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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仓库安全作业指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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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 ※ 目 录 ※ ※ NO. 内 容 页次 1 目 录 1 2 修订履历 2 3 总 则 3 4 第一章仓库安全组织管理 4 5 第二章仓库门禁管理制度 5 6 第三章仓库安全管理 6 7 第四章货物装卸安全管理 7 8 第五章库房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8 9 第六章仓库消防安全管理 9 9 第七章仓库电气安全管理 10 10 第八章仓库安全检查 11 11 第九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13 12 第十章仓库应急救援预案管理 13 13 第十一章仓库事故处理 14 14 第十二章实施与修订 14 制作 审核 核准 签核 营运管理部仓储组 日期 2025-4-25 ※ ※ 修订履历 ※ ※ 版本。 更改日期。 修订内容 备注 A 初版发行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U V W Y Z 总则 1.1为保障公司财产货物以及库位货物安全及公司员工健康安全; 1.2规范仓库安全管理,防止因管理不善导致事故; 1.3加强仓库管理,保障仓库规范、高效、有序运作; 2.指导原则 2.1 仓库安全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指导原则。 3.适用范围 3.1本制度适用于远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所有仓库安全的管理,所属各分公司也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 4.权责 4.1仓储部负责公司仓库安全工作的执行、日常管理和自检,负主要责任。 4.2营运管理部负责组织和督促指导各仓库安全工作。 5.参考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1》、OHSAS18000《安全及卫生管理系统验证标准》等管理体系有关法规。 第一章 仓库安全组织管理 1.仓储部经理对公司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负以下责任: 1.1建立仓库安全管理机构; 1.2建立、健全仓库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1.3组织制定公司仓库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4督促、检查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5组织制定并实施仓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1.6及时、如实报告仓库安全事故; 2.仓库应明确一名员工为仓库安全管理责任人,该责任人负有以下责任: 2.1 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及安全管理工作; 2.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2.3组织对员工进行消防及安全管理的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2.4组织开展防火及安全管理检查,消除隐患; 2.5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2.6定期总结消防及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奖惩。 3.仓库安全管理责任人的确定及变动应向公司备案,仓管应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4. 仓库新晋员工应当接受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后,方能上岗作业。 5.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仓库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司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状况应当记录在案。 6.仓库应当组建义务消防和应急救援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演练。 7.仓库应建立值班和巡视制度,并建立值班日志。 8.仓库员工有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二章 仓库门禁管理制度 1.为保障公司财产和保管货品的安全,规范公司员工/供应商/客户/事务性访客等人员、物品进出仓库有所遵循,同时仓储部部应建立严格的仓库门禁管理制度。 2.严禁将易燃易爆品、私人物品、食品、水果、饮料等带入仓库; 3.仓库应建立进出仓库登记(陪同)制度;严禁非仓库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必须进入仓库时必须在《仓库进出登记表》上登记并且需要仓管全程陪同方可进入;完成工作马上离开仓库,不可故意逗留,离开时须在《仓库进出登记薄》上准确登记有仓管签字确认,方可离开。 4.建立仓库安全管理日志,记录发现或发生的安全隐患,记录处理结果; 5.有条件的仓库必须安装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健全仓库防盗防范措施,确保门窗、护栏等防盗设施齐全有效,监视、报警系统运转正常,并定期进行巡查; 6.完善货物、货物出、入库程序,严格执行货物出、入库手续,任何货物出入库区均需办理相关手续,出库货物须与已签核的相关单据上货物信息相符,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7.货运或快递人员须在仓管员的全程陪同下进出仓库,搬运完毕后,不得在仓库内停留,公司领导或公司客户莅临时,应通知仓储部并由仓储部做好接待工作; 8.仓管每天下班离开前应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确保仓库安全,方能下班。 第三章 仓库安全管理 1.