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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社团管理制度汇编
北京林业大学同学社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北京林业大学同学社团是由北京林业大学在校同学组成的兴趣性同学组织,同学社团接受党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
北京林业大学同学社团在共青团组织的直接指导下展开工作.学校在校,院两级同学社团组织,各类专项同学社团以及各同学社团内设立相应各级共青团组织体系,负责指导同学社团展开工作.
同学社团理事会,院级同学社团团工委,专项同学社团团工委,同学社团团(总)支部为同学社团共青团组织,负责同学社团的思想建设,团组织建设,团务管理,活动审批和财务监督工作,以及指导同学社团围绕育人工作展开第二课堂素养教育.
同学社团联合会,同学社团联合分会,同学社团团务工作委员会为同学社团事务管理组织,负责同学社团的机构运行,活动展开,成员管理以及对外联系等同学社团日常工作的组织展开.同学社团主要任务:
1,培养,发展同学兴趣,爱好和社会责任,发挥同学特长,提升同学的综合素养,丰富繁荣校园文化.
2,同学社团共青团组织发挥凝集同学社团团员的作用,保持四项基本原则,以团日活动等为载体展开思想理论学习,保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落实科学发展观. 3,紧密围绕学校二课堂素养教育为中心,大力展开二课堂素养教育活动.
第二章同学社团共青团组织
一,同学社团建团方向
同学社团建团要保持同学社团自身作为兴趣性同学群体的传统优势即:自身建设的民主性,活动方式的灵活性,素养拓展的专业性,以及同学社团内部的合格凝集力;另一方面,同学社团建团要着重克服同学社团组织建设的松散型,活动制定的随意性,思想建设的间断性.同学社团建团要向着组织建设的整体化,作风建设的民主化,资源整合的社会化,运作机制的项目化方向发展.
二,同学社团共青团组织体系
团委书记担任.
在各学院设院同学社团团工委,负责院级同学社团的团组织建设,书记由该学院推举团总支委员担任;在校级团的委员会中设立专项同学社团团工委(共设五个专项团工委):思想政治类同学社团团工委,艺术类同学社团团工委,环保类同学社团团工委,科技类同学社团团工委,体育类同学社团团工委.负责校级同学社团的团组织建设,并指导全校本专业类各级同学社团的建设,各专项同学社团团工委书记由校团委推举团委委员担任.
在各同学社团中按团员人数设立相应团组织.100人以上设立同学社团团总支部,团总支部
以下设同学社团团支部,团支部以下设同学社团团小组;100人以下直接设同学社团团支部.同学社团团总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由同学民主选举,并报请上级同学社团团工委审批,同学社团理事会审核批准后产生.
同学社团团组织任务:
1,同学社团团员管理:
团费收缴:同学社团共青团员团费收缴工作由班级团支部负责,最后汇总到校团委.依据团章的规定,团费的20%返还款返回到收取团费的团支部;
团员档案:原则上团员档案存档于班级团支部,在同学社团团支部存电子版本;
支部活动:由团员所在团支部负责编制并填写团员《支部活动登记表》,团员的支部活动凭表考核.在班级团支部和同学社团团支部的支部活动发生冲突时,团员有选择权;
团员奖惩:同学社团共青团员可参加共青团系统和同学社团系统两方面的评比表彰,由团员所在支部视团员表现状况(可以通过班级团支部,也可以通过同学社团团支部),提交奖惩申请报告,由校团委最终审定团员的奖惩.
2, 同学社团团支部管理:每年依据同学社团团支部活动考核及申报项目完成状况,对同学社团团支部展开全面评比,评出优秀同学社团团支部,对优秀同学社团团支部进行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解散不合格同学社团.获奖同学社团在次年项目申请,项目经费注入中优先.
第三章同学社团运行管理组织
一,同学社团联合会
(一)同学社团代表大会(简称社代会)
同学社团代表大会是同学社团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关,社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社代会的常设机构是同学社团联合会.在社代会闭幕期间,由同学社团联合会代表同学社团全
体成员行使职权,负责同学社团的机构运行,管理以及外联等工作.
同学社团代表由各同学社团民主选举产生,社代会每两年举行一次.在特别状况下,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社代会.
