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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系列3247--2021年河长制工作总结汇编(2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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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2021年德安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报告 4 2. 巴州区三江镇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11 3. 宝格达音高勒苏木人民政府关于 “河长制”工作总结报告 16 4. 宝山区人民政府吴淞街道办事处关于2021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情况报告 20 5. 赤水镇2021年度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27 6. 丰城市2021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31 7. 奉新县关于“扎实落实‘河长制’推进潦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总结报告 37 8. 关于2021年度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40 9. 含山县水利局2021年度县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45 10. 金安区经信局2021年河长制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51 11. 旌阳镇2021年河长制工作总结 55 12. 阆中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河长制工作总结 58 13. 黎川县2021年河长制工作总结 61 14. 临川区2021年河(湖)长制落实情况 67 15. 芦溪县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73 16. 青山桥镇人民政府2021年河长制工作总结 78 17. 上栗县水利局2021年河长制工作总结 82 18. 天桥区宝华街街道办事处2021年河长制工作总结 86 19. 涡阳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2021年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计划 91 20. 西大街街道办事处2021年河长制工作总结 95 21. 杨和镇2021年河长制工作总结 98 22. 颍泉区2021年度河长制工作总结 102 23. 运漕镇河长制工作2021年工作总结 107 2021年德安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报告 2022年01月05日 2021年,德安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持续高位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各级河长主动履职,河长办统筹调度,责任单位主动配合、密切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迈进。 一、夯实责任,履职尽责高效有力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把深入实施河湖长制作为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推深抓实的重点,纳入党政“一把手工程”,强化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加快推动河湖长制压实责任、落实目标。 一是完善责任体系。继续推行“双总河长”“三级河长”组织领导架构和“1+N”河长办工作机制,根据有关领导分工调整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县级河长6人,乡级河长32人,村级河长68人。更新河湖长制公示牌。目前全县共有河长110名,设立专管员、巡查员、保洁员166名,竖立河湖长制公示牌50余块。 二是强化履职尽责。县级总河长签发总河长令,要求各级河(湖)长积极履职,抓紧抓好当前河湖管理保护重点工作。全县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超4000余次,各级河长巡河实现了常态化。同时召开总河长会、专题调度推进会、现场办公会等,分析研判形势、解决存在问题、部署重点工作,确保河湖长制工作全面快速推进、取得实效。 三是注重考核评价。县委考评办继续将河长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将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纳入了乡(镇、场)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和县直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县审计局将河湖长制工作责任追究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形成了每个河长守水有责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河湖治理扎实推进 紧紧围绕落实河湖长制重点目标任务,坚持系统谋划、分类施策,全力推动水岸共治、标本兼治。 一是严控污染源头。牢固树立“污在水中,源在岸上”的理念,深入排查入河湖污染源,从源头上防控河湖污染。县生态环境局全面启动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聘请专家对全县博阳河段水域12个入河排口开展溯源抽样、摸底调查、规范设置、在线监控等工作,形成排污口“一口一档”。按照申请、审批、登记、监测等抓好各个排污口的日常治理;实施水环境深度治理,7个水源地已划定保护区并已获得批复,已立标志牌、宣传牌、警示牌。