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房屋加层合作协议
房屋加层合作协议书
甲方:吴*元,住
乙方:王*良,住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房屋加层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位于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郑坂村下厝56号,地号为116026133,土地面积为53.55m2〔具体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登记附属简易图为参照〕,土地四至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登记记载为准,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其他权属均为甲方吴*元所有,即拥有该土地及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二、甲方在上述土地上盖有住宅屋〔瓦房一层〕,现甲、乙协商一致,由乙方出资在甲方房屋上加盖楼层至三层半〔含甲方原有第一层〕。合作内容为:〔1〕乙方出资加盖2-3.5层;〔2〕乙方建设包涵有房屋的完整住宅通用结构〔含门、窗、卫生间等通用住宅结构〕;〔3〕乙方负责接通水、电线路及相关设施等;〔3〕乙方负责房屋的室内外装修〔至少必须室内外粉刷〕;〔4〕加盖楼层的材料费、零部件设施及聘请工人所花费的费用均由乙方承当;〔5〕乙方加盖的楼层必须达到能够正常居住标准,并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当。〔6〕原第一层瓦房的屋顶瓦片等的拆掉工作由乙方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亦由乙方承当。
三、甲方在甲方所有的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四周扩建房屋〔均为瓦房一层〕,面积约200m2(含甲方所有的53.55m2,具体面积以实物为准)。乙方均在该一层瓦房加盖至三层半,合作加盖房屋内容如同上述第二条规定合作内容〔1〕-〔6〕。
四、关于加盖房屋权属问题,甲方拥有该整座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乙方与甲方共同享有加盖部分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
五、甲、方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房屋扩建后占地面积约为200m2(含甲方所有的53.55m2),甲方同意乙方享有100m2占地面积,但该100m2不得含有甲方所有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登记的53.55m2,即该53.55m2不管事实还是法律均为甲方单独享有。
六、关于孳息取得、房屋增值部分权属及其他所得。例如:房屋的租金。甲方享有整座房屋的孳息取得的取得权,乙方与甲方共同享有加层部分孳息取得的取得权;假设房屋增值部分,对合作部分乙方享有与甲方共同主张的权益;假设房屋拆迁系货币补偿,涉及拆迁补偿款及其他补偿款项部分,双方拥有共同分割的权利;假设房屋拆迁系产权置换,甲、乙双方必须另行签订合同约定。
七、关于合作部分的转让、抵押、贷款等事宜。乙方转让该合作房屋或将该合作房屋进行抵押、贷款等,必须与甲方协商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转让或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当。
八、基于乙方的原因由该合作房屋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当赔偿责任。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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