社代会职权
1, 讨论,修改同学社团系统章程,审议通过上届同学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报告,制订同学社团联合会有关制度,并通过代表大会形成的文件;
2, 依照选举办法选举校同学社团联合会委员;
3, 讨论和决定新一届同学社团联合会的工作任务,商量和处理关系全体社团利益的重大问题;
4, 监督和协助同学社团联合会展开工作,及时反映各个同学社团及其成员的有关看法和建议.
同学社团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社代会代表的任期为两年;
2,参加社代会并依据议程行使代表权利;
3,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以及同学社团系统的章程,按同学守则要求自己;
4,密切联系群众,关怀同学社团发展,积极向同学社团联合会提出看法和建议,自觉协助同学社团联合会及同学社团干部做好各项工作.
5,充分发扬革新精神,培养综合素养,积极参加和帮助组织同学社团的各项特色活动. (二)同学社团联合会常委会
常委会是同学社团联合会的常设决策机构,行使同学社团联合会赋予的职权,对同学社团联合会的重要工作进行决策,并监督同学社团联合会的工作.
常委会成员从同学社团联会会委员会中选举产生.
常委会职权
1,依据现行同学社团章程的规定,行使制定和修改除同学社团章程以外的其它制度;在社代会闭会期间,对社代会制定的同学社团管理制度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2,监督同学社团章程及其他制度的实施,监督同学社团联合会秘书处的工作.常委会有对同学社团章程及其他制度的实施进行常常性监督的权力.常委会监督同学社团联合会秘书处的工作,催促秘书处执行常委会的决议.
3,对同学社团联合会重大问题的决定权.这一职权包括:秘书处提出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对同学社团联合会的发展问题的决定权;决定重要制度的批准和废除.
(三)秘书处
秘书处是同学社团联合会的常设执行机构,执行常委会的决策,行使同学社团联合会赋予的职权,主持和领导同学社团联合会的日常工作.
秘书处成员由同学社团联合会秘书长,主席团,办公室部长,宣扬部部长,外联部部长,组织培训部部长,志愿团体工作部部长,资料部部长,编辑部部长,服务部部长,考评部部长,审计部部长,社团理论研究中心主任组成.
秘书处职权
1,依据常委会的提议,讨论同学社团联合会干部的人选问题以及人事变动,依据同学社团干部的建议和工作必需要,有效地执行任免权;
2,研究和处理同学社团工作中的日常工作,必要时可提交常委会研究;
3,主持召开同学社团联合会会议,领导催促各院系同学社团联合分会职能机构工作;
4,依据本章程规定并结合同学社团工作具体状况,制订实施各项工作条例.
(四)主席团
主席团是同学社团联合会与各院分会以及各校级同学社团之间联系的纽带,是全校同学社团联合会的工作协商,决策机构.
主席团由同学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各院系分会主席共同组成.
主席团的职权
1,讨论同学社团联合会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听取校同学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总结,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
2,讨论,决定全校同学社团工作中的重大事件;
3,讨论,决定常委会提议的议案.
(五)院(系)同学社团联合分会
院(系)同学社团联合分会是本会的下属组织,须服从校同学社团联合会的领导.
各分会由主席,副主席以及校同学社团联合会各机构相应的职能部门组成,受校同学社团联合会的领导.如设有与校同学社团联合会不同的职能部门,可在本章程下自拟工作条例.二, 同学社团团务工作委员会
同学社团团务工作委员会是同学社团的基层组织,负责本同学社团的机构运行,管理以及外联等同学社团日常工作.促进本同学社团各项工作的展开和实施,确保同学社团健康发展.同学社团团务工作委员会受同学社团理事会,团工委和同学社团联合会的领导和同学社团团(总)支部的指导.
第四章会员和同学社团干部
各同学社团的成员自然成为同学社团联合会的会员,同学社团联合会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体会员.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会员有对所在同学社团及同学社团联合会工作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3,遵守本章程,执行同学社团联合会以及所在同学社团的决议和条例;
4,积极参加各同学社团组织的活动,培养个人综合素养全面发展.
同学社团必需严格遵守本章程.
本章程解释权在同学社团理事会.
本章程自同学社团代表大会大会讨论通过后正式生效.
本章程于2001年12月由北京林业大学第一次同学社团代表大会制订,于2007年11月由北京林业大学第四次同学社团代表大会第二次修订.
