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珠海长炼石化设备有限公司8671378516
30000t/a碳五分离、3000t/a UV产品建设项目
环境阻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珠海长炼石化设备
评判单位:广州市中绿环保
编制日期:二00八年八月
目 录
1 总论 3
1.1任务由来及项目简介 3
1.2编制依据 4
1.2.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4
1.2.2地点法律、法规及政策 5
1.2.3产业政策和法规 6
1.2.4技术标准规范 6
1.2.5其它依据 6
1.3评判目的、原则和方法 7
1.3.1评判的目的 7
1.3.2评判原则 7
1.3.3评判方法 7
1.4环境功能区划 8
1.4.1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8
1.4.2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8
1.4.3声环境功能区划 8
1.5环境阻碍评判工作等级 9
1.5.1水环境阻碍评判工作等级 9
1.5.2环境空气阻碍评判工作等级 9
1.5.3声环境阻碍评判工作等级 10
1.5.4生态环境阻碍评判工作等级 10
1.5.5环境风险评判工作等级 10
1.6环境阻碍评判重点 11
1.7环境敏锐点 11
1.8污染操纵与环境爱护目标 12
1.8.1污染操纵 12
1.8.2环境爱护目标 12
1.9评判范畴及评判因子 14
1.9.1评判范畴 14
1.9.2评判因子 14
1.10评判标准 15
1.10.1环境质量标准 15
1.10.2排放标准 17
1.10.2其它标准 18
2 项目概况 19
2.1建设项目名称、单位、性质与选址 19
2.1.1建设项目名称 19
2.1.2建设单位 19
2.1.3性质 19
2.2建设规模及投资规模 19
2.2.1 经济技术指标 19
2.2.2 建筑技术指标 20
2.3职工人数及工况 22
2.4要紧建设内容 23
2.4.1产品方案及项目组成 23
2.4.2技术经济指标 24
2.4.3要紧生产设备 25
2.4.4要紧原辅材料 27
2.4.5 储运工程 27
2.4.6 给排水系统 29
2.4.7 通风、空调 30
2.4.8供配电、自动操纵及电讯设施 31
2.4.9供热 32
2.4.10消防 32
2.4.11环保工程 33
4 建设项目区域环境概况 36
4.1自然环境 36
4.1.1地理位置 36
4.1.2地势地貌、地质 36
4.1.3地震 38
4.1.4气象、气候 38
4.1.5水文特点 39
4.1.5土壤、植被 41
4.1.6野生动物 41
4.1.7水生动物 42
4.2社会经济环境概况 42
4.2.1珠海市 42
4.2.2金湾区 42
4.2.3高栏港经济区 43
4.2.4南水镇污水处理厂 45
16 结论与建议 46
16.1 项目概况 46
16.2 环境质量现状评判结论 46
16.2.1 水环境质量现状评判结论 46
16.2.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判结论 46
16.2.3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判结论 46
16.3.1 水污染源分析 47
16.3.2 大气污染源分析 47
16.3.3 噪声污染源分析 47
16.3.4 固体废物污染源分析 47
16.4 环境阻碍推测评判结论 47
16.4.1 水环境阻碍推测分析 48
16.4.2 大气环境阻碍推测分析 48
16.4.3 声环境阻碍推测分析 48
16.6 污染治理措施结论 49
16.6.1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及建议 49
16.6.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 49
16.6.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 50
16.6.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 50
16.7 清洁生产 50
16.8 污染物排放总量操纵 51
16.9 产业政策与选址布局合理性分析 51
16.10 公众参与结论 51
16.11 综合结论 52
1 总论
1.1任务由来及项目简介
珠海长炼石化设备是中石化长岭炼油化工的改制企业,由长岭炼化长阳工程与深圳埃森实业和无锡兴达泡塑新材料共同出资组建而成。公司聚拢了各股东企业的优势,不断进展壮大,现在要紧从事石油化工、设备制造安装和精细化工生产和销售。在消化吸取国内外高科技精细化工和石油化工技术的基础上已生产出了戊烷EPS发泡剂、环戊烷PU发泡剂、己烷特种环保溶剂和UV光固化涂料、油墨、粘合剂等产品,并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为了进一步开拓华南和东南亚及海外市场、服务于珠海石化工业,公司决定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石化工业园区购置90亩土地,投资15000万元用于建设C5分离、UV产品和检修理厂项目。
本项目依靠珠海本地的原料组织生产,技术先进可靠,产品品质高、性能好,产品结构合理,产品的环保性是最大的亮点,项目符合当地的产业发作方向。利用珠海轻烃生产EPS发泡剂,PU发泡剂采纳高精度的精馏分离,生产的烷烃产品取代了原先的氟利昂发泡剂,在环保上做出了庞大的奉献。UV光固化产品生产工艺简单,设备安全性高,产品取代了传统的溶剂工艺路线,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排除了危险化学品溶剂带来的环境污染、危险性和职业病。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符合行业和地区进展规划,对本地区的经济进展有一定的辐射阻碍和带动作用。