所有货物储存在常温、常湿、常压的自然环境中,且仓库货品货物摆放必须要保持通风度良好,并做好防火、防尘、防虫、防霉,防盗措施; 2.仓库内应明显划分储存区、装卸区、作业区、办公区,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火隔离措施,要在库区内分别划出叉车通道和人行通道,并限制其只能在相应的通道上活动,以及相对独立的外来人员活动区域,仓库布、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报对应的公司负责人同意; 3.依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规定,仓库的任一防火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按其中的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类别确定; 4.所有货品货物储存不得随意摆放,必须摆放在规定的货品存放区内,不得超过警戒线,且不能把消防器材及通道围住、堵死,特殊情况需要在2小时之内进行整理归位; 5.所有货品储存必须整齐有序稳固的摆放在相应的储位或货架上,不得随意放在地面或似稳非稳的储位上, 6.摆放在库位或货架上的货物数量应视库位、货架及楼层地面承载能力而定,以免发生危险; 7.摆放在库位、货架两侧货品必须要牢固阻挡,防止滑落发生意外,所有散箱堆叠成整托盘的货 物必须查检货品纸箱强度,南方地区必须查检纸箱受潮程度及承重能力。如果纸箱强度较差或有受 潮,该托盘上方禁止堆叠其他托盘,并用缠绕膜固定以防倾倒; 8.所有箱装货品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7m,绝不可出现摆动摇晃现象,仓储货物应实行定置管理,货品仓储应符合“五距”要求,既指墙距、柱距、顶距、灯距和杆距,规定如下:墙距与货品与内墙距不得少于0.3m,柱距与货垛或货架与库内支撑柱子之间应留有0.5m的距离,顶距与货品与天花板的距离不得小于0.5m,灯距与货品与照明灯之间必须严格规定不得小于0.5m,杆距与两个平货杆或货架与货架之间应不得小于1m。,库房内主通道的宽度不小于1.4m; 9.为便于仓储管理所有货品必须按客户、SKU分区分位管理,不同客户的货品储位应依储位标示原则标示在库位或货架上, 10.对于特殊货物如药品和食品类存货应根据客户需求做货物批次管理,实行批次进出货管理以及按批次库内存放; 11.仓库保持整洁、货区货位整齐化,如有废弃物或发现较多灰尘时随时清理、清扫,使之符合6S管理要求。 12.在上架、配货当中要确定梯子或叉车停稳后才能上下。 13.仓管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的分类整理,对存货期限较长、残次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公司营运管理部进行核实处理; 14.仓管必须合理设置货物的台账,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货品的类别、SKU分门别类建立相应的货卡,必须严格按照仓库作业流程进行操作,仓管对当日发生的货品异动必须及时录入WMS系统,做到日事日毕;日结月清,确保WMS系统数据的准确无误,及时登记货卡并与WMS系统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做好货品货物的日常核查工作,仓管必须对库存货品定期检查盘点,并做到帐、物、卡三者一致。仓储部负责人必须定期不定期对库存进行抽盘; 15.仓库盘点应做到以下几点:每日盘点,仓管每日将周转率较高的货物进行抽盘,依卡片对实物再对WMS库存帐务;每周盘点,仓管每周末将WMS库存系统中现有库存明细表列印一份,仓管根据现有库存明细表对照实物盘点,作为仓库每周盘点依据,但无需存档。每月盘点,仓管每月最后一天为仓库盘点,盘点清册从WMS系统中列印,以帐对实物进行盘点,经整理后作为每月盘点依据,以电脑存档。季度盘点,仓管从系统中转成Excel档,整理成盘点清册,由公司派人至仓库盘点。年中(终)盘点仓管从系统中整理出盘点清册交至公司,公司派营运管理部或财务按比例抽盘; 16.库存货品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做相应的处理,如属短缺、急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如发现盘亏盘盈、质量上的问题(如残次、发霉等)或操作失误造成的不良,应及时用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禁止漏报、瞒报; 17.存放物品的库房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在库房中存取物品应办理相关手续,分类物品应标识明显,分类分区存放,不合格品应单独隔离 18.储存作业中严禁存在以下情况:不安全的环境、不安全的动作、堆积方法错误、超量存放、警戒和防护不当等; 19.仓管人员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事项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写明情况,双方签字,仓储部领导见证。 20.仓库人员或仓库参观来访人员进出库房操作区域必须穿戴安全反光背心或荧光背心。拒绝穿戴者严禁进入仓房区域。 第四章 货物装卸安全管理 1. 装卸货物应做到“大不压小、重不压轻、木不压纸”的装卸要求。 2. 装卸时应检查装卸设备的安全,确保货物以及人员安全。 3. 装卸、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可倒置,保证完好无损,如体积比较大、单位重量较重的应两人共同搬运,重物放于下方,以保持重心稳定,注意控制搬运速度,转弯出须放慢速度。 4.作业时货物装卸要平稳、牢靠,分布均匀,严禁超载使用拖车,货件多时应分批拖运,且不可堆放过高,以防摔伤货品或倒下砸伤人。 5.装卸作业时不得穿拖鞋,凉鞋或露出脚后跟去作业,以防脚底打滑。 6.搬运体积较小,但数量较多的物品时,必须先包装,以免物品散落。 7.搬运时应尽量保持包装完整,并防止防盗标贴磨损或脱落。 8.库区不得搭建临时性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要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责任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9.库房内固定的吊装库位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责任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10.