北京林业大学第四次同学社团代表大会
2007年12月
北京林业大学同学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同学社团是广大同学为培养各种能力,开拓知识面,调整知识结构,挖掘潜能,发展个人兴趣,爱好和特长,自发组成的同学群体组织.同学社团必需保持四项基本原则,以团日活动等为载体展开思想理论学习,保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并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度,接受党的领导,团组织同学社团理事会的指导,在各级同学社团联合会的带动组织下面向广大同学展开活动,充分发挥同学社团的第二课堂素养教育的重要载体作用,巩固团学组织育人阵地.
同学社团要保持自身建设的民主性,活动方式的灵活性,素养拓展的专业性,以及同学社团内部的合格凝集力的传统优势,要克服同学社团组织建设的松散性,活动制定的随意性,思想建设的间断性,向组织建设的整体化,作风建设的民主化,资源整合的社会化,以及运作机制的项目化方向发展,逐步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灵活的同学社团组织体系.
为规范引导同学社团,强化管理,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章同学社团的管理机构
成立同学社团理事会,同学社团联合会,通过同学社团建团,建立职权明晰,权责合理的全方位多层次网络状同学社团共青团组织体系,强化对同学社团组织的管理和引导.
在学校团委设立同学社团理事会和同学社团联合会.同学社团理事会全面负责全校同学社团的团组织建设,全面指导校院两级同学社团工作.同学社团联合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同学社团理事会的指导下展开工作;
针对校级同学社团设立专项同学社团团工委:思想政治类同学社团团工委,文化艺术类同学社团团工委,环保类同学社团团工委,科技革新类同学社团团工委,体育类同学社团团工委,负责校级同学社团的团组织建设,指导相关专业类同学社团的建设.校级同学社团在各专项同学社团团工委的领导和同学社团联合会的指导下展开工作;
各学院设立同学社团团工委和同学社团联合会分会.团工委负责院级同学社团的团组织建设.各院同学社团在院级同学社团团工委的领导和学院同学社团联合分会的指导下展开工作;
在各同学社团中按团员人数设立相应团组织.100人以上设立团总支部,团总支部以下设立
同学社团团支部,团支部以下设立团小组;100人以下直接设立同学社团团支部.负责同学社团的思想建设,活动审批,二课堂素养教育的认证和财务监督工作;
各同学社团建立团务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学社团组织指定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整体负责各类事务,协调活动.
同学社团联合会(分会)的主要使命:
同学社团联合会(分会)的机构运行,管理,外联及日常工作;
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监督体制,强化各同学社团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运作模式;
检察报请各级同学社团团工委同学社团理事会同学社团的成立工作;
负责检察,报请批准同学社团负责人的产生和调整;
负责为同学社团的活动提供必要的协调与支持;
在同学社团理事会,同学社团团工委的指导下有权依据本规章责令同学社团整顿以至于通告取缔.
第三章同学社团成立审批规程
为全面推动二课堂素养教育教学工作的实施,全方位实施素养拓展行动计划,丰富校园课余文化生活,学校激励广大同学自行组织同学社团.同学社团的成立应符合以下条件:
1,同学社团应自觉遵守同学社团联合会管理规章和学校有关同学社团的其他规定,自觉接受同学社团理事会的领导和同学社团联合会的管理.各同学社团成立须经同学社团理事会,同学社团联合会批准,注册,未通过批准注册成立的同学社团为非法同学社团,应予以取缔;
2,遵守国家法律,校规校纪,以为同学服务作为出发点,为广大同学熟悉自我,了解社会,锻炼能力,展示才华,培养兴趣,提升同学二课堂综合素养提供合格的环境和舞台;
3,有10名以上同学发起成立,有筹备组成专门负责筹建事宜,完成制定章程等准备工作,章
程应包括同学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活动内容,范围,组织机构,管理方式,团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经费来源及物质条件和其他应在章程中说明的事项;
4,同学社团名称必需体现同学社团宗旨,一般不要使用外国文字或汉语拼音及阿拉伯数字组成的名称,尤其是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
5,有以同学社团活动形式展开活动的必要.
