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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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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安全管理办法 1
安全管理制度 5
安全奖惩实施细则 8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0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0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2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46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50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5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56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58
安全操作规程挂牌制度 59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60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61
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62
工伤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64
风险识别、 应急预案及救援管理制度 67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72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74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77
专项施工安全措施设计制度 84
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制度 85
安全标准工地奖惩细则 89
风险管理制度 90
危险源管理制度 93
危险源告知制度 98
标准化建设管理制度 103
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105
桥涵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08
火工品管理制度 114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121
季节性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38
群防群治制度 149
卫生责任制度 151
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管理办法 153
隧道瓦斯安全管理制度 156
安全管理办法
1.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项目部三个工区施工过程中的人身、 财产、 工程安全及相关行车安全, 维护恩来恩黔高速建设的正常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中铁一局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和有关法律、 法规、 规定, 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 以完善的制度, 得力的措施确保安全制度的落实, 化解风险, 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第三条 项目部要牢固树立全员安全意识, 并根据自己施工作业特点, 细化、 分解安全职责, 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使每个人安全职责明确, 逐级负责。实现安全生产无责任死亡事故, 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无重大、 大行车事故、 无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重伤频率、 负伤频率控制在3‰以下安全目标。
2.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成立以项目经理( 崔科宇) 任组长, 项目常务副经理任常务副组长, 副经理( 刘辉、 石伟、 赵维刚、 白成科) 、 项目书记( 郝中华) 、 项目总工( 朱宝君) 、 安全总监( 苏蔚) 任副组长, 有关部门人员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第五条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对施工安全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对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总工程师对安全负技术责任; 施工生产及相关部门、 作业队长、 生产班组长及现场直接作业人员, 均按照各自分工负有相关安全责任。
第六条 项目部设安环部, 专职安全监察工程师, 负责本标段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并指导、 检查、 监督各项目部安全工作。
第七条 各工区均应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工区区长任组长, 相关部门有关人员为组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 负责本工区安全管理工作, 各工区必须设置专职安检员, 施工队必须设置专职会兼职安全员。
第八条 专职安全监察工程师和安检员应定期进行技术、 业务培训, 经考核合格, 取得相应资质, 持证上岗。
第九条 直接从事吊装作业以及其它需进行重点防范作业的基层作业班组, 应设置专职安全员, 其它作业人员应配备兼职安全员; 形成安全生产监控网络。专( 兼) 职安全员应积极配合项目部、 施工队安全人员的工作, 施工队负责人, 班、 组长要大力支持兼职安全员的工作。
第十条 安检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 能坚持原则, 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专职安检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不得随意调换, 如确需变动应征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十一条 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建立有效安全保证体系确保规章制度的落实。
第十二条 项目部要加强对协作队伍和民工的管理, 积极开展全员职业劳动安全宣传教育及安全生产岗前培训。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进行岗前培训, 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3. 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三条 项目部、 各工区、 施工队要建立定期、 专项、 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月、 各工区每月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 并根据情况随时抽查或专项检查。
