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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供电公司信的息机房设备运行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10308647 上传时间:2025-05-22 格式:DOC 页数:28 大小:40.6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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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XX 供电公司信息机房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肥东供电公司信息机房运行管理的 工作要求。本规范适用于肥东供电公司信息中心中心 机房、负荷管理机房、营销机房的管理。 本制度包括信息机房本身、信息机房内机柜、服务器、 交换机、路由器、磁盘阵列、防火墙等设备的管理。 2 术语与定义 信息机房:信息机房系指管理信息系统相关设备 的运行场地,功能要求主要包括:信息机房场地、信 息机房清洁、信息机房照明、电源系统、安防系统、 空气调节系统、监控系统等部分。 重要的信息机房:特指存放重要数据、处于网络 和应用枢纽的信息机房,其设计和建设符合《国家电 网公司机房设计及建设规范》的 A 类或 B 类标准。 信息机房管理部门:信息化归口管理部门在本制 度里称为信息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信息机房运行、维 护及日常管理工作的部门在本制度里称为运行部门。 1 3 引用标准 GB/T 288T-2000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50174-19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9361-1998 《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 GB17859-1999 《计算机信息系统 安全保护等及 划分准则》 GB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SJ/T 10796-2001 《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 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国家电网科[2003]342 号《国家电网公司信息网 络运行管理规程》(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信息计划(2006) 79 号 《国家电网 公司信息机房管理规范》(试行) 国家电网生技[2005]326 号文 《国家电网公司信 息化工作管理制度》(试行) 《安徽省电力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程》(试行) 皖电科信[2006]292 号 《安徽省电力公司信息化 2 工作管理制度》 4 职责 4.1 管理职责: (1) 信息中心负责对肥东供电公司信息机房进行管 理。 (2) 信息中心负责落实上级信息职能管理部门的要 求,对本部门及其他部门信息机房管理进行检 查、监督和考核。 4.2 运行职责: (1) 执行上级颁布的法规、规程、制度和规定,贯 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理与技术并重、 综合防范”的方针,确保所辖信息机房的安全 运行。 (2) 负责所辖信息机房的巡视检查及非所辖机房区 域里所辖设备的运行维护、事故及异常情况的 处理; (3) 负责所辖信息机房值班人员、巡视人员的管理; 3 (4) 负责有人值班信息机房的管理、所辖设备运行 维护工作; (5) 参与所辖信息机房及所辖设备和系统新建、扩 建、改建工程的设计、验收、交接工作; (6) 参与所辖信息机房及所辖设备的大小修、技术 改造工作的验收、交接工作; (7) 负责所辖信息机房各种记录的填写,按时上报 各种报表; (8) 负责所辖信息机房各种图纸、技术资料的管理 工作; (9) 负责所辖信息机房工器具、仪表、材料等管理 工作; (10)负责信息机房场地、电源系统、安防系统、空 调系统、监控系统及所辖设备等的管理工作; (11)负责所辖信息机房及所辖设备的缺陷管理工作; (12)负责所辖信息机房现场工作票的工作许可、工 作完工等手续的办理; (13)制止进行信息机房人员的违章行为。 