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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专项绩效考核发放方案.docx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10215461 上传时间:2025-04-28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19.9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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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小学专项绩效考核发放方案(讨论稿) 根据《关于深化XXX教育系统学校绩效工资改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完善XXX中小学绩效考核方案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学校进一步完善内部考核,优化分配制度,实施精准激励,注重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教学工作量饱满和教书育人成果突出的教职工倾斜,同时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XXXXX小学在编人员(含备案聘用教师)。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专项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专项绩效考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若干考核小组,根据教职工岗位特点,实行分类考核,考核内容和程序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行政人员考核小组:校级领导班级管理考核小组:组长分管校长组员学生中心组成人员教学工作考核小组:组长分管校长 组 员课程中心、发展中心组成人员后勤工作考核小组:组长分 管校长组员服务中心组成人员 三、考核原则 (1) 绩效性原则 坚持向“班主任、超工作量教师、优秀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绩优多得、责重多得”,适当拉开差距,不得平均发放。 (2) 导向性原则 体现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促进教师成长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的价值导向。 (3 )改性原则 根据自身特点、历史文化、发展要求统整好原有各类考核奖励办法,制订新的绩效考核方案,要充分体现学校改发展的要求。 (4)稳定性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充分发扬民主,确保平稳实施。 四、考核项目和发放办法 ※爱岗敬业绩效 教师能无条件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在各自岗位上做实做好常规工作,潜心育人,默默奉献,坚守教育初心,鼓励全体教师在平凡岗位书写精彩教育人生。 1、初心奖 教师能一如既往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不忘教育初心,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踏实做好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每月可得初心奖300元。有工作推诿、不力、不能传递正能量的,扣除当月奖金。 2、月考核奖 教师能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常规,取得良好的教育教学成效,每月可得考核奖300元。考核办法见《教职工月岗位考核》,每扣一分扣20元,有岗位工作失职、不力的根据情况分别扣除一半,直至全部扣除。 3、师德奖 教职工能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师德,忠于职守,每月可得师德奖300元,30%考核优秀上浮10%。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全年师德奖: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受上级主管部门处分的。 (2)对学生进行体罚,造成严重后果的。 (3)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的。 (4)进行有偿家教或参与社会力量办学兼课的。 (5)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无理取闹,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当月师德奖: (1) 对学生进行变相体罚,造成一定影响的。 (2) 上班时间在电脑上看电影、玩游戏、炒股票、玩基金等。 (3) 教师的言行严重损坏学校声誉的。 4、安全奖 具有“安全第一”意识,根据《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每月可得安全奖300元,每扣一分扣20元。由于教师失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不得此奖,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5、文明办公奖 教职工能遵守《文明办公条例》的各项要求,每月可得文明办公奖300元,每扣一分扣20元。 如办公室成员违反条例,发现一次责任人扣除20元,如无法查清责任人,则办公室全体成员每人均扣20元,扣完当月文明办公奖为止。 6、集体综合荣誉奖 在全体教职工共同努力下,学校获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综合荣誉奖,或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取得成功,给每一位教职工发放集体综合荣誉奖300元/月。特殊贡献奖励金额和人员由绩效考核发放领导小组根据参与活动的规模及贡献讨论决定。 ※岗位管理绩效 1、行政人员: 中层正职津贴:每月720元;中层副职津贴:每月600元。同时。每学期将对中层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办法见《中层干部岗位考核表》,评选出一、二、三等奖,按照正职480元/月、360元/月、240元/月计发,副职400元/月、300元/月、200元/月计发。 2、科员:按照实际工作量分别享受每月300元、200元、100元津贴。 3、班主任: 每月可享受班主任津贴600元。同时,对班主任工作进行月考核,评选出一、二、三等奖,按照400元/月、300元/月、200元/月计发。 4、副班主任: 积极配合班主任工作,参与班级管理,每月可享受副班主任津贴100元。同时,享受副班主任考核奖励,金额为所在班级班主任考核奖励的50% (可根据配班班主任评分上下浮动)。 