由珠海市政府设立的高栏港经济区,投资环境优良,包括石化工业区和精细化工区,并进行了宏观的整体规划。化工园区的市政道路建设、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与供应差不多到位,本项目符合当地的产业进展方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环境阻碍评判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爱护治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爱护治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凡对环境有阻碍的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阻碍评判报审制度。受珠海长炼石化设备有限的托付,广州市中绿环保(持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乙级证书第2829号)承担《珠海长炼石化设备30000t/a碳五分离、3000t/a UV产品建设项目环境阻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依照《环境阻碍评判技术导则》(HJ/T2.1~2.3-93)和《环境阻碍评判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等有关规定,于2008年7月编写《珠海长炼石化设备30000t/a碳五分离、3000t/a UV产品建设项目环境阻碍报告书》。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1989年12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阻碍评判法》,2003年9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28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1日;
(9)《建设项目环境爱护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年第253号;
(10)《建设项目环境阻碍评判资质治理方法》,2006年1月1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年第284号;
(12)《建设项目环境爱护分类治理名目》,国家环境爱护总局第14号令,2002年10月13日;
(13)《清洁生产审核暂行方法》,国家环境爱护总局令第16号,2004年10月18日;
(1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998年7月1日;
(15)《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
(16)《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
(17)《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治理方法》,国家环境爱护总局令第5号,1999年10月1日;
(18)《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19)《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方法》,2005年10月;
(20)《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治理方法》,2004年5月;
(21)《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
(22)《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操纵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004〕232号;
(23)《关于加强环境阻碍评判治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2005年12月16日;
1.2.2地点法律、法规及政策
(1)《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爱护治理条例》,2004年7月29日;
(2)《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爱护治理规范(试行)》,广东省环境爱护局粤环监[2000]8号,2000年9月11日;
(3)《广东省环境爱护条例》,广东省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005年1月1日执行;
(4)《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5)《广东省环境爱护和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2005年11月;
(6)《广东省环境爱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2006年4月;
(7)《广东省环境爱护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治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环[2007]99号;
(8)《广东省碧水工程打算》,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办(1997)29号文;
(9)《广东省蓝天工程打算》,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办(2000)7号文;
(10)《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粤府函(1999)553号;
(1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方法》,1997年12月.;
(12)《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4年5月1日;
(13)《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粤环[2004]106号;
(14)《广东省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治理方法)规定》,1999年;