第十四条 安全检查由主管领导带队, 有关部门和专职安检人员参加。检查中发现问题, 按照三定一记进行( 定人、 定措施、 定时间、 记录在案) 处理, 必要时可下发停工通知单, 并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对安全情况普遍存在问题的, 对施工队伍和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检查结束后及时编发通报, 上传下达。
4. 道路交通安全
第十五条 项目部各工区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建立健全内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监控机制, 开展教育活动, 确保机动车辆驾驶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规章制度, 确保交通安全。
第十六条 发生交通事故应按责任事故统计上报。
5. 施工现场及驻地安全
第十七条 严格按照《公路施工现场治安管理规定》, 采取严管严防的有效措施, 强化施工区域及驻地的治安管理, 不断提高防控能力, 确保安全。
第十八条 对重点、 控制工程和特殊场合、 关键部位, 要加强施工现场治安管理和安全控制, 建立相应的安全、 治安防控制度, 使非施工人员和车辆不得在作业区随意出入、 通行, 确保现场安全、 秩序井然有序。
第十九条 对各类大型施工机械以及施工现场供水、 供电、 油库等设施, 要落实作业人员责任制, 运用多种手段加以防护, 确保要害部位安全。
第二十条 对通信光缆、 通信线路等重要设施要安排专门的人员看守防护, 确保管线的安全和畅通。
第二十条 对各类施工现场的物资材料, 要按文明施工的要求, 集中存放分类保管, 各类标识规范明确。
第二十一条 在施工中作为补充使用的劳务协作队伍和劳务人员, 应严格审查, 凡身份不明, 证件不齐的人员一律不得使用。
6. 伤亡事故的报告处理
第二十二条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 含急性职业中毒) , 应按照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时进行报告、 统计、 调查、 处理, 并办理工伤保险报告和相关赔付工作。
第二十三条 伤亡事故发生后, 有关单位现场相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以电话方式在2小时内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并在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第二十四条 发生重伤事故, 项目部安全环保部与工区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本项目生产、 技术、 安全、 工会部门等有关人员以及驻地监理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发生死亡事故, 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和驻地监理部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 邀请地方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参加, 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所使用的劳务协作队伍和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实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同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第二十六条 发生伤亡事故必须认真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 查明事故发生原因、 过程和人员伤亡、 经济损失情况, 明确事故责任,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对亡人事故, 将事故处理报告一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7.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 事故罚款
1) 施工队伍发生一次重伤1人事故, 罚款 -5000元; 一次重伤2人及以上事故, 罚款5000-10000元。施工队伍并承担伤者所有医药费用。
2) 施工队伍发生一次死亡1人事故, 罚款10000- 0元; 一次死亡2人事故, 罚款 0-30000元; 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 罚款 0-50000元。施工队伍并承担死者赔偿及相关费用。
3) 对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漏报、 谎报、 隐瞒不报的施工队罚款 0 元/件。个人罚款 元/件
4) 发生事故责任人处罚按照中铁一局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5) 对未遂事故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情节进行处理。
6) 所有扣款直接从工程价款或个人工资中扣除。
8. 奖 励
1) 奖励基金由安全事故罚款作为奖励基金。
2) 项目部每月对各工区进行一次安全施工的评比, 根据名次不同给予奖励。
3) 当奖金基金不足时从安全费用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对于不定期的检查、 抽查将检查结果记载, 在月检查评比中作为参考。
安全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责任制
1.1明确规定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 体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1.2明确规定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 使安全责任层层落实;
1.3明确规定生产工人的安全职责, 严把安全生产源开关。
2. 班前讲话制
2.1各生产班组坚持每日班前集体讲安全生产制度;
2.2各班组长根据当日的生产任务和作业项目, 进行安全讲话, 提醒工人重视安全,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严禁违章作业;
2.3由班( 组) 长或安全员根据当日的生产任务和作业项目, 提出针对性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3.”周一”安全学习制
3.1各工区利用”周一”早上的时间, 组织班组针对上周的安全生产情况, 学规程、 讲安全、 查隐患、 议危害、 订措施、 堵漏洞。实行依靠职工群众管理安全的制度;
3.2安全学习活动要有具体的内容、 要有专门记录本, 详细记录活动的情况;
3.3项目部领导和安全专职人员及时检查工区, 工区领导和专职安全员应及时检查协作队伍活动记录, 听取班组对安全的意见和建议, 不断改进工作。这项制度必须常年坚持, 持之一恒, 做到经常化和制度化。
4. 安全设计制
4.1本标段所有重大临时设施, 如起重设施、 提升设施, 均由工程部负责编制安全设计, 并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 方可签发开工报告。
4.2安全设计内容包括: 不安全因素预测及防护措施, 关键部位安全防护的具体设计, 重要大型临时设施及机具的设计计算和施工图纸等。
4.3安全环保部按照安全设计方案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
5. 安全技术交底制
