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发电企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提高生产管理责任意识,提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运行维护水平和检修质量,全面提升竞争软实力和公司形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有效改善现场,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最大限度保护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与本公司签约的承包商。
第三条指导思想
按照集团公司“一五五”战略部署,进一步落实“提升管理、提升效益”工作要求,结合创建星级企业的具体标准,通过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司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水平。
第四条基本原理
(一)坚持现场为主,重视渗漏治理。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立足生产现场,将设备无渗漏治理作为重点内容,强化现场设备设施整治,消除现场跑冒滴漏,确保现场安全文明面貌焕然一新。
(二)坚持常态机制,重视缺陷管理。将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融入生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形成常态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制度和管理体系,同时,现场安全文明生产问题被视为控制缺陷,形成闭环管理。
(三)坚持标本兼治,重视本质安全。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应从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应标准化,既要治标也要治本,通过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人员行为,消除设备隐患,避免作业风险,完善管理流程,实现本质安全要求。
(四)坚持质量优先,重视检修管理。设备检修标准化要坚持PDCA循环方法,从检修准备开始,制定各项计划和具体措施,做好施工、
成员:安全环保部和生物技术部专业主管、专责
第七条检修作业标准化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标准化实施计划和整改计划;负责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负责标准化建设检查和考核工作。
主任:生物技术部主任
副主任:生物技术部检修、运行副主任及安全环保部副部长
成员:各分行经理,安全环保部和生物技术部专业主管、专责
第八条成立各分公司标准化建设工作小组。负责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问题自查及整改;根据公司标准化建设整改计划,负责制定本单位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细化分解整改计划项目,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负责。
组 长:分行经理
副组长:党支部书记、副经理
成员:专工、监视器和技术人员
第三章标准化建设方针
第九条确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方针,方针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公司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现状。
(二)体现遵守本标准和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施工要求的承诺。
(三)体现对持续维护和改进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绩效的承诺。
(四)明确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和标准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方向。
(五)内容清晰明确,使员工和其他相关人员了解。
第十条策略使用
(一)以官方文件发布,实施并保持。
(二)合同中约定的每位员工和承包商,并使其认识到在安全文明生产中,应履行及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三)在管理评审时期评审方针的适宜性,确保与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的持续改进方向相适应。
第三章 管理者代表及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是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管理者代表。
第十二条 管理者代表职责
(一)按照集团公司《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评价标准》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二)确保公司内所有岗位和人员执行集团公司《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评价标准》要求。
(三)自查评结束后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治理情况,为公司持续改进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依据。
第四章标准化自检与评价
第十三条自查评价机制
(一)每年进行两次标准化建设自查和评估。
(二)规定自检和评价的计划和实施,并报告评价结果、保存相关记录的职责和要求。
(三)确定自我评估标准、范围、和方法。
(四)策划、制定、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自查评方案,该方案应与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现状相适应。
第十四条自查评小组成员包括: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师,安全环保部、生物技术部、保卫部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各生产单位经理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自查评要求:在评价过程中全面考虑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和评价标准“组织管理与机制、现场安全标准化及设施配置、现场卫生及作业环境、设备无渗漏”4个方面、123个适用要素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评工作。检查、判定安全文明生产治理、自查评工作是否符合预定安排和集团公司《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评价标准》要求;是否得到了恰当的实施和保持。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自查评结果。
第十六条 跟进行动:每次自查评后公布报告。在报告中明确问题与不足,并制定、落实进行纠正与预防所采取的措施。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了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跟踪及检查整改措施的进展。
第五章管理评审和持续改进
第十七条管理评审表
(一)管理评审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末进行。
(二)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开展,以管理总结和分析会议的形式。
(三)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师及,安全环保部、生物技术部、安全保卫部负责人及各生产单位经理参加。
第十八条管理评审要求
(一)分析、讨论年度自查评估实施情况,总结年度标准化建设管理。
(二)分析、总结公司目标、指标达成程度。
(三)分析、总结公司治理措施和绩效维护的管理和控制。
(四)上一年度管理评审的后续整改、改进措施的执行及完成情况。
(五)提出并安排改进建议。
第十九条管理评审的后续行动
(一)发布审查报告。
(二)在报告中明确为实现通过标准化建设验评、承诺保持并持续改进安全文明生产,与方针、目标、指标以及其他改进有关的管理决策和行动。
(三)跟踪和检查决策和行动的进度。
第六章标准化建设执行标准
第二十条 执行《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评价标准》和《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规范》。
第二十一条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集团公司有关要求,集团公司明确规定了实施相关标准的优先顺序。
第二十二条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时,确认实施的标准是最新版本。
第七章 文明生产日常工作
第二十三条安全环保监察部
(一)负责制定公司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施工管理措施。
(二)监督检查公司文明生产的落实情况,对治理不力的给予考核。
第24条生产技术部
(一)是公司文明生产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单位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本办法,并进行检查和考核。
(二)负责落实公司文明生产所需的资金和物资。
第25条各生产单位
(一)工作中应严格执行这些措施。
(二)负责制定本单位设备和区域的卫生清洁周期,并组织各班组认真执行。
(三)定期开展本单位文明生产检查活动,监督保洁单位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二十六条文明生产管理要求
(一)生产技术部在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要布置文明生产工作,并提供所需要的物资,在检查验收的同时,对文明生产进行检查验收,确保设备及工作场所干净整洁。
(二)安全环保监察部对生产现场和施工现场文明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整改。
(三)责任单位要加强设备、设施的治理,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等现象,并定期组织清洁设备卫生。
(四)责任单位应派专人对外包施工项目的文明生产进行监督检查,施工区域应符合本办法要求。
(五)设备检修结束后,工作许可方应严格执行《文明生产验收单》进行文明生产验收,合格后在工作票上进行签字确认。
(六)文明生产治理应本着“谁污染 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治理,职责不明确的,以管辖范围内的责任单位为准。
第二十七条安全文明生产专项检查、常规监督检查、不符合项整改、巡检维护及检修作业必须严格依据集团公司《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评价标准》及《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规范》相关要求进行。
第二十八条月度文明生产考核
(一)依据《***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实施考核。
(二)月度考核将在公司绩效办公室审查后兑现。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文明生产管理规定》(**规章〔2015〕314号)同时废止。
第九章证明文件
1. 关于下发《火力发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和《火电厂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评价标准》的通知(国电集
生〔2015〕54 号)
2. 关于下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设备维修标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电集生〔2015〕55号)
3.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试行)》(**规章〔2015〕353 号)
4.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系统考核细则》(**规章〔2015〕33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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