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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师德考核评议制度
为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树立以人为本的师德建设理念,提高师德修养的自觉性,增强教职工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建设一支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完善我校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考核机制,增强师德考核的公正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提高我校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严肃查处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我校师德考核评议制度。
一、师德考核的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
全校所有在职在岗教师。
(二)综合考核内容及标准(结合师德承诺书制定):
【一】政治坚定,依法执教(10分)
1、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崇尚科学,不搞迷信活动。(5)
2、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拥护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中小学教师十不行为规范》(5)
下列表现属违背师德行为(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该项不得分):
1、散布传播违背方针政策的言论。
2、参与集体或其它违法违规上访。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政令的行为,影响恶劣的。
【二】文明理性,爱岗敬业(20)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事业心,爱校如家(4分)
2、讲奉献、比贡献、公而忘私,淡泊明志、辛勤工作,教书育人。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
问题,履行课后辅导学生的职责(4分),
3、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素质,促进学生全
面发展(4分)
4、不传播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4分)
5、服从领导,服从上级安排,积极投身课程改革,争做创新教师
(4分)
下列表现属违背师德行为,必须坚决杜绝(具有下列行为者扣减
110 分):
1、上课之前不备课,课堂效果差,或授课出现知识错误、政治思想错误(扣10分)。
2、不批改作业,不辅导学生,或批改不认真,存在明显错误(错批
错改、漏批漏改,一字批语,讽刺、挖苦等侮辱性批语)。(扣5分)
3、擅离工作岗位,擅自停课、缺课、调课,迟到、早退。违反工作
纪律,上班时间聊天、干私活,搞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扣6分)
4、对工作不负责,马虎支应,管理学生简单、粗暴,教育学生不讲
究方法,引起大部分学生及家长强烈不满。(扣5分)
5、上课期间接、打电话或手机。(扣1分)
【三】热爱学生,尊重学生(20分)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一视同仁,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歧视、排
挤学困生。(4分)
2、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4分)
3、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实行管理民主和教学民主,创造平等、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4分)
4、对学生高度负责,热情关怀,严格要求,耐心教导。(4分)
5、正确评价学生,坚持对学生进行鼓励、帮助学生树立自信。(4分)
下列表现属违背师德行为,必须坚决杜绝(具有下列行为者扣减1-
--10 分):
1、对待学生冷酷、粗暴,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扣10分)
2、散布有害于学生成长的消极落后言论和不健康思想。(扣10分)
3、学生管理混乱,由此引发事故,造成恶劣影响。(扣10分)
【四】勤奋学习,业务精通(10分)
1、树立优良学风及终身学习的观念,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教学水平。(2分)
2、自觉加强理论修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2分)
3、尊重教育科学和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办事。(2分)
4、坚持教育创新,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讲求教育教学艺术,提高教育教学水平。(2分)
5、注意减轻过重的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2分)
下列表现属违背师德行为,必须杜绝(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该项不得分)
:1、拒不参加学习培训和教学研究,不思进取,教学水平低下,教学质量长期没有提高。
2、坚持落后的教育观点,使用不科学的教学方法,经教育、帮扶仍不能转变观念,改进教学方法。
一3 一
3、布置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和训练,将教师应做的工作大量转嫁给学生,严重增加学生负担,导致大部分学生厌学。
【五】尊重他人,团结协作(10分)
1、尊重同志,善待他人。(2分)
2、同事间相互支持、相互帮助。(2分)
3、谦虚谨慎,善于学习他人的优点。(2分)
4、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团结。(2分)
5、维护学校利益,珍惜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2分)
下列表现属违背师德行为必须杜绝(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该项不得分):
1、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挑拨离间,引发争执、冲突。
2、拉帮结派,破坏团结,干扰学校工作。
【六】尊重家长,争取配合(10分)
1、正确处理与学生家长之间的关系。(2分)
2、不训斥、指责家长。(2分)
3、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2分)
4、虚心、听取学生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的配合、支持和理解。(2分)
5、注意指导、帮助学生家长改进家庭教育。(2分)
下列表现属违背师德行为,必须坚决杜绝(具有下列行为者扣减
1--6 分):
1、训斥、指责学生家长或与家长吵架。(扣6分)
2、对学生家长态度冷漠,对提出的意见置之不理,拒不改正工作中的错误做法,引起学生家长及群众不满。(扣5分)
3、长期不做家访或极少家访,对特殊的人或事不做针对性家访,不与家长沟通,引发严重事件。(扣5分)
【七】情操高尚,为人师表(10分)
1、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礼貌,作风正派.(2分)
2、衣着整洁得体,用语用字规范健康。(2分)
3、带头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2分)
4、注重身教,以身作则。(2分)
5、以高尚的人格塑造人格,以优良的品德化育品德。(2分)
下列表现属违背师德行为,必须杜绝(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该项不得分):
1、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活动。
2、因不良行为在学校内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3、穿奇装异服或衣着不得体,行为言语不文明,严重影响教师形象。
【八】志存高远,廉洁从教(10分)
1、认真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以教师特殊身份向学
生推销报刊、杂志、复习资料及商品。(5分)
2、不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不向学生和学生家长索要钱物。
(5分)
下列表现属违背师德行为,必须杜绝(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该项不得分):
1、课上不认真教学,把课上应教会的知识留到课外,对所教学生搞有偿家教。
2、乱收费、乱征订、乱办补习班,向学生摊派报刊、商品。
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接受学生、家长的礼品和宴请,强迫和诱导学生为自己干私活,过生日、节日送红包等。
4、其他违纪违法受到查处的行为。
二、师德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同时报教育局备案。
(一)成立教师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工会主席、中层和教师代表为成员的教师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中中层和教师代表由教代会推选产生,人数为中层3人,教师代表5人。
(二)组织评议
学校考核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针对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开展师德初段评议。
学生、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学生评议包括所有任教学生参加,家长评议保证一半以上家长参加。教师评议包括所有在职教师。
(三)综合评定
针对全体在职教师的综合评定,在师德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学生、家长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年度师德优秀教师名单上报教育局备案。
(四)确定等次
考核设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初段考核结果和综合考核情况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同时报教育局备案。
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
三、师德考核的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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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综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为90分一1分,合格为70分一89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优秀等次人数以教育局下达指标为准)。
四、师德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将每学期专任教师师德考核结果记录在《XX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记录卡》上,将作为教师师德档案。
(二)师德综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重要依据之一。
(三)在特级教师、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能手评选时将师德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前置条件。
(四)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终考核应定为不合格等次,当年不得晋升职务、评先评优。对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当事人一律予以解聘。
本办法经教代会通过,报教育局审批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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