开展饮用水源地交叉检查活动,并按时完成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开展专项行动,全年未出现过V类及劣V类水;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宝塔工业污水处理厂扩容和提标改造工程,扩容至2.5万m3/d。高标新建丰林新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按近期设计总处理规模为2万m3/d。宝塔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和丰林工业新区污水处理厂已全面开工建设,预计2022年建成并试运行;德安大道日处理能力500t/d的膜处理污水处理站已投入使用,大幅提升了德安大道沿线村庄、企业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宝塔工业园东区金纺路、蒋家湾路以及支路共计3500m路段实行雨污分流改造并同步新建了污水管网,对蒋家湾小桥至铁路桥段污水主管中老管道进行清淤检测及修复。完成了宝塔园区企业、小区45处雨污管网错节点整改;智慧园区环保监控平台完成综合验收并正式运行;启动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对我县污水管网进行了全面排查,已启动河东片区管网及污水处理建设,近期采用建立两座FMBR膜处理站,选址在赛纳丽城和渊明大道铁路桥下,该项目现在已全面完成;我县农村黑臭水体为5处,目前,已经完成了高塘乡罗桥村2组、爱民乡南山村10组、磨溪乡港口村1组等三处农村黑臭水体的整治,提前完成了省、市考核的目标。 二是严格问题整治。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河湖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县生态环境、住建、城管、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持续推动“清河行动”、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消灭V类及劣V类水和清“四乱”等专项整治行动。县河长办联合相关责任单位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以“河长令”“督办函”的形式督促落实整改。“清河行动”12个问题、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4个领域、消灭V类及劣V类水专项行动等全部完成整改、整治任务;河湖“清四乱”我县共拆除河湖违建房屋建筑55户,年度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通过进一步强化河湖问题整治,一批影响河湖水质、污染水体环境、破坏河湖生态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是严抓治理保护。为抓好河湖生态修复,全县围绕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全流域统筹整合水利、农业、住建、环保、自然资源等多方治理资金,大力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的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配套实施绿色矿山、乡镇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网建设、农业面源整治、集镇建设“六统一”等项目,将水环境的治理点、线、面全面整治、全面贯通,完成投资5.14亿元,实现了全县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 三、创新升级,管护能力不断增强 积极探索和推进河湖管护新思路、新模式、新机制,持续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 一是推进管护技术化。积极打造“智慧河长”,将全县河湖长制工作信息资料输入省河湖长制河湖管理地理信息平台,巡查、治河、事务、协同、考核、管理等河湖长制工作在一个平台、一张图上作业,全年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开展成效一览无遗。已全面推行河湖平台各级河长APP巡河达4000余次,可在线查看视频监控15个点位。突破徒步巡河瓶颈,应用无人机巡河,及时发现水域河段漏管盲区,通过技术手段增强了河湖管护工作效率。 二是推进管护法治化。县公安局深入推进“河长+警长”河湖保护机制,县检察院启动“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城管等多部门持续在全县水域范围内组织开展河湖卫士、零点行动、禁捕退捕联合整治等专项行动,严查严打破坏水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推进管护社会化。实施河湖管护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管护,在城管、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各乡镇均将辖区内水域管护纳入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实施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委托专业化的保洁服务企业进行河道维护保洁,取得良好效果。 四是推进管护全民化。县委宣传部主动谋划河湖长制“进党校、进校区、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等宣教活动。共推出县新闻报道66条,在中央新闻联播刊播1条,江西日报4条,九江日报19条,学习强国6篇,人民网等其他网络媒体12篇。县水利局在“中国水周、世界水日”主题宣传活动中普及河湖长制《条例》,县教育局积极开展中小学校红色、绿色、古色文化教育活动,团县委主动对接县河长办,组织开展“河小青”志愿服务活动等,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2021年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河湖长制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同时我县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鄱阳湖生态环境整治等方面压力较大,枯水期水环境承载能力不足,清河行动问题容易反弹等,这些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计划 一是高起点抓谋划。