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23年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汇编(10篇)
目录
1.2023年XX市营商环境创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
2.2023年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6
3.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 12
4.XX市2023年营商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 33
5.XX市XX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3年实施方案 51
6.省人社厅2023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61
7.市2023年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64
8.市2023年营商环境提升战工作方案 91
9.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98
10.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方案 102
2023年XX市营商环境创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XX市委、市政府《打响“XX服务”的意见》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营商环境创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宁政办〔2023〕17号)精神,着力为市场主体减负担、破堵点、解难题,让企业和群众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打造“XX服务”XX模式,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营商环境创优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围绕指标监测、目标任务落实、政策落实、问题整改、创新改革和市场主体满意度6个方面工作重点,全面完成省、XX市级部署的各项任务,并对标国内一流标准、最高水平,先行先试,创新改革,进一步推进我市营商环境提升优化:①监测事项方面,力争今年底18个一级指标全部进入XX市前3名,其中至少12项位居XX市第1名;二级指标的监测事项中超过50%的监测事项进入全省前列,全部监测事项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②创新改革方面,争取2项以上营商环境创新举措被国家层面推广,3项以上营商环境创新举措被省级层面推广,5项以上营商环境创新举措被XX市级层面推广;③市场主体满意度方面,日常办件满意度达100%以上,力争标准问卷调查满意度全部进入XX市前3名。
二、工作重点
聚焦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群众有感,践行“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服务理念,抓好省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平台各项任务落实和42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推广实施,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一)创优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开展“一照多址”改革,清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推进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改革,进一步便利破产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财产信息,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完善调解、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二)创优自主便利投资环境。推行水电气暖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开展单独竣工验收,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质物处置机制,优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信息变更管理模式,推进水、铁、公多式联运信息共享,探索开展科研设备、耗材跨境自由流动,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建立“用户诉求早知道”制度,建立智慧能源管理平台,推进金融支持XX白茶产业发展,拓展信用类贷款品种支持小微实体企业融资需求,完善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持续推进科技创新扩面升级专项行动。
(三)创优公平审慎监管环境。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积极探索在部分领域建立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在部分重点领域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机制、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信用+风险”监管体系,畅通知识产权领域信息交换渠道,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加快创建“无忧就业城市”,搭建“互联网+治欠保支”信息化管理平台,包容审慎监管助推信用修复,创新推进网络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施市场精准高效监管。
(四)创优高效便捷政务环境。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推行全国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与核验,推行公安服务“一窗通办”,推行企业办理“一照通办”,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应用范围,支持、引导和鼓励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转型升级为企业,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融合办、打包办、一站办,打造更加便捷更加高效的新“三公里”办税服务圈,深化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建立市、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一体化服务体系,持续推进“一事一次办”改革,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各专项小组要加强对营商环境创优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项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承担起“抓总”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统筹推进;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及时完成营商环境创新改革任务。
(二)加强沟通衔接。各级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上下沟通衔接,对上要加强汇报沟通,及时跟进省、XX市级部门最新政策动态;对下要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共同提升各项监测指标。市营商办要积极对接营商环境监测督导平台,并根据省、XX市工作要求对优化营商环境创优清单进行实时调整,建立健全监测督导机制,加强各项任务的督导推进。
(三)及时落实反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学习交流,及时总结复制推广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各任务指标牵头及责任单位分别于每月25日前向市营商办报送工作进展,包含任务落实情况、出台的政策措施、创新的工作亮点及存在问题和需要提请分级协调解决的事项。
