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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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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 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 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 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 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 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 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 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 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二) 学校的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学校在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常抓不懈的前提下, 做到学生请销假有序,有安全事故逐级上报,防止事故的扩大,为此特制订安全 信息逐级上报制度。 一、请销假程序: (一) 首先学生要到班主任处填写《请假条》,再到级部主任处签字。《请假 条》上必须有双方签字,缺一不可,由班主任逐级上报; (二) 班主任在接到学生请假时,首先要详细询问原因,如必须请假,则第一 时间告知家长,除平度籍之外的学生原则上让家长到校将学生接走,一旦家长没 有时间来接学生,也一定要做好相关记录并亲自将学生送出校门送上车,并再次 与家长联系告知家长学生情况; (三) 门卫须看到有班主任和级部主任两方签字的《请假条》后方可同意外 出; (四) 学生返校后须第一时间到班主任处销假,由班主任电话告知家长,学生 到校了,并做好相关记录;然后班主任逐级上报; (五) 若请假时间到而学生未回校,班主任须第一时间与家长联系,询问原因 做好相关记录并逐级上报; (六) 任课教师上课前要第一时间清点人数(包括早读、晚自习、周末),如有 未到的学生须第一时间与班主任核实;如因任课教师的原因发生问题,则当堂任 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七) 公寓管理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开门和关门,学生进入公寓后,要多次巡 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逐级上报; 二、 如学生之间出现矛盾,要及时上报班主任,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如班 主任处理不了或处理不当,再逐级上报,争取在第一时间妥善解决; 三、 如学生之间出现矛盾不及时上报,亦不逐级处理,而是私自报教体局或 新闻媒体,无论是过错方还是受害方,学校都有权直接开除; 四、 如教师之间出现分歧或某方面有看法,要及时上报直属领导,如直属领 导不处理或处理不满意或不作为,可逐级上报,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妥善解决; 五、 如教师之间出现分歧或某方面有不同看法,如不及时上报,而运用某些 不理智的手段,如在同事之间传播或直接不给学生上课等,无论该教师说的是否 有理,学校都有权直接辞退。 六、 凡学生在校外发生意外事故,家长须第一时间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也 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领导报告,做到逐级上报。 七、 凡重大紧急事项和信访信息,学校必须在 小时内报告教体局办公 室、相关科室及其他有关部门备案,不得隐瞒、谎报、漏报。 八、 班主任为班级安全事故第一时间上报人,校长为学校安全事故第一时间 上报人。教师与校领导、教师与学生家长,均有联系电话。 逐级上报流程: 学生-班主任 宿管一班主任一级部主任-教务处长(部门负责人)-副校长-校长一董事长 教师(教辅人员) 监督电话 年 月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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