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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三)
小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三)
尊敬的各位业主(用户):
首先,请允许我代物业公司为您成为本小区的业主而 表示衷心的祝贺和热烈的欢迎。为加强本小区房屋装修的管 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 外观统一,维护小区环境整洁、美观、协调、统一及住户的 正常生活秩序,使住户享有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的 居住环境,务必请您在准备房屋装修时(包括车库和小棚)会 同您聘请的装修负责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10号 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仔细阅读本装修管理规 定,并请遵照执行。谢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一、装修流程说明
1、业主本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物业公司领取《住宅 装修申请表》、《防火责任书》等相关装修管理资料,并按表 中要求逐项详细如实填写。
2、业主本人确定装修方案,选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 并由施工单位指定一名防火责任人。
3、已办理入住手续的业主会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 备齐如下装修申报材料到物业公司办理审批手续。
1)已填写好的《住宅装修申请表》及《防火责任书》。
2)装修单位资质证书与营业执照复印件。
3)装修合同复印件。
4)房屋装修施工图(包括建筑、给排水、电气管线图 等)。
4、物业管理公司查验装修申报材料齐全,装修方案 符合装修规定要求,签署审批意见。装修方案的审批原则如 下:
1)不能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
2)不能破坏建筑物的立面;不能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 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室外顶楼阳台平台 不得搭建;花草苗木只能盆栽,防止植物根系破坏屋面防水。
3)不能改动上下水管道、供暖分水器、烟道、消防管 线、供电、通讯、智能化线路;电开关箱及楼宇对讲不可移 动;水、电、暖、煤气、下水管道检修装修时不得完全封 闭,以免影响日后正常的维修。
4)根据设计院提供的楼板设计荷载,审核楼面及吊顶 材料。
5)确定用电负荷(大型设备必须严格接地)、用电工具 及相应用电保护措施。
6)厨房、卫生间的防水措施(墙裙立面防水20厘米)。
7)无大量使用易燃材料。
8)装修方案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9)地面禁止用钉、打孔、打楔以免破坏地热管线;墙 面和顶棚因有暗埋管线,施工时应先了解管线分布以免破坏。
10)冷热水管延伸连接必须做耐压实验。
11)电气施工必须符合施工规范,且对户内用电负荷 重新分相平衡。
12)要求每50平方米配备一个两公斤手提二氧化碳灭 火器或干粉灭火器。
13 )禁止任何有损其他业主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5、装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由业主和装修单位负责 人持《装修收费明细表》到物业管理公司财务部交清费用。
6、装修人员进入现场装修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将 进行巡查,纠正违章。对违反装修规定者,物业管理公司将 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7、在装修过程中,若需要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 修单位负责人亲自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人员增补手续,其他 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8、装修竣工后,由业主(或其授权委托人)通知物业 管理公司安排装修验收,经验收如无违章装修或渗、漏、堵、 损坏等情况,请携带《装修施工许可证》及《装修出入证》 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退证及退领房屋装修押金手续。
二、装修管理规定细则
1、装修工程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如确实需要延
期,应由业主或授权委托人办理延期手续。
2、家居装修施工作业时间每天7: 12:、14: 20: ,节假日原则上允许施工,但不得进行有声及散发刺激性 气味的工作。
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墙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间;
3)扩大墙体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4)破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污水管引入雨水管内;
6)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4、装修人员在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未经批准,不 得有下列行为: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原设计外立面;
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4)拆改封堵煤气管道和设施;
5)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 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 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5、为保持小区建筑外观美观、协调、统一,以下内 容为禁止之列:
1)门窗外安装防盗网,改变外墙的颜色及窗的形状和 颜色(更换窗户玻璃或在其上喷漆)。
2)擅自占用楼宇外墙、楼内公共走廊及墙面,在公共 走廊等公共用地上进行任何形式的搭建、安装、铺设。
3)—切屋外更改或加建。例如:遮阳蓬、天线、附加 建筑物及标志等。
4)改动进户门的位置;改变房屋附属的铁栅栏、不锈 钢栏杆等。
5)空调安装要严格按售房合同执行(禁止安装窗式空 调)。其支架、螺栓必须进行防锈处理;禁止安装太阳能。
6、为保护环境卫生及保证电梯正常使用,请注意下 列事项:
1)通道和室外场地严禁堆放装修材料;水泥从车上直 接搬运到楼上,沙子在车上直接装袋;楼梯间内搬运装饰材 料不得污染墙面、地面。损坏楼道内设施照价赔偿。
2)使用电梯装运装修材料不得超长、超宽,水泥、沙 石等零散材料袋装后均匀摆放不得超重。
7、施工人员的行为:
1)装修户须将《装修施工许可证》固定在入户门内侧 明显位置。装修单位必须负责所属装修工人的行为,装修人 员必须持有效证件,衣着整齐,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严禁 在住宅小区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吐痰、喧哗、打闹、赌博、 酗酒等。
2)严禁工人在小区内随意留宿或生火,如确需留宿, 应由业主本人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如私自居住在 小区内,一经发现,则移送当地派出所按《治安管理处罚条 例》处理。
3)工人进入小区内需佩带装修出入证,并主动出示。 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决定能否进入。装修人员严禁串楼、串户, 违者酌情处理。
4)装修施工时为保障公共楼道内卫生请将房门关好。
8、装修垃圾由物业管理公司委托清运公司集中统一 清运。各户装修垃圾必须装袋后,按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地 点堆放。严禁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 走廊及通道上),违者视情节处理。如经通知后,装修户未 作清理,物业管理公司安排清理后,费用则从装修押金中扣 除。严禁高空抛物,并由肇事者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9、防火责任
1)施工现场必须自备足够的灭火设备,如手提二氧化 碳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每50平方米必须配备1个2kg灭 火器。物业公司可有偿提供。
2)不得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易燃装饰材料要做防
火处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 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各施工单 位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 施的落实。
4)各施工单位要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住 宅小区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 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范和住宅小区管理制度。
5)凡因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所发生的消防事故,由发生 事故的施工单位、个人以及雇请施工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 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10、安全
1)施工单位必须聘请有操作证的电工、焊工,负责施 工用电、电气焊作业。
2)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山东省有关管理规 定和操作规程。
3)施工使用的电动工具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 动工具须配开关箱,开关箱内必须设漏电保护器,电线须采 用橡胶电缆。
4)施工动火,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 火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定。
5)未经批准,装修户内严禁用电炉、电热棒等电热设 施。照明灯瓦数一般限制在1W以下,不准使用高瓦数照 明灯。因施工需要使用碘钨灯的,应先征得物业管理公司书 面同意,并要做好安全措施,人离灯灭。
6)装修工人使用电器设备时,务必采取一切安全措施, 包括采用绝缘电线。临时接驳电线必须安放于地面上,在施 工完成后立即拆除。
11、违章处理
物业管理公司将不定时派专人对装修户进行巡查,监 督装修情况,对违反规定的现象,轻者现场予以纠正,重者 物业管理公司有权作如下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赔偿经济损失;
5)参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七章 进行处罚。
以上几种情况可同时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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