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聘请债券发行承销商财务顾问合同 甲方:住所:法人代表人: 乙方:住所:法人代表人: 为了更好地做好优质企业的债券承销服务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就双方合作事宜签定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财务顾问。 第二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凭借自身行业研究能力的优势、辅导全程工作,并协助甲方圆满完成相关工作。 第三条 甲方保证配备专业化的队伍全力做好债券承销等工作。 第四条 乙方保证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完成相关方案设计及咨询工作。 第五条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本次债券承销服务的财务顾问费,其金额相当于石家庄_向甲方支付承销费的【】%,于甲方在承销工作结束并收取承销费
2、后_日内支付。 第六条 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乙方开具的、发票票面金额与其应获得的咨询费用金额相等的,以甲方为抬头的合格发票的原件。 甲方在收到正式发票后将相应的财务顾问费由甲方划入乙方账户。 第七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规则和有关证券争议仲裁的特别规定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严格保密,未经双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协议内容。 第九条 本协议有效期自石家庄_与甲方正式签署承销协议起,至甲乙双方全部费用结算清楚为止。 第十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_年_月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_年_月_日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