同学社团成立必需履行如下正式手续:
1,同学社团成立必需向同学社团联合会递交同学社团基础材料一式两份,基础材料包括:申
请报告,章程,发起人名单(10人以上)和发起人简历;
2,校级同学社团由同学社团联合会对以上材料进行全面审核,论证,提出初步看法,报同学社团团工委,同学社团理事会;院级同学社团成立必需向院同学社团团工委递交申请报告,章程,发起人名单(10人以上)和发起人简历,院级同学社团联合分会对以上材料进行全面审核,论证,提出初步看法,报同学社团联合会;同学社团联合会将召开社团成立答辩会,对社团进行评定,通过视察的社团方可成立
3,经批准成立的同学社团,填写北京林业大学同学社团成立审批表,与其它相关材料一同备案;
4,同学社团成立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同学社团理事会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看法.
第四章同学社团注册管理制度
团还须向同学社团联合分会,同学社团联合会上报本同学社团的工作总结及大事记.
在同学社团登记注册时,同学社团团工委,同学社团联合会将对
背离本规章的同学社团进行整顿,严重者报同学社团理事会予以取缔.
同学社团不能延续时,应向同学社团理事会,同学社团联合会报告
有关状况,经同学社团理事会同意后宣布解散.
被取缔和解散的同学社团,其拥有的图章,活动用品及其固定资产,
先由同学社团联合会,同学社团团工委收回,然后同学社团理事会再行协商处理.
第五章同学社团招新
为使同学社团永葆活力,给更多同学提供展示和锻炼自我的空间,
同学社团原则上在学期初统一时间段内展开一系列招新工作.同学社团招新工作必需符合一下条件:
1,同学社团在展开招新工作之前,应向同学社团团工委,同学社团联合会(分会)提交招新报告,经校团委,同学社团理事会批准通过后方可进行;
2,同学社团的招新海报或材料应清楚明确,招聘会员应说明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招聘干部干事应说明拟招聘干部干事的具体人数,工作使命,严禁招聘海报或材料模糊不清,内容与实际状况不符.
第六章同学社团成员
凡在我校注册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加入我校的任何一个同学社团,其它人员加入我校同学社团须报校团委审批.
报名参加同学社团的同学,原则上必需要经历如下程序方可正式成为同学社团成员:
1,参加同学社团依据本同学社团状况组织的面试;
2,认真填写同学社团成员登记表,上交同学社团联合会备案.
同学所参加同学社团的数目不受限制,但原则上只在一个同学社团担任主要干部职务.同学社团成员必需保持四项基本原则,必需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保持以学为主,同学社团为辅的原则,在完成好学习任务的状况下参加活动.
同学社团成员必需履行成员的义务,并享有成员的权利,并有权对本同学社团有异议的活动或事项向校团委报告,请求上级部门审议.
同学社团成员如果退出所在同学社团,须向本同学社团提出申请, 由同学社团除名,并到同学社团团工委,同学社团理事会备案.
同学社团成员毕业或因其它原因离开学校,视之为自行退出所在同学社团,除由所在同学社团除名外,不再履行其它手续.
同学社团有权按照自己的规章制度取消本同学社团成员在同学社团活动的资格,尤其要对在思想道德和生活作风方面引起异议者给予除名.
同学社团成员可以以同学社团成员名义参加学校和校团委进行的表彰评比.
第七章同学社团干部
同学社团干部是同学社团工作和活动的骨干.各同学社团选拔干部时一定要注意选拔德才兼备,并愿意为同学社团做工作的同学.
同学社团的主要干部应由同学社团成员依据大多数团员认可的选举规则和程序进行民主选举或推举,经同学干部训练营培训并取得毕业证书,经同学社团团工委视察,由同学社团理事会认可产生.同学社团负责人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保持四项基本原则,热心社会工作,乐于服务同学;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成绩合格,德智体全面发展,在班级有一定威信.
有以下状况之一者,不得担任同学社团负责人:
1,学习有困难,前一学期课程不及格达两门或两门以上者;
2,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3,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的同学社团负责人;
4,有其它违反校纪行为者;
同学社团干部要在同学社团中积极展开工作,模范遵守同学社团纪律,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
同学社团干部要常常联系同学社团成员,关怀团员的工作与学习,并接受同学社团成员的监督.