5.1各工区工程部将设计图纸、 施工工艺要求、 质量标准、 安全要求等向参与施工和管理的人员、 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使设计意图和各种施工标准能在施工过程中得到体现和落实。
5.2安全技术交底制, 是一项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包括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施工单位逐级向下级单位( 项目部、 工区、 班、 组) 交底。
5.3安全技术交底应有交接人签字并作出记录。
6. 临时设施检查验收制
6.1对施工中建造的临时性设施, 在使用之前, 必须由技术、 机械和安监人员, 按照有关规定或安全设计进行检查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能签证使用, 否则不能投入使用。
6.2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正式工程项目施工任务服务而建造的各种临时性构筑物和大型非标的起重运输、 升高设备、 机具等。主要包括: 起重设施、 提升设施、 龙门架、 地垄、 锅炉等以及安全防护设施等。
7. 安全教育制
7.1项目部和各工区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
安全思想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方针、 劳动保护政策、 法规规度和典型经验教训的教育, 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思想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安全技术教育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施工技术安全规则、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防尘毒技术知识、 防护用具、 用品技术性能和使用方法等教育, 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知识水平和自护能力。
7.2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经常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学校教育等。经常性安全教育, 主要包括安全活动日、 班前安全讲话、 安全工作会、 安全技术交流会、 事故现场会、 安全宣传园地和刊物等; 三级安全教育, 是对新工人( 含参加生产实习人员、 调动工作的工人) 进行安全教育, 即入厂教育、 车间教育、 班( 组) 教育, 在考核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特殊作业人员培训, 是指对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 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培训, 考核合格后方准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证, 并持证上岗。否则不准上岗操作; 学校教育, 包括劳动安全( 劳动保护) 正规学校教育和短期安全培训教育, 短期安全培训教育主要是有组织、 有计划地举办安全管理、 安全技术学习班, 对项目经理、 专职安全员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进行分期分批培训。
8. 交接班制
8.1实行轮班制企业的班( 组) 进行交班与接班的制度。交接班时, 交班的班( 组) 长应将本班( 组) 的设备、 工具技术状况、 工作和安全情况, 以及提请下班注意的部题, 向接班的班组长详细交待, 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薄中, 双方确认后签名。
8.2交接班必须实事求是, 坚持原则, 认真交接, 不得马虎从事, 更不得弄虚作假或隐瞒实情, 给下班留下安全隐患。值班领工员或负责人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督促班( 组) 长认真执行交接制度。
9. 安全操作挂牌制
9.1对从事机械设备、 电器设备等特种作业的人员, 均应实行定人定机定责;
9.2将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上墙或悬挂有作业场所的适当位置, 随时提醒操作人员严格遵守, 以保证安全操作。
10. 安全生产检查制
10.1项目部定期核查和不定期对各工区进行安全质量大检查, 对在现场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妨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 采取通报、 整改通知书、 罚款通知单等形式, 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
10.2各工区随时对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每日进行巡查, 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 而且要有记录;
10.3各施工班组坚持做到工前有布置、 工中有检查、 工后有讲评的”三工”制度, 并做好记录。同工种上下班之间或多工种上下工序之间, 应认真做好交接班检查和记录;
10.4各级安全检查人员要敢于大胆管理, 认真履行职责, 发现事故隐患和苗头及时予以纠正;
10.5各工区领导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 要做到心中有数, 随时组织检查, 及时清除安全隐患。
11.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 处理制
11.1发生伤亡事故后, 应当按有关规定立即逐级上报;
11.2立即成立由生产、 技术、 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等参加的事故调查组, 对事故展开调查。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后, 负责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11.3事故调查组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 由发生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12. 安全生产奖惩制
12.1按照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及有关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规定, 对违反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法规、 失职的职工进行处罚;
12.2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2.3职工玩忽职守, 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法规、 制度或违章指挥、 违章蛮干造成事故, 致使人民生命、 财产遭受损失的应分别情况给予批评、 行政处分或经济制裁。情节严重, 使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奖惩实施细则
1.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保证湖北恩来恩黔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中铁一局项目经理部施工安全, 维护企业信誉,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创立安全工程,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项目部对安全实行奖罚制度, 促使全员重视安全问题, 施工过程中从严控制, 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
