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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及防护方案
一、脚手架的选择
根据本工程结构平面形式和建筑物的高度,主体外脚手架采用双排钢管外落地架兼装饰施工架。
(一)钢管的用材和规格
1、钢管材质
其材质使用A3或AY3,并要符合有关标准,每批钢管进场应具有生产厂家的检验合格证,若对材质不明或有怀疑时,应将进场钢管抽样进行机械性能试验,应符合规范中对3号钢的要求,承重杆件的钢材,还应满足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点和硫磷含量的要求。
2、钢管的规格
采用外径48mm,壁厚3.5mm的焊接钢管,用于立杆、大横杆和斜杆的钢管长度为4〜6m,其重量在25kg以内,适合人工操作,用于小横杆的钢管长度为2.1〜2.3m,以便适应脚手架的宽度变化。
3、扣件用材
扣件采用《可锻铸铁分类及技术条件》规范的规定,而扣件的附件(T形螺栓、螺母、垫圈)所采用的材料符合《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规范中A3的规定;螺纹均要符合《普通螺纹》规范的规定;垫圈则要符合规范《垫圈》的规定。扣件不能有裂纹、气孔;也不能有疏松、砂眼或其影响使用性能的铸造缺陷。扣件与钢管的贴合面要接触良好。扣件夹紧钢管时,开处的最小距离不小于5mm,扣件的活动部位转动灵活,旋转扣件的两旋转面间隙不小于1 mm。
(二)架体的整体稳定依靠连墙件的侧向支撑增加架体的横向刚度来保证,连墙件的搭设采用二步三跨进行拉接,连墙杆件应靠近主节点设置,距主节点3mm处;连墙杆采用矩形布置,拉杆另一端用钢管箍在主体柱子上。
(三)为防止架体局部失稳,施工作业中采用措施加以防止,搭设时采用相同的立杆间距、步距。
二、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一)本工程脚手架架宽1米,立杆纵向间距1.8米,步距1.8米,连墙两步三跨设置。如遇洞或柱子等构件处需加大间距时,按规范要求加设斜腹杆进行加固处理。
(二)纵向剪刀撑可防止架体变形。提高脚手架的整体刚度和承载能力,剪刀撑斜杆与水平方向呈45°〜60。角,从外侧立面端部开始,从底至顶连续设置,连续延长。
(三)纵、横向剪刀撑斜杆与立杆或伸出的小横杆进行连接,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均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0m,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
(四)横向剪刀撑,为增强脚手架横向平面的刚度,在脚手架拐角处及中间沿纵向每隔4跨,在横向平面加设斜杆,使之成为“之”字形。遇操作层时可临时拆除,转入其它层时及时加设。
三、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一)脚手板采用规格木架板,必须严禁探头板的出现。
(二)脚手板是施工人员的作业平台,必须按照脚手架的宽度满铺,板与板之间紧靠。采用对接,接头处下设两根横向水平杆,撂置长度均150mm,且对接严密。
(三)架体外侧按规定设置密目(> 20目)安全网,全封闭安全网设置在立杆的里面,密目网必须用符合要求的铁丝将网长边每隔45cm系牢在大横杆上,网端接头全部扎严实,并在二层处设立脚手板满铺的隔离层。
四、层间防护
(一)按照规定作业层下设一道防护层,每两层设一道防坠落隔离层,防止作业层人、物的坠落,当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缝隙(>15cm)已构成落物伤人危险时,增挂一层平网作防护,不使落物对作业层以下人员、物体造成损伤。
(二)安全网作防护层必须封挂严密牢靠,密目网仅用于立面防护,水平防护时必须采用平网,严禁代换。
五、斜道
(一)各类人员上、下脚手架必须在专门设置的人行通道上行走,且与室内的结构楼梯间隔搭设,以便各层楼面均可到达,不准攀爬脚手架。
(二)斜道的搭设参数:人行斜道宽度> 12,坡度采用1:3,斜道搭设按构造要求进行搭设。拐弯处设置平台,其宽度同斜道宽。
(三)斜道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
(四)脚手板在垂直于纵向平杆铺设时,横向水平杆中间加设纵向斜杆,同时通道上设防滑条,间距不宜>30cm。
六、脚手架的计算(略)
七、脚手架的构造要求:
1. 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脚手板
纵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2)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对接、
搭接应附合下列规定:
① 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 ;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
② 搭接长度不应小于l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mm。
2. 横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 。在双排脚手架中,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a不应大于0.4L,且不应大于5mm。
(2) 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O.9m。
⑶当使用木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3. 脚手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 。
(2 )木脚手板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脚手板的铺设可采用对接平铺,亦可采用搭接铺设。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20〜150
,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2 。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坡度应大于2 ,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 。
(3) 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承
杆可靠固定。
4. 立杆
(1) 立杆间距1.5m〜1.8m;
(2)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l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过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
。
⑶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布置间距宜按规范采用。
(4) 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 ;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0.6。
② 搭接长度不应小于l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 。
(5) 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lm,高出檐上皮1.5m。
5. 连墙件
(1) 设置规定:
脚手架高
度
竖向间距(h)水平间距
(la)
每根连墙杆覆盖面积
()
双排
4.8M 4.8M
<40
① 连墙件数量的设置除应满足规范计算要求外,尚应符合下表的规定。连墙件布置最大间距
② 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2 。
③ 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
④ 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⑤ 一字型、开型号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2步)。
⑥ 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2) 连墙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连墙件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
② 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可靠地顶在混凝土圈梁、柱等结构部位。拉筋应采用两根以上直径4的钢丝拧成一股,使用时不应少于2股;亦可采用直径不小于的6 的钢筋。
③ 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2 。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6. 剪刀撑与横向斜撑
(1) 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
(2) 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下表规定确定。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a)
45。
50。
60。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n)
7
6
5
② 双排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
③ 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④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⑤ 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
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O 。
(3) 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斜撑的固定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② 一字型、开型双拼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6跨设置一道。
7. 斜道
(1) 人行并兼作材料运输的斜道的型式宜采用之字型斜道。
(2) 斜道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斜道宜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
② 运料斜道宽度不宜小于l.5m,坡度宜采用1: 6,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lm,坡度宜采用1: 3。
③ 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
④ 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
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 。
⑤ 运料斜道两侧平台外围和端部均应按规范的规定设置连墙件,每两步应加设水平斜杆,应按规范的规定设置剪刀撑和横向斜撑。
(3) 斜道脚手板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大于5 。
② 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头应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的凸棱处宜采用三角木填顺。
③ 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2 设置一根防
滑木条,木条厚度宜为20〜20 。
(4) 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5) 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6) 顶层立杆搭接长度与立杆顶端伸出建筑物的高度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8. 纵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规范构造规定。
(2)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用直角扣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9. 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搭设横向水平杆应符合规范的构造规定。
(2)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
10. 纵向、横向扫地杆搭设应符合规范的构造规定。
11. 连墙件、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连墙件搭设应符合规范的构造规定,当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连墙件二步时,应采取临时稳定措施,直到上一层连墙件搭设完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2)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并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承在垫块或垫板上。
12. 门洞搭设应符合规范的构造规定。
八、脚手架的安全管理
1. 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持证上岗。
2. 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 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接规范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4.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砼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 当有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山。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6. 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接规范规定进行,安全网应接有关规定搭设或拆除。
7.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①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②连墙件。
8. 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9. 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0. 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1. 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接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12. 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九、脚手架的拆除
l. 拆除脚手架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 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 应由项目经理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4) 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2. 拆除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 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3) 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4) 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按规范规定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3. 卸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2) 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接规范规定,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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