将把河湖长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摆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位置。通过召开总河长会、专题调度会、考核部署会来动员、部署、调度。 二是抓重点促升级。坚持以生态鄱阳湖建设工作为重点,以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带动全县河湖长制工作整体提升。同时把河湖长制与防治污染攻坚战、乡村振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结合,不断丰富河湖长制内涵,拓展河湖长制外延。 三是坚持目标考核常态化。继续将河湖长履职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将河湖长制纳入县直部门年度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和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县审计局继续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河湖长制职责的,依据有关规定提请上级河长约谈追责。 四是巩固清河行动成果。持续开展以“清洁河湖水质、清除河湖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包含多项专项整治的“清河行动”,做好跨年度整改任务全力推进;继续实施河湖“清四乱”行动。巩固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治理成果。 五是提升河湖长制工作能力水平。用好水利部、省、市各河湖管护信息平台,切实提高河湖管护的信息监管效率。 六是继续做好宣传教育。推进《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政策知识“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河湖保护。 巴州区三江镇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2021年12月23日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从中央到地方的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也是保护绿水青山的重大举措。为确保这一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的落实,根据中央、省、市、区河湖长制相关文件精神的总体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各项推进工作,2021年我镇“河长制”工作正有序推进. 一、基本情况 三江镇是世界平民教育家晏阳初博士故里,米仓古水道重要节点,位于巴州区东南,距巴城24公里,全镇幅员面积35平方公里,辖8个村(居),总人口2万余人。辖区内南江河二段、巴河一段、鳌溪河、恩阳河交汇,河道全长约50公里,总储水量1.2亿立方米。 二、工作开展情况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精神。镇党委政府根据上级对河湖长制工作的相关规定,组织学习了中央、省、市、区推行河长制的相关文件精神;镇党委会、镇村(居)干部大会定期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河长制工作;镇河湖长制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河长办要求的各项工作职责。 在上级领导的安排下,按照河湖长制有关工作精神,我镇河湖长制重点抓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制定了《三江镇2021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强化了组织领导、工作机制、督查考核等举措,为有力的推进我镇河湖保护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2.健全河湖长制制度落实。一是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在认真总结2020年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河长制各项制度及配套措施,按照上级规定动作,落实镇级河段长每旬巡河一次,每月三至四次,村级河段长每月巡河八至九次的巡河制度,根据我镇河长制办公室年初制定的2021年四张清单,深入推动“五大行动”、“六大任务”、“七进”等活动。 3.健全组织保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为双总河段长的组织机构,明确了镇级各河段长对挂联河流负总责的工作格局,同时将镇河湖长制工作办公室下设在镇环境保护办公室,承担全镇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负责协调、督促、落实各镇级河段长、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负责对辖区落实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督导镇级有关单位同步全面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共同推进辖区内河道水环境治理保护。 三、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认真抓好巡查和督查工作。按照我镇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计划和相关要求,定期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活动。截至2021年10月底,镇级各河段长累计巡河151次,在巡河、问河过程中共计发现问题发现19个。能及时整改的及时进行了整改,不能整改的向上级部门进行了极时反映。全年累计召开河长制专题会十余次。 (二)开展河道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及长江禁渔工作常态化。取缔渔船上岸共计62只;二是对辖区河道废旧不合格船只拆解上岸34只;三是开展河道常态保洁工作。