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综合行政管理制度(全)
综合行政管理制度(全)
一、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1. 文书管理制度
1.1 为了使公司文书工作实现规范、科学,提升行文质量及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2 文书范围:按照行文关系和文件去向,其范围包括上行文〔如请示、报告〕、平
行文〔如通知、函〕和下行文〔如指令、决定、决议、通知、批复等〕。
1.3 文书管理原则
1.3.1 全部文书归公司所有并收藏,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占有。
1.3.2 文书的收发、领取与寄送原则上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负责。
1.3.3 文书的处理必需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和安全。
1.4 文书的收文处理
1.4.1 外部收文的管理与储存。外部收文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接收、登记,并区别不同
状况分别作以下处理:
1.4.1.1 凡涉及公司整体的重要、紧急、机密性收文应作好收文登记后,即刻呈送公
司相关领导批阅。
1.4.1.2 一般性文书由办公室收文管理人员作好分类登记,送有关处室或领导酌情批
阅并负责落实有关事项。
1.4.1.3 属于各别部门的业务性文件由办公室收文管理人员及时传送相关处室,并督
促经手人作好接收登记〔内容包括收文名称、文号、接收日期、经手人等〕。
1.4.1.4 除办公室外的其他处室接收到外部文书时,凡涉及公司整体性文件或应由办
公室统一储存的,收文处室应及时将收文传送至办公室相关人员,并催促接收人做好接收
登记;应由本处室储存的收文,本处室相关责任人要作好处室收文登记,并妥善储存。
1.4.2 文书的内部传递管理〔包括公司规章制度、各种报批报建手续、批复及各种外
部收文等〕。
1.4.
2.1 公司内部处室之间因业务必需要,必需互相传递、借阅文书时,借阅人应按照相
关处室的具体要求进行借阅登记〔内容包括文件名称、文号、借阅时间、经手人等〕,归
还时要提醒文件管理人员及时进行登记注销。
1.4.3 以上各种文书的收发登记表见附表〔公司收文登记表、公司文件传递、借阅登
记表〕。也可依据处室业务性质必需要,另行确定格式。
1.4.4 如违反上述有关登记规定,而导致相关文书遗失或因寻找不到而影响工作正常
展开并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时,公司将视状况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4.5 较为重要的收文分检处理时,在文件首页之上应附“收文处理专用表〞,按列
表内容进行填写处理。
1.4.6 凡必需要传阅的文件,由办公室有关人员送达传阅人。一般性文件个人阅读时间
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阅读量较大的文件个人阅读时间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具体阅读时
间长短由办公室具体确定。传阅人阅毕应批阅,并签上姓名和日期,同时通知办公室。
1.4.7 严禁不经同意私自开启私人文书,收文人员应直接将其送交收件人拆阅。
1.4.8 假设发现分送至各部门的文书有差错,相关处室应及时退回公司办公室,并说明
状况。
1.5 文书的发文处理。各种公文发送,一般包括拟稿、审稿、签发、打印、校对、发
送等程序。
1.5.1 拟稿要在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要求的前提下,做到
实事求是,观点明确,文字精练,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标点符号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凡有引用之公文务必写明发文机关、公文编号、标题和发文时间。
1.5.2 草拟公文之稿头,应使用公司统一稿纸,公文字迹要清楚,文面坚持整洁,凡
是文面杂乱不清的,要重新清稿。
1.5.3 字的写法。正式文件中,除文件编号、统计表、计划表、序号、专用术语和百
分比须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外,其它用汉字书写,汉字书写应以国家统一公布的简化字为准,标题应用二号字,正文应用四号字。
1.5.4 章节序数的写法。一般应按以下顺序排列: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1.5.5 不要乱用简称。年月日、人名、地名、文件名称、事物名称等,一般不要用简称。
1.5.6 公司的文稿在送领导签发前,应由起草部门相关人员送公司办公室核稿。重点
审核文稿的必要性、政策性、规范性和目的性。
1.5.7 关于公司各部门因业务必需要对外报送的一般性公文,原则上由处室主管领导签发;关于涉及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或因公司开发经营必需要对政府部门报送的重要性公文,