仓库装卸人员在装卸前需确认车辆是否停稳(熄火、拉手刹、垫三角木),钥匙是否拔出,在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装卸作业;装卸完成后作业人员需确认车门是否关好,高栏和平板车 栏板或拦网是否固定牢固,确保货物安全后方可完成交接。 11.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对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12.装卸安全作业指导细则可同时参照Q/YCG BZ302030-2021 号装卸安全作业指导书。 第五章 库房设备设施安全 1. 叉车作业规范 1.1起动前叉车检查: “三油一水”:机油、液压油、燃油、冷却水; “三度”:发动机座的紧固度、驱动皮带的张紧度、变速箱机座的紧固度; 1.1.3检查初级燃油滤清器排水情况,蓄电池液位及柱头连接情况,清洁空气滤清器, 1.1.4检查油类及水的渗透情况,查车胎、轮胎螺丝、轮胎气压,检查散热器和水箱是否需要清洁,检查货叉、链条、门架是否安全; 1.1.5每台叉车都需要准备对应的检查维护记录卡,每天的工作完成后都需要做一次小检,并记录到卡上,如今天操作叉车有无异响、动力是否正常、电量消耗,叉车充电是否正常等。每周的作业完成后需要做一个比较全面的检查,检查电瓶、水箱、机油等的情况,并记录到卡上。如发现 有任何问题及时联系相关供应商提供叉车的维修和保养服务并记录到卡上,确保叉车安全高效的作业。 1.2起动作业指导: 1.2.1确认叉车处于停车制动状态,将变速箱方向控制杆置于空档,将车匙旋到“II”位置,接通起动电机,一次起动时间不要超过10秒,若点火未成功,将车匙旋回“O”位置,过30秒后起动,连续4次启动不成功,报修;检查喇叭、仪表及指示灯是否正常(车匙处于“I” 位置,各仪表、指示灯亮,车匙启动后仪表指示灯灭属正常,林德车启动时必须将刹车踏板踩下再启动叉车,防止叉车突然向前或向后行驶); 1.3启动叉车后检查:检查控制杆及油门踏板,检查门架起升、倾斜功能是否正常,检查转向系统、刹车及停车制动是否正常; 2.驾驶作业: 2.1点火启动后把变速杆推到档位上,松开制动就可起步行驶; 2.2叉车行驶时禁止不减速立即反向挂档,叉车转向时,必须放慢车速打开转向灯。叉起物料作业时避免动作过快,将货叉抬至所叉货物底部位置,慢慢向前移动,直至货叉位于货物底部,货物重心处于货叉中心位置; 2.3空载及载货时尽量货叉与地面保持30公分距离,以避开地面障碍物为准,载货行驶时,货叉内倾至最大角; 2.4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违章驾驶;集中精力,谨慎驾驶,叉车行驶时,厂区大道行驶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库区内行驶速度不超过5公里/小时,进出库区门口或转弯时须减速鸣笛,禁止贴近门角直入库区,库区内行驶时应注意绕开现场作业人员及机械设备,行驶途中遇人应鸣笛及时提醒;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2.5杜绝野蛮操作,不开“英雄车”、不突然变道行驶;禁止用快速转向的方式调节货叉距离;两车或多车会车时,应遵守空车让重车、横向(行驶)让直向(行驶)的原则行驶: 2.6叉大物件和圆形物件时,应倒车行驶以免视线受阻或物体滚出伤人;倒车时,应先看后面环境再踩倒车踏板; 2.7叉放物料前需鸣笛提示周围人员离开叉料工作区;禁止在人员密集区域装卸货物; 2.8叉车摆放物料时必须摆放平稳整齐,板垛不得随意乱扔乱放。板垛堆放在外侧只许堆码三层,里面最高堆码为四层。 2.9叉车在库区上下实木板材时,不准一次叉两包料进库区,以免倒板伤人;库区里叉成品板不得超过 两垛,单板垛高超过1米以上高度一次只能叉一垛,要求堆垛整齐板垛呈品字形堆放。 2.10物料升起时,禁止在货叉下面通行(包括垫、取木方), 2.11禁止驾驶员在行驶中打接电话,听耳机以免分散精力; 2.13雨天行驶时应严格控制车速,避免路滑导致方向盘失控; 2.14禁止在叉车上睡觉、打盹; 2.15存放物料时不要堵塞消防通道; 2.16运输过程中有掉到地上的物料及时拣起,不准从物料上压过; 2.17载物上坡时须正面行驶、载物下坡时须倒退行驶; 2.18司机离车必须熄火并带走钥匙; 2.19禁止叉车长时间升高物料行驶,转弯时必须慢速行驶; 2.20禁止将叉车作为升高工具将作业人员升到其它高空作业场所。 3.停车作业: 3.1叉车必须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车停稳后先拉下停车制动,将货叉落地,前倾货叉以着地,然后将变速控制杆置于空档,车匙左旋至OFF位置,关闭发动机.取出锁匙; 3.2若在斜坡上停车,必须在轮胎下前方垫木块(原则上不准在斜坡上停车); 3.3休假前将车开到月台下用水将车身冲洗干净,让车身充分冷却; 3.4放假或叉车不用时用锁链将方向盘与车架一同锁起,防止他人擅自驾驶叉车;填写交接班记录。 4.注意事项: 叉车要由取得驾驶叉车许可证的人员操作,作业时,要穿工作服、安全鞋、戴安全帽,要遵守叉车作业安全规程。 进行检查、维修时,在司机座上挂标志牌。 禁止非司机搭乘,禁止有人进入叉车载运货物的下方 作业时,在货物前停车,确认货物及货盘位置,装货后,将货叉升至距地面5~10cm的高度,确认装载的货物无异常。 松散的货物事先用带子等固定好,当货物松散、不正或不稳,需要调整时,必须下车调整。 对超过允许载重、货物不稳或偏心载荷的问题纠正,要在将货物降至地面后进行 堆货太高,影响视线时,应倒行。 守库内的限速规定,倒车时要降速,转弯时注意外侧方向。 卸货时,边确认卸货位置,边缓慢卸货,直到货叉完全从货盘上抽出。 不准人站在货叉上,车上不准载人 因检修而进入货叉下方时,未防止货叉突然落下,应使用安全支柱。 4.12 叉车在库房作业时,无论早晚,光线明暗都必须打开叉车上的照明灯。确保作业过程中的 视野的绝对清晰,同时用照明灯的光线提醒库房内操作人员有叉车在附近作业,保障安全。 2. 手动液压拖车作业规范 2.1液压车准备托运货物时,应及时把液压车的升起的高度放置到最低处,然后在操作液压车进入托盘进行作业。 2.2不能拉超出液压车所承受重量的货物。 2.3液压车的长度不能超出托盘的长度,特殊情况下应特别注意防止升起的液压车前叉撞到其他货物。 2.4液压车在从车厢内拉货物时,应升到相应的高度,到升降平台时应用力拉动液压车,使其拉过平台和车厢的接合处,在升降平台上面不要急转弯,拉出平台后在转弯,但不要急转弯,在平台上行驶时把货物升起的高度降下来,以确保货物的安全。 2.5液压车使用时人员安全,为防止液压车压伤脚,应采取手柄和身体留出一定的距离,控制好行使的速度,切记勿转。 2.6在有坡度的路面(或工作月台)在升降液压车时要改变升降手柄的角度,以防止因货物重而无法控制液压车滑动使货物安全。 2.7因货物重量(大、重)在需像前推行时,要用手推货物,以防止手柄弯曲或断裂伤及自身安全。 2.8很高的货物需要用液压车拖行时要有人辅助(保护),以防倾倒。 2.9拉货时应注意货物重心,以及时改变液压车的方位,确保液压车升起时货物不倾倒。 2.10拉货行进途中观察前行的道路状况,自身拉行的货物的宽度是否能安全通过,以防止侧碰别的货物。比较窄的货物(易倒)的货物要做好保护。