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学院期末考试主要环节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期末考试管理工作,根据《XX学院考试管理工作条例》和《XX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期末考试各主要环节制定本规定。
一、期末考试工作方案制定
期末考试工作方案是考试各环节组织安排及质量标准的总体设计方案。各教学单位依据学校期末考试工作总体安排,制定本单位的期末考试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及分工、工作程序、命题制卷安排、考前教育、监考及巡考安排、评卷等内容。
二、命题制卷
(一)命题
1. 组织与程序
(1)教研室选择业务精湛、素质优良的教师组成命题组,完成本教研室承担课程的命题工作。
(2)命题组认真研读课程大纲,编制命题双向细目表报教研室主任审核。审核通过后,命题组开始命题。
(3)教研室主任按照试卷审核表中的规定项目逐一对试卷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审核后的试卷(含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和试卷审核表报主管教学领导审批。
(4)经领导审批同意后,试卷样卷交教学秘书保存。
试卷审核表由教研室保存,保存期一年。
2. 依据与要求
(1)课程大纲是命题的基本依据,命题在重视考核学生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同时,应加强对学生综合运用能力的考核。
(2)每门课程必须至少制A、B两套试卷,试卷必须附有与之相对应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必须科学、严谨、准确、无误。A、B卷的雷同率不超过20%,并避免与以往学期雷同。
(3)试题难度和题量要符合课程大纲的要求。命题范围应覆盖课程的主要内容,反映课程教学目标要求。题型结构及分值分布合理,能全面衡量学生的知识、能力水平。试题的表述要明确、清晰,避免产生歧义。
(4)试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科学性和知识性错误。
(二)制卷
1. 试卷格式必须符合“XX学院试卷模版”格式要求(模版可以在教务处主页上下载),并按模版要求认真填写各项内容。
2. 教学单位应成立专门制卷小组,负责监管试卷的印刷、装订、装袋、保密等事宜。
三、监考与试卷评阅
(一)监考
监考工作依据《XX学院考试管理工作条例》和本单位期末考试工作方案进行。
(二)试卷评阅
1. 试卷评阅在教学单位的统一领导下,由教研室负责,实行流水作业。
2. 评卷须在教学单位指定的场所进行。严禁学生参与试卷评阅工作。
3. 参加集体评卷教师应认真学习、掌握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通过试评卷,把握评阅尺度,统一评卷标准。
4. 评卷过程中发现学生作弊情况,教学单位按照《XX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5. 试卷评阅工作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试卷复核
评卷完成后,各教学单位必须组织专人对试卷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复核结束后,复核人员应填写试卷复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模板),并作简要总结分析。试卷复查情况汇总表由教研室保存,保存期一年。
(四)试卷分析
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教研室主任应组织人员以班为单位对期末考试试卷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填入试卷分析表。
四、成绩评定与登录
(一)程序
1. 各教研室在考试前一周填写课程综合成绩构成汇总表,由教学秘书在教务(XX)管理系统上统一设置。
2. 任课教师把试卷成绩誊到单科成绩册上,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登录成绩(网址XX)。
3. 下学期期初,成绩复查结束后,各学院教学秘书打印班级成绩册,经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二)要求
1. 任课教师要完整规范填写成绩册所有项目。
2. 综合成绩若含有平时成绩,应提供平时成绩支撑材料,平时成绩评定标准要一致。
3. 任课教师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登录工作,并将单科成绩册交教学秘书保存。
4. 成绩公布前,任课教师和相关人员不得向学生透露成绩。
五、考试工作总结
1. 期末工作结束后,教学单位对考试组织、考风考纪等进行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形成总结报告。
2. 期末考试总结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提交教务处,另一份教学单位存档。
六、考试档案整理
各单位在期末考试工作结束后,应整理期末考试档案。
考试档案包括期末考试管理材料、试卷样卷、期末考试试卷、成绩档案材料。
(一)期末考试管理材料
材料内容:期末考试工作方案、监考及巡考安排表、巡考记录表、违纪记录材料、期末考试工作总结。
整理要求:以学期为单位装订成册后存档,永久保存。
(二)试卷样卷
材料内容:课程大纲、命题双向细目表、A、B两套试卷及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
整理要求:以课程为单位装订后存放试卷样卷库,永久保存。
(三)期末考试试卷
材料内容:试卷、卷面成绩、试卷分析、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
整理要求:期末考试试卷以班为单位按学号顺序装订。试卷分析和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等考试相关资料应依序置于试卷上方并随试卷一并装订存档,重修及补考的试卷单独装订。装订好的试卷要妥善保管五年以上。
(四)成绩档案材料
材料内容:课程综合成绩构成汇总表、单科成绩册、平时成绩册、平时成绩支撑材料、班级学生成绩册等。
整理要求:课程综合成绩构成汇总表和班级成绩册以学
期为单位装订成册,平时成绩、平时成绩支撑材料、单科成绩册以课程为单位装订成册后按学期归档,永久保存。
该规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各教学单位可结合
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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