由公司总经理签发。
1.5.8 公文拟稿、核稿、签发一律使用钢笔。禁止使用铅笔或圆珠笔。
1.5.9 公文的打印与校对。在公司领导签发后方可进入打印程序。公文的打印,原则上按照“谁拟稿谁打印谁校对〞的办法进行,最后交办公室统一登记分发。公文校对要以原稿为准,非承办人和审稿人不得擅自改动原文,校对分二次进行,打印出初稿后校对一次,印发前进行二次校对,校对未发现的错误由校对人员负责,校对后,打字员没有改正的,由打字员负责。
装订要整齐牢固,不漏页、错页、粘页、倒页。印章盖在公文末尾年月日的中间,如正文末页无空挡,可另起一空白页注上日期盖章,并在该页的左上方说明“此页无正文〞字样。
1.5.10 公文的分发与登记。公司对外分发文书时,应由公司办公室收发文管理人员进行统一登记〔包括发送单位、发文处室、文件名称、文号、日期等〕。
1.5.11 公文的存档。公文处理完毕后,收发文管理人员要作好发文存档工作,原则上发文存档为一式三份,妥善储存。
2. 文秘档案管理制度
2.1 为了强化公司档案管理,提升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并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2.2 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为: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以集中为主。即公司文书档案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处室相关业务档案〔除已移交给办公室外〕分别由有关处室管理。
2.3 公司办公室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各处室均应指定相对稳定的专人负责本处室的档案管理,如有人员变动,请及时通知公司办公室档案管理负责人。
2.4 办公室归档、存档内容:
2.4.1 公司与有关单位的来往信函。
2.4.2 公司行政性文件和决定〔包括公布的通知、通报、机构调整、人员任免、奖惩等〕。
2.4.3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办公会等各种重要会议召开过程中的领导讲话、文件、总结和形成的决议、决定、纪要等。
2.4.4 公司各种发文、报告。
2.4.5 公司各种收文、上级机关的批复。
2.4.6 公司的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2.4.7 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4.8 失业保险年审证。
2.4.9 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证。
2.4.10 医疗保险登记证。
2.4.11 税务登记证。
2.4.12 统计证。
2.4.13 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土地所有权证〔公司固定资产部分〕。
2.4.14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及有关其它人事资料。
2.4.15 各种合理化建议及客户投诉。
2.4.16 公司车辆资料。
2.4.17 后勤管理资料。
2.4.18 公司规章制度。
2.4.19 公司改制文件。
2.4.20 公司获得的各种荣誉、受表彰证书及文件。
2.4.21 大额房屋销售合同〔非零售合同〕。
2.4.22 材料采购合同。
2.4.23 水、电工程合同。
2.4.24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正本〕。
2.4.25 建筑工程桩基检测合同〔与工程处各存一份〕。
2.4.26 建筑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与工程处各存一份〕。
2.4.27 公司办公管理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及协议。
2.4.28 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视察、调查研究等公务活动的主要文件资料。
2.4.29 体现公司活动的各种声像资料。
2.4.30 其他具有储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重要的工作总结材料。
2.5 财务处归档、存档内容:
2.5.1 对外交往的各种信函、报告。
2.5.2 各种财务计划。
2.5.3 年、季、月度工作总结。
2.5.4 各种报表〔统计、财务、成本等〕。
2.5.5 各种收文。
2.5.6 各种单据。
2.5.7 各种统计数据、资料。
2.5.8 税务登记证〔副本〕。
2.5.9 统计证〔副本〕。
2.5.10 企业贷款合同。
2.5.11 企业登记交费卡。
2.5.12 年度审计报告。
2.6 经营处归档、存档内容:
2.6.1 建设工程规划批准书。
2.6.2 抗震、人防、消防、文物批件。
2.6.3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6.4 国有土地使用证〔项目开发经营部分〕。
2.6.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6.6 规划总图批件。