第三条 对在安全管理中成绩突出、 有重要贡献者, 责任心强、 能提出合理化建议者, 得到业主和监理肯定和表扬者给予奖励;
第四条 对于在施工存在不安全因素的, 对责任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对有可能造成不安全因素的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2. 安全奖励
第一条 对能严格按照规范、 安全交底进行施工、 全月无安全问题, 得到业主和监理认可的工区或施工队伍给予200- 元奖励, 主要负责人300元的奖励。
3. 安全处罚
第一条 对各工区安全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对相应的责任人一次处以100-200元罚款, 情况严重者加倍处罚。
1.未进行班前讲话, 未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2.未进行”周一”安全学习, 且无学习记录;
3.工区对施工班组未进行安全交底;
4.未进行交接班制;
第二条 施工班组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如发现以下问题, 将给相关责任人50元以上的罚款, 施工班组200元以上处罚, 再范者加倍处罚。
1. 不戴安全帽;
2. 高空作业不穿安全带;
3. 在作业现场穿拖鞋、 裤头、 背心;
4. 电焊工电焊时未戴防护面罩;
5. 未按要求统一着装, 坐安全帽者;
6. 在作业现场打闹玩耍;
7. 现场作业时无专人负责电缆;
8. 无专人指挥机械施工;
9. 不按安全交底施工。
若因以上原因造成个人或她人伤害的, 从重处罚责任人和施工班组。
第三条 发现有以下现象者, 一次予以200元罚款, 责成立即整改; 对于问题严重的, 将予以500元以上的重罚。
1. 施工现场用电线路不整齐, 乱拉乱放;
2. 闸刀无配电箱, 配电箱无锁, 配电箱内无漏电保护器;
3.配电箱未接地、 接零。
4.各种施工机械违范安全操作规程;
5. 其它
1) 发生安全事故者, 不论什么原因, 都将按照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 制度以及公司有关规定、 有关法律予以严肃处理。
2) 本办法未尽事宜将参照公司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工区安全员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提出重奖重罚意见。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 目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对项目部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明确的规定了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 是项目部岗位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是项目部中一项基本的安全制度, 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核心。
二、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职责
1、 在项目部经理的领导下,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 劳动保护的法规和规章制度, 并负责组织实施。
2、 根据工程技术部门编制的作业计划, 制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及落实到各工区、 班组的安全保障体系。
3、 负责布置、 检查、 督促本项目新工人、 调换工种人员、 培训实习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4、 根据工程项目实施情况, 组织开展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做到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做好分项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分项工程竣工后安全生产总结工作。
5、 积极参加安全活动, 总结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发现隐患及时研究措施, 限期整改。
6、 督促各部门做好安全、 环保、 防汛防台、 防冻保暖、 防暑降温工作。
7、 负责事故的抢救、 调查、 处理和上报工作, 执行上级和有关部门对事故处理的决定。
8、 及时总结表扬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中好人好事, 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9、 建立安全档案, 收集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
10、 做好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三、 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部经理对全段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
1、 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 政策、 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条例、 规程、 规则等, 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并检查、 督促、 落实执行。
2、 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正常投入, 认真做到”五同时”( 计划、 布置、 检查、 总结、 评比) , 定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发展趋势, 对存在问题, 提出具体措施, 认真落实, 并付诸实施。
3、 在施工前, 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好安全设计或安全措施, 对重点工程、 关键部位、 采用的新技术、 新工艺以及本单位没有做过的工程, 都必须单独编制安全设计或安全措施, 按规定报批后方能施工。
4、 负责组织编制全段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报经工程处批准后, 积极组织力量, 按期完成。
5、 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重大事故隐患要进行重点检查, 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对查出的问题要定人, 限时解决。对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 要迅速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 要立即停止作业, 撤出人员。
6、 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重点检查新工人的”三级”教育情况, 经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 包括一般工种调换的工人) 。协助上级组织好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 考试、 发证工作。对无操作合格证的工人, 不得分配工作。