2023年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湘西自治州打好发展“六仗”总体实施方案》(州政办发〔2023〕3号)安排部署,围绕州委、州政府“三区两地”发展定位和“五个湘西”主攻方向,持续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以改革创一流环境、以开放创一流环境、以服务优一流环境、以法治护一流环境,持续提高人社服务水平,依法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切实解决群众“急难盼”问题,全力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确保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保持在第八名,力争进入前六位。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提升劳动合同签订率。进一步健全劳动用工保障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引导企业和劳动者规范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5%以上。依法依规处置有关用工歧视、侵犯女职工权益等举报投诉案件,不断提高劳动者知法守法和用法意识。
2.强化风险防范化解。做好劳动关系风险日常监测预警及上报,加强失业风险监测。畅通投诉举报和维权渠道,推进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健全劳动力市场调解与仲裁衔接、劳动者权益预警处理机制,实现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80%以上,调解成功率50%以上。推进劳动仲裁巡回庭进园区,指导企业依法用工。建立健全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机制。
(二)多渠道推进就业,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3.多渠道推进就业服务。定期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切实解决“用工难”“用工贵”问题。
4.全面落实惠企政策。全面落实州政办发〔2022〕24号文件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等惠企政策,推广“免申即享”服务,加快惠企资金兑现。加大职业培训力度。
(三)深化人才服务,强化人才支撑作用
5.深化人才服务。开展“智汇潇湘·西望你来”湘西州招才引智主题活动,落实“三放宽一允许”招聘倾斜政策。加大面向本县市、本州户籍人员公开招聘力度,大力推动人才培养本土化、基层化和定向化。加强专家队伍建设,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认真实施“湘才乡连”万名专家服务乡村振兴实施计划,落实“湘才创新能力提升工程”要求。探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化,按照国家人社部和湖南省人社厅部署要求,结合“金保二期”推进实施,逐步实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一网通办”。
(四)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提升人社政务服务水平
6.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与省同步升级“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及时跟进《湖南省深化“一网通办”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攻坚行动方案》(湘政办发[2022]50号)部署的涉及人社的13个主题式、套餐式“一件事”在我州落地,其中牵头落实就业、社会保险、退休、办证(职业资格)、企业用工、员工保障等6项,配合其他部门落实新生儿出生、入学、服务特殊群体、“身后”、企业开办、企业变更、企业注销等7项。
7.加快“湘易办”推广应用。以“湘易办”超级服务终端为枢纽,与全州同步打造移动政务服务体系,确保服务事项“走得通”“办得好”,完成年底用户数和月活跃度任务。与全州同步升级扩容“湘易办”政务版,优化办文办会办事和即时通讯等基础功能,配合推进全州已建非涉密办公系统和高频办公应用规范接入,推动“湘易办”政务版人社领域广泛应用,尽早实现机关内部运行“一件事一次办”。
8.深化“跨省通办”。配合州行政审批局、州大数据中心推行异地代收代办和多地联办等业务模式,推进政务APP省际联盟,优化“跨省通办”功能,提升“跨省通办”能力。
9.提升政务服务效率。进一步精简办事材料,实现人社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做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进一步提高办结速度,确保所有事项办结时限提速80%以上。推动更多人社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实现“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实现“全程网办”事项比例70%以上。
10.配合落实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建。配合相关部门编制政务数据共享清单,开展数据归集、资源编目、数据源头治理、共享对接工作,加强核心政务数据归集共享。
11.健全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深入推进容缺受理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主要评判标准,健全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持续巩固评价、反馈、整改和监督全流程闭环。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
12.畅通涉企咨询投诉渠道。加大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力度,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畅通12333热线,做好与政府热线12345的对接互通,注重人性化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的问题。
13.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发挥营商环境监测员、监测点作用,健全定期走访、会议座谈、跨区域交流观摩等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获取市场主体建议,推动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施策。
14.加强营商环境宣传。继续在局网站设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栏,集中发布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等信息,方便企业群众一站式获取优化营商环境信息。与各级媒体进行合作,深度报道我州人社领域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机制,调整州人社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科室长、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充实工作专班,确保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局属相关单位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通力配合、形成合力,努力构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盘棋工作格局。
(二)狠抓责任落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将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程来抓,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交办的工作任务。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建立“旬简报、月通报、季总结”工作调度机制,每月召开1次调度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问题,确保“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局属各单位要将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强化举措统筹推进,狠抓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抓、定期调度,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常抓不懈,工作专干要具体专抓,并于每月15日将所负责的指标任务落实情况报州局优化办。