2.6.7 项目建议书、选址看法书。
2.6.8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6.9 制定、勘探合同。
2.6.10 施工图检察、质量监督、推散、墙改、城市增容、监理备案等手续。
2.6.11 给水、排水、采暖、煤气、电视、 、优待等手续及合同。2.6.12 模型制作合同。
2.6.13 有关技术标准。
2.7 销售处归档、存档内容:
2.7.1 房屋销售合同〔零售〕。
2.7.2 银行担保贷款合同〔公证书、房地产抵押合同〕。
2.7.3 房屋租赁合同。
2.7.4 市场调查报告书。
2.7.5 房屋预〔销〕售证。
2.7.6 售楼部营业执照〔副本〕。
2.7.7 广告策划合同。
2.7.8 各种用户反馈资料〔包括投诉〕。
2.8 合同预算处归、存档内容:
2.8.1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副本〕及补充协议〔正本〕。
2.8.2 各种施工图纸。
2.8.3 预、决〔结〕算资料。
2.8.4 签证单、变更单〔与工程处各存一份〕。
2.8.5 材料采购合同〔与材料处各存一份〕。
2.9 工程处归、存档内容:
2.9.1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副本〕。
2.9.2 桩基检测合同〔与办公室各存一份〕。
2.9.3 监理合同〔与办公室各存一份〕。
2.9.4 签证单、变更单〔与合同预算处各存一份〕。
2.9.5 工程完工资料〔含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文件〕。
2.10 材料处归档、存档内容:
2.10.1各种材料购销合同〔与合同预算处各存一份〕。
2.10.2 采购计划、文件。
2.10.3 账款支付状况。
2.10.4 客户档案资料。
2.11 归档要求:
2.11.1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坚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
文件内容进行归档。
2.11.2 在同一卷内要按问题性质或文件形成时间系统地安排。
2.11.3 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要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标明案卷的
储存期限。
2.11.4 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
2.11.5 全部案卷组成后,要对案卷作统一排列并编写档案号,然后逐卷登记、填写
案卷目录。
2.11.6 声像资料按时间、事件进行分类并采用相应的技术处理后入库保管。
2.12 档案借阅:
2.12.1 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调阅档案只限在档案室查阅,不能带出,必需带
出档案室查阅的,要经办公室批准,并做好借阅记录。
2.12.2 借阅时间,一般档案最长不超过十天,密级档案最长不超过一周,并必需由
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2.12.3 借档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档案,不得在文件上圈点、划线和
涂改,未通过批准不得复印档案。
2.12.4 借档人确因工作原因必需要复印或摘抄文件,必需经办公室批准,并做好具体记录。
2.12.5 外单位人员不准借阅公司档案,如因工作必需要,必需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2.12.6 借阅档案交还时,必需当面点清,并办理归还手续,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
马上报告主管领导。
2.12.7 公司所有员工必需严格遵守借阅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
责任。
3. 印章、印鉴管理制度
3.1 为了强化对公司印章、印鉴的管理,使印章、印鉴在刻制、使用、废止的管理上进一步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3.2 印章、印鉴的管理范围:印鉴主要指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企业印章和业务专用章,如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和人事专用章等。
印章主要指公司各种职章、部门章、职衔签字章和文字条形章。
3.3 公司公章和人事专用章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由公司财务处负责管理,合同专用章由销售处负责管理。
3.4 公司印章、印鉴的刻制、废止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3.5 公司印章、印鉴在碰到散失、损毁、被盗的状况时,各管理者应迅速向公司办公室说明状况,公司办公室依据状况办理相关手续。
3.6 公司印章和印鉴启用前应由办公室建立印样台帐,并永久储存。