7、 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作用, 尊重和支持她们的”三大权力”, 不要安排她们做非本职工作, 保证她们履行安全监督工作职责。
8、 发生重伤及以上和轻伤多人事故, 要立即赴现场处理。支持组织调查, 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审批。
项目常务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 负责组织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生产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 参与项目部重大问题的决策。
2、 对分管工作全面负责, 在分管系统内贯彻管理方针, 落实分管系统内的目标和指标。
3、 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和行政管理体系, 组织制定生产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并监督执行, 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4、 主持召开生产会议, 部署生产计划, 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和设备物资, 搞好综合平衡, 掌握生产进度, 确保生产计划的完成。
5、 审批施工组织方案和单项分包合同。加强现场管理, 及时处理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强化安全、 质量保证体系监督落实各项安全、 质量保证措施。
6、 抓好成本核算, 努力降低各种消耗, 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7、 抓好分管职能部门的各项工作。当项目经理有事需离开项目部时, 常务副经理代表项目经理行使主持日常行政工作职权。
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 劳动保护的方针、 政策、 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条例、 规程、 标准等, 并做好宣传教育。
2、 监督检查项目部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纠正违章指挥、 违章操作, 鼓励员工对安全生产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3、 利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充分发挥党员、 干部、 员工的积极因素, 开展党员安全责任区和党员身边无事故等安全生产活动, 减少危险因素, 确保安全生产。
4、 及时总结安全生产经验, 表彰安全生产先进事迹, 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批评、 纠正不安全行为。
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职责
1、 在项目部经理的领导下,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 劳动保护的法规和规章制度, 并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在施工生产的同时, 自觉的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环节中去, 切实做好”五同时”( 即计划、 布置、 检查、 总结、 评比) 。
2、 布置、 检查、 督促对本项目新工人、 调换工种人员、 培训实习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建立安全保证体系。
3、 根据工程项目实施情况, 组织开展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检查, 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 落实到各班组。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 生产必须服从于安全, 决不违章指挥。
4、 积极参加安全活动, 总结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发现隐患及时研究措施, 限期整改。
5、 做好安全、 环保、 防火防汛、 防冻保暖、 防暑降温等工作。
6、 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停止施工, 并采取安全措施, 待确认事故隐患已经消除, 安全生产有保障后方可继续施工。
7、 负责事故的抢救、 调查、 处理和上报工作, 执行上级和有关部门对事故处理的决定。
8、 及时总结表扬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中好人好事, 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9、 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协助项目部经理做好各自管段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副经理对各自管段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支持安全环保部开展工作。
1、 组织管理人员学习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 政策、 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条例、 规程、 规则等, 制定本管段内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并检查、 督促、 落实执行。
2、 协助项目部经理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发展趋势, 对存在问题, 提出具体措施, 认真落实, 并付诸实施。
3、 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好安全设计或安全措施, 对重点工程, 关键部位和采用新技术、 新工艺以及本单位没有做过的工程, 都必须单独编制安全设计或安全措施, 按规定报批后方能施工。
4、 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 重大事故隐患要进行重点检查, 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对查出的问题要定人, 限时解决。对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 要迅速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 要立即停止作业, 撤出人员。
5、 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重点检查新工人的”三级”教育情况。经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 包括一般工种调换的工人) 。协助上级组织好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 考试、 发证工作。对无操作合格证的工人, 不得分配工作。
6、 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作用, 尊重和支持她们的”三大权力”, 不要安排她们做非本职工作, 保证她们履行安全监督工作职责。