(三)严格监督考核。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督办,抓好提升行动实施情况与效果检查,并将调度情况、督查成果、测评结果和考核成效作为绩效考核指标予以运用。对营商环境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将予以问责,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干部奖惩评价范围,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四)强化宣传推介。广泛营造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在省级媒体、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媒介平台定期发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信息。局属相关单位要及时提炼、总结、宣传工作推进中的成绩亮点以及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向省级有关部门报送我州人社典型经验做法,每月必须完成1次以上在省级媒体发布信息类新闻报道任务,力争更多更好经验作法在省级以上层面得到肯定推介或加分奖励。
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增强县域竞争力、社会创造力,根据《鄂尔多斯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鄂府发〔2022〕1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率先在全区建成营商环境典范旗目标,以国内先进地区为标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最大程度满足市场主体需求为根本导向,紧扣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3.0版政策,按照自治区评估的22个一级指标和鄂尔多斯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100项举措、300条具体任务)任务要求,全力推进3项举措77条具体任务,高质量完成鄂尔多斯市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的“XX行动”,实现全旗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活力大幅提高,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推动我旗营商环境迈进全国一流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服务为本。聚焦市场主体需求,不断优化服务,主动找差距、找不足,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以赢得主动、取得优势。打造一流政务服务,让企业花最少的时间、跑最少的路、交最少的材料、找最少的部门,实现贸易投资最便利、行政效率最优化、服务管理最规范。
(二)坚持对标一流,创新理念。持续对标上海等先进地区,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理念与方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举措,发扬“店小二”精神,全力打造“成功到达”营商环境县域品牌。
(三)坚持法治思维,科学监管。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不断完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着力提高监管的法治化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聚焦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开展“争先进位”行动
1.政务服务
(1)推动政务服务全网办。落实“全流程网办负面清单”,清单外实现100%全程网办。2023年,全旗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事项数、可办事项覆盖率、全程网办率分别达95%、100%和90%以上。
(2)加大政务信息宣传渠道。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2022版),按照“六统一”要求(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办理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办理环节、统一服务标准)精心组织实施,并增加公开服务渠道。2023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2022版清单和办事指南迭代升级,所有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3)创新“就近办”“马上办”服务新模式,分别梳理能够延伸到苏木镇、嘎查村、街道(社区)办理的事项数量,以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为目标,把“最多跑一次”升级为“就近跑一次”,打造“家门口”的政务服务,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便利,切实降低群众办事成本。
(4)推行政务服务清单管理机制。梳理“马上办”“一次办”“就近办”“网上办”“掌上办”和“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减时限、减成本”事项清单,并在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布。同时,完善帮办代办服务体系,梳理帮办代办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5)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的业务新模式,打通政务业务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加大政务服务的“容缺后补”“告知承诺”办理机制运用力度,梳理公布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并动态调整,推动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容缺受理。
(6)全面去除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无谓证明。
(7)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制定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和修订计划。标准化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统一材料规范和文书样本,实现“一表申请”、“一套材料”。2023年,“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数达到160项、政务服务事项数达到1818项、公共服务事项总数达到770项。
(8)全面梳理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形成《应驻厅事项清单》,除场地限制和涉密事项外,实现应进必进。2023年,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1482项,进驻率100%。
(9)优化中介服务,实现办事“零跑腿”。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技术审查效率,探索开展智能化“电子辅助审批”,持续推动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并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2023年,入驻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中介机构数量8家。推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加大对中介机构的考核管理,提升工作成效,切实增强企业对中介服务市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10)强化监管赋能。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行为,实行“扫网盯盘”,完善定期通报、预警催办等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2023年,政务服务事项主动评价好评率或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整改率、办结率分别达100%,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98%以上并持续保持。
(11)全面梳理明确适用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及材料,制定容缺受理事项清单,调整明晰办事指南。建立优化服务容错机制,各部门因“容缺受理”出现的责任问题,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原则,依照相关规定,酌情予以免责。