同学社团要对同学社团干部每学期或学年进行改选或调整,同学社团团工委对不称职的同学社团干部有权给予罢免或撤销其职务.
同学社团干部要积极配合《北京林业大学同学社团综合评价制度》的实施.
同学社团理事会对同学社团干部执行考核评比制度.对工作态度端正,工作特别的干部,同学社团理事会每年要给予校级优秀同学社团干部表彰,并存入本人档案.
第八章同学社团活动
同学社团活动应确保正确的思想导向,切实深入到同学当中,体现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发挥在第二课堂中教育同学的合格作用.
同学社团活动要遵守如下审批制度:
1,同学社团组织活动,在活动组织实施前须向同学社团团工委,各级同学社团联合会(分会)提交《北京林业大学同学社团活动审批表》,经校团委,同学社团理事会审批,备案后方可举办,讲座,报告,户外活动须经学校保卫部门批准,其中校外活动必需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进行相关投保;
2,各同学社团组织展开的活动都要认真作好日志记录,并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将活动信息和总结送交各级同学社团团工委,记入同学社团档案;
3,同学社团展开活动必需借用教室者到同学社团联合会(分会)办理借用教室登记手续,各级同学社团团工委将依据活动内容,性质,规模等方面开具专用介绍信,同学社团负责人持介绍信到相关部门办理借用手续;
4,对未通过各级同学社团团工委审批,擅自在校园内外展开活动者,擅自占用教室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同学社团自负.
同学社团活动应在业余时间进行,不得与学校教学工作相冲突, 同学社团办公时间和活动时间不得超出学校的作息时间.
同学社团之间的工作关系由同学社团联合会予以协调.同学社团举办以下活动,必需及时向同学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报各级同学社团团工委,同学社团理事会批准,同意后方可展开: 1,与校内其它单位或校外同学社团,单位联合举办活动;
2,有我校外籍教师或留同学参加的,以及其它外国人或外国驻华机构人员参加的活动;3,各类培训班,同学班及其它有经济来往性质的活动;
4,群众性集会等活动(含各类沙龙,小型研讨会);
5,邀请校外人员在校内举办的讲座,报告等.
对每一个未获批准的活动申请,同学社团联合会均必需向同学社团说明原因.
同学社团展开宣扬工作必需符合如下规定:
宣扬必需署同学社团正式名称;
2,宣扬用语要求:简洁明快,生动活泼,版面求新颖,字体求工整,不得粗制滥造或有错字别字; 3,宣扬板的使用:宣扬板属学校公共财产,校团委成立团学宣扬中心负责宣扬物品借用使用
分配等工作.任何人不得作私用,借出后应及时收回;宣扬板应摆放在指定位置,依次排好,不得互相积压,随意摆放;碰到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将宣扬板及时收回,以免其意外损坏;妥善保管宣扬板,假设因管理不善导致宣扬板损坏,同学社团自行赔偿;
4,宣扬时间要求:为保持校园文化的活跃性和流动性,同学社团海报及宣扬板在校园里摆放
一般不宜超过一周,同学社团要注重宣扬的实效性.
关于同学社团刊物管理规定
1,规定中所指同学社团刊物,是指用于同学社团内指导工作,宣扬活动,交流经验,交换信息
的非正式出版的报纸和期刊;
2,同学社团刊物由校团委宣扬部执行注册登记,在同学社团团工委同学社团理事会备案;
3,同学社团创办刊物必需符合以下条件:刊物内容健康积极,符合各项国家法规,学校管理条例和其它有关规定,有明确的,积极的,为同学社团建设和发展服务的宗旨;有确定的主办单位和内容范围,有一名全面的负责的主编;
4,同学社团编辑每期刊物应将原稿一份,交各级同学社团团工委审阅,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正式编印;
5,同学社团出版刊物必需遵守以下规定:不得刊载违反国家法规,学校管理条例以及可能在
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同学社团刊物必需说明主办单位,出版日期,主编姓名,指导老师姓名并送交三份到同学社团团工委存盘,报同学社团理事会备案;同学社团刊物主要用于校内外宣扬和交流,不得在校外公开陈列买卖.同学社团刊物必需要公开发行的,必需经校团委报请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关于同学社团名片,印章及对外联系的规定:
同学社团在从事对外联系或其它活动必需要印制名片时可向同学社团团工委提出申请,名片内容要属实,并必需醒目注明同学社团字样,经批准后方可印制,并送交清样,存同学社团理事会备案.