7、 发生重伤及以上和轻伤多人事故, 要立即赴现场处理。支持组织调查, 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审批。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 总工程师是是所承担施工任务的第一技术责任人, 协助项目经理做好项目部技术管理和组织工作, 对项目部所承建的工程质量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对承建工程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技术工作负具体组织和审定责任。
2、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 部委有关规章制度, 业主、 公司和项目部的各项安全质量环保管理制度, 不发布与公司和项目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 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 保证上级相关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文件在管理区域内全面实施, 并自觉服从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的监督。
3、 负责组织编制项目部所承建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 负责审核按规定报批, 组织制定工程质量技术措施, 并督促落实。
4、 根据施工技术业务分级管理规定, 负责组织制定由项目部承担施工的辅助设施安全设计、 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细则, 施工时据以实施。
5、 负责组织项目部施工图会审、 施工技术交底, 主持制定项目部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及时检查、 指导对施工技术文件和记录的管理。
6、 组织编制项目部的施工生产任务计划、 审核工区的施工生产任务计划, 必须包括相应的施工辅助设施和安全设施, 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操作细则等内容和要求, 并向承建工程全体施工生产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认真实施。
7、 密切掌握和处理现场危及施工生产安全的技术问题, 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 应及时提请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制定防护, 抢险措施。
8、 在检查、 指导现场施工生产作业情况的同时, 应检查安全设施、 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操作规则的执行情况, 并督促、 指导工点施工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及时消除存在的隐患和制止违章行为。
9、 参加各级指挥部组织的质量检查评比有关活动, 对质量管理中各工区质量技术标准、 施工工艺的执行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
10、 对工区影响工程质量的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按规定对工区不合格实体工程组织分析、 评定和处理。
11、 负责工区所承建工程竣工验交的技术准备工作并参与验交。
12、 参与项目部验工计价和对工区的考核评价; 对工区工班长的任免享有建议权。
13、 支持安全员( 含督导员) 的工作, 对安全员提出的问题及时协助解决, 保证安全员对安全工作有独立的管理和奖惩权。
14、 参加项目部管理人员生产例会, 通报前期工程情况, 研究解决技术难题, 布置施工任务, 落实管理责任。每月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 质量、 文明施工大检查, 对检查的问题及时安排相关人员整改。杜绝不接受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现象。
15、 主持项目部大型施工设施的检查验收放行工作, 督促工程部、 安质部、 机械部对项目部、 工区大型施工设施的日常检查。
16、 以身作则, 不违章指挥、 不违章操作, 进入施工现场穿好工作服、 戴好安全帽。为她人树立榜样, 负有查禁违章的责任, 对发现的各类违章现象要予以查处。
17、 参加项目部安全、 质量、 环保事故的调查工作, 分析事故原因, 审核防范措施。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
1、 在公司工会的领导下, 认真贯彻执行工会劳动保护工作”三个条例”, 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机制, 行使安全监督检查权利, 发挥监督检查作用, 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正当权益。
2、 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 了解员工思想情绪, 尽力帮助员工解决后顾之忧, 使员工思想集中地从事施工生产。
3、 在施工生产中要注意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和劳动积极性, 教育员工搞好劳逸结合, 防止超劳、 促进安全生产。
4、 对从事有毒、 有害及有危险因素劳动的员工, 要督促项目部领导做好定期、 不定期的的身体健康检查工作, 对身体不适宜从事上述工作的员工, 应建议领导给予调换工种并给予积极治疗。
5、 参加重伤以上的事故调查、 处理, 监督行政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确保员工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安全环保部安全生产职责
1、 监督检查本项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 劳动保护的方针、 政策、 法规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
2、 参加或组织( 按分级权限) 审查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 积极提出改进意见, 负责监督贯彻执行。参加检查验收各种施工临时设施和劳动保护措施。对不符合安全规定者, 有权制止使用。
3、 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 伤亡事故情况和保证安全生产问题, 提出建议和要求。
4、 督促有关人员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办法、 措施等, 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 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并对安全工程组织验收。
5、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提出改进意见, 对查出的严重安全问题填写”监察记录簿”或”监察通知书”, 督促限期整改。对领导违章指挥, 工人违章作业有权制止, 遇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 有权指令先停止生产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 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研究处理。
6、 会同综合办公室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 考核和发证工作。