2.商事登记
(12)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人社、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企业开办各环节“一网通办”,提升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件事”和设立登记全程网上办件比例。2023年,全旗开办企业实现“1窗申请、1窗发放、0.5个工作日办结、0成本”并持续保持。
(13)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按照“非禁即入”、“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规定执行,建立明确的权力清单,公布审批目录清单,清单以外,一律不得实施行政审批,更不得违规新设审批事项。
(14)制定“一照多址”改革推进方案或措施,简化分支机构设立相关政策,为企业扩大规模提供方便。
(15)梳理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数量及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16)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程度。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梳理企业注销公告、营业执照注销、注销印章、注销社保、注销公积金、注销银行账户、税务注销登记、获得清税证明共涉及办理机构数量,实际(20)个工作日以内办结并持续保持。
(17)整合设立“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模式,制定企业开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服务指南,建立在线推送银行预约账号模式,提升服务企业质效。
(18)开展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通过自治区一体化共享平台获取相关不动产登记信息,建立标准化住所(经营场所)数据库及负面管理清单,有效规范企业地址的使用,提升登记审批效率。
(19)全面、准确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健全市场主体对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建立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回应性台账。
(20)推行电子营业执照“一照通办”,加大电子营业执照应用领域。
(21)推进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实现企业注销申请跨部门预检、清税证明准实时传送,提供“套餐式”注销服务。
3.工程项目报建审批
(22)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大力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取消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和环节,梳理从企业项目投资备案、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34项环节顺序、办理时限(工作日)和承诺办理时限清单。
(23)自治区营商环境测评办理建筑许可成本调查的收费项目有8项,为贯彻落实好降低办理成本政策,逐项明确工程地质勘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等8项费用收费主体、收费标准。
(24)进一步细化项目分类,制定“主题式”“情景式”审批流程图并在网上发布。对小型低风险项目采用“清单制+承诺制”,推行“极简审批”模式。对带方案出让工业用地项目实行“拿地即开工”模式,实施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25)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施工和验收等全过程的审管衔接机制和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包括取消强制委托外部监理、推行建筑师负责制、施工图审查的事中事后监管、部分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事项纳入过程性监管、多部门协同监管等内容。重点梳理取消强制监理、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实施建筑师负责制的项目,可免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案例以及将部分符合条件的验收事项纳入过程性监管,探索依据前期检查、监管各类文字、视频等资料作为后期验收备案的主要资料的实际案例。
4.不动产登记
(26)持续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探索办理更多全省通办事项,推行线上申请、联网审核、网上反馈、全流程网办,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将缴纳不动产登记所需费用(包括契税、印花税、登记费)整合为“一码”或“一窗”,并实现电子支付。
(27)建立并实施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不断扩大不动产登记渠道,不断将不动产登记向终端延伸。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暖、通信线上线下同步联动过户。全面扩大不动产电子证照推广应用领域和应用场景。
(28)对个人存量房交易开放电子发票功能,推行个人存量房交易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服务,允许自然人网上获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实现自然人不动产登记办税申报、缴税、取得完税凭证电子发票全流程全闭环。
(29)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在现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进一步优化登记系统,深化登记业务与金融业务协同办理,积极探索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实现登记、贷款、房款、还款无缝衔接,切实做到便民利企。
5.获得用电
(30)在压减办电环节及时间上,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客户经理制,坚持“先接入、再分流、后改造”原则,全力保障各类客户无障碍按时接电。取消低压和普通客户的方案审批、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等环节。高压客户办电环节由6个缩减至4个,办电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全流程接电时限压缩至16个工作日;低压客户办电环节由4个缩减至2个,平均接电时限8个工作日。
(31)全面开展针对小微企业等低压用电客户的“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2023年,“零投资”范围从原有100千伏安及以下的小微企业提升至160千瓦及以下的低压电力客户,平均接电时限8个工作日,客户满意率达95%以上。
(32)提升获得电力便利度。在全旗各营业厅、政务大厅、苏木镇、嘎查村便民服务中心开展“一次性告知”“一证受理”“报装资料容缺制”等服务,深化应用“互联网+营销服务”模式,大力推广95598网站、微信公众号、蒙电E家、蒙速办APP等线上办理渠道,实现常用办电“一次都不跑”,线上用电报装率达82.7%、线上缴费率达92%,客户办电便利度不断提升。
(33)全面开展“一窗式”综合受理服务,推行“一对一”“代帮办”服务。联合政务服务局等相关政府部门,细化电力接入工程涉及的规划许可、占掘路审批等事项流程,形成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阶段性降低电价等政策。
6.获得用水用气用热
(34)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供水、供气企业接入相关平台系统,在企业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同步将企业信息精准推送至供水供气企业,实现“信息共享”。供水供气企业主动联系上门服务,及时沟通对接具体需求以及接入方案。为企业提供设计、占掘路审批、外线工程施工等前置事项,提前将红线外管道铺设至项目处,实现外线工程提前配套。在项目施工时,完成用水用气接入事宜,实现用户“零跑腿”。