3.7 用印手续:
3.7.1 凡涉及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协议等,使用前必需经总经理或主管领导批准,同时应填写用印登记本后,方可用印。
3.7.2 一般性日常业务文件必需要用印时,直接到公司办公室进行检察,如没有问题,登记后可直接用印。
3.7.3 因业务必需要而频繁使用印章的一般性报表,经办公室核准后,可直接用印。
3.8 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未通过许可严禁带出公司,如业务必需要带出公司时,必需经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财务印章、印鉴原则上在财务处办理转支业务,如必需对外办理电汇、信汇、购支票、每月与银行对帐业务时,由财务处领导批准方可带出公司。
3.9 用印方法:
3.9.1 公司印章应盖在文件下面,日期的中间。
3.9.2 盖印文件必要时应盖骑缝印。
3.9.3 盖公司印章如无特别规定,一律用朱红印泥或印油。
4. 信息资源管理办法
4.1 为了及时、准确掌握社会经济运行状况,同时使公司内部信息资源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为公司在业务、管理和决策上提供必要的信息依据,特编制此办法。
4.2 信息资源管理内容:主要收集、处理、存储和分析与公司开发经营和管理有关的
各类信息,建立公司信息资源库,并使其得到有效传递和充分利用。
4.3 信息资源管理基本原则:
4.3.1 及时性原则:信息具有时效性特征。
4.3.2 真实性原则:去伪存真、去粗求精是信息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
4.3.3 适用性原则:公司各部门进行信息收集过程中应遵循适用性原则,并在此基础
上充分、合理地加以运用。
4.3.4 经济性原则:建设信息资源库必需要投入一定成本,各部门应主动遵守经济性原则,落实节约精神。
4.3.5 保密性原则:凡涉及公司经营、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的信息,未通过公司批准,严禁对外传播。
4.4 公司信息资源库的建设方法
4.4.1 依据公司现有状况,采纳建立手工信息库。
4.4.2 信息库管理采用统一管理和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即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
和其他各业务处室管理相结合。每个处室依据各自的分工,建立自己处室的信息库。
4.4.3 信息资源库由公司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构成。
4.5 公司各处室收集信息分工如下:
4.5.1 办公室收集信息
4.5.1.1公司大事记。
4.5.1.2 公司人力资源现状:公司各部门人员构成及人员基本资料信息、签订劳作合
同时间及期限、各部门人员变动状况等。
4.5.1.3 公司工资现状及交纳保险基金状况〔交纳人员、交纳金额及比例等〕,同行
业的工资收入水平及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4.5.1.4 公司培训及考核资料。
4.5.1.5 年度绩效测评结果统计资料。
4.5.1.6 年度招聘及市场人才供必需状况信息。
4.5.1.7 公司开发项目的主要经济指标,如开发面积、施工面积、新开工面积、完工面积、开、完工时间、验收时间、交付使用时间及各阶段相关批件、证件、投资额、实现销售收入等。
4.5.1.8 公司历年来完成的开发总量、完工总面积、累计完成投资、累计纳税额等指标。
4.5.1.9 涉及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工作的登记记录。
4.5.1.10 企业管理制度及管理革新等方面的信息。
4.5.1.11 国家最新出台的涉及房地产开发方面的各种政策法规。
4.5.2 财务处收集信息
4.5.2.1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
4.5.2.2 劳作工资报表。
4.5.2.3 房地产开发统计基层标准表。
4.5.2.4 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状况一览表、房地产开发经营状况报表。
4.5.2.5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开〔竣〕工统计表、固定资产投资调查表。
4.5.2.6 各种纳税申报表。
4.5.2.7 年月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年月存借款明细表。
4.5.2.8 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损益计划及执行、完成状况。
4.5.2.9 月工作计划、年度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分析。
4.5.2.10 资金、会计税收筹划及对策。
4.5.2.11 管理费用分类附助帐、纳税分类附助帐、营业收入分类附助帐、经营成本分类附助帐。
4.5.2.12 审计报告。