(15)《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治理暂行规定》,1997年;
(16)《广东省饮用水源爱护条例》(2007年7月1日);
(17)《珠海市环境爱护条例》(1998年);
(18)《珠海市饮用水源水质爱护条例》(1996年);
(19)《珠海市都市总体规划2001~2020》;
(20)《珠海市都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1996年)。
1.2.3产业政策和法规
(1)《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第40号,2005年12月2日;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目(2007年本)》;
(3)《工业行业近期进展导向》,国经贸行业〔2002〕716号,2002年9月28日;
(4)《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进展规划纲要 (2006-2020年)》;
(5)《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粤府[2006]46号,2006年4月25日;
(6)《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修订版)》,粤府办〔2005〕15号,2005年2月18日;
1.2.4技术标准规范
(1)《环境阻碍评判技术导则 总纲》(HJ/T2.1-93);
(2)《环境阻碍评判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2.2-93);
(3)《环境阻碍评判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阻碍评判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2.4-1995);
(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判技术导则》(HJ/T169-2004);
(6)《环境阻碍评判公众参与暂行方法》,环发2006[28]号,2006年3月18日;
(7)《制定地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和方法》(GB/T13201-91);
(8)《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1.2.5其它依据
(1)《珠海长炼石化设备30000t/a碳五分离、3000t/a UV产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3评判目的、原则和方法
1.3.1评判的目的
(1)通过对国家和省市的产业政策、都市及环境规划的了解和分析,论证本项目总体设计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2)通过对该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和工艺路线进行分析,明确污染源和可能产生的污染因素,运算污染物的排放量,把握该项目对环境产生的不利阻碍;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确定环境评判的要紧爱护目标和评判重点;
(3)通过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分析,查清建设项目所在厂址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得到当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结论;对建设项目建设期、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阻碍进行评判,确定建设项目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的不良阻碍的范畴和程度,从而提出幸免污染、减少污染的计策措施;
(4)依照工程分析和阻碍推测评判的结果,对工程方案和环保措施进行可行性论证;
(5)通过对项目清洁生产水平的评估,结合国家及地点的产业政策分析该选址的合理合法性;
(6)从环保的角度明确给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结论。
1.3.2评判原则
(1)针对项目的工程特点和所在地区的环境特点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和分析,并抓住危害环境的要紧因素;
(2)严格贯彻国家与地点的有关方针、政策、标准、规范以及规划;
(3)从现状调查、评判因子选择到评判专题设置、监测布点、取样、分析、测试、数据处理以及模式选用都要严守科学态度;
(4)在环境阻碍评判工作中要做到准确和公平,评判结论要明确、可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1.3.3评判方法
(1)尽量利用项目所在地区已有的环境数据和资料;
(2)污染源分析拟采取类比分析法和体会系数法和模式运算法;
(3)采纳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4)结合地点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分析;
(5)采纳国家颁发的环评技术导则举荐的评判方法。
1.4环境功能区划
1.4.1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依照《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办[1999]68号),鸡啼门以西至高栏岛东部海域,平均宽3km长37 km的海域属三类海水水质目标区,其要紧功能为工业、景观;雷蛛平沙港口功能区,三角岛至雷蛛岸段,平均宽3km长19 km的海域属三类海水水质目标区,其要紧功能为港口、工业、景观;
高栏飞沙滩旅行功能区,高栏岛东部飞沙湾二类海水水质目标区,其要紧功能为海水浴场、旅行。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近岸海域功能区划见图1.4-1。