(35)简化报装审批手续。进一步完善和制定简捷、标准化的办理流程,主动对接和上门服务全覆盖,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和降低企业办理成本。2023年,全旗市场主体用水报装及改造实现“2个环节、无室外管线2个工作日、有室外管线5个工作日、审批0收费”;个体工商户用水、用气报装接入从用户申请至通水、通气不超过3个工作日(不包含外线工程的报建审批、组织施工);需增设管线的,用水办结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用气办结时间在现有基础上再压减。水、气外线审批平均时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
(36)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气行业收费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取消各项不合理收费行为。红线外用水、用气企业零成本接入,自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接入工程建设费用(包括工程设计、材料、施工等)由供水、供气企业承担,实现用户“零收费”。
(37)推广供热服务“网上办”,实现用热报装“零跑腿”。整合供热企业内部办理流程,精简用户申请资料,减少办理环节,将供热报装办理环节优化至3个,申请材料精简至3项,供暖报装办理时限压缩在10个工作日以内。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市政公用业务报装窗口,实行“一站式”综合窗口服务,提升市政公用服务接入便利度。
7.市场监管
(38)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作用,依据不同部门监管数据,科学监管执法。推动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着力增强监管信息透明化,构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机制,不断提升监管专业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梳理形成市场领域涉及的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事项清单,推行智慧监管,2023年,底前实现旗直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监管全覆盖。
(39)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管模式,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把包容审慎监管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40)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力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举报和回应机制、公平竞争审查考核制度。动态清理妨害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以及不符合“放管服”改革等精神的相关政策文件。
(41)提升监管执法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推行综合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审核三项制度,编制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及办事指南、行政处罚听证流程图等多项流程图,在门户网站公示;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事项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强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坚持主动曝光也是正面宣传原则,探索在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设立曝光台,发布典型案例,进一步发挥教育和引导作用。
8.解决商业纠纷
(42)健全多元涉企纠纷解决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民商事纠纷通过调解、仲裁、公证等更经济、更灵活的方式及时解决。将执行端口前移,变被动执行为主动探索,形成多方联动合作机制,多角度全方位形成打击合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43)搭建诉源治理大数据平台、建立诉源治理“大联动”工作机制。搭建诉源治理线上、线下双平台,织密诉源治理网,全面提升治理效能。完善智慧法院建设、电子诉讼技术应用水平、移动微法院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运行、一站式建设,全方位的化解纠纷矛盾。
(44)完善推广小额诉讼和速裁快审机制。妥善审理合同纠纷案件,缩短案件结案平均用时,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推动小额诉讼一裁终局、高效便利的制度优势充分发挥。进一步精细化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案件分流机制,完善分流机制,提升民商事案件审理的专业化程度,提高涉企案件的审判质效。
9.纳税
(45)缴纳税费。减少纳税次数、压缩报税时间、降低企业税费、拓展办税方式,多渠道普及辅导、精准推送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制定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强化电子税务局操作应用培训。企业类纳税人网报开通率稳定在100%。纳税人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缩短至60小时。出口退(免)税一二三类企业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2个、6个、8个工作日,并持续压减工作时间。
10.对外开放
(46)对外贸易。加强对外贸易政策宣传,积极为外贸企业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2023年,进出口额同比增长5%。
11.政府采购
(47)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动态更新并公布现行有效的政府采购制度文件目录清单。全面公开政府采购意向,推动政府采购信息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享。探索采购合同预付款制度,积极推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推进政府采购交易电子化,规范电子卖场交易规则。2023年,全旗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达到80%以上。
12.招标投标。
(48)加强全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远程异地评标,降低交易成本。持续进行制度清理,破除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制度,动态更新招投标管理制度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持续升级综合评标专家库,实行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加强投标事中事后监管,做好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回应和查处工作。2023年,全旗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程度保持在95%以上,招标投标在线开标率95%以上。
13.园区用地保障
(49)优化审批服务,开展集中联动办公审批服务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积极推行“穿插办”“并联办”,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用能、用水指标,全面提升项目前期手续要素审批效率。
(50)开发区园区土地全部实施“标准地+承诺制”出让改革。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经济开发区开发边界内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实现区域评估成果“共认共享”,缩短项目落地时间,减轻企业负担。对满足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条件的项目,实行从土地招拍挂出让到开工建设“一次性告知、一次性承诺”。2023年,达拉特经济开发区按照“标准地+承诺制”出让的产业用地不低于新出让产业用地数量的30%。
14.融资服务
(51)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强金融市场监管、提升征信服务能力,加快发展普惠金融、降低信贷门槛和融资成本。2023年,全旗中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99.5%以上、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年度同比增速30%以上。