(缠绕模固定和旁人辅助保护)以确认安全。 2.11货物到达指定位置后,要排放整齐,一票货物要放置在一个区域内,以方便出货。 第六章 消防安全管理 1.仓储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作业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的规定。 生产类别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甲 1.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不小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乙 1.闪点不小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不小于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助燃气体; 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雾滴 丙 1.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 2.可燃固体 丁 1.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他用的各种生产; 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戊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 3.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当同一库房内设置有多种使用功能的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同一库房或库房的任意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该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按其中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类别确定。 4.库存货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库房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5.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米。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不大于300㎡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库房内每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通道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2个,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时,可设置1个。 6.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识,货品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品。 7.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储部领导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时间、地点、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8.仓库内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如烟感探测器、消防喷淋、消火栓、灭火器等,灭火器最低配置基准为: 9.仓库内有烟感报警设施,配备消防喷淋、消火栓时,按每100㎡配置一个干粉ABC灭火器(3公斤)或二氧化碳灭火器(2公斤),每个存放点2-4个,如仓库内没有烟雾报警设施、消防喷淋设施,仅配备消火栓时,每80㎡配置1个干粉ABC灭火器(3公斤)或二氧化碳灭火器(2公斤),每个存放点2-4个 10.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堵塞、圈占、掩埋。 11.墙壁上应明确标示紧急疏散指示、应急照明装置、疏散路线图,仓库紧急出口及其路径应配备可以提供至少15分钟照明的不间断电源的紧急照明设施。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或出口的顶部,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12.库区的消防通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配置灭火器材并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堵塞、圈占、掩埋。 1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 14.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公司管理部门,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章 库房电气安全管理 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 2.仓库内电气线路应按有关规范安装,不得随意敷设电器线路,库房内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白炽灯或其他高温照明灯具,应使用日光灯和防爆灯具,不得乱拉电线、乱增加电器设备。 3.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间距不得小于0.5m, 4.库房内应当单独安装开关箱,每天下班离开前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5.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配电柜前1m禁止堆放货品或杂物。 6.电瓶叉车的电源一定要用三相插头,且必须有接地或接零保护装置,必须选用较粗的导线连接饮水机,以保证足够的容量, 7.使用前要对电瓶叉车进行检查,看插头是否完好、导线有无折断之处,绝缘层是否损坏使线芯裸露,使用时有没有手麻的感觉,如果发现问题,应修复后再用; 8.