4 5 环境要求 5.1 信息机房场地: (1)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机房设计及建设规范》的 要求对信息机房各区域进行部署; (2) 信息机房应保持清洁、整洁,设备无尘、排列 正规,仪表准确,工具就位,资料齐全; (3) 信息机房内物品须放在指定位置,通道、路口、 设备前后和窗口附近均不得堆放和杂物、严禁 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磁 物品; (4) 信息机房所有的缝隙,线管漏洞必须用防火材 料填堵; (5) 信息机房内严禁吸烟,不准在信息机房内饮食、 喧哗、会客。 5.2 信息机房清洁: (1) 设备、机柜表面及通风口无明显灰尘,无污渍、 无锈蚀; (2) 天花板、墙面、地面清洁无杂物,活动地板无 损坏。 5.3 信息机房的照明: 5 (1) 信息机房的照明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机房设 计及建设规范》的要求; (2) 信息机房应设事故照明,其照度在距地面 0.8m 处不应低于 51x(勒)。主要通道及有关房 间依据需要应设事故照明,其照度在距地面 0.8m 处不应低于 11x。 5.4 信息机房运行环境: (1) 信息机房的温、湿度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机 房设计及建设规范》的要求; (2) 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磁盘阵列、防火墙 等设备应置于机柜内,固定牢靠; (3) 机柜散热要良好,机柜摆放应整齐。两排机柜 之间的距离应小于 1.2m;机柜侧面(或不用 面)距墙不应小于 0.5m,当需要维修测试时, 则距墙不应小于 1.2m; (4) 屏(柜)前后屏眉要有统一规范的名称; (5) 设备应有标识,标识内容至少包含设备名称、 维护人员、设备供应商、投运日期、服务电话, IP 设备应有 IP 地址标识; (6) 网络交换机已使用的端口、网络线、配线架端 6 口都应有标识,标识内容应简明清晰,便于查 对; (7) 信息机房内的电源线缆、通信线缆应分别铺设 在管槽内或排架上,排列整齐,捆扎固定,留 有适度余量; (8) 设备金属壳体必须与保护接地装置可靠连接。 6 设备管理 6.1 设备管理规定: (1) 建有信息机房设备专责制度、设备运行管理制 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系统密码管理制度, 并且严格执行; (2) 信息机房内的设备,未经运行部门领导同意, 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带出机房; (3) 信息机房设备自安装运行之日起必须建立单独 的设备档案,内容包括完整的设备安装过程记 录、参数配置记录、设备调试记录、设备异动 记录; (4) 信息机房内所有设备的调试、修复、移动及任 一信息线或网络线的拔插和所有设备的开关动 7 作,都要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信息网络运行管 理规程》的规定,按有关程序严格执行,并在 相应的设备档案中做好记录; (5) 重要的信息机房应装有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 对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系统、服务及应用等运 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控管理; (6) 信息机房内的空调按运行设备管理。 6.2 设备检修管理: (1) 设备要有月度及年度检修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检 修,检修必须有完整记录。临时检修应提前 1~2 天提出工作计划,并报信息职能管理部门 及相关业务部门审核标准。紧急抢修立即报告 信息职能管理部门,事后写出书面报告; (2) 检修人员应按照工作计划填写工作票进行工作, 禁止进行工作票内容外的工作,造成事故和故 障将追究责任; (3) 检修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问题,造成严 重超计划的停运工作,应启动应急预案,并迅 速恢复系统和线路到原始状态; (4) 检修人员在结束工作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8 (5) 检修人员应及时提交系统、线路等改造前后的 具体对比配置报告,提交相关专责人审核和验 收; (6) 相关专责人应负责对工作过程进行跟踪,检查 工作结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做好记录。 6.3 设备缺陷管理 6.3.1 信息机房运行管理人员、检修调试工作人员、 设备验收人员都有责任发现、记录和处理设备缺陷。 