15.人力资源
(52)进一步优化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业务办理工作,不断推进“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在线提供职业介绍、岗位招聘、创业指导、政策查询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短缺难题,缓解求职人员就业压力。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是否签订不平等就业协议、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等进行检查,严格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和用人单位招用工行为。2023年,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监管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16.信用环境
(53)加强商务和政务诚信建设,规范失信行为认定公正,加强信用法规政策宣传,持续扩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范围,落实信用修复工作要求,推动重点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2023年,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范围进一步扩大,重点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17.办理破产
(54)做好破产案件相关工作,落实落细府院联动机制,加强破产宣传,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强化进企宣传,提高企业专业知识能力,实现案件审判质量、效率双提升。
18.创新创业
(55)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激发科技创新活力,通过构建科技型企业培育体系,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多形式联运物流网建设,提升交通物流便利度;积极提高人才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加强人才引进激励力度,统筹人才引进工作,增强与产业发展结合力度;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美好生态环境,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加强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全面提高签约项目开工率。2023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60名以上;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达到100%以上;全旗园区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园区产值增速保持16%以上。
19.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56)推动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社会参与的引导。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法规政策宣传培训,多举措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和支持。2023年,全旗发明专利有效件数增长15%以上。
20.宜居环境
(57)加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力度,着力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构建完善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58)加大公共医疗服务设施投入、公共服务的供给,推行“医疗互认一件事”,实现居民健康档案及身份识别、电子病历、诊疗信息、报告单结果等信息在不同医院互通互认,本地区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
(59)加大养老公共设施投入、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2023年,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100%。
(60)综合立体交通融合发展。推进各种运输方式融合发展,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和服务网络、信息网络的融合发展,镇区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公交“1小时”出行圈中心城区全覆盖。
(61)推动碧水蓝天净土森林覆盖面。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剔除沙尘天气影响),2023年重污染天气天数少于1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0天;打好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开展河湖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完成国家、自治区下达我旗的地表水环境质量年度目标,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大力提升我旗林木覆盖面,2023年完成林业生态建设13.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9%,城市绿地率达到4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4㎡/人。
(二)聚焦营商环境日常服务,开展“提质增效”行动
(62)实行县级领导包联项目服务工作机制,加强政企常态化联系。实行“四包”工作法,既包项目签约落地、手续办理、投资建设、困难解决全过程“1对1”服务,推进投资项目尽快落地、投产见效益。
(63)实行“专班化”服务项目工作机制。根据项目单位需求,实行“专班化”服务,提供从招商引资到投产经营全生命周期服务,2023年,引进重点项目40个以上,协议投资额达到1000亿元以上。落实“我为企业找订单”助企纾困增效,将“带着订单招商”贯穿“招商引资”全过程,为新投资项目和已建成项目搭建供需平台,畅通内循环,降低产业链上下游项目的生产经营成本。2023年,订单协议额达到1亿元。
(64)开展“四减一优”专项行动。从群众视角出发,着力在“提升办事指南准确度、提高办事指南精准度、扩大办事渠道多维度”上下功夫,对政务服务网发布的办事指南进行逐项核查,开展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跑动、优流程“四减一优”攻坚行动,打造高效便捷的为企利民政务服务环境,以项目化优化营商环境。
(65)推行“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以服务“企业、项目、群众”为核心,创新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推动更多跨部门、跨层级事项实现“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
(66)建立重点项目用电需求全流程服务机制。以政务服务大厅供电业务窗口为对接点,定期获取政府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信息,提前介入,主动提供前期咨询服务,提供差异化服务,形成重点项目用电需求全流程服务,保障项目顺利建设。
(67)落实市场主体评价工作制度。畅通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渠道,线上线下收集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健全完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直移快办机制,做到投诉举报、交办处理、跟踪督办、结果反馈等全流程网上办理。
(68)优化人才保障和用工服务。紧紧围绕全旗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发展需求,做好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补贴发放等工作,加强对园区项目引入的人才在人才落户、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方面给予惠享待遇,让高层次人才安心在达旗创新创业。全年新增高层次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