7、 在项目评优评先工作中, 安全环保部门要审核把关, 坚持安全指标否决权。对在安全工作中采取措施预防事故, 对做出成绩的人员有权提出给予一次性奖励的建议。对违反安全规定、 屡教不改者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直至建议领导对其调离岗位。对在安全工作中采取措施预防事故做出成绩的人员, 有权提出给予一次性奖励的建议。对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屡教不改者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8、 参加领导组织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分析研究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动态, 总结安全生产的经验和教训, 有针对性地提出开展安全无事故活动的部署安排。
9、 负责组织锅炉、 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 对操作人员定期进行考核、 发证。监督检查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年度检审工作。
10、 对伤亡事故进行统计、 分析和报告。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 并督促贯彻执行。
10、 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执行劳动保护品发放、 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劳动保护设施的管理使用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11、 负责对项目部、 各工区安全员业务的培训和指导。
12、 上级安全监察部门对下级安全监察部门的人员聘( 任) 用有建议权, 并负有业务培训责任。
安全环保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 在安全总监的直接领导下, 负责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归档管理, 在安全管理上行使一票否决权。
2、 组织贯彻执行国家、 省、 市有关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标准和方针政策, 遵章守法。
3、 组织制定项目年度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计划, 并督促实施。分解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
4、 负责组织项目全员以及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针对采用新工艺、 新材料、 新技术、 新设备进行的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5、 负责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活动, 不断增强全员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
6、 负责与项目经理或分包单位签订《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
7、 负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并监督执行。
8、 负责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9、 负责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年审工作, 负责项目安全生产各种报表的统计和上报。
10、 负责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 交通事故的调查、 处理。
11、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评比工作。
12、 负责创立安全、 文明工地管理工作。
13、 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
14、 负责联系组织对电工、 起重工、 电焊工、 行车、 电梯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考核、 取证。
质量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1、 了解、 熟悉国家有关安全产品的技术规范、 标准, 从质量管理上对公司的安全负责;
2、 负责对企业监视、 检测、 分析项目及使用设备、 仪器、 仪表进行管理, 协同设备管理员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3、 对作业过程中监视和测量设备、 作业场所的各类仪器、 仪表定期检维修, 确保精度和灵敏度;
4、 对关键生产装置和重点生产部位的易燃、 易爆物料和有毒有害物料分析, 必须准确及时;
5、 负责生产事故分析时的化验检测和数据处理;
6、 负责及时掌握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类事故的情况, 并制定应急措施;
7、 负责对本部门新工人进行二、 三级和员工换岗的安全教育考核, 并做好相关记录;
8、 要经常对所属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 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和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 保证安全生产。
质量管理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 负责本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负责项目安全领导小组质量管理部门日常工作。
2、 负责制定和更新项目部落实国家、 地方、 行业、 上级和业主有关安全法规、 标准、 指示及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 制度。
3、 帮助领导组织开展项目安全质量工作的各项活动。参与各种施工生产管理会议、 施工管理方案的制定、 并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安全控制方案进行审查。并监督检查落实。
4、 组织开展安全质量生产竞赛、 检查评比和实施安全质量生产奖惩。
5、 按照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要求, 协助安全环保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
6、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统计报告工作, 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质量工作。
工程部安全生产职责
1、 根据”五同时”的原则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的同时, 必须编制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 经报上级审查批准后认真贯彻实施。
2、 对临时设施和小型机具的设计需要进行强度、 刚度、 稳定性的检算; 采用新技术、 新工艺的技术复杂工程进行施工、 生产时, 必须提出施工设计及工艺设计和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进行技术交底。特殊复杂工程由总工程师主持交底。
3、 根据部颁”施工技术安全规则”, 制定施工( 生产) 安全细则, 并根据生产发展、 技术进步随时加以补充。
4、 经常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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