2.同学社团印章,旗帜
1)同学社团在经同学社团理事会审批同意后 ,可由同学社团联合会(分会)负责刻制各种形
式的艺术图章或其它标志,但禁止刻制任何公章;
2)用于对外联系的同学社团图章必需刻有或注明同学或同学社团字样.同学社团图章一般为椭圆形或方形;
3)同学社团旗帜由各级团工委制作,在同学社团理事会备案.
1)同学社团在进行对外联系活动时,必需向同学社团所属同学社团联合会(分会)提出申请告知,必需真实署名,必需说明同学社团身份,不得盗用其指导部门或其它组织的名义展开活动;
2)以同学社团联合会名义对外联系,必需报同学社团理事会批准备案;
3)违反上述规定,同学社团理事会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者暂停该同学社团活动资格.
第九章同学社团财务
同学社团自成立时起即应建立经费收支账目,必需有财务人员两名,一人负责账目,一人负责现金,同学社团负责人不能兼任财务人员,不能干涉财务人员的工作.
同学社团的活动经费应执行自筹和学校支持,同学社团应积极寻求社会赞助.同学社团的经费只能用于内部管理和活动组织上.
同学社团财务人员应履行以下使命:
1,将资金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清楚,并有相应原始凭证;
2,积极配合校社联审计部的检查工作;
3,定期向同学社团成员汇报财务状况,并接受同学社团成员监督;
4,在同学社团主要干部换届时,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
体所有,任何成员不得擅自处置;同学社团终止时,其财产归属由各级团工委,同学社团理事会负责处理.
第十章同学社团工作
学校委托校团委指导同学社团工作,校团委以同学社团理事会和同学社团团支部为常设机构,各同学社团在努力组织好同学社团活动的同时,要认真完成校团委交给的各项任务;
1,同学社团工作应遵守《北京林业大学同学社团章程》等有关规定;
2,同学社团要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换届及时,工作组织有序,财务清楚可查;
3,同学社团工作要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每次活动应由总结和纪录,认真填写同学社团工作手册;
4,同学社团活动要展开积极,内容丰富健康,以提升同学社团成员素养和服务同学为宗旨.
在同学社团理事会批准指导下,同学社团联合会有权利召集全校同学社团大会推动同学社团整体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同学社团联合会每学年定期召开主席团会,常委会,及全体同学社团负责人参加的同学社
团联合会委员大会,必要时临时安排同学社团团员大会;
2,会议由同学社团联合会召集,向参会成员介绍同学社团理事会,同学社团联合会工作精神,听取同学社团看法,对同学社团提出建设性看法,总结研究同学社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商同学社团发展建设方案并制定学年工作规划;
3,同学社团大会视具体状况安排先进同学社团介绍经验;
4,同学社团联合会和各级团工委负责人同学社团理事会参加会议,指导工作;
5,对无故不参加同学社团会议的同学社团,同学社团联合会予以批评,严重时停止其活动的
资格.
第十一章同学社团换届
同学社团换届工作规定.为保持同学社团工作的连续性,同学社团的换届工作原则上应在学期末酝酿,新学期两个月内进行,一般一届同学社团负责人任期应为一学年.举行换届大会应以书面形式报校团委,同学社团团工委,同学社团理事会审核,确定符合换届条件并由同学社团联合会出具同学社团财务审计报告确认无重大财务问题方可召开换届大会.
1,同学社团换届大会召开前夕,同学社团经同学社团联合会向同学社团理事会,同学社团团
工委递交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并提交换届申请;
2,同学社团换届应举行换届大会,换届大会由同学社团负责人或临时负责人召集,同学社团负责人在大会上做工作报告,财务负责人作财务报告,新任同学社团负责人谈工作设想;
3,同学社团换届后,同学社团负责人应在尽快的时间内将新一届同学社团负责人及副部长以上干部的工作设想,组织机构名单报同学社团联合会(分会),各级同学社团团工委,储存同学社团理事会备案.
