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环境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新、改、扩建项目的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新的危险源和环境影响因素,从源头上控制危险源和环境因素,预防、减少事故的发生和对环境的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内新改扩建项目及设计、实施、验收过程的控制与管理。
3. 名词术语
3. 1三同时:是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其环境、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 引用文件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4.3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预评管理办法
5. 职能部门职责
5.1工程主管部门
负责新改扩建项目的策划与控制,负责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因素的识别工作;
负责新改扩建项目实施过程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
工作;
负责内部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项目申报、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及归档工作,各使用单位负责相关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新改扩建项目生产安全、职业卫生安全的监督与检查工作,做好有关材料的上报和存档工作;
5.2安全部
负责消防安全的监督与检查工作,参与新改扩建项目的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做好有关材料的上报和存档工作。
6. 管理内容和要求
6.1总体要求
公司负责的新改扩建项目,由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立项,经安全部会签。
6.2较大项目立项
公司发生新、改、扩建项目、工艺改造项目、引进、新进设备项目的部门对项目规模、投资、工期,确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预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由工艺技术部委托有资格的环境评价专业组织进行。
6.2. 项目开发时,要根据立项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和安全风险由设计人员编写安全环保专篇。
6.2.4“三同时”报告填报审批:
a “三同时”报告,由项目发生部门负责填报;
b项目发生部门填报完成草稿,由工程主管部门修改,确定正式填报内容,修改后的三同时报告经安全、环保负责人审定;
c三同时报告经环境管理者代表审批,加盖公司公章,呈报上级相关部门;
《项目发生部门与工程主管部门,共同将正式填报完成的三同时报告,交上级环境管理部门审批;
e被上级管理部门批准的“三同时”报告,根据项目大、小,投资情况,确定上报区、市、国家安全、环保部审批、备案;
f项目发生部门,根据国家安全、环保部门在“三同时”报告上的批复,传达工程设计单位。
6.3同时设计
工程项目的设计应考虑污染预防,节能节水,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
设计单位在设计书中,必须要有关于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内容,说明该项工程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危害等措施方案,使用的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设备设施情况,以及投产后的预计结果;
设计书编制完成后,由项目发生部门与工程主管部门、综合办共同对安全环保篇的内容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方可投入正式设计。
6.4新改扩建项目设计过程控制与管理:
工程主管部门在组织新改扩建项目设计评审时或
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安全人员参与设计审查并签署意见,必要时请有资质的部门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安全性评价。
工程主管部门进行工艺设计与改进时,应按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执行,同时进行危险源、环境因素识别,有新的危险源、环境因素产生时(含可能要产生的危险源环境因素),填写《危险源识别与评价登记表》、《环境因素通用调查表》,以便有效控制危险源环境因素,项目较大时或有特殊的安全需求时,要编制安全、环保专篇,同时将《危险源识别与评价登记表》、《环境因素通用调查表》或安全、环保专篇分别报安全部备案。
工艺技术部在编制工艺文件时充分考虑危险源、环境因素和风险,工艺文件中要反映对相关危险源、环境因素的控制方式和方案,必要时填写《危险源识别与评价登记表》、《环境因素通用调查表》,并报安全部备案。
因新产品或工艺设计而引起技术方案或工艺的改变而导致产生新的粉尘、噪声、毒物等,应有监测数据提供支持,必要时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
因生产需要或其它原因更改工艺,并在生产过程中引起操作状况异常变化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报安环部备案。
6.5同时施工
项目发生部门对施工单位的承包方,提出在建设主体工程时,同时对安全、环境保护设备设施施工,其进度要求相同。执行《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办法》提出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环境保护要求,并列入施工合同。
6.5.颂目责任部门现场检查员,应随时对施工过程中工程进度、安全环保设备设施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每周至少记录一次。
安全员根据三同时报告要求,每半月到施工工地现场,开展遵守安全环境要求和安全环保设备设施的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现场施工检查员和安全员检查发现问题,向施工方提出,令其限期改进,严重违反安全环境法律法规的现象,有责任向地方安全、环保局报告。
施工完成后,由工程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内部验收,并根据三同时报告逐项检查,对有关涉及排放参数在试运行中应进行监测。
安全、环境监测由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将监测数据报告安全部。
环境职业安全卫生监测参数超过环境安全标准要求,由工程主管部门责成设计、施工方进行分析、整改符合标准后,安全部等方可在内部验收单上签字,同意试运行。
试运行三个月,环保、安全设备设施运转正常,申请正式验收。
6.6新改扩建项目实施过程控制与管理:
公司各部门在新改扩建项目、技术及设备引进中,对各类物资供应商的选定,各项业务归管理部门均应遵守此相关规定。
对物资供应商的选定要求
6.6.2. 所选定的物资供应商应有相应的资质,如营业执照等。
6.6.2. 选定物资供应商时,在同等条件下,应选取有安全质量信誉、能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的物资供应商。
对外来施工方的选定要求
6.6.3. 选定外来施工方时,应选择设施先进、管理规范、证件齐全、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考虑其安全行为,在同等条件下应选择安全行为好的外来施工方。
对物资供应商的行为控制
6.6.4. 与物资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时应包括安全条款,其中提供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材料或设备时应签定安全环保协议书。
6.6.4. 物资供应商在提供大型或危险设备时,应提供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进行培训。
6.6.4. 设备的安全附件、登高梯台等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的安全的要求,并接受公司的安全管理。
6.6.4. 从国外引进技术设备应当同时引进或者国内补充配套安全设施。
6.6.4. 物资供应商提供的油品等危险化学品,应同时提供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由责任部门传递给相关部门、相关人员。
6.6.4. 物资供应商提供的原辅材料产品包装应符合环保要求,包装材料坚固,标识明确,对环境有影响的包装物,物资供应应有回收的承诺。
对外来施工方的行为控制
6.6.5. 外来施工方在进行土建、装潢、设备安装、改造等工程项目之前,工程主管部门组织安全部与其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6.6.5. 外来施工方施工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工程主管部门、综合办、安全部监督外来施工方的安全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7新改扩建项目验收与评审
新改扩建项目施工完成后,工程主管部门组织试运转,必要时在试运转前制定有关安全异常情况的应急措施,安全部及相关部门参与项目验收与评审。
在试运转过程中,安全部按照相关要求,检查防治措施的落实与运行情况,对作业环境有害因素排放情况进行监察,必要时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要做好记录,并反馈给项目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6.8新改扩建项目费用结算
财务部负责新改扩建项目费用结算控制,未经工程主管部门对安全要求进行验收的项目不得结算付款。(如需履行公司相关程序的,按公司规定执行)
6.9新改扩建项目投入使用
新改扩建项目投入使用后,相关资料(三同时审查验收资料、危险源情况等)由工程主管部门存档,由使用部门负责对危险源进行控制与管理。并根据公司要求进行有关三同时资料的提报。
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建设项目清单,并负责相关资料归档管理工作,相关记录应永久保存。
项目验收全部完成,并正式投入使用后;工程主管
部门应将项目全部档案资料记录正式移交公司档案室管理,并办理好移交清单手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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