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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模板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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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模板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提升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简称“公司〞〕的经济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吸引和坚持一支高素养的经营管理队伍,创造一个激励员工实现目标的工作环境,倡导以业绩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提升自主管理的水平,激励经营管理者为公司长期服务,并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原则 三个有利于原则:有利于公司产业的稳健经营;有利于公司产业的快速成长;有利于公司吸引并留住高层管理团队。 业绩导向原则:依据岗位责任和岗位风险的大小,确定股份分配额度,充分体现按劳分配的公平性原则。 利益共享原则:将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结合起来,促使员工注重企业的长期利益。 第三条 定义 依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长期激励主要采纳虚拟股权的方式。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可以进一步合计执行管理层和员工持股、股票期权等多元化的股权激励方式。 虚拟股权:是一种以虚拟股票期权为思路的,以经营团队创造的利润为基准的,管理者共享公司收益的长期激励形式。 虚拟股权与法律意义上的股权的区别为:虚拟股权是一种收益权,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持有者也不能转让和出售。虚拟股权享有的收益来源于股东对相应股权收益的让渡。 第四条 组织实施 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虚拟股权的组织管理工作:依据公司年度税后净利润确定虚拟股权分配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审核;依据员工持股状况设立员工个人持股账户,登记员工持有的虚拟股权状况,结算年终分红收益,办理虚拟股权的获授和回购手续等事宜。 2、公司董事长审核虚拟股权授予方案,批准虚拟股权的回购方案。 3、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年终分红方案,最终由公司董事会批准虚拟股权的授予方案。 第二章 虚拟股权的授予 第五条 授予人选 由公司董事长提名与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依据以下标准在可选范围内确定具体人员名单,报经董事会批准。 确定标准: 1、在公司的历史发展中做出过特别贡献的人员; 2、公司将来发展亟必需的人员; 3、年度工作表现特别的人员; 4、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标准。 授予范围: 1、公司高级业务经理以上人员; 2、各板块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 3、各独立经营班子人员; 4、其他特别人才和有特别贡献的人员。 虚拟股权的授予采用分期分批的方式,逐步覆盖上述授予范围内的有关人员。 第六条 授予独立项目营销 设定年度利润目标,其管理者的虚拟股权由董事长直接制定,且与该个人所在部门的经营状况挂钩。 未设定年度利润目标的部门,其管理者的虚拟股权由也由董事长授予,与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挂钩。但当项目正式运营后,即从投产的次年起按照与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挂钩的原则进行虚拟股权的管理。 第七条 授予方式 个人年度授予额度=年度每基点授予份数×岗位系数×工龄系数 1、公司年度每基点授予份数由公司财务部依据公司的实际状况进行测算,并推举给董事会批准。为了确保激励的长期性和有效性,年度每基点授予份数一经确定,原则上坚持不变,除非公司面临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2、岗位系数依据岗位评价结果所确定的岗位等级计算。因职位升降而导致岗位系数变动的,岗位系数依据职位调整的时间分段计算。 3、工龄系数=〔1+当年本公司工龄/40〕。 第八条 授予时间 虚拟股份按年度授予,分配时间为公司本财年财务决算后的半年内,员工在获授的当年即可享受股东转让的红利分派。 第三章 虚拟股权的回购与分红 第九条 回购 〔一〕 本着按年授予、滚动回购的原则,每一年度授予的虚拟股权在持有时间满______年后由各授予单位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三年逐批回购。 持有人必需按期按比例滚动兑现所持有的虚拟股权;因持有人个人原因未按规按时间和比例兑现的,视同为持有人自动放弃该部分虚拟股权。 〔二〕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回购年份公司上一年的每股净资产计算: 个人回购收入=可回购的虚拟股份数额×〔回购年份上一年的每股净资产-授予年度每股净资产〕 其中:每股净资产=年度平均净资产÷实收资本 年度平均净资产=〔年初净资产+年末净资产〕÷2 公司股本以实收资本为基准,按每股1元计算。 〔三〕 依据工作必需要在公司内调动的,经离任审计无误后,从调动时间起参加新岗位的虚拟股权分配。调动当年的虚拟股权分配可依据在原部门与新岗位的时间比例确定。已经持有的原单位的虚拟股份持续按五年期满后逐年回购的原则处理。新岗位没有长期激励方案的,可以按调离前的岗位级别在公司参加虚拟股权的分配。 〔四〕在任期内退休的,经离任审计无误后,从离职年份当年起不再享受股份分红,所持有的虚拟股权由公司按上年每股净资产值在一年内全部回购。在任期内死亡的,从次年起不再享受股份分红,所持有的虚拟股份按上述办法回购。 〔五〕 在任期内被辞退、或被降职至不符合分配条件的,从离职或降职年份当年起不再享受股份分红,所持有的虚拟股权由公司按上年每股净资产值在一年内全部回购。 〔六〕在任期内辞职的,从离职年份当年起不再享受股份分红,所持有的虚拟股权按自动放弃处理。 第十条 分红 虚拟股权的分红收益按每位管理者持有的虚拟股份总额计算: 虚拟股份分红收益=虚拟股份数量×每股红利 每股红利=本单位当年税后净利润÷本单位股本×分红比例 利润以及本单位股本的核算以董事会认可的内部或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分红比例由公司财务部依据本单位实际状况进行测算,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配比例建议并报本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红利分配时间为各授予单位下一财年的第一个月。 第十一条 个人所得税被授予人因持有虚拟股份而获得的各种收益〔包括分红及兑现收益〕,均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该项税款由各公司代扣代缴。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资格免除与股权扣除 因管理者的决策失误或严重违纪行为等原因导致公司出现损失的,可以通过阶段性免除虚拟股权的享受资格、扣除虚拟股权的方式作为经济上的处罚。处罚建议由总裁提出,公司董事会决定。 对决策失误行为,可依据决策失误的原因、失误的性质、以及损失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挽回等具体状况决定个人对损失承当的责任,并据此将损失折算成股份数量,在失误行为主体所持有的虚拟股权数额内作相应的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关于管理者恶意欺诈、贪污腐败等严重违纪行为,无论造成损失金额大小,除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外,其所持有的虚拟股权全额扣除。 依据《公司员工奖惩办法》的规定,关于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免除虚拟股权享受资格一年。 第十三条 禁止条款 在任何状况下,持有人都不得将虚拟股权进行按揭、出售和转让。 第十四条 股权转换 公司整体上市时,虚拟股权可以通过一定的对价方案转化为股票期权,具体转换方案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 试行、修订及解释 本办法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结束后依据执行状况进行修订。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拟定、修改和解释,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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