5、其他特殊补贴由绩效考核发放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研究决定。 ※课务工作绩效 按照学校工作要求完成学科教学任务,教师能服从安排,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常规,取得良好的教育教学成效,进行日常课务奖励。 1、奖励标准(视按学科特点和课程设置情况而定): 一班语文:1800元/每学期; 一班数学:1600元/每学期,两班数学3200元/每学期; 一班英语:1500元/每学期,两班英语3000元/每学期,三班英语4500元/每学期; 专职教师16—18节(带一兴趣小组训练):3200元/每学期。(不足课时按比例计算) 2、有关工作的日常课时奖励按1节100元/学期计。 主课老师担任的术科,按实计算; 阶段主任每周1节; 教研组长每周3节,学科委员1节,兼任不兼得; 体育教师在运动队早晚正常训练每周5节; 图书管理员每周1—3节; 值日老师每周2节; 兼职实验室管理员每周1节; 主科社团带队老师每周3节; 通讯宣传每周3节; 兼职摄影、少先队工作辅助人员每周3节;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老教师,每周照顾3课时; 长期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的教师每周1—5节(视学科不同节数核算); 其他未列入的有关职务的折合课时由绩效考核发放领导小组另行讨论决定,离退休时间不足年的教师其工作量由绩效考核发放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3. 经教务处安排为他人代课的,每节加10元。(一般情况下,只能调课,不安排代课,因私事需安排代课的,每节扣10元。) 4、课后延时服务费: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质量成果绩效 1、教学质量奖。奖励办法见《XXXXX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奖励条例》 2、教育科研奖。每月200元,学期考核为优秀的,每学期奖200元。 3、专业成长奖(经考核合格)。 (1)区级学科带头人每年奖励500元,市级教学能手、区级骨干教师每年奖励300元。市教坛新秀每人每年奖励200元 (2)市级学科带头人每年奖励800元,骨干教师每年奖励500元。 (3)市特级班主任每年奖励800元,市高级班主任每年奖励500元,市骨干班主任每年奖励300元。 4、星级教师奖。每学期进行综合考评,五星级教师奖励1000元;四星级教师奖励800元;三星级教师奖励600元。(年龄女满50周岁,男满55周岁的教师还担任主要学科,各项工作认真执行校规的,没有评上星级,原则上靠三星级。考核办法见《星级教师学期考核》。) 5、优秀教研组奖。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办法见《教研组考核条例》,优秀教研组成员将获100元奖金。 6、团队考核奖。每学期评选一次,获一、二、三等奖的团队成员分别奖500、400、300元,考核办法见《团队成绩评估细则》 7、重要项目奖。对前瞻性项目、品格提升工程、研究课题等推动学校发展的重要项目,按级别、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奖励,奖励金额500—1000元。项目领衔人奖励50%,其余参与人员按实际工作情况核算(由领衔人提供分配方案)。 ※出勤考核绩效 1、为鼓励教职工出满勤,每月设全勤奖200元。 (1)病假:凡教职工有病,须有医院开病休证明,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如病急,一时未能办理医院证明及 请假手续的,后要补办。除当月全勤奖不得外, 病休满3天之内(包括3天),每天扣80元;病休4-6天(包括6天),每天扣120元;病休7天以上(包括7天),每天扣180元,直至专项绩效工资扣完为止 (2)事假:除当月全勤奖不得外,事假满2天之内(包括2天),每天扣100元;事假3-5天(包括5天),每天扣150元;事假6天以上(包括6天),每天扣200元,直至专项绩效工资扣完为止 (3)丧假、产假:按上级规定,享受全勤奖。丧假期限:丧偶、丧父母(含岳父母、公婆)给丧假3天,丧祖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丧假1天。 (4)妇女小产(已按相关规定生育孩子、未能及时采取节育措施):10天之内,每天扣80元,超过10天的,每天扣200元。 (5)无故旷工者:半天少得500元,一天少得1000元,两天及以上则扣除全部专项绩效工资,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6)其他。 ① 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参加竞赛、进修或函授者,需凭正式通知,提前报绩效考核发放领导小组同意,方可离校。一天,不予代课,课务由本人调上,调上情况需报教务处备案。两天以上,本人至少调上一天的课,其余由教务处安 排代课。 ② 因私事早退或中途离校,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需到教务处请假后方可离校,但每月不得超过3次,时间总和不得超过5小时。超过4次以上(包括4次)每多1次扣出勤奖25元。各种会议、活动迟到或早退1次扣出勤奖25元。未办理请假登记手续,迟到或早退1次按旷假半天处理。 ③ 教师在校但无故旷课者(未办调课手续也属无故旷课),查到一次按事假半天处理。 ④ 哺乳孩子送奶,喂奶时间一般不能超过半小时,每天两次,也可累计1小时(超过时间按第②条执行。) 2、加班奖励: ⑴为集体工作,经绩效考核发放领导小组确定超过工作时间,视工作时间长短,工作质量情况确定。 ⑵非工作日(包括寒暑假)学校安排加班、值班、训练等,每天80元,半天50元。 四、相关说明 1. 编制教师和备案聘用教师统考核发放。 2.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发或减发办学质量绩效: ① 师德考核不合格不发; ② 长病休人员不发; ③ 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因受处分年度考核被确定为未定 等次人员不发,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减半发放; ④ 待岗时间在半年之内的人员减半发放; ⑤ 病假、事假、旷工等按学校规定减发; ⑥ 按规定不发和减发的其他情况。 3. 借用人员的办学质量绩效由借用单位考核,办学质量绩效奖励由原所在单位负责发放。不在岗的教职工不参加本办法的实施。 4. 违反师德而扣除全年师德奖者由绩效考核发放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扣除全部或一半奖励性绩效工资。 5. 未尽事宜,由绩效考核发放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商议决定。 五、其他 1. 本方案从2019—2020学年度起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后执行。 2. 本发放办法解释权属学校专项绩效考核发放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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