针对今年雨水多的特点我镇共计集中组织河道保洁10余次;四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落实了畜禽规模养殖环评申报制度,推行种养循环生态治理,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加强水库、山坪塘、滩涂水产养殖监管,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模式。 (三)严格治理生产、生活污水。在沿河村范围内排查乱排偷排现象,对乱排偷排的农户进行批评教育及限期整改,并随时复查。 四、存在主要问题 2021年我镇“河长制”工作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具体工作落实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部分群众保护水环境意识不强。“先污染后治理”模式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河道水域环境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部分群众对河道环境保护的主观意识不强,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等不良习惯还未得到彻底扭转,积极主动参与到河道环境整治工作意识不浓,导致“河长”工作压力大,河道环境整治难度大,易反复。 (二)河长制工作经费严重不足。2021年,我镇在河道治理工作中已投入经费约10余万元以上,但上级未预算和拨付任何经费,严重影响了我镇财政运行,导致河道治理工作困难重重。 五、下一步打算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河长制”工作,未来一年,我们将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制定下步工作计划,并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积极发动群众参与。要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河湖长制”中,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引导群众形成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调动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努力营造群众积极爱护河道水域环境,参与美好环境创建的浓厚氛围,使群众成为河流污染治理的生力军。 二是统筹协调治理力量。实施“河湖长制”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是水环境质量改善。要实现水环境改善目标,需要加强部门与区域间的理解和配合,协调好各方力量同步治污,“河长”之间既要分级管理,又要强化配合,共同做好流域河流治理工作。 宝格达音高勒苏木人民政府关于 “河长制”工作总结报告 2022年01月06日 为切实改善全苏木河湖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水环境治理责任,结合我苏木实际,扎实开展“河长制”工作,按照《镶黄旗2021年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要求》,现将我苏木河长制工作自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河湖概况 宝格达音高勒苏木辖区21个嘎查,总人口6800余。苏木辖区内共有河流3条,分别为巴彦布拉格郭勒、辉腾高勒、新宝拉格河,共有流域面积60.6多公里。其中新宝拉格河为我苏木与新宝拉格镇共同负责。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方案到位情况 1、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贯彻落实全区河湖长制会议暨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的方案》,明确了河长制实施范围、河长组织体系、河湖管护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河长制工作方案具有针对和可操作性,并对河长制6项任务进行了细化实化。 2、按照方案要求常态化抓好河湖“清四乱”工作,今年六月中旬巡查到巴彦布拉格郭勒流域有少量垃圾,组织苏木工作人员进行清四乱工作,并将相关台账每月记录上报至水利河长制办公室,四乱问题发现一起整治一起。河道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河岸乱堆乱放问题也少有发生。 (二)河长体系建立和责任落实到位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安排。由党委书记担任“第一总河长”,苏木长担任“总河长”,分管领导担任副河长,并由苏木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朝克图专项负责进行河长制日常工作及档案资料整理。对苏木级河长变更信息在苏木范围内进行公示,主要河段设置醒目公示牌。并设立“河长制”办公室,设有牌子及监督电话,配备电脑,办公桌椅,档案柜等。河长制公室负责工作部署协调,监督工作落实,组织实施考核。苏木2个苏木级河长有效利用河长通APP开展了26余人次的巡河行动,调查河段基本情况、排查突出问题并提出各项问题整改方案整理成每月台账。  (三)相关制度和政策 建立了《宝格达音高勒苏木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宝格达音高勒苏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等5项制度,各项制度张贴上墙,保证工作有序开展。并按照旗河长办下发文件要求及时完成整改工作。做到责任分解到位、责任主体到位、责任目标到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力推“河长制”常态化、长效化。 苏木河长办组织对各河道垃圾,整治河道环境,苏木工作人员参与河段清理行动,积极参与河段白色垃圾清理行动,参加人员超过30余人次,河道附近白色垃圾被清理的干干净净。 苏木政府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一是利用板报、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简报等多种形式宣传河长制工作;二是召开苏木长办公室会议,严格要求按时巡河、清河,保障河道河清水畅。 