6.3.2 运行和备用的设备影响安全运行的异常现象称 为设备缺陷,设备缺陷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信息网络 运行管理规程》,其性质可分为三大类:危急缺陷、 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6.3.3 设备缺陷记录要求: (1) 任何人发现设备缺陷,无论消除、处理与否都 应由值班人员纪录缺陷,要求缺陷记录清楚、 准确、详细,不得随意撕毁、涂改缺陷记录; (2) 按照设备单元记录设备缺陷,每条记录只能记 录一项缺陷,并填写发现日期、发现人、值班 负责人、缺陷内容、缺陷性质等,非值班人员 发现的设备缺陷,发现人应为值班人员。 9 6.3.4 设备缺陷上报要求: (1)当发现危急和严重缺陷时,由值班人员记录缺 陷,并立即汇报运行部门领导,同时值班人员应按照 现场运行规程相应要求,加强监控,采取有效的措施, 预防其演变为事故;运行部门要及时汇报信息职能管 理部门,督促有关单位尽快处理,作好运行分析和事 故预想; (2)对于一般缺陷,要制定计划及时处理,并报告 信息职能管理部门。 6.3.5 消除设备缺陷要求: (1)检修调试人员缺陷处理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 记录工作情况并注明缺陷详细问题所在,值班人员根 据规定进行认真的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缺陷记录中 的消缺时间、消缺负责人、验收负责人等并在记录中 标注“已消除”,对危急、严重缺陷除上述程序外, 还应由值班负责人写明缺陷经验收后是否合格并签名; (2)对容易反复的设备缺陷,应经常检查,定期统 计设备缺陷的消缺率、复现率等。 6.4 参数管理 (1)设备新投入或配置改变后,值班人员必须和设 10 备专责核对该设备的全部配置参数; (2)设备的配置参数应形成书面的文字记录存档备 案,如果有电子文件形式应以电子文档进行保存; (3)设备运行参数的修改,应根据影响程度,分别 报运行部门领导、信息职能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实施。 7 运行管理 7.1 出入管理 7.1.1 进入信息机房的人员在进机房前应更换拖鞋 或戴好鞋套,并做好清洁工作,防止将灰尘及其 他杂物带入机房。 7.1.2 非机房运行和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机房。如需进入,须经信息中心主任同意,办理 登记手续,并由有关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7.1.3 对于进入信息机房的工作人员: (1) 工作人员进入信息机房,如需对设备进行操 作时,当班值班人员应负责严格审核工作票的有 效性,办理工作许可手续,进行登记后方可允许 11 进入信息机房;工作完毕应通知当班值班人员办 理完工手续后方可离开; (2) 工作人员进入信息机房,如无需进行操作时, 工作人员主动向当班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办理登 记手续,方可进入信息机房;工作完毕应通知当 班值班人员后方可离开。 (3) 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 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 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7.1.4 正常工作时间外,除了当班值班人员,任何人 不得随意进入信息机房,如有特殊情况需向运行 部门领导说明情况,得到批准后,办理登记手续, 方可进入信息机房。 7.2 值班管理 (1) 建有信息机房值班管理制度,中心信息机房工 作时间值班由机房管理员负责,机房管理员需 经培训后方可允许值班。 (2) 机房管理员负责保持信息机房环境干净整齐, 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整理清洁信息机房;保证机 房电源、温湿度等符合要求;保证机房安全; 负责网络系统、应用系统的运行值班和日常管 12 理等工作。 (3) 重要的信息机房应实行 7*24 小时有人值班, 具备远程监控和主动告警条件的,正常工作时 间之外可以实行无人值守。 (4) 机房管理员需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 岗。 (5) 机房管理员对工作应认真负责,坚守工作岗位, 定时巡视设备。 (6) 机房管理员在发现故障时,应进行必要的应急 处理,并填写缺陷单,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处 理。故障排除后,机房管理员进行全系统正常 运行测试检查。 (7) 维护人员需要对设备进行操作时,需在信息网 管理系统软件中填写《电力信息网工作票》, 经机房管理许可后,方可开展工作,严禁无票 操作。