度。
结合中心网站、LED大屏、廉政标语等载体,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干部群众廉政宣传教育。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
2.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继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确保我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3.把《纪检监察政策法规选编》《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入2019年中心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重点学、深入学、反复学,切实认清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的重要意义,熟知内容,明确要求,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着力解决党员党的观念淡薄、政治纪律观念不强的问题。
4.继续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政务服务下沉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推进政务服务工作规范健康发展。
【篇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全省森工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我局2018年工作任务。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局党委、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尤其是习总书记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和机关作风整顿为契机,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聚焦“四风”,狠抓教育预防,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重点做到了五抓:
一是抓责任落实。一年来,我们始终铭记职责使命,协助局党委把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层层传导压力,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去年年初,召开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各科室部门、基层单位签订了62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突出强调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切实做到了早研究、早部署。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明确了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任务,始终坚持“四个亲自”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责任,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确保了反腐倡廉责任落到实处,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是抓学习教育。按照中央、省委、总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在全局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把紧“关口”,筑牢防线,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将纪律规矩作为底线,时时警示和敲打,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并将学习内容纳入了局场两级中心组学习计划。同时,为了便于党员干部学习,对重要的党纪条规进行了汇编,印发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应知应会有关知识纲目条文。并按总局纪委、省纪委要求在全局开展了“两学一做重拾自信”主题征文和我的家风征文活动,并从其中筛选出了5篇优秀征文作品,报送到了总局纪委,得到了上级认可和好评。
三是抓“四风”整治。一年来,我们以正风肃纪为中心任务,聚焦主业,抓早抓小,扎实开展纪律监督工作,在重要节点前都下发通知明确纪律要求,积极营造守纪律讲规矩氛围,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坚决防止不正之风死灰复燃。局纪委公开了举报电话,公开了纪委书记、监察局长手机号码,二十四小时受理群众专项举报。为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与相关部门组成明察暗访组,开展各类明察暗访29次,做到明察暗访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打招呼,并多次深入到窗口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四是抓环境优化。一年来,我们坚持以维护和优化林区发展环境为己任,从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入手,加强监督,正风肃纪,严格问责,把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与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机关作风整顿活动结合起来,参与制定下发了《关于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等,把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作为服务全局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切入点,重点整治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窗口部门单位服务不优、遇事推诿、侵害群众利益、企业利益和破坏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2017年11月份,召开了全局机关作风整顿暨优化发展环境警示教育大会,对十八大以来6起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曝光通报,使全局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履职效能、舆论形象等实现进一步提升,确保了专项整治取得效果。
五是抓执纪监督。一年来,我们在工作中突出纪律审查,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执纪问责,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突出重点,抓早抓小,利用效能监察、专项治理、执法监察、廉政监察等各种有效的手段,拓宽案源,把握案件查办工作的主动权,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同时,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安全文明办案,并健全完善了重大案件剖析制度,督促有关单位、部门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管理,堵塞漏洞。通过查办案件、加强教育警示、强化监督制约、推进整章立制,达到了查办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的目的。2017年,查处违纪案件13起,处分15人(其中开除党籍3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4人、记大过3人、记过1人、行政撤职1人),诫勉谈话8人。
在总结回顾过去一年工作的同时,我们深深地感觉到,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有的单位部门科室负责人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对易发生廉政风险的重要岗位人员监督不强、不力,忽视日常管理,不注重抓早抓小,从而导致个别党员干部发生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有的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知识学习不到位,纪律意识松弛,法律观念淡漠,心中无戒,不知敬畏。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2018年工作任务
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全省森工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着力净化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强化思想教育,突出政治建设
思想教育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内容,也是保证全党步调一致的前提。为此,必须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任务,把对党忠诚作为无条件的政治标准、实践标准。
一是要推进理论武装。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加强党性教育和道德教育,做到入脑入心,推动党员干部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狠下功夫,补足精神之钙,拧紧思想“总开关”,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要规范党内生活。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用党章规范言行、按党章要求办事。要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党员自觉尊崇党章、在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新本领新能力,进一步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
三是要加强纪律建设。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教育,将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强化党的意识作为党员教育培养的必修课,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使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严守纪律和规矩是底线、红线,也是高压线,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做到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结合廉政教育、中心组理论学习、廉政谈话等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动辄得咎,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做到时时守纪不逾矩。
(二)强化压力传导,落实主体责任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通过明责知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守好主阵地、各级党组织书记种好责任田、班子其他成员管好分担区。