三、存在的不足 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沿河群众对河道环境保护的主观意识不强。把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污水倒入河道,导致河道环境整治难度大、易反复;二是缺乏相关教育培训,工作人员不够专业;三是对巡河APP“河长通”不够熟练,导致巡河次数与实际不符合。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公号、宣讲会等形式让群众充分认识到治河护河工作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调动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努力营造群众积极爱护河道水域环境,参与美好环境创建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巡查监督。我苏木将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从突击治水向制度化治水推进,结合砂石管理工作把河长制工作深入推进,实现河道保护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合力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  (三)开展专项治理。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爱国卫生运动”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既要做好宝格达音高勒苏木河沿线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工作,也要做好垃圾清理、河道清淤、污水处理等工作,建立水环境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宝山区人民政府吴淞街道办事处关于2021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情况报告 2021年12月1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宝山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宝山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河长制落实湖泊湖长制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面貌和居住环境质量,吴淞街道积极开展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及提升行动,针对辖区内河道实际情况,明确治理目标、工作计划及进度要求,解决水体污染问题,逐步改善河道水环境,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一)河湖基本情况 吴淞街道辖区内涉及三条河道、两处河湖。三条河道分别为市管河道蕰藻浜,长度2000米,一级河长宝山区区委副书记、区长高奕奕,二级河长吴淞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徐芃;市管河道南泗塘,长度350米,一级河长宝山区区委副书记、区长高奕奕,二级河长吴淞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徐芃;区管河道北泗塘,长度2450米,一级河长宝山区副区长翟磊,二级河长吴淞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胡文原;两处河湖分别为炮台湾湿地公园湖及永清公园湖。 (二)河长履职情况 街道主要领导分别担任蕰藻浜、南泗塘、北泗塘二级河长,坚决履行各项河长职责,建立健全多方参与的联防联控、共管共治工作机制,协同推动区域水环境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压实区域河湖问题整治、小区雨污分流及水体消劣工作,针对短版弱项精准发力,推动区域河湖水质全面达标,多次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经常亲自带队巡河,进一步探索并落实河湖管理长效机制,始终为打赢碧水保卫战积极有为地尽职、尽责、尽力。 (三)民间河长及护河志愿队伍建设情况 街道通过遴选共增设蕰藻浜、北泗塘、永清公园湖和炮台湾湿地公园湖4位民间河长,同时,街道“满天星”护河志愿队(成立于2020年3月22日“世界水日”,由30名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等青年志愿者所组成,意作“聚是一团火,散作满天星”),作为一股吴淞街道河道保护的坚实力量,成立一年多以来,始终践行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用实际行动为吴淞的护河事业贡献着青春力量。 二、水环境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长江禁捕工作开展情况 自2020年7月1日起,街道联合公安、市场、城管、炮台湾湿地公园、第三方管理公司等部门、单位通过横幅、电子屏宣传、岸线巡查、餐饮检查等方式,高频次、多渠道、广覆盖开展区域长江退捕与禁捕工作,共计制作横幅20余条、电子屏宣传30余处、码头岸线巡查350余人次、菜市场及餐饮单位日常检查500余人次。检查发现部分餐饮单位以长江野生河鲜等为“噱头”违规招揽顾客,现场取缔并完成菜单、菜品的整改。截止目前,吴淞区域内暂未发现捕捞渔船、渔民等涉渔案件。 (二)河湖水体治理情况 街道针对河道两岸违法建筑等做到“即查即清”,今年继续保持“零违章、零新增”;协调区水务局落实泰兴桥路、淞浦路等4条道路二级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完成北泗塘、蕰藻浜沿线30余家企业的雨污分流纳管、排水许可办理工作;完成辖区75家企业、3家敬老院点污染源整治工作;全面排查辖区4家大型菜市场、6家商业综合体、26家洗车店、150余家沿街餐饮单位雨污纳管情况,督促落实好分流办证;完成吴淞中学景观河道劣Ⅴ类水体销项工程后续管理;完成主干道路162个雨污混接点排查及处置;完成56个住宅小区共计145.4万平方米小区雨污混接改造任务。 (三)其他专项整治类工作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及《开展村级河道集中巡河及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按照“七无”要求全面排查吴淞辖区内大小各类水体,包括企业内部蓄水池等各类小微水体、水域、沟渠共计10余处,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定期做好水体水质养护。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健全制度、全民参与,让河湖保护工作“环环相扣” 按照“完善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吴淞街道进一步完善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河长制”管理工作小组,根据《吴淞街道“河长制”实施方案》、《吴淞街道“河长制”会议制度》、《吴淞街道“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吴淞街道“河长制”督查制度》等文件要求,持续推进“河长制”日常管理工作,对街道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了再细化、再明确、再部署。 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充分运用橱窗、横幅、标语、电子屏幕及“吴淞发布”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开展治河、护河的宣传工作。“满天星”护河志愿队在各居民区开展题为“保护河道环境,共创美好家园”的主题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居民群众环保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治河、护河工作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另外,蕰藻浜、北泗塘、永清公园湖和炮台湾湿地公园湖4位民间河长,也充分参与到日常巡河、护河工作中。 (二)控源截污、排查整治,让河湖保护工作“层层深入” 街道在完成辖区56个住宅小区共计145.4万平方米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基础上,进一步落实防回潮治理,封堵23处雨污混接点位,确保区域水环境持续向好;针对吴淞中学景观河道联合学校优化景观河道日常管理工作制度,由校方聘用第三方专业人员定期打捞河道漂浮物、改善水体自循环,保障吴淞中学景观河道水体良好、水质达标。 同时,街道以整治餐饮企业违法排污工作为契机,主动与宝山区国资委、商务委等部门对接,进一步规范辖区内餐饮企业及商户雨污混接、排水证办理、油烟排放、干湿垃圾、废弃油脂收运等工作,有效杜绝生活、餐厨垃圾乱堆河岸、偷倒入河等情况发生。 (三)加强履职、落实责任,让河湖保护工作“久久为功” 通过“上海河长APP”主动履行河长巡河任务,本年度巡河率100%达标,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由街道相关职能部门介入处置,特别是在北泗塘(吴淞段)发现部分漂浮垃圾时,主动对接区河长办,并安排第三方管理人员进行24小时日夜排摸、固守,发现偷倒垃圾人员并及时进行跟踪处置。 积极推动吴淞区域内“节水型小区”申报及创建工作,截止目前已成功创建吴淞新城、海淞苑、永清二村、西朱新村、泰和路678弄等10个“节水型小区”,同时,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强化网格巡查监督管理,将蕰藻浜、南泗塘、北泗塘河等沿岸纳入街道网格化管理,由街道城市网格监督员加强日常巡查监管。 四、存在问题及困难 一是主次道路、沿街商铺存在零星私接、混接。吴淞作为老城区,辖区内老旧小区众多,大部分沿街商铺已在小区雨污混接改造中同步改造,但部分商户私自改动管道现象不时发生,需进一步落实日常管控、溯源整改工作。 二是市政道路污水管网水位普遍偏高。吴淞西块长征新村、淞滨路765弄、淞滨路803弄等淞滨路(西段)沿线住宅小区时常污水排出不畅,主要原因为外围市政道路二级污水管网水位偏高,因淞宝区域大部分污水由位于海江路塘后路处的吴淞污水厂负责处理,污水厂处置效率有限,且吴淞西块各小区为排污末端,小区管道水位与二级污水管网水位基本持平,更加剧了排污不畅现象。 五、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是推进辖区企业商户纳管办证工作。进一步排查、梳理辖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餐饮企业商户等雨污分流情况,督促其尽快完成排水许可证办理工作。 二是加强“上海河长”APP应用。通过“上海河长”APP培训,充分发挥“上海河长”APP信访处理、信息报送、日常巡河等功能模块应用,有效记录河长定期巡河点位及频次,提高信访处理和信息报送及时率、精确率。 三是强化日常网格巡查监督管理。将日常河道巡查管理与“非法加油”、“长江禁捕”等常态化专项巡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定岗、定人、定责,确保河道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下一步,吴淞街道将继续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围绕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统筹抓好吴淞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健全完善“河长制”管理体制机制,扎实推进生态和水资源综合治理,努力将吴淞建设成为“美丽吴淞、人文吴淞、幸福吴淞”。 赤水镇2021年度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2021年12月31日 至全县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以来,赤水镇迅速围绕上级河长办要求,结合我镇保障生态、治水先行的理念,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迅速开展行动,扎实推进赤水镇“河长制”工作进程,就2021年河长制工作汇报如下: 一是落实工作职责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我镇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镇总河长为镇党委书记揭臻隆,镇副总河长为镇长邓衍臣,村河长为各村村书记,制定并发放了《河道管护工作实施方案》,与各村签订《河道治理责任书》,明确河道管护工作要求。