4.5.2.13 年度所得税汇算报表。
4.5.2.14 银行贷款合同、企业担保合同、企业借款合同。
4.5.2.15 房地产企业财务、会计、金融、贷款政策调整。4.5.2.16 国家利率政策调整。
4.5.2.17 房地产企业按揭政策、税收政策的调整信息。
4.5.3 经营处收集信息
4.5.3.1 本市土地出让信息。包括土地位置、地块面积、地块现状、规划制定要求、
容积率、起价、竞买期限、确保金额度等内容。
4.5.3.2 出让地块的给排水、供电、道路、采暖、煤气等市政配套设施状况。
4.5.3.3 地块范围内的文物和工程地质状况。
4.5.3.4 周边生态环境对地块影响状况。
4.5.3.5 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有可能对公司开发造成影响的信息。
4.5.3.6 房地产“四新技术〞信息,包括来源及联系方式。
4.5.3.7 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4.5.3.8 房地产产品制定方面的规范和规程。
4.5.3.9 国家、省内房地产发达城市的产品状况。
4.5.4 销售处收集信息
4.5.4.1 本公司房屋销售状况、租赁状况。
4.5.4.2 市场拟建、新开工、在建及批准预售项目信息:如开发商、制定单位、小区位置、建筑形式、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化率、装饰标准、产品配置、开发进度、开发周期、价格及销售状况等。
4.5.4.3 各开发企业在媒体〔报纸、站亭、户外〕广告投放信息。
4.5.4.4 主要竞争对手及竞争楼盘的营销动向及宣扬策略信息。
4.5.4.5 国家及省、市公布的有关房地产开发的经济指标,如年度施工面积、完工面积、销售面积、空置率等信息。
4.5.4.6 国家及省、市新出台的有关房地产销售方面的政策法规及其他相关信息。
4.5.4.7 拟开发区域周边银行、学校、医院、交通、商业等配套变化信息。
4.5.4.8 国房指数、中房指数及洛阳指数等反映房地产市场变化趋势指标的信息。
4.5.4.9 房地产开发相对成熟城市关于开发方面的先进理念和营销策略信息。
4.5.5 合同预算处收集信息
4.5.5.1 项目工程造价方面经济技术信息。
4.5.5.2 工程预决算方面的技术信息。
4.5.5.3 招投标状况。
4.5.5.4 不同结构类型房屋的不同部位,单位建筑面积的工程量、综合造价。
4.5.5.5 新材料的性能、价格、单位工程量中的人、才、机耗用量。
4.5.5.6 新工艺的性能、台班生产能力、台班价格。
4.5.5.7 建筑市场的招标方式、合同〔协议〕条款内容执行政府文件〔规定〕落实状况。
4.5.5.8 工程造价相关的政策法规。
4.5.5.9 洛阳市建材价格信息〔为预决算提供参照依据〕。
4.5.7 工程处收集信息
4.5.7.1 市场在建工程施工工期、质量控制、费用等基本状况。
4.5.7.2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状况。
4.5.7.3 各种建筑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规程。
4.5.6 材料处收集信息
4.5.6.1 材料入库、库存、盘点状况。
4.5.6.2 建材市场信息。〔包括有关各种材料、设备及有关政策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法规及使用规定等资料信息。〕
4.6 信息收集渠道,可通过报刊、杂志、文件、电视、电台、互联网、统计局、行业协会等渠道。
4.7 各收集部门应做好信息的整理、摘录、分类、统计分析、汇编等工作,并及时和其它处室结合,将相关信息放置公司网站上,实现资源共享。
4.8 为了使本管理办法得到很好的落实落实,各处室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由公司办公室每月统一催促检查。
5. 会议管理规定
5.1 为了强化公司会议管理,提升公司会议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5.2 公司会议一般可分为: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月工作计划协调会、各种对外业务会议、各处室工作会、外单位在公司召开的会议及他各种临时性会议等。
5.3 会议安排:
5.3.1 为了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公司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进例会制度,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组织召开。
5.3.2 各处室内部业务会议由各处室自行安排,凡公司全体会议及相关处室必需要联合召开的会议由公司统一安排,与外部业务单位召开的联席会议,可视其性质和规模灵活掌握,由公司办公室或部门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以免出现与会人员或会场安排产生冲突,一旦出现冲突时,按照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处理。
5.4 会议组织:公司级会议应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会议的具体组织。其它各类会议,一律按照谁安排,谁组织的原则办理。
