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通信线路安全和保密制度.docx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10189703 上传时间:2025-04-25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2.5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通信线路安全和保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通信线路安全和保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通信线路安全和保密制度 第 1 条各级线路维护部门应强化安全生产的教育、检查,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安全操作的规章制度。维护人员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凡进行危险性较大,操作复杂的工作时,必须事先拟订技术安全措施,操作前检查操作程序、涉及的线路设备、维护工具和防护用具,在保证安全时,方可进行作业。 1.在人孔中进行作业之前,应在确定安全后方可下人孔工作。在人井内作业必须2人以上方可进行,并且不得同时下井。 2.严格遵守光、电缆储运、挖沟、布放及杆上作业等安全操作规定。 3.在市区、水域等特别地段作业时,应遵守市区或水面工作的安全操作规定,设立有关的各种信号标志,保证人身和作业的安全。 4.防范各种伤亡事故〔如电击、灼伤、中毒、倒杆或坠落致伤等〕的发生。 5.在高速公路进行日常线路维护及抢修时,应按照高速公路安全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作业人员必须穿安全警示服。 6.架空线路与电力线交越时,应加设电力线保护管;有碍行人、车辆通行的拉线,应加装拉线警示管。 第 2 条在维护、测试、故障处理、日常检查以及工程施工等工作中,应采用预防措施,防止故障发生。 第 3 条各级线路维护管理部门应强化防火安全教育和检查,建立和健全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组织学习消防基本知识和应急训练,保证人身、设备安全。 1.维护人员在使用明火和可燃或易燃物品时,应予以高度重视,谨防火灾的发生。 2.一旦发生火情,应马上向消防部门报警,迅速组织人员,采用行之有效的灭火措施,减少火灾引起的损失。 3.严禁在架空线路四周和桥洞、涵洞内线路四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发现后应及时处理。 第 4 条在光缆线路的查修或割接时,或在进行光纤通道全程传输总损耗测试时,被测光纤与OTDR及光源连接之前,应通知该中继段对端局站的机务人员,取下ODF架上与之对应的连接尾纤,以免损坏光盘。 第 5 条各级线路维护管理部门应强化机动车辆管理,保证车辆和人身安全。 第 6 条在签订代维及施工合同时,应签订安全协议。 第 7 条各级线路设备维护单位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职工的保密教育。严格遵守通信纪律,加强保密观念,并做到: 1.严禁携带保密文件进入公共场所,私人通信和广告宣扬中都不得泄漏通信机密。 2.不随意监听用户通信,对用户资料保密。 3.各种机密图纸、资料、文件等,应严格管理,认真履行使用登记手续。 4.代维单位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线路产权单位的资料、信息。 第 8 条对泄密事件应马上查明,采用补救措施,并于24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