建立部门联动、巡河排查等机制和工作台账。  (1)镇派出所:配合镇执法大队打击涉嫌涉河违法犯罪行为,严格开展禁止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 (2)镇财政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河长制”工作开展和河流环境综合治理。 (3)镇水务站:加强河库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防洪灌溉能力,强化对河流沿线山塘水库进行水生态修复;加强对涉河工程监督管理。 (4)镇林业站:严格河库管护范围内林地管理,对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5)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监管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二、制定措施,开展综合整治 县主干河旴江蜿蜒于我镇境内中部,从南到北,并汇集驿前、塘坊、中寺、 营前港(河)和众溪之水,汩汩流向县城。我镇有旴江主河、塘坊水、石梁水、球坊水、西港水等众多河流,地表水资源丰富。为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进度,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强化河长办能力建设,助推河长制工作落实。一是高位推动,组建机构。在河长制推行之初,镇党委政府对河长办组建进行总体定位,总河长、副总河长对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场所落实亲自督办,亲力亲为检查河长制推动和日常运转工作,对需各部门配合办理的事项,明确督查交办,限期落实到位。二是选优配强队伍,落实经费保障。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机制。制定了河长制六项工作制度,同时,镇河长办建立会商制度,发现问题、报告、受理、交办、落实、督查的责任机制等内部机制。 (一)加强水域岸线河道巡查。我镇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及时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任务,各级河长均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巡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是为提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企业法人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二是依据上级要求,依法划定河道岸线的管理范围,设立河道管护标牌,明确管理岸线,严格涉河道生态空间管控科学划分岸线功能区,禁止侵占河道周边水资源涵养空间。 (二)水污染防治。镇河长办明确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对居民生活区开展专项污染治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我镇集中开展了河库固体危险废弃物的排查工作,对全镇水域内污染源开展地毯式排查,加大河库岸线污染物入河管控措施,加强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等的清运和清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三)水环境治理。根据上级相关要求,镇村各级河长按照相关规定巡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是由首创公司负责河道保洁任务全覆盖,建立考核办法,实行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对已整改好河道监管;三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违法建设的排查力度,保障饮用水安全,根据水质要求,同时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能力建设。 (四)执法监管。我镇不断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建筑查处力度,打击河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坚决清理整改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建立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利用人工巡查,建立监督平台等方式,实行河道动态监管。 丰城市2021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2021年12月15日 丰城市充分依托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平台,统筹谋划,坚持以解决河湖水库存在问题为目标导向,积极践行“十六字治水”方针,使全市河湖面貌、河流水质、河道生态得到显著提升。现将今年来丰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具体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工作体系,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健全组织体系。严格执行河湖长网格化管理,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级“流域+区域”网格化河湖长制组织体系。明确县级河湖长20人、乡级河湖长73人、村级河湖长367人,实现了河湖长全覆盖。今年根据人员调动及分工调整,对全市县、乡、村三级河湖长进行了调整更换,同时调整后的名单及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利用蓝天曙光专业队伍、开展了3次“河小青”志愿活动及聘任43名有责任心的企业家及爱心人士担任民间河长、企业河长。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在人流量大、进出通道等醒目位置,规范设置了河湖(库)河长制公示牌。