1.4.2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依照《珠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珠府办[1999]127号文件划确定其功能区分类,项目所在地(珠海高栏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基地)属于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单二级标准。
1.4.3声环境功能区划
依照《珠海市都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珠府[1996]51号)编制说明、《珠海市噪声操纵标准》(DB44/6794)及《关于珠海临港石化产业基地区域环境阻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粤环函[2003]1003号),项目所在区域为珠海高栏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基地,属于噪声3类功能区,执行《都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Ⅲ类标准。
本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见表1.4.3-1。
表1.4.3-1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
项目
功能区
地表水环境
港口区,西区三类功能区,鸡啼门以西至高栏岛东部海域;雷蛛平沙港口功能区,三角岛至雷蛛岸段海域,《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三类区;高栏飞沙滩旅行功能区,高栏岛东部飞沙湾,《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区。
空气环境
工业区,执行GB3095-1996 二级标准
声环境
3类区,执行GB3096-93 3类标准
环境敏锐特点
酸雨操纵区
是否差不多农田爱护区
否
是否饮用水源爱护区
否
是否自然爱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否
是否有文物爱护单位及世界自然文化遗产
否
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畴
是,南水污水处理厂
1.5环境阻碍评判工作等级
1.5.1水环境阻碍评判工作等级
依照《环境阻碍评判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的要求,地表水环境阻碍评判工作等级要紧依据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受纳水域规模的要求确定。
通过工程分析,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废水不外排,外排废水要紧是职员办公生活污水和车间地面冲洗水,废水排放总量为12.1m3/d,要紧污染物为pH、CODCr、BOD5、SS、氨氮及LAS等,污染物类型共6类,水质复杂程度属中等。受纳海域水质要求为三类,依照导则要求本项目的地表水环境阻碍评判工作等级定为三级评判。
1.5.2环境空气阻碍评判工作等级
依照《环境阻碍评判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93)的规定,大气环境阻碍评判工作等级依据评判项目的要紧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周围地势的复杂程度以及当地执行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等因素确定。
依照本项目的工程分析得出,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要紧是非甲烷总烃和燃烧废气(烟尘、SO2、NOX)等。依照《导则》中等标排放量Pi的运算公式:
式中:Pi——等标排放量,m3/h;
Qi——单位时刻排放量,t/h;
Coi——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运算出各污染物的等标排放量运算结果列于表1.5.2-1
表1.5.2-1 建设项目要紧大气污染物等标排放量
Qi(kg/h)
Coi(mg/m3)
Pi(m3/h)
非甲烷总烃
0.056
3.5
0.16×108
SO2
0.33
0.24
1.375×108
依照表1.5.2-1要紧大气污染物等标排放量运算结果分析,本项目外排大气污染等标排放量Pi均小于2.5×108,项目所在区域地势为平坦地势,按《导则》要求进行判定,大气环境阻碍评判工作等级属三级。
1.5.3声环境阻碍评判工作等级
依照《珠海市都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珠府[1996]51号)的有关规定,该区域声环境属于3类功能区,故建设项目所在地执行GB3096-93中的Ⅲ类标准。按《环境阻碍评判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中的规定,声环境的评判工作等级为三级。
1.5.4生态环境阻碍评判工作等级
厂址排放口评判区域内,不存在国家Ⅰ、Ⅱ类爱护动植物,邻近海域也无珍稀濒危水生物生存。因此生态环境作一样性评判。
1.5.5环境风险评判工作等级
依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判技术导则》(HJ/T169-2004),本项目储存物料中属于一样毒性危险物质的有二甲苯、己二异氰酸酯等;属于易燃危险性物质的有珠海C5轻烃及其碳五分离产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的判别方法以及本项目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情形,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列名物质有:二甲苯、己二异氰酸酯、珠海C5轻烃及碳五分离产品戊烷发泡剂、丁烷气雾、正、异己烷等。
依照HJ/T169-2004中的评判工作级别判别标准,本项目各物质的评判标准如表1.5.5-1所示。
