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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怎么写
一、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怎么写
甲方〔出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房产事宜达成如下房屋买卖合同,共同遵守:
〔一〕房产状况
甲方自愿将座落于出售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此房。
〔二〕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产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整〕。
〔三〕付款方式
乙方已于年月日支付给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元整〕,余款为人民币〔元整〕。由于本房产暂无《不动产登记证》,经双方协商,议定在签订合同后,二次支付甲方购房款为人民币元整〔元整〕,乙方暂扣人民币〔元整〕房款,待办理房产过户后,将暂扣款付清。
〔四〕甲方义务
1、由于本房产暂无《不动产登记证》,当前无法办理正式的房产过户手续,本次交易属甲乙双方协商量定,因此待到该房产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时,甲方有义务在第一时间主动配合乙方完成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不得借故拖延。如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及时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而使乙方受到的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全部损失。
2、甲方承当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税金、房屋修理基金及土地证费用等〕。
3、甲方必需确保对该转让房屋有完全的所有权,无任何家庭纠纷,转让前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担保、出租、被查封等他项权项,假设发生与甲方有关的债权债务或家庭纠纷,一概由甲方解决并承当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除上述赔偿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4、甲方确保该房屋无重大质量问题或瑕疵,并确保在交接前未发生非正常死亡或行凶等事件,如交接后发现上述事件发生,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房,由甲方承当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
5、甲方在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时,甲方要确保将与该房产附随的取暖费、水费、电费、煤气费、 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等费用已结清,并将相关缴费证件交于乙方。
6、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有义务将该房产《房屋买卖合同》〔包括相关协议〕、购房发票原件及本人《身份证》、《结〔离〕婚证》、《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交至乙方,并协助乙方落户。
〔五〕乙方义务
1、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乙方承当。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于年月日前由甲方将上述房产正式交付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后,其该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并入乙方使用,如由于国家政策或自然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升值,贬值,拆迁等〕,造成的各损失或受益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享受或承当。
〔六〕违约责任
乙方中途毁约,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毁约应将定金退还乙方,另付双倍赔偿乙方定金数额的违约金。因该房产暂无《不动产登记证》,双方约定甲方收到购房款〔不包括暂扣款〕,乙方拿到本房钥匙为交易成功,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假设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附: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补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证实人:
联系 :
日期:
二、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开发商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实,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法院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有效。
三、五证不全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对出卖人预售资格的检察,主要是看其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实,对其他预售条件的检察主要是行政管理部门的权限。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对此进一步予以明确,以避免司法审判权与行政管理权之间的冲突。因此,如果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实,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该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蔡先生以开发商“五证〞不全为由,请求认定合同无效是无法得到法院支持的。必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即使出卖人在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只要出卖人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合同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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