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管道检修中动土作业的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
(1)动土作业必必需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2)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3)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依据必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4)动土作业必必需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6)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识别的物品时,应马上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采纳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7)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8)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纳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②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必需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③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槽、井、沟边沿0.8m,高度不得超过1.5m。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马上停止工作,并采纳措施。
(9)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合格。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纳措施后,方可施工。
(10)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必需时,要采纳有效的固壁措施。
(11)在拆掉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改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12)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13)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马上撤离作业现场。
(14)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要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马上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15)作业前必必需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16)动土作业涉及断路时,必必需按HG23016的规定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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