表1.5.5-1 本项目各物质环境风险评判工作等级
类型
一样毒性危险物质
易燃危险物质
二甲苯
己二异氰酸酯
戊烷
环戊烷
重大危险源
一
一
非重大危险源
二
二
依照罐区和生产区危险物质的储存量和使用量,本项目的罐区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所处地区为工业区,不属于敏锐地区。依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判技术导则》HJ/T169-2004判定,本项目风险评判等级属于一级,对事故阻碍进行定量推测,说明阻碍范畴和程度,并提出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
1.6环境阻碍评判重点
依照项目的特点及环境特点,评判重点为工程污染分析、环保措施论证、大气环境阻碍评判及风险评判。
1.7环境敏锐点
项目周围1000m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受噪声阻碍的声环境敏锐点。项目选址邻近要紧环境爱护敏锐目标见表1.7-1,详见附图
表1.7-1 建设项目拟建址邻近要紧爱护敏锐目标
环境要素
爱护对象
相对厂址位置
功能区分类
备注
环境空气
南水镇
东北面
6.0
二类
居民区
高栏港管委会
西北面
1.2
二类
办公区
金龙新村
西北面
3.9
二类
居民区
沙白石村
东南面
5.3
二类
居民区
飞沙村
东南面
6.5
二类
居民区
高栏村
东南面
5.6
二类
居民区
飞沙滩旅行度假区
东南面
8.9
二类
游度区
水环境
大杧岛—三角山一带的贝类养殖区
西面
7.0km
III类
高栏岛飞沙滩邻近
东南面
II类
海水操纵区
珠海港
西南面
6.5km
III类
高栏岛西部沿荷包岛北部、大杧岛东部海域
噪声
厂界周边200m
厂界外
3类
1.8污染操纵与环境爱护目标
1.8.1污染操纵
(1)本项目所有的污染源均应得到有效和妥善的操纵,研究项目现行的防治措施可行性,提出先进的技术措施和治理措施,将项目营运活动对环境的阻碍降低到最小程度。
(2)拟建项目生产废水水量较小,约0.9m3/ d统一集中收集,由深圳市东江环保股份收集处理;要紧排水为生活污水11.6m3/ d,通过简单的三级化粪处理后,排入石化基地南水污水处理厂现有管线至南水污水处理厂,处理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排入黄茅海。
(3)对项目的废气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使之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使邻近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不因项目的建设而造成不良阻碍。
(4)严格操纵项目要紧噪声源对本项目所在区域可能带来的阻碍,使声环境质量达到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要求。
(5)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必须合理收集储备并托付相关单位处置,确保处置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
1.8.2环境爱护目标
本评判的环境爱护目标是:爱护项目所在区域的整体环境质量,确保项目选址周围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发生显著改变。
1.8.2.1水环境爱护目标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废水不外排,外排废水要紧是职员办公生活污水,处理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排入石化基地南水污水处理厂现有管线。
其水环境爱护目标是纳污海域及周围海域的水质状况及其生态系统:
高栏岛飞沙滩邻近二类海水操纵区(距离13km外,超出评判范畴);
高栏岛北部沿岸海域、南水镇东部沿岸、三灶岛以西沿岸海域都分布有蚝养殖区、白蚬护养区(由于填海已隔断,南水污水厂排放口排放的污水专门难阻碍到此区域);
珠海市沿岸幼鱼幼虾爱护区(评判范畴内海域已规划为港口区,此外,幼鱼幼虾爱护区要紧是针对渔业生产,对污水排放未有限制规定);
关于幼鱼幼虾爱护区,1979年广东省海洋水产主管部门将狮子洋水域和伶仃洋北部水域划为“经济鱼类繁育场爱护区”(广东省水产局“(79)粤水产字第511号”文件)和“幼鱼幼虾爱护区”(广东省水产厅“(82)粤水产字第009号”文件)。1985年农牧渔业部制定了《南海区水产养殖爱护》,规定了“幼鱼幼虾爱护区”上游从狮子洋莲花山断面起,一直到下游伶仃洋的珠海市金星门水道铜鼓角——内伶仃岛东角咀——深圳市妈湾下角断面,除专门划出地区域外,珠江口区域水深小于20m的水域为幼鱼幼虾。“幼鱼幼虾爱护区”的爱护期为3月1日至5月31日,爱护期间禁止底拖网渔船和拖虾渔船及以捕捞幼鱼幼虾为主的其它作业渔船进入生产; “经济鱼类繁育场爱护区”,爱护期为农历4月20日至7月20日,爱护期间禁止大缯、企门缯、装箩、掺缯、布罟、闸箔及机拖作业。另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189号《中国海洋渔业水域图(第一批)》之“南海区渔业水域图”,“广东省沿岸由粤东的南澳岛至粤西的雷州半岛外罗港沿海20米水深以内的海域”,为幼鱼幼虾爱护区,爱护期为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南面由台山市广海口的鸡罩山角为起点至少鹅咀对开二海里处,再经大襟西南角及小芒直到南水西南角的连线为界,北面由独崖至二虎的连结线以内的海域范畴”为崖门口经济鱼类繁育场爱护区,爱护区为每年的农历4月20日至7月20日。
1.8.2.2大气境爱护目标
操纵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燃烧废气等污染物的排放量,以达标排放并对环境不产生明显阻碍为操纵目标。依照现场调查,项目评判范畴内有高栏港管委会、金龙村、铁炉村等居民点。
1.8.2.3声境爱护目标
项目周围1000m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受噪声阻碍的声环境敏锐点。操纵要紧生产过程机械设备噪声及施工期机械噪声值,爱护目标是确保项目在建设期间和建成后其周围区域声环境符合该区域的声环境功能要求。
1.9评判范畴及评判因子