投资200余万元对全市20条县级河湖(湖泊)、495座水库共计600余块公示牌进行了重新更换,公示牌上河长湖长职责、保护治理目标、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一目了然。各级河湖长按照有关要求和规范全面履职,扎实开展巡河、管河、治河、护河工作,积极发挥三级河湖长党政领导优势。三是强化督查督办。各级河湖长经常深入一线开展常态化明查暗访,做到巡河查河、查河治河。 2021年,县级河湖长巡河(湖)143次、乡级400余次、村级1.2万余次,现场解决河湖问题100余件。通过总(湖)河长令、河 (湖)长令、河长办督办函以及批示等形式对涉河湖突出问题进行督导督办。四是强化省河湖长制信息平台的应用。通过市总河(湖)长专门签发1条总河令,市河长办下发县级河湖长巡河提醒4期,对镇、村级河湖长巡河情况通报12期,全市各级河湖长对使用省信息平台APP开展巡河工作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基本实现了巡河常态化、规范化。同时落实专人负责省河湖长制信息平台的数据录入与更新,确保省河湖长制信息平台的数据时效性与正确性。五是构建河湖长+工作机制体系。建立了“河湖长制”+工作机制,推行“河湖长制+生态扶贫”机制,设立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公益性岗位,优先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实现了水安全、水生态和脱贫攻坚共赢。充分发挥“行政河湖长+民间河长+企业河长”、“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在河湖保护中的监督作用。六是完善河湖信息。每条河流的情况不尽相同,为了“对症下药”,组织修编完善了20条市级河湖《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认真开展了赣江丰城市段河湖健康评价试点工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决,确保“治河”到位。 二、创新工作机制,激发工作活力 一是巡查常态化。印发了丰城市“争创一流水域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由水利部门牵头的5个专项检查组,每周常态化对全市河湖进行分片系统巡查督导,健全排查机制,为切实解决影响河湖水域环境问题提供了技术支撑。目前已累计排查问题157处,立查立改146处,完成率92.99%,确需延期整改的问题全部制定了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二是监测科学化。随着河长制工作的推进,掌握环境变化,建立覆盖全区域的小型水库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成为打造河长制“升级版”的迫切需要和主要抓手。丰城市继续委托专业机构对全市所有水库开展了每年2次的水质检测,为水库水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河长办根据各水库的水质现状及变化趋势及时督导相关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同时将监测结果纳入到了乡镇(街道)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通过加强监管,水库水环境持续向好转变,大中型水库基本达地表水Ⅲ类标准,小型水库水质得到了稳步改善。三是管理标准化。以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为契机,推动河湖管护模式创新升级。依托丰城市水利局下属三个水管单位管辖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形成了“以大带小”区域化管理模式,科学合理的将全市河湖分配给了水管单位进行管理,实行分片负责、分片指导、分片监管,三个水管单位各司其职,N个镇村具体抓落实,形成了“1+3+N”的专业化、高效化河湖管护模式。并成功通过了水利部对丰城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的验收。四是清理动态化。为有效遏制水葫芦的生长蔓延,改善河流生态环境,丰城市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水葫芦”打捞攻坚战,对水葫芦生长区进行定期清理并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多措并举,通过采取人工打捞、传统机械打捞、专业清漂船、水陆两栖挖机及上下游同步、“白+黑”相结合的清理方式,加快了河道水草的清理速度,大大减轻了清漂人员的工作强度,对水葫芦、垃圾清理工作有显著提升。结合省、宜春市下发的总河长令及督办函要求,丰城市河长办加大了对各地河湖水面水葫芦的清理工作的调度督导力度,实行了三日一调度、一周一通报的工作机制,有力有序地推动了水葫芦的清理工作落实,河湖恢复了昔日水清的风貌。五是整治法制化。丰城市率先在全省建立了“河湖长 +检察长”“河湖长+警长”联动协作长效机制,切实落实河湖管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依法提起民事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针对赣江流域生态环境、水资源保护发出检察建议30余件,清理禁养区非法养殖点10多处,整治水质不达标水库10余座,拆除赣江流域违规建筑3处、清理河道20余公里,有力保障了丰城市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和治安秩序。 三、强化河湖管理,提升工作效力 一是持续开展清河行动。深入开展以“清洁河湖水质、清除河湖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今年以来共排查“清河行动”问题20个,已整改完成19个,还有1个正在整改中。二是全力做好中央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我省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整改。开展了重点河湖库水域清理WJBS摸排整治行动,经过摸排未发现新增WJBS。按照《丰城市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整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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