一是要强化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对主体责任的认识,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头等大事来抓,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不抓是渎职的意识,围绕学习研究、安排部署、履责报告、督查追责等工作,细化分解任务,加大落实领导班子的全面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的工作力度,做到常抓不懈,力求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通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构建严密的责任网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网络无死角,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是要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访案件亲自督办,按照责任制的要求,主动抓,具体抓,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三是要强化“一岗双责”责任。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各自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自觉融入到平常业务工作之中,与之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层层夯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是要强化追究问责。要严格落实《问责条例》,对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不抓不管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驰、隐形“四风”问题突出的,对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六大纪律的,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及时追究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强化党内监督,找准职责定位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党内监督条例》构建了由上而下的党内监督体系。为此,在推进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的民主监督。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职能监督。党的工作部门是党委主体责任在不同领域的载体和抓手,都要担着相应的党内监督职责。要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既要加强对本部门的内部监督,又要强化对本战线的日常监督。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民主监督。各级党组织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的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党员是党内生活的主体,要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党员权利,认真履行监督义务,对错误言行敢于斗争,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
(四)强化“助推”作用,优化政治生态
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总局党委将制定《关于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意见(试行)》,我们要协助局党委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要加强分析研判。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科室要全面深入掌握本单位、本部门的政治生态情况,经常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情况,准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状况,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既要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也要抓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经常摆摆表现、找找差距,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
二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要认真对照上级要求,完善清单明责,落实制度压责,坚持共同发力,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把管事与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贯通起来,推进传导压力、增强动力,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
三是要解决突出问题。在树立“四个意识”上,着重解决理想信念不坚定问题,严肃查处党员信教、搞封建迷信、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对抗组织审查等行为;在推进正风反腐上,着重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如重集中、轻民主,重开会、轻落实,重口号、轻行动,重近期、轻远期,重显绩、轻潜绩等问题;在纠正不正之风上,着重解决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中的“微腐败”问题,坚决整治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等问题。
(五)强化作风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作风建设是永恒主题,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为此,我们要保持战略实力,以“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后,省委狠抓作风整顿和环境优化,今年春节过后,省委就召开会议,部署今年全省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发展环境问题实质是作风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开展好作风整顿,联系本部门本单位具体情况,逐项对照,全面排查,找准症结所在,分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以优良的作风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从严教育管理,健全规章制度。要完善工作流程,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规范服务、执法、执纪行为,严格依法依规用权,用权做到心中有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带头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符合原则、程序、规矩、法律,不越红线、不逾规矩,推动作风建设和优化环境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要开展专项整治。要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作风整顿和优化发展环境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工作力度,紧盯小事小节,精准发力,重点整治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窗口部门单位服务不优、遇事推诿、侵害群众利益和破坏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
(六)强化纪律审查,推进正风肃纪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的“纪律部队”,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以铁的纪律确保制度执行、政令畅通。
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加强对中央、上级党委、纪委,局党委、管理局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思想高度一致、政令畅通无阻。
二是整治“四风”新表现。作风无小事,事事连政治。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相关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对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深挖细查,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重点要纠正个别党员干部回避问题、慵懒散、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严肃问责,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三是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运用好、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第一种形态的重要作用,把功夫下在平时,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小毛病,及时咬耳扯袖,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使更多党员干部不违规逾矩。要结合工作实际,寻找和发现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抓好源头治理。
四是强化纪律审查。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等现象,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确保纪律的严肃性。要紧盯关键环节和高风险岗位,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严肃查办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上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办党员干部利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收费等权力吃拿卡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同时,要完善信息机制。要畅通信访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信件,认真核实,及时办结,做到件件有结果。要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和治本功能,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同志们,新的形势,面临新的任务,新的时代,赋予新的使命,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主业主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开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
【篇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
****在县委、政府、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
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和县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要求和部署,狠抓落实,勇于创新,使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强化落实抓责任。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全乡经济的各项工作建设一起部署、落实,结合我乡的实际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对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重点责任分解,确定了乡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联系点,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重新调整了党廉、纠风、信访等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为今年各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年初在乡两级干部会议上党委书记与各党支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乡长与各村、站所签订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站所各负其责的良好格局。二是党政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位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和联职包村责任书,与年终班子成员考核相挂钩,增强了分管领导抓党廉、纠风工作的责任意识。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乡纪委及每位领导要求每月至少要深入联系村队2次,在抓好分管工作同时,加强对各村队党廉、纠风工作督导检查,促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四是班子成员定期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乡党委1