使用时应注意控制电瓶叉车的温度,当温度过高时恒温器失灵后要及时维修,否则温度无法控制,容易引起火灾; 9.通电使用时操作人员不能轻易离开叉车座位,必须离开时应将手动制动拉起,要平稳放置电瓶叉车,将叉齿落与地面,避免安全事故; 10.空调设备回路应采用单独回路,插座宜采用大功率阻燃插座 11.空调器的送风口距火灾报警器的探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每台空调应当有单独的保险熔断器和电源插座。 第八章 仓库安全检查 1.仓库实行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制度,检查重点是电源、火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防盗、防灾措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要经常检查设备设施是否有安全隐患,如有需及时交维修人员维修。 3.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运营管理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仓库安全管理进行检查,并留存相关记录。 4.仓库应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 5.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保证安全。 6.要经常检查电气线路,防止老化、短路、漏电等情况; 7.仓储部每周对仓库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 8.仓库必须坚持值班制度和安全巡查制度,严格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四检查”:①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②下班检查是否已锁门、拉闸、断电及是否存在其他不安全隐患;③经常检查库内温湿度、保持通风;④检查易燃易爆品、其他特殊货物是否单独存放,妥善保管。 10.检查参照仓储例检卡。 第九章 安全教育与培训 1.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检查。 2.安全教育必须坚持公司、部门、班组三级齐抓共管,利用标语、图片等形式,组织开展安全教育。 “三不伤害”(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4.对新进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有安全生产内容条款,上岗工作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5.公司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部门和班组的安全培训,在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对危险性较大的岗位,除常规教育外还必须进行有关的特殊安全操作教育,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部门必须建立安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会上检查安全情况等制度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可根据不同的时期开展各种各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7.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培训的重点放在提高其安全操作技术和事故预防的实际能力上。 第十章 仓库应急救援预案 1.为提高仓库应急处理能力、减少灾害损失,仓库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消防、特种设备、防灾等应急处理措施,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2.通过演练,使全体员工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及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行动;提高公司领导在应急救援中的组织指挥能力、情况判断能力和处置能力;提高我们全体员工协调一致的救援能力、生存能力和使用救援器材的技能,从而提高应急救援的综合能力,为减少在各项事故中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打下良好的基础。 3.预案中要建立有效的组织机构,确保应急需要时有效运转。 4.保障应急需要时的必备设备的配备,确保其有限使用。 5.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检验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保障、必备设备的有效使用等,确保应急需要时预案的有效启动。 6.严格按照国家的有管规定,实施重大危险源管理。 7.应在库房外较空旷处设立紧急集合疏散点,一但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所有人员应快速有序的撤退至紧急疏散点,相互清点确认人员安全,统一离开事故现场。 8.编写并演练适用于仓库《消防火灾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安全事故救援预案》。 第十一章 仓库事故处理 1.发生安全事故时,仓储部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2事故处理时必须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未制定整改或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者和周围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按照远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实施与修订 本规范呈远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营运管理部核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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