第十二章同学社团解散
同学社团出现以下情形予以解散:
1,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严重触犯校纪校规,利用同学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2,背离同学社团活动宗旨,连续一个学期未举行正常活动,机构瘫痪,财务混乱;
3,盗用指导单位或其它组织名义进行非正常活动,影响恶劣,后果严重;
4,同学社团以整顿为理由停止活动或出现其它应予解散的情形.
第十三章附则
同学社团必需严格遵守本管理规定.
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在同学社团理事会.
本管理规定自同学社团代表大会大会讨论通过后正式生效.
本章程于2001年12月由北京林业大学第一次同学社团代表大会制订,于2007年12月由北京林业大学第四次同学社团代表大会第二次修订.
北京林业大学第四次同学社团代表大会
2007年12月
北京林业大学关于理顺同学社团管理关系和
规程的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为了更好地落实《北京林业大学同学社团章程》和《北京林业大学同学社团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同学社团管理工作,提升同学社团管理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主要是理顺和规范我校同学社团管理机构在同学社团管理方面的关系.
校党委是我校同学社团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校团委是我校同学社团的指导机构.
同学社团理事会,院级同学社团团工委,专项同学社团团工委,同学社团团(总)支部为同学社
团共青团组织,负责同学社团的思想建设,团组织建设,团务管理,活动审批和财务监督工作,以及指导同学社团围绕育人工作展开第二课堂素养教育.
同学社团联合会,同学社团联合分会,同学社团团务工作委员会为同学社团事务管理组织,负责同学社团的机构运行,活动展开,成员管理以及对外联系等同学社团日常工作的组织展开.同学社团理事会是校团委下设的部门,全面负责全校同学社团的团组织建设,是代表学校团委对全校同学社团进行直接指导的机构.同学社团理事会主任由学校团委书记兼任.
在各学院设院同学社团团工委,负责院级同学社团的团组织建设和业务指导,具体指导各学院同学社团联合分会的工作.书记由该学院推举团总支委员担任.
在校级团的委员会中设立专项同学社团团工委(共设五个专项团工委):思想政治类同学社团团工委,艺术类同学社团团工委,环保类同学社团团工委,科技类同学社团团工委,体育类同学社团团工委,负责校级同学社团的团组织建设,指导同学社团联合会各专项分会的工作和全校本专业类各级同学社团的建设.各专项同学社团团工委书记由校团委推举团委委员担任.在各同学社团中按团员人数设立相应团组织.100人以上设立同学社团团总支部,团总支部
以下设同学社团团支部,团支部以下设同学社团团小组;100人以下直接设同学社团团支部.同学社团团总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由同学民主选举,并报请上级同学社团团工委审批,同学社团理事会审核批准后产生.
同学社团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校团委主管同学社团的委员担任.同学社团联合会办公室代表同学社团理事会具体指导校同学社团联合会的工作,负责全校同学社团的注册管理,同学社团系统评比与奖惩,同学社团招新,同学社团换届,同学社团财务审计监督,同学社团活动审批,同学社团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同学社团对外联系,社联分会等行政性事务的管理工作.
同学社团代表大会是同学社团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其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同学社团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同学社团联合会.在同学社团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同学社团联合会代表同学社团全体成员行使职权,负责同学社团的机构运行,管理以及外联等工作.同学社团联合会秘书长由同学社团理事会办公室主任兼任.
各专项同学社团联合分会是校同学社团联合会的直属分支机构,应全面密切配合校同学社团联合会的工作,负责本类同学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院(系)同学社团联合分会是校同学社团联合会的下属组织,须服从校同学社团联合会的领导,同时接受院(系)同学社团团工委的具体指导.院(系)同学社团联合分会负责本院系同学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专项同学社团联合分会由相应的专项同学社团团工委书记担任秘书长并在其指导下展开业务工作.各专项同学社团联合分会的日常业务工作相应的专项同学社团团工委书记指导;各专项同学社团联合分会的行政性事务如专项同学社团联合分会的机构设置与调整,干部的任免与考核,所辖同学社团的考评等工作由校同学社团联合会指导.
各院系同学社团联合分会由相应院系的同学社团团工委书记担任秘书长并在其指导下展开工作.除另有规定外,各院系同学社团联合分会的日常业务,行政性事务均由相应院系的同学社团团工委书记指导;但各院系同学社团联合分会所辖同学社团的考评工作由校同学社团联合会统一领导,各院系同学社团联合分会有义务协助校同学社团联合会做好下辖同学社团的考评工作.
