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电力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消防安全管理,严格监管,强化规范,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主席令第4号)和《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公通字[1996]82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公安部令(第61号)】的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二)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简称《消防条例》),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三)各科室、车间、工区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
(四)发生紧急情况时,统一指挥,方案科学合理,避免因扑救不当,触电事故或火灾范围扩大、加重因火灾造成的损失。
二、消防应急组织
电气服务科成立火灾应急领导小组,车间、工区成立消防应急小组,实行三级管理。
(一)消防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段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主管安全的副科长
组员:安全科、技术科、人劳室、办公室、物资室、财务科科长(主任)。
(二)车间火灾应急小组
安全负责人:车间主任
安全经理:车间副主任
消防队成员:车间安技员
(三)工区(现场)消防应急小组
安全负责人:工区工长
安全经理:工区副工长
消防队成员:工区员工
消防安全负责人对本车间、工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经理对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定期向消防安全负责人汇报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工区(现场)消防应急小组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对段消防应急领导小组的消防安全经理负责,段消防应急领导小组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公司消防应急领导小组负责。
(四)具体实施部门
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由通信部门制定、信号安技科牵头组织起草。
通信、信号工作区和生活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工长控制、副工长负责组织实施,料库由物资管理员负责。
三、消防安全责任
(一)消防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段、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
根据员工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组织消防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设备、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消防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一次座谈会,通报上半年消防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布置下半年消防工作。此会亦可与安委会会议同时举行。
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工作,包括设备及驻地消防工作。
(二)段消防安全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确保装置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段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段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并实施年度消防实施计划;
3、为消防安全组织提供必要的资金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程序,以确保消防安全;
5、组织消防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志愿消防队;
7、组织制定消防和应急疏散计划,并实施演练。
(三)消防安全经理员的安全职责:
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消防安全,并检查监督实施;
3、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消防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设备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畅通;
6、组织和管理志愿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实施和演练消防和应急疏散计划;
8、完成消防安全负责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消防应急小组的安全职责:
1、应确定火灾的关键危险源,制定防范措施,严格控制,严格管理;
2、实施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3、进行消防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4、确保疏散路线、安全出畅通;
5、保障消防设施、灭火设备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6、建立和管理志愿消防队;
7、定期组织实施和演练消防和应急疏散计划。
四、消防安全管理
(一)消防安全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消防巡逻队、检查;
3、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
予支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为举报火灾提供便利,不得赔偿损失,不得阻拦报警。
应该是公安消防部门的应急抢修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实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六)当发生火灾时,我们应该充分利用社会(如119、120等)应急资源,沿线火警电话等。
五、消防检查
(一)工区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巡逻队;巡查的内容如下:
1、用火、用电是否违规;
2、安全出、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到位、完整;
4、其他消防安全条件。
(1)消防巡逻队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及时报告。如发生初期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扑灭。
(2)消防巡逻队应做好记录(填写值班日志或值班日志的备注栏)。
(3)至少每季进行一次消防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火灾隐患整改及预防措施落实;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紧急出;
灭火设备的配置和有效性;
用火、用电是否违规;
关键工种人员和其他员工的消防知识;
消防安全关键部位管理;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
消防检查情况;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性、有效情况;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4)消防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验员和被检部门负责人应在检验记录上签字。
(5)根据相关规定定期维护和检查灭火器;对灭火器应当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六、火灾隐患整改
(一)针对现有火灾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监督执行,将整改情况记录并存档备查。
1、违反规定进入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
2、明火或火灾情况下的非法操作、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体会影响疏散通道的畅通;
4、消火栓、灭火设备被堵塞,影响其使用或被转用于其他目的;
5、非法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6、其他可以当场纠正的行为。
(三)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部门应当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经理或消防安全负责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经理或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负责人或消防安全经理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期限改正的火灾隐患,责任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对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作出批复,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同时上报段主管部门。
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新员工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确保消防安全的消防安全系统和操作程序;
(二)本岗位火灾危险及防火措施;
(三)相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灭初期火灾、自救和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八、光缆防火、防爆措施
一旦电缆起火爆炸,将会引起严重火灾和停电事故,此外,电缆燃烧时会产生大量烟雾和有毒气体,不仅污染环境,而且危及人的生命安全。为了防止电缆火灾事故的发生,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电缆转弯应保证最小的曲率半径,以防过度弯曲而损坏电缆绝缘;电缆接头是电缆中绝缘最薄弱的地方,接头处容易发生电缆短路故障,加强巡查管理是预防电缆火灾的重要措施。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