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政联系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对抓好联系村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坚持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做到工作不仅是写在纸上、印在文件上而是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4工作规划》,不断建立以教育、监督、惩治和预防腐败为主的惩防体系建设,年初对该项工作认真部署并进行了责任分解和具体分工,在年中召开了相关责任部门会议,对工作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督促解决。
二、以人为本抓教育。
我乡年初制定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计划,通过中心组学习、思想政治理论日及开办廉政夜校等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今年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纪委十七届四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七届五次全会、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及托里县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4年工作规划》等内容。每季度领导干部为党员干部上一堂党课,积极征订党风廉政建设报刊、杂志,丰富了廉政图书专柜,并把每周二下午作为全乡“廉政读书日”,进一步增进党员干部读书学习交流。乡纪委每月编制一期《廉政简报》,发给每位党员干部学习,从而有力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工作实施。全乡结合实际,开展了一系列有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活动,确定了新林村、哈拉胡木村为廉政文化示范村队,强化了廉政文化阵地建设,乡村设立了廉政文化室,廉政图书专柜,张贴廉政警示标语。一些村队组建了廉政文化业余宣传队伍,在元宵节、“三〃八妇女节”等节目结合农村实际开展了内容丰富的廉政文化宣传活
动,在群众中广泛宣传党风政规,使廉政文化深入到千家万户,收效显著。围绕以“学习准则、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为主题,扎实深入开展了第十二个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制定了教育月活动计划、学习教育计划,在活动月期间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重要反腐倡廉理论,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同时将教育月与我乡当前灾后重建重要任务有机结合,开展了以“大力树立廉政之风,携手共建幸福家园”的主题活动,为广大群众表演了许多廉政题材的节目,展现出全乡党员干部风清气正、为民务实、关注民生、全力救灾的良好形象。
三、建章立制抓自律。
今年全乡以抓制度建设,规范从政为重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规定,今年乡纪委将督促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作为重点,要求每位领导干部逐条牢记于心,时刻遵守。同时在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等方面严格申报和审查,对收入、重大事项、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及时登记并记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狠抓科级干部过政治生日制度、廉情公示、财务互审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力度,做到年初廉政承诺,年终述职述廉,每季度汇报工作,用制度有效约束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四、基层防腐抓成效。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针对我乡农村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积极采取措施,以坚持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并举,从强化管理入手,建立健全科学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一是今年我乡根据县纪委要求将以往的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合并成一个村务监督小组,由村民代表为组成成员,
制定了村务监督小组职责及任务,更利于加强对村务、财务、事务、政务等方面全面监督。二是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组织农村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农村党员干部六要六不要行为规范》,建立完善了农村廉政文化教育阵地,目前已有6个村设立了廉政文化室,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三是建立完善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考评机制,乡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年终开展村干部“双述双评”,将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作为年终考评村党支部及村干部工作成效的内容和依据。四是加强监督制约,在每个村确定了一名纪检员、信访联络员,并经常性开展交流培训,提高村纪检员业务素质,明确其工作职责,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奠定了基础。五是加大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检查力度,乡镇党委、纪委要加强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不整改村队和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六是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如党员议事会、村民议事会等,凡涉及全村的重大问题,如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土地征用、计划生育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大事,必须经支部会议、村民代表会或群众大会讨论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七是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支书、村主任不能兼任报帐员,更不允许自审自批自支,严禁白条子记帐支付等。八是坚持村务公开、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将全村的重大事项、收支情况,定期张榜公布,增加村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村民主理财小组及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充分发挥其作用,加强监督。使他们的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篇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纪委十九届四次、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市纪委七届五次、区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为推动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要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围绕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一张网”,建立形成“四责协同”的有效机制;局党组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主责就是首责、守责必须尽责”,从严从实抓班子带队伍;主要负责人要当好“领头雁”,坚持责任上肩,按照“四个一”要求,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主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主要负责人要与机关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落实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班子成员要根据责任分工,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任务,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听取分管股室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汇报,督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根据《中共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经常性与分管领域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同时做好纪实留痕工作,确保落实有力、倒查有据。
三是强化责任落地生根。各股室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股室和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按照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时研究制定计划和措施,明确分工,抓好落实,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一般工作人员动态,落实提醒责任,深化基层干部党风廉政责任意识,促使全体干部种好党风廉政“责任田”,坚定不移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二、深化学习教育,形成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一是强化廉政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深入推进浦波、彭宇行、侯晓春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做到警示教育的常态化、全覆盖,将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纳入系统党员干部培训的必学内容,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创新廉政宣传教育形式,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教育引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守政治信仰和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完善“纪委监委来监督”工作机制,请区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加强执纪督查,并针对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见人、见事、见问题”通报,并对“三重一大”等事项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敢于揭短、敢于亮丑、敢于碰硬,抓好相关专项整治任务,优化净化全局政治生态。
三是积极推进清廉建设。创新清廉文化载体,丰富清廉教育内容,积极开展“会前学法”活动和意识形态教育,坚持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班子成员带队积极开展走亲连心“三服务”,将职工的意见、困难摸上来,建立“亲、清”型党群关系;班子成员轮流为全体干部讲授廉政党课,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自觉做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模范,激发党员干部加强品行修养和廉洁自律的内在动力,使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赶有方向,营造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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