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版 本:2021-1
发布范围:普 发
体系名称:销售管理
编 码:GF-SM-01-05
码:SM-01-0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产成品库存管理办法
公司名称: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批 准 人:付希泉
批准依据:鲁海化股字[2021]49号
发布文号:鲁海化股字[2021]68号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6日
生效日期:2021年10月16日
目 录
1目的………………………………………………………………………1
2适用范围…………………………………………………………………1
3释义………………………………………………………………………1
4职责………………………………………………………………………1
5产成品合理库存指标的编制……………………………………………2
6库存产成品进、出、存管理……………………………………………3
7考核………………………………………………………………………4
8附则………………………………………………………………………4
山东海化股份公司产成品库存管理办法
1 目的
规范股份公司产成品库存管理工作,明确相关管理职责和要求,有效控制产成品库存,防范库存损失。
2 适用范围
股份公司及各所属单位。
3 释义
3.1 股份公司
指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3.2 股份公司
指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3.3 所属单位
指股份公司所属的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他有实际控制权的单位。
4 职责
4.1 计划与发展部
1) 建立、健全股份公司产成品库存管理办法;
2) 协调、指导所属单位建立健全产成品库存管理实施细则;
3) 监督、检查、考核所属单位产成品库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 会同单位和有关部门确定各产品合理库存指标并进行考核。
4.2 所属单位
1) 贯彻执行股份公司产成品库存管理办法;
2) 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产成品库存管理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
3) 制定产成品库存管理各岗位职责并监督执行;
4) 完成股份下达的合理库存指标。
4.3 所属单位产成品库存管理部门
1) 贯彻执行本单位产成品库存管理制度;
2) 责任分工明确,岗位人员配备科学、合理;
3) 对产成品入库、保管、出库、盘点、处置的控制流程明确,进销存准确无误,责任到人;
4) 为销售部门提供可靠的产成品库存动态信息。
5 产成品合理库存指标的编制
5.1 产成品合理库存指标编制原则
5.1.1 安全存货原则:在保证发货连续性、有效利用空间和资金基础上,以降低产成品资金占用作为编制产成品合理库存指标的基本出发点。
市场导向原则:在充分了解市场情况、预测市场未来、分析市场动态的基础之上,以市场需求作为编制产成品合理库存指标的基本出发点。
5.2 产成品合理库存指标的编制
所属单位依据产成品的性质、市场状况、资金周转状况以及产成品库存定额等情况,对产成品库存实行预算管理。
5.2.2 所属单位应严格控制产成品库存,最大程度降低产成品库存或实现零库存。
5.2.3 计划与发展部通过认真分析产成品生产周期、客户需求、市场状况、行业特征等因素,编制下达下一年度内产成品合理库存指标。
5.3 产成品合理库存指标的变动
5.3.1 股份公司下达的产成品合理库存指标原则上不能变动。
5.3.2 因市场变化、季节性变化、政策变化等因素从效益考虑确需变动产成品库存指标的,应按以下程序批复后进行变动:
1) 增加产成品合理库存指标时,必须出具市场调查报告,说明详细原因,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后执行,增加幅度超过10%时,需上报计划与发展部审核,经股份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增加;
2) 降低产成品合理库存指标时,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执行。
5.4 建立产成品库存预警通报制度
产成品库存超出产成品合理库存指标时,单位库存管理部门应及时将产成品库存预警信息告知单位销售部门,便于销售部门及时制定相应对策。超出合理库存50%时,所属单位应及时报计划与发展部。
对有最低库存量要求的产成品,当产成品库存量低于警戒线时,仓库管理部门也应及时预警,通知本单位销售部门、生产部门,生产部门要及时补充产成品库存,保证发货连续性。
6 库存产成品进、出、存管理
6.1 产成品入库
产成品验收入库前必须由相关质检部门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暂不入库并及时通知生产部门进行处理;
保管员在确认产成品质量、数量无误,证单相符后,办理产成品入库手续;
产成品入库需填写成品入库单,由生产部门、质检部门和成品保管部门共同签字确认;
严格查收入库产成品实物数量,禁止办理无实物入库的验收入库手续;
对销货退回的产成品,必须由销售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参与重新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6.2 产成品出库
1) 建立严格的产成品出货制度,一律凭提货单出货;
2) 对有储存期限要求的产成品,要坚持先进先出、合理储存的原则;
3) 为便于产成品库存管理,应避免已发货未开票或已开票未发货情况的发 生,坚持不发货不开票,发货后必须按实际发货数量最晚在财务结账日前进行开票,不得转到下月。
6.3 产成品保管
1) 所属单位依据产成品的特点、管理要求、人员设置等情况,建立相应的产 成品保管办法,并制定相应的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
2) 产成品保管员依据产成品的收发情况,及时登记仓库产成品明细账、产成品收发记录卡;
3) 产成品要分区摆放,并置标示牌,做到标识清晰,数量准确,帐卡物相符;
4) 入库储存确有困难的产成品,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可库外存放,但必须确保物资的安全、完整;
5) 所属单位上报计划与发展部的周报表、月报表中产成品库存数量要与实物库存统一,特殊原因导致的已开票未发货或已发货未开票情况要进行标注说明。
6.4 盘点对账
1) 产成品保管员对入、出库产成品日清日结,核对账目;
2) 每月底,财务部门、销售部门、仓库管理部门联合对产成品库存进行定期盘点,编制产成品收、发结存报表,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3) 所属单位对产成品库存每年不少于两次不定期抽检,形成盘点报告并报计划与发展部备案;
4) 盘点发现的盘盈、盘亏、变质、损毁等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单位主要领导处理,属人为因素造成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视情节进行赔偿并3倍罚款。
7 考核
7.1 计划与发展部每月对所属单位产成品库存情况和指标变动情况进行考核,具体指标为产成品库存数量、产成品库存周转天数、产成品库存周转次数,考核情况送股份相关部门作为年终评选、奖励、处罚依据。
7.2 所属单位应依据本单位产成品特点建立健全产成品库存管理实施细则,细化工作流程,规范操作行为,加强检查考核。计划与发展部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对本办法的落实情况,对未执行本办法的单位将督促其整改,必要时给予通报批评。
8 附则
本办法由股份公司计划与发展部负责解释。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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