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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物业员工手册人事制度
S物业员工手册人事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S物业《员工手册》之人事制度第二章人事制度一、选用员工的基本原则(一)员工具备优良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身体条件是公司选用的前提。(二)员工在被聘用及发展方面享有...
S物业《员工手册》之人事制度
第二章人事制度
一、选用员工的基本原则
(一)员工具备优良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身体条件是公司选用的前提。
(二)员工在被聘用及发展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工作表现是员工晋升的主要依据。
(三)与公司员工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一般不选用。
(四)应聘一般技术工种的,要有相应的技工操作证;应聘特种作业操作工的,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员工必须保证所持证件的合法、真实和有效性。
(五)员工应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详实正确,如有隐瞒及虚报,将被公司解聘而不作任何补偿。
二、入职手续
应聘者通过公司面试、笔试、体检、背景审查,并经确认合格后,可被公司聘用。入职手续的办理程序:
(一)接到选用通知书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报到。
(二)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实、上岗资格证和彩色一寸照片2张。
(三)提供体检健康证实,身体不合格者,不予选用;从事餐饮、水质化验工作的须办理健康证。
(四)员工如曾经在其他公司工作应将退工证实交人力资源部。
(五)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入职之日就相关事宜与新员工面谈。
(六)填写《员工登记表》。
(七)凭报到通知书到有关部门领取物品。
(八)公司将组织新员工参加入职培训,以使员工上岗前对公司概况有初步了解。
三、劳作合同
依据《劳作法》,公司与员工签订劳作合同,劳作合同是公司与员工本人在双方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员工必须仔细阅读。
四、试用期
(一)新员工均有试用期,试用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部门经理或人力资源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延长试用期至3个月,如需要再延长,试用期总共不超6个月。对试用期违反公司规定或不称职者,公司有权辞退,不作任何补偿。
(二)试用期工资执行公司薪酬制度标准。
(三)试用期间,员工可以向公司申请辞职,经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
五、转正
试用期届满,经公司上岗考核合格者,可转为正式员工,工资待遇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六、调职
公司因工作需要或视员工能力,可以决定随时对员工工作的调整。
七、解聘
(一)员工在工作期间犯有"严重违纪"类的任何一条,公司有权解聘该员工,不作任何补偿。
(二)试用期间或经延长试用期,不符合选用条件的,公司有权解聘。
(三)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除受严重违纪处分和被解除劳作合同,还须赔偿公司一定的经济损失,具体办法按照劳作合同的约定办理。
八、员工离职
(一)员工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二天的可视为自行离职。
(二)员工转正后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的,按照合同约定扣一定的违约金。
(三)经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合同期内原则上不批准辞职,特别状况经批准辞职的,应承当培训协议中的赔偿责任。
(四)离职(被解聘)员工应按公司规定移交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经核准并办妥移交手续,方可正式离职。未办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公司财产假设有损失、遗失,其损失全额从薪资中扣还。
(五)离职手续
1、填写《离职表》,并由所在服务中心或部门领导签署看法。
2、交接工作、交还借用物品并由相关领导在《物品归还清单》上签字。
3、持《离职表》、《物品归还清单》、《员工手册》、《劳作合同》、《工服领用卡》、胸卡、工服款收据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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