同学社团团(总)支部是同学社团的共青团组织,负责思想建设,团组织建设,团务监督,活动审批和财务监督工作以及领导同学社团展开第二课堂素养教育.
同学社团团务工作委员会是同学社团的基层组织,负责本同学社团的机构运行,管理以及外联等同学社团日常工作.促进本同学社团各项工作的展开和实施,确保同学社团健康发展.同学社团团务工作委员会受同学社团理事会,团工委和同学社团联合会的领导和同学社团团(总)支部的指导.
第二章同学社团外联
各级同学社团必需邀请校领导参加同学社团活动时,必需经校同学社团理事会办公室审批,经批准后在同学社团理事会的指导下发送请柬.未通过校同学社团理事会办公室审批,各级同学社团不得擅自邀请校领导参加活动.
各级同学社团未通过批准不得擅自外出拉赞助.院级同学社团赞助联系工作由院团工委审批和监管;校级同学社团对外寻求赞助之前,必需由校同学社团理事会办公室报校团委办公会议的审批后由校同学社团联合会秘书长全程监督执行.
各同学社团无权以同学社团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同学社团对外签订合同必需由同学社团联合(分)会秘书长作为代表人签字方为有效.
各级同学社团外请讲座,报告等,必需事先报团工委书记审批并报同学社团理事会审核,户外活动须经学校保卫部门批准,并签订安全责任书,进行相关投保.未通过审批的外请讲座,报告
为违规同学社团活动,将给同学社团及同学社团团长,同学社团团支书以严厉处理.
校级同学社团对校外的联系工作统一由同学社团理事会办公室主任指导.
第三章社联,同学社团换届或调整
各专项,各院系同学社团联合分会换届或调整都必需将书面的换届申请报校同学社团联合会秘书处审批,未通过审批不得进行换届或调整.
各级同学社团换届或调整都必需将书面的换届申请报校同学社团联合会秘书处审批,未通过审批不得进行换届或调整.
为强化对同学社团财务的监督,校同学社团联合会在收到同学社团递交的书面换届或调整申请后,将组织同学社团联合(分)会对该同学社团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如同学社团被出具否定看法或无法出具审计看法的,将由同学社团联合会对该同学社团进行财务清查和财务整顿,财务问题查清并处理完毕后才干进行换届或调整.
为强化对同学社团团务的监督,校同学社团联合会在收到同学社团递交的书面换届或调整申请后,将组织同学社团联合(分)会对该同学社团的团务工作委员会进行团务评价,并出具团务评价报告,对该届团务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客观评价.如同学社团的团务评价为不合格,则该同学社团的换届事宜将在校同学社团联合会的领导下由相应的同学社团联合分会接管,并在查清事实后对有关失职的同学干部向同学社团理事会提交处理建议.
在同学社团换届会议上,由同学社团联合会的代表在正式大会上宣布审计报告和团务评价报告.这是同学社团换届会议的必经程序,因同学社团方面的原因无此程序的,会议无效,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取消同学社团的年度评优资格.
同学社团换届后一个星期内将换届结果,新机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报到校同学社团联合会,逾期将扣相应的综合评分,严重逾期的注销同学社团资格.
第四章附则
同学社团理事会,院级同学社团团工委,专项同学社团团工委,同学社团团(总)支部,同学社团联合会,同学社团联合分会,同学社团团务工作委员会都必需遵守本细则.
本细则于2007年12月1日起生效执行.
本细则的解释权在同学社团理事会.
北京林业大学同学社团理事会
2007年12月
北京林业大学同学社团活动考评员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同学社团的健康发展和校园秩序的和谐稳定,丰富同学的第二课堂,促进校园文化建设,为进一步有效管理及正确引导同学社团展开各类活动,为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地对同学社团进行奖惩,依据《北京林业大学同学社团管理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符合《北京林业大学同学社团章程》和《北京林业大学同学社团管理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校同学社团联合会对校级社团活动的考评,同时也适用于院级同学社团联合会对院级社团活动的考评.院级社团联合会须依据本制度依据其具体状况制定相应的考评制度来对本院社团的活动进行考评.
各同学社团应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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