1.9.1评判范畴
1.9.1.1水环境评判范畴
按照《环境阻碍评判技术导则》要求,拟定本项目环境阻碍评判的范畴和因子。项目污水入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汇入珠海市高栏港石化工业区南水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沿排海管线排入黄茅海,确定项目评判范畴为以排污口为中心,半径5km范畴内的海域。
1.9.1.2大气环境评判范畴
按照《环境阻碍评判技术导则》要求和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形和区域环境特点,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阻碍评判的范畴。
评判范畴:依照项目规模及排污特点及周围的环境状况,确定项目评判范畴为以厂址为中心,以主导风向为主轴的矩形,其边长为4km的区域。
1.9.1.3声环境评判范畴
依照《环境阻碍评判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声环境评判范畴为建设项目厂区边界外1m包络线以内的范畴。
1.9.2评判因子
依照拟建工程的建设行为和运营后对周围环境的阻碍情形,结合评判区域的环境概况及爱护目标,经初步分析后识别出工程阻碍因子并选择出环境阻碍评判因子,见表1.9.2-1和表1.9.2-2。通过进一步的选择,确定环境阻碍评判因子如下:
1.9.2-1 环境阻碍因子识别
工程时期
工程阻碍因子
大气环境
水环境
声环境
土壤
地下水
陆域植被
社会环境
施工期
土建施工设备安装
○
△
○
△
△
△
营运期
生产过程运输
○
△
○
△
△
△
注:×无阻碍 △阻碍轻微 ○有较大阻碍
1.9.2-2 环境阻碍评判因子选择
评判时段
要紧阻碍因子
调查内容
推测评判内容
施工期
降尘、TSP、噪声、SS
降尘、TSP、噪声
对大气、声和水环境阻碍
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垃圾产生量
处理措施
营运期
非甲烷总烃、
燃烧废气(烟尘、SO2、NOx)
同生产线的排放情形
对大气环境的阻碍
噪声
声环境背景调查
对声环境的阻碍程度;降噪措施
石油类
水环境现状调查;治理计策和措施
对周围水质阻碍
1.9.2.1水环境评判因子
现状评判因子:pH、水温、SS、DO、CODMn、BOD5、活性磷酸盐、无机氮(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石油类、盐度、硫化物、挥发酚,共12个项目。
推测评判因子:CODMn、氨氮
1.9.2.2大气环境评判因子
现状评判因子:SO2、NO2、PM10、非甲烷总烃
推测评判因子:非甲烷总烃
1.9.2.3声环境评判因子
评判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
1.9.2.4生态环境
调查分析浮游植物、浮游动物以及水产养殖、渔业捕捞。
1.10评判标准
1.10.1环境质量标准
1.10.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石油化工区进港大道东侧,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石化城茂名市的有关规定,具体见表1.10.1-1。
表1.10.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刻
浓度限值(mg/m3)
二级标准
浓度限值(mg/m3)
三级标准
选用标准
二氧化硫
SO2
年平均
日平均
1小时平均
0.06
0.15
0.50
0.10
0.25
0.7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
二氧化氮
NO2
年平均
日平均
1小时平均
0.04
0.12
0.24
0.08
0.12
0.24
总悬浮颗粒物TSP
年平均
日平均
0.20
0.30
0.30
0.50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年平均
日平均
0.10
0.15
0.15
0.25
NMHC*
日平均
小时平均
2.0
3.5
NMHC*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其统一环境质量标准,石化城茂名市规定非甲烷总烃小时平均浓度≤3.5 mg/m3,日平均浓度≤2.0 mg/m3
1.10.1.2水环境质量标准
依照《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海域水质目标为三类,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三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10.1-2。
表1.10.1-2 海水水质标准 单位:mg/L,pH值无量钢
项目
三类标准
项目
三类标准
pH值
6.8~8.8
石油类≤
0.30
SS
人为增加的量≤100
硫化物≤
0.05
DO>
4
汞≤
0.0002
CODMn≤
4
铜≤
0.05
BOD5≤
4
铅≤
0.01
无机氮(以N计)≤
0.40
砷≤
0.05
活性磷酸磷(以P计)≤
0.030
铬≤
0.02
挥发酚≤
0.01
1.10.1.3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
《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GB 18668-2002) 各标准限值见表1.10.1-3,本项目评判海域中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执行三类标准。
表1.10.1-3 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干重/kg
项目
铜
铅
锌
镉
油类
有机质%
硫化物
汞
一类≤
35.0
60.0
150.0
0.50
500
2.0
300.0
0.20
二类≤
100
130
350
1.5
1000
3.0
500.0
0.5
三类≤
200.0
250.0
600.0
5.00
1500.0
4.0
600.0
1.0
1.10.1.4声环境质量标准