5.5 会议准备:
5.5.1 除特别状况外,所有会议均应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给与会人员以充分的准备时间。
5.5.2 会议布置准备,凡大型和重要会议,应于会前两天准备完毕,小型会议提前一天准备就绪。
5.5.3 会议文件准备,应至少提前一天打印、装订完毕。
5.5.4 依据会议性质和密级程度,必要时应事前制定会议纪律。
5.6 凡参加讨论性质会议的与会人员,提倡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但不能偏离会议议题,发言应做到简明扼要,不能过于冗长;不可做人身攻击,不可打断他人的发言,不要中途离席。同意持有不同观点者保留看法。如果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落实执行。
5.7 会议纪律:会议执行签到制度,与会人员一般应至少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如无特别状况,不得迟到、早退、请假。会议期间应坚持会场严正性和安全性,与会人员应将手机等随身通讯工具关闭,或将铃声调为振动。
会议期间,如无特别原因,不得会客、接传 ;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会场、找
人或交谈。如因特别原因确必需中途退场者,应向会议主持人或有关领导说明状况,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5.8 所有会议必需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必需真实、准确、完善。会议记录一般应包
括以下内容:1、会议的组织状况: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出席者、主持人;2、会
议内容:包括会议议题,讨论发言、形成决议或纪要等。
5.9 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人员应及时整理好会议记录,如有必要还应印发给有关部门。同时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交给公司档案室存档。
5.10 会议精神落实状况,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进行检查促办。
6. 月工作计划编制管理办法
6.1 为了更好地指导公司各处室工作有序地展开,建立起公司的计划监督机制,使公
司领导及时了解各处室的工作重点及其完成状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6.2 计划编制原则
6.2.1全局性原则:各处室计划的编制、执行要有全局观念,要服从公司的整体利益。
6.2.2 一快两高原则:计划编制应体现出公司办事的快节奏、高效率、高质量,要有
严格的时间观念和高度的质量意识。
6.2.3 实事求是原则:计划编制应结合处室实际状况,如实编报处室工作计划及计划
完成状况,关于具体工作在时间要求上要客观、公正,符合实际状况,工作安排上要有紧
迫感。
6.2.4 规范性原则:公司工作计划作为指导公司工作有序展开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处
室应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格按公司要求规范上报相关内容,忌敷衍了事,搞形式主义。
6.3 时间要求:各处室应于工作计划例会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有关要求将月
工作计划及上月计划完成状况准时报送公司办公室,办公室汇总、整理后于月工作计划会
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公司月工作计划下发至公司各处室。
6.4 内容要求
6.4.1 处室上报工作计划内容应明确具体,具体工作应尽量使命明确到人,时间能确
定的应确定起止时间,关于处室日常性工作则不应列入计划之内;
6.4.2 各处室上报月工作计划时,应结合处室月工作重点提出相关的文字说明;
6.4.3 处室工作必需其它处室给予配合的应在编报计划前先行沟通,协商解决好相关事宜,并在工作计划中注明,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
6.4.4 各处室在上报月计划完成状况时,关于部分工作不但要上报工作量,还要有质
的反映,即不仅要体现出完成的工作量,还要体现出完成的工作质量,关于完成比较好的
工作要及时进行总结,关于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明确的改善措施。
6.4.5 关于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同样纳进公司的计划管理,当月完成的工作应反映在计划完成状况中,关于工作量大,当月不能完成必需跨月进行的工作应列入下月工作计划中。
6.4.6 关于单项工作的完成时间必需跨月进行的,或涉及环节较多、必需两个以上部门
参加的,公司领导可要求部门编制单项工作计划。