工作需在机房管理员的监护下进行。 (8) 机房管理员按照例行的运行检查工作周期,对 相关运行维护责任人安排和督促对运行设备、 运行系统的维护检查工作。 (9) 机房管理员负责进入机房人员的登记。 13 (10)机房管理员负责机房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 确保中心机房设备以及各信息网络节点安全、 正常运行。 (11)机房管理员应熟练掌握机房消防设备的使用方 法;熟悉机房电源系统,以便在发生意外火情 时能够及时处理,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熟 悉各种设备的工作原理、技术标准、应急处理 制度。 (12)机房管理员定期对机房内设置的消防器材、监 控设备进行检查,以保证其有效性。 (13)机房管理员上下班时,应检查各种设备、工具、 资料,填写机房运行日志和其他相关纪录,如 有异常,应及时汇报。月末,系统管理员通过 检查运行资料,编写运行月报。 7.3 机房及设备巡视 ((( 运行部门负责其所辖信息机房和所辖设备的 现场巡视工作,建有信息机房及设备巡视管理制 度; ((( 信息机房及设备巡视分为定期巡视和特殊巡 视,巡视人员将巡视时间、巡视内容及发现的问 题及时记入机房运行记录; 14 ((( 定期巡视:巡视人员定期巡视机房设备、电 源系统、网络系统、应用系统的运行状况及机房 温度和湿度,并做好巡视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 时报告; ((( 特殊巡视:遇到恶劣天气、设备异常或运行 中有可疑现象及重大事件时,应安排巡视人员进 行巡视,适当增加巡视频度; ((( 信息机房及设备巡视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发 现异常情况要认真分析、正确处理,作好记录, 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7.4 清洁卫生管理 ((( 建有信息机房清洁卫生制度; ((( 定期作好信息机房及设备的清洁保养; ((( 工作人员进入信息机房须着工作服、换拖鞋, 作到随手关门,尽量减少灰尘,拖鞋及工作服要 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 信息机房内工作完毕,应及时整理机房现场 环境,保持机房整洁。 7.5 运行分析 ((( 针对信息机房的运行环境和设备运行工作状 15 态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 ((( 每月进行一次运行分析会并有详细会议记录。 遇有特殊的问题可不定期举行专题分析会,进行 专门深入的分析; ((( 按时上报信息化统计报表和信息网络安全通 报。 7.6 请示报告 7.6.1 为了及时掌握情况,正确处理运行维护工作 中出现的各项问题,各级人员必须遵守请示报告 制度。 7.6.2 下列情况应及时请示报告: (1) 工作中发现的政治问题和失泄密问题; (2) 发生重大差错事故; (3) 危及设备、人身安全问题; (4) 网络中断,设备及应用系统故障; (5) 遇有重大问题和特殊问题; (6) 超出本职范围以外需要解决的问题; (7) 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问题。 7.6.3 请示报告一般应逐级进行,遇有紧急情况可 16 越级进行,事后向直接领导报告。 8 电源管理 8.1 电源系统配备要求 (1) 供电容量及配电装置应满足负荷要求; (2) 重要的主干电缆应选用阻燃防火铜芯电力电缆、 电线。严禁铜、铝混用,电缆、电线连接应可 靠,不得有扭绞、压扁和保护层破裂等现象; (3) 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应由不间断电源设备(UPS) 供电; (4) 重要的信息机房一般应设独立的蓄电池室。蓄 电池室要求:电池安装处应远离热源和易产生 火花的地方,建筑满足设备承重要求。室内温 度一般应保持在 25℃左右,应避免受到阳光 直射,安装环境无有机溶剂和腐蚀性气体,有 排风装置。 8.2 电源系统管理规定 (1) 机房内的电源配电装置、UPS 设备、电源开关、 电源插座应有标识,标识规范、准确; (2) 信息机房内配电系统的设计施工图、配电系统 17 图、线缆布线图等资料应完整,并且与标识一 致,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改资料; (3) 值班人员和专责工程师应熟悉电源系统的原理 和工作状态,熟悉 UPS 的工作原理,熟悉电源 系统的操作规程; (4) 作好蓄电池的维护保养,按照说明书规定进行 检查和充放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按照要 求即使更新电池组,保证 UPS 设备处于良好的 工作状态; (5) 对电源系统出现的异常情况要作好记录,并及 时联系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9 安全管理 9.1 信息机房监控系统 (1) 重要的信息机房应安装机房监控系统; (2) 信息机房监控系统应实现下列功能:监视摄像 系统,并具有录像功能;温、湿度监测及越限 报警;烟感监测及报警;漏水监测及报警;电 源监测及报警;门禁系统等; (3) 视频数据保存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其他数据保 存不少于一年。 