依照《珠海市都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项目评判区域属于噪声3类功能区,执行《都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Ⅲ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1.10.2排放标准
1.10.2.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气执行广东省地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具体见表1.10.2-1。
表1.10.2-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染源名称
污染物名称
最高承诺排放浓度(mg/m3)
厂周界外浓度最高点(mg/m3)
采纳标准
锅炉
SO2
100
-
DB44/27-2001第二时段
NOX
400
-
烟尘
50
-
装置及罐区管线等无组织排放
非甲烷总烃
-
4.0
生产车间烟囱
非甲烷总烃
120
-
1.10.2.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在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水污水处理厂纳污范畴内,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南水污水处理厂,最后排入黄茅海。废水排放口的海域属三类功能区,由于该海域现已受到了污染,本项目按严要求,执行广东省地点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见表1.10.2-2。
表1.10.2-2 污染排放限值
污染物
pH
SS
CODCr
BOD5
NH3-N
色度
石油类
浓度限值
6~9
60
60
20
10
40
5.0
执行标准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1.10.2.2噪声排放标准
依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及周边环境特点,企业投入运营后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见表1.10.2-3。
表1.10.2-3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单位:dB(A)
声功能区类别
昼 间
夜 间
Ⅲ
65
55
施工期间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6-96),见表1.10.2-4。
表1.10.2-4 施工期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限值 单位:Lep[dB(A)]
施工时期
要紧噪声源
昼间噪声限值
夜间噪声限值
土石方
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等
8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等
65
55
1.10.2其它标准
(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5085.3-1996);
(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标准》(GB18597-2001);
(5)《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
(6)《常用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7)《常用化学品危险特性》(GB 13690-1992);
(8) 《一样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操纵标准》(GB18599-2001)。
(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以上标准中,由国家与地点标准并存的,执行较严的标准。
2 项目概况
2.1建设项目名称、单位、性质与选址
2.1.1建设项目名称
珠海长炼石化设备30000t/a碳五分离、3000t/a UV产品建设项目
2.1.2建设单位
珠海长炼石化设备
2.1.3性质
2.1.3.1建设性质
新建
2.1.3.2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制公司
2.1.3.3行业类别
C26化工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1.4建设项目选址
本项目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基地,石化区进港大道的东侧。本项目的东侧振戎芳烃规划用地(现为空地),西侧为进港大道,南侧为裕汇通聚酯的规划用地(现为空地),北侧为正在建设的变电站。项目具体位置见图2.1-1,项目在石化基地内的位置见图2.1-2。
2.2建设规模及投资规模
2.2.1 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一期80万元人民币,占一期总投资的1%。项目产品总产值约为41206万元/年。
2.2.2 建筑技术指标
项目总占地面积6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870平方米,绿化率为25.8%。具体建筑指标及要紧建筑物情形详见表2.2.2-1,厂区布置情形详见附图3厂区平面布置图。
表2.2.1-1 项目建筑指标及建筑物情形一览表
编号
名称
层数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1
办公楼
5F
840m2
4200 m2
2
门卫亭
1 F
16 m2
50 m2
3
配电房
1 F
54 m2
160 m2
4
消防泵房
1 F
54 m2
160 m2
5
检修车间
1 F
630 m2
3600 m2
6
修理安装车间
1 F
1008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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