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缝线路焊接安全措施 1.1施工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安规第2.1.2条之规定。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并负责落实施工方和配合方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安全措施和短轨头;确认信号备品和给点状况、锯轨、钻孔防断机具和材料的齐全完好。线上钢轨焊接施工必必须在天窗点内进行;站内焊轨时相关人员应在运统-17薄上进行登记;施工负责人在确认天窗命令下达并设好防护后方可公布施工命令,否则不得开工。 1.2配合负责人须派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线路工到信号楼进行登记(由所在工区人员负责登记。驻信号楼人员要及时、准确抄录传达命令,并随时保持与工地施工防护联系给点和邻线过车状况。 1.3工地防护员应严格按安规第2.2.
2、8条规定执行,并严格执行安规第2.2.14条之规定。 1.4焊接施工前,应指定专人点前接好回流线,点后拆掉回流线,确保施工和行车安全。焊接时,焊轨组应备有宽度为30mm、40mm、60mm、100mm与施焊钢轨型号相同的短轨头以备急用。 1.5焊接钢轨作业时,施工负责人要遵守维规第4.3.13条之规定,并备有发电机1台,鼓包夹板一对,急救器四个,一般P60夹板一对,接头螺栓6条,钻眼机具1套,涂油机2台。 1.6各种施工器具要检查绝缘性能,防止施工准备、慢行期间联电。 1.7各种工具、材料堆放应严格执行安规第2.6.6条和第2.6.7条之规定,不得侵限。 1.8假设焊接失败应按维规第4.3.1
3、3条及安规第2.3.2条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开通线路。 1.9钢轨焊接后,应拧紧扣件达到三点接触;放行列车前,应确认线路状态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后方可开通线路。严禁超卸扣件。 2.1作业人员的墨镜、长袖手套、护腿等劳保用品必必须佩戴齐全,谨防伤人伤己。要严格执行安规第3.1.13.3.4条及铁路局安全检查室关于防止职工伤亡事故措施之规定。点火预热时,人员应站在上风头方向,点燃和移开预热器时,应注意避开四周的人员,以免发生烧伤事故。氧气与乙炔应有隔离措施,严禁烟火。 2.2在焊剂反应和拆箱整修时,其它无关人员应站在距焊接地点5米以外。 2.3剁斧、大锤不能有毛边。剁斧把、锤把儿要安装牢固,防止
4、脱落伤人。打锤时不能戴手套,并应注意四周环境,避免伤人。打磨钢轨必必须配戴护目眼镜,使用电动机械必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 2.4乘坐汽车时,车首及车尾应呼唤应答,车停稳后,方可下车;焊轨用氧气瓶与乙炔气瓶在运输时不得混装。 3.消防安全。 对运用推凸机推凸的焊瘤及接渣盘内剩余的残渣,应将其倒置在路肩的安全地带封闭网以外并撒土覆盖.严禁倒置在两线间,以防止邻线列车通过时发生火灾事故,作业人员要确认灰碴已经完全熄灭后方准离开现场。 4.作业现场必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假设作业后部分材料不能及时回收带走时,必必须派人看守。假设作业前必必须预卸材料,特别是有短钢轨时必必须派人看守。 5.其他安全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章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