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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砂浆现场拌制工艺标准
1.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砂浆施工工艺,适用于指导砌体施工中现场拌制水 泥砂浆的过程实施和控制。
1.2编制依据的标准、规范
GB503—2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JGJ98 — 20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70—90建筑砂浆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JGJ63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
1.3术语和符号
1 砂浆
由胶结料、细骨料、掺加料和水按一定比例配置而成的建筑工程材料, 在建筑工程中起粘结、衬垫和传递应力的作用。
2 砌筑砂浆
将砖、石、砌块粘结成为砌体的砂浆,主要有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 浆及掺加有机塑化剂等外加剂的砂浆。
3 水泥砂浆
由水泥、细集料和水按一定比例配制而成的砂浆。
4外加剂
在拌制砂浆过程中掺入,用以改善砂浆性能的物质。
4 符号
1) M
表示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
2) Mb
表示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
3) f
2
砂浆的抗压强度平均值。
4)f
ce
水泥的实测强度。
1.4施工准备
1.4.1技术准备
1图纸会审:核对砌筑砂浆的种类、强度等级、使用部位等设计是 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2 施工方案: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所需搅拌机,计量器具的规格、 型号、性能、使用精度及参数。
3砂浆试配:委托有资质的部门对砂浆进行试配试验,并出具砂浆 配合比报告。
4技术交底:施工前应向操作者进行书面技术、安全交底。
1.4.2 材料准备
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 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当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 泥超过一个月)时,应重新复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水泥的取样方法、质量要求和储存保管要求按水泥相关标准要求进 行。
2砂浆用砂宜用中砂,其中毛石砌体宜用粗砂。砂浆用砂不得含有 有害杂质,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5%;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 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方可使用。
3配制砂浆用水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4凡在砂浆中掺入的砂浆外加剂,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 可使用。
5砌筑砂浆的稠度应按表1.4.2-1的规定选用
表1.4.2-1砌筑砂浆的稠度
序号
砌体种类
砂浆稠度(mm)
1
烧结普通砖砌体
70 〜90
2
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60~90
3
烧结多孔砖,空心砖砌体
60~80
4
烧结普通砖平拱式过梁
50〜70
5
空斗墙,筒拱
50~70
6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50~70
7
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
50~70
8
石砌体
30~50
1.4.3施工机具准备
1采用机械搅拌时需配备满足要求的砂浆搅拌机等施工机具。
2采用人工搅拌时应整理一块坚固、平整的场地,并配备灰扒、铁 锨、灰斗、灰槽、水桶、水壶等工具。
3监视测量装置:需配备计时器、砂浆稠度仪、分层度筒、磅秤、 天平、温度计、砂浆试模等监视测量装置。
1.4.4作业条件准备
1确认砂浆配合比。
2建立砂浆搅拌台,并对砂浆强度等级、配合比、搅拌制度、操作 规程等进行挂牌标识。
3采用人工搅拌时,需铺设硬地坪(C10以上混凝土地坪或钢板)或 设搅拌槽。
4劳动组织准备
1)试验员:需持证上岗,要求熟知原材料及砂浆试块的制作、取 样规定、养护规定并能熟练操作。
2)试验员:需持证上岗,要求熟知原材料及砂浆试块的制作、取 样规定、养护规定并能熟练操作。
3)计量员:应熟知计量器具的校验周期、计量精度、使用及保管 方法。
4)搅拌机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要求熟知搅拌制度和操作规定, 操作熟练。
1.4.5其他条件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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