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原料工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本岗位主要工作任务:将进厂各矿点硫精矿和烧渣按含硫水分均匀配比后供给合格的原料给供料岗位。
工艺指标
控制参数
工艺指标
控制参数
原料含硫
30—35%
原料水分
≤8%
名 称
行 车
型号 数量
QZ5××16 m×
技术
参数
外型尺寸
×16m
重量
5T
电
机
型号
YER160m-6(大车)YERB2-6(小车)yer255-8
功率
30KW
减
速
箱
规格型号
500-Ⅲ--30
重量
390kg
中心距
500mm
1.4.1行车工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本企业的《安全作业证》,方能上岗独立操作。
1.4.2行车操作人员必必须严格执行岗位操作法,严格遵守《抓斗吊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天车工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1.4.3运行前应认真检查和空试提升、开合、行车、制动等各部位运转状况,确认各部位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向值班长报告,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1.4.4操作控制器手柄,应先从“零〞位起逐级增减速度。切换向时,必必须先转回到“零〞位,待电机停止转动后,才能往反方向开动,不得采纳电机反转来制动。
1.4.5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临近行车靠近时,速度必必须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一般开关。
1.4.6在正常状况下,打车运行速度一般为90-120米/分;小车运行速度一般为40-50米/分;抓斗起升速度一般为6-25米/分。当两台行车同时作业时,行车与行车之间应保持3米以上的距离,运行速度应适当降低,严防行车与行车发生碰撞。
1.4.7在吊运过程中,禁止斜拉、斜吊。抓斗离地面不能太近,与障碍物至少保持0.5米以上的安全间距。在抓斗未提到应有高度时,不准开动行车。应特别注意地面作业人员的状况,严禁抓斗从地面人员的上方越过。
1.4.8在电压显著下降〔低于额定电压85%〕或断电时,必必须断开主开关,把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抓斗未放下不准离开驾驶室。
1.4.9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小车开到轨道跨端,放好抓斗,将所有控制器开关调到停车位置,切断总电源,关好操作室门窗,将门上锁。
1.4.10、检修行车应将行车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警告牌。地面要设置围栏和“禁止通行〞的标志。
1.4.11钢绳跳槽,不能将抓斗放在平台上处理,应将抓斗放置在地面,并适当张开摆放平稳后再进行处理。
1.4.12必必须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司机应将值班出现的问题具体地向接班司机交代,并共同对行车进行严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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