18 9.2 信息机房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管理 (1) 建立和完善信息机房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和安全风险评估的常态机制,制定信息机房安 全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 (2) 制定信息机房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预案应包括 失火、停电、漏水、设备事故停机、网络受到 重大攻击、数据丢失等一些突发事件的紧急情 况的处理。遇有重大设备毁损、失火、网络崩 溃、大规模攻击、数据丢失等事件发生后立即 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在 6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 上报; (3) 加强应急处理人员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反 应能力和快速处理能力。 9.3 密码管理 (1( 信息机房内的设备和信息系统要充分运用密码 技术进行保护,密码的设计、实施、使用、运行 维护和日常管理等应严格执行国家密码管理的有 关规定; (2( 信息职能管理部门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对信息 机房管理工作中密码配备、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进 行检查和测评,对重要涉密信息系统的密码配备、 19 使用和管理情况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和测评; (3( 各专责人所负责运行维护的设备和信息系统的 密码要用密封件交由专人管理,密码更新要及时 更换密码密封件。 9.4 信息机房保密 (1) 所有运行维护和管理人员均应熟悉并执行保密 规则,主管部门要定期检查保密规则执行情况; (2) 任何人不得将机构人员编制、机密图纸文件、 技术档案、信息网络发展规划、网络结构、系 统配置、安全策略、系统参数、系统用户等内 部资料任意抄袭、复制和散发,防止失密; (3) 各级领导必须经常对运行维护、管理人员进行 安全保密教育,定期检查安全保密规定的执行 情况,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 9.5 信息机房安全防护 (1) 重要的信息机房内必须安装满足消防要求的气 体灭火装置,并安装自动烟雾告警装置,配置 灭火器材和安全防护器具,有专人负责定期检 查。每个维护人员应熟悉常用的消防知识和安 20 全操作方法; (2) 接地装置每年要由有专业测试资质的单位检查 和测试一次,并出具测试报告,要作好检查和 测试的记录; (3) 雷雨季节要加强对机房防雷设备、地线及防护 电路的检查; (4) 未经运行及物业消防部门同意,机房内一律不 得动用明火,不得使用家用电器; (5) 机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线,必须使用时应报 运行及物业电源管理部门同意并采用双护套线。 要接入动力电源,不得接入 UPS 供电系统,并 禁止长期使用临时线; (6) 必须放在机房的资料和少量备件应使用铁皮柜 保存; (7) 电缆竖井、管道竖井、消防竖井严禁堆放任何 物品,做好防火措施; (8) 机房内消防器材放置处禁止堆放任何物品,以 便随时取用; (9) 按国家消防部门有关要求,定期对机房消防设 施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21 (10)机房内退出运行的设备要及时断电; (11)拔插带有集成电路板的设备部件时,操作人员 必须带防静电手套,并采取防静电措施,以免 损坏电路板; (12)测试电气设备是否通电,只许使用测量仪器, 禁止用手触及电气设备的有电部分或用短路的 方法进行试验; (13)对机房的防水、防火、防小动物、防雷、防盗、 防漏、防尘、防磁、防静电工作,要按规程进 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9.6 工作票管理 9.6.1 对信息机房内的设备,并涉及以下内容的信 息网络操作行为,必须填写工作票: (1) 应用系统及操作系统的安装与升级; (2) 应用系统退出运行; (3) 数据库的安装与升级; (4) 数据库退出运行; (5) 网上设备(不含终端)的投运与停运; (6) 网上设备(不含终端)的停电检修; (7) 设备供电电源的倒换; 22 (8) 涉及局域网络及广域网络运行的设备参数调整; (9) 涉及局域网络及广域网络运行的网络拓扑结构 调整; (10)其他可能对系统运行造成影响的操作。 