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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部房地产买卖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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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部房地产买卖合同 (  )房买卖契字  号 甲方(卖方): 立契约人 乙方(买方): 由于甲方已收到乙方预付的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双方同意就以下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区    路(街)    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该地产的基本状况已载于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分   次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付款方式: 三、双方同意于  年   月  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正式交付给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四、甲方确保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假设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当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悔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   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定金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千分之   的滞纳金。 六、本合同在履行中假设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用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必须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当。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买卖主管机关检察批准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合同副本   份,送    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 :           联系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房地产买卖立契。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议定后,可填入空白条款内或另行签订附件。 3.本合同格式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附件一 ┌────────┬─────────────────┬────┬──────────┐│  房屋坐落  ││ 地号 ││├────────┼─────────┬───────┴┬───┴──────────┤│  产权所有人 ││  产权证号  ││├────────┼─────────┼────────┼──────────────┤│  房屋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面积││├────────┼─────────┼────────┼──────────────┤│  使用性质  ││  房屋结构  ││├─────┬──┼─────┬──┬┴────┬──┬┴─────┬──┬─────┤│ 四至界限 │ 东 ││ 南 ││ 西 ││ 北 ││├─────┴──┴─────┴──┼─────┴──┴──────┴──┴─────┤│ 附着物:            ││││ 附图: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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