9.6.2 工作票的管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信息网络 运行管理规程》的规定执行。 10 技术管理 10.1 技术资料管理 10.1.1 信息机房管理至少应具备下列技术资料: (1)电源系统主接线图、直流系统图; (2)正常和事故照明接线图; (3)信息机房平、断面图; (4)接地装置布置图; (5)消防设施(或系统)布置图(或系统图); (6)隐蔽工程竣工图; (7)断路器、刀闸操作控制回路图; (8)监控系统结构图; (9)空调系统图; 23 (10) 信息机房内设备供电原理图及布线图; (11) 信息机房内网络布线图; (12) 广域网、城域网、局域网拓扑图; (13) IP 地址分配表; (14) 设备随机资料、随机的光盘、软盘介质、 原理图及安装图; (15) 应用系统开发的过程文档和验收文档等; (16) 推广应用的安装调试报告、使用手册等; (17) 其他各类工程竣工(交接)验收报告; (18) 设备、系统维修调试报告。 10.1.2 技术资料应有专人或兼职人员管理,并建立 管理制度。 10.1.3 图纸必须与实际设备和现场相符合。 10.1.4 运行部门应有合适的资料室保存资料。 10.1.5 每年检查、修订一次图表。 10.1.6 设备异动或新建、改建、扩建后,应予以相 应地变更。 10.1.7 各种技术资料应统一收存,可根据实际情况 存入计算机。 10.2 设备台帐管理 (1)设备台帐应按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微机、 24 打印机、协议转换器、光收发器、防火墙、辅 助设备、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分类建立; (2)设备台帐内至少应有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 备应用名称、设备所处的机柜位、IP 地址、 投运日期、责任人、设备供应商、服务电话、 交接、大修及历次检修调试记录。 (3)设备运行记事,包括:大修、调试、异常及缺 陷处理等。设备更换后,应将备用资料撤除, 重新填写新设备资料。 10.3 记录管理 10.3.1 信息机房管理应具备的记录 10.3.1.1 运行记录 (1)机房巡视记录:对机房设备、应用系统、运行 环境等运行状况的巡视所做的记录; (2)数据备份记录:对重要应用系统备份情况的记 录; (3)网络安全事故记录:对涉及到网络安全的事件 的记录; (4)网络和应用系统运行事件记录:对网络和应用 系统一般性事件的记录。 25 10.3.1.2 维护记录 (1)应用系统运行维护记录:包括应用系统一般维 护、安装调试、系统升级、故障处理、试运行 验收、其他等记录; (2)设备运行维护记录:对设备正常运行过程中所 作的维护记录; (3)设备异常和故障处理记录:对设备异常或故障 处理的记录; (4)设备缺陷记录:对设备缺陷情况和处理情况的 记录; (5)设备变更记录:对设备发生变更的记录; (6)网络运行维护记录:网络运行过程中所作的维 护记录。 10.3.1.3 其他记录 (1)信息网络工作票 (2)机房值班日志 (3)设备密码密封件 (4)应急预案、运行工作必须的通信联系资料; (5)机房防护设施检查记录:包括防水、防火、防 盗、防漏、防尘、防雷、防小动物、防静电、 26 防噪音、防磁场等记录; (6)设备及外来人员出入记录; (7)资料移交登记 (8)应用系统登记 (9)设备和资料借出登记 (10) 网络接入和变更记录; (11) 设备安装验收记录 (12) 运行简报 (13) 一般记事 10.3.2 信息机房应具备各类完整的记录,格式可自 行制定。各种记录至少保存一年,重要记录应长 期保存。 10.4 档案管理 (1)技术资料由专人负责组织归类、整理,并经常 检查督促各种记录填写齐全、正确、正规; (2)运行部门应具备各类规程制度,技术图纸、指 示图表和记录簿; (3)设备或接线如有变化,其图纸、模拟图板、设 备台帐和技术档案等均应及时进行修正; 27 (4)文件过期,应注明原因,退出日期,并将退出 的文件进行装订,存放于其他位置备查; (5)所有资料归档必须在归档登记表上登记归档日 期、归档人。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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