6.4.7 办公室在编制月工作计划时,应依据上月工作计划完成状况编写公司月工作小结,并对当月工作计划安排提出简要说明,特别对涉及公司全局工作的在说明中应予以强调,以引起公司员工的高度重视。
6.5 编报程序
6.5.1 各处室每月上报月工作计划及计划完成状况时,应由部门领导组织部门人员进行内部讨论,明确相关工作的分工与合作,并按公司要求填写处室月工作计划及计划完成状况;
6.5.2 各部门领导将本处室月工作计划及计划完成状况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并由公司主管领导签署审核看法;
6.5.3 各部门领导将本处室月工作计划及计划完成状况送公司办公室统一汇编。
6.5.4 办公室将月工作计划初稿送公司领导审阅,经公司领导审定后下发各处室。
6.6 计划实施
6.6.1 计划实施过程中涉及到处室之间配合的,工作为主的处室处于主导位置,配合处室原则上应按照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工作;
6.6.2 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并对公司全局工作有一定影响的,应予事发当日向公司领导汇报;
6.6.3 在计划执行中,关于工作上有革新〔管理革新、技术革新、制度革新〕之举,或在提升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方面成绩显著的,各处室应及时进行总结并上报公司,公司将依据具体状况予以表彰。
6.7 监督检查
6.7.1 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公司制定的工作计划应不折不扣地执行,当工作解决有难度时应及时向本部门领导汇报,部门领导负责本处室工作计划的监督落实;
6.7.2 公司主管领导对分管处室上报的工作计划及计划完成状况应认真检察,发现有遗漏或欠妥之处应及时给予指正,并负责监督指导处室工作计划的实施;6.7.3 公司将不定期对各处室工作计划的执行状况进行抽检,发现有计划无故拖延、
隐瞒、谎报实际状况等现象者,公司将视具体状况给予相应处理。
6.7.4 公司对计划编制及计划的执行将从计划按时完成状况、完成质量、处室间配合
状况等方面进行必要的总结,原则上每月一小结,半年一大结,年终一总结,使计划编制、执行、监督检查及总结切实落到实处,并有效地与个人年终考评、处室年终总结直接挂起
钩来,作为考评、总结的一项重要内容。〔具体办法另见标准〕
7. 接待工作管理规定
7.1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公共关系活动,维护公司的社会形象,强化公司在接待方
面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7.2 公司的接待管理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负责。
7.3 从接待形式上分为 接待、来访人员接待和客人接待。
7.3.1 接待要按照热情、礼貌、快捷的要求,当 铃响后,应尽快拿起话筒接听,并向对方问好“你好!华源公司〞。如果来电找人,则应迅速把 转给被找人;如
果被找人不在,应明确告诉对方;如果必需要留言,必需作好记录并及时通知被找人。通话
过程中如果有其他来访客人进来,应点头致意让座,不得置之不理。通话中如遇突然中断,应再次接通并说明原因。通话完毕,应等对方挂断之后再轻轻将听筒放下。
7.3.2 客人来访时,有关接待人员应本着热情、礼貌、善意的态度接待。属于业务性
来访者,由相关业务处室接待;属于公司类事务来访,由公司办公室接待。必需要会见相关
领导的,先安排客人到接待室入座,并倒茶水,问清来意,然后联系相关领导。如果领导
不在,应记录客人来访事宜,等领导回公司后,向领导汇报。如有急要事务,应用手机及
时联系。
7.4 业务招待管理:
7.4.1 公司日常业务招待原则上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同时办公室应严格履行
相应的登记手续。
7.4.2 公司领导因工作必需要招待业务单位时,必需提前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登记招待
单位名称、人数、事由及酒店名称,并负责安排订餐。
7.4.3 公司各处室因工作必需要招待业务单位时,必需汇报至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通知
办公室,并办理订餐登记手续后方可订餐。
7.4.4 如因特别原因,无法提前到办公室办理订餐登记手续的,第二天应及时到办公
室补办订餐登记手续。
7.4.5 对外接待中涉及小额就餐〔消费金额200元以下〕,公司领导可自行安排,不
必在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业务处室则必需报主管领导批准,并于事后到办公室办理登记
手续。
7.4.6 公司承当外地客人住宿费用的,原则上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在公司办公室
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客人姓名、事由、住宿天数等,由办公室安排订房住宿。
7.4.7 未按照以上要求办理就餐、住宿登记手续或未通过许可私自安排订餐、住宿的,
公司将视同个人行为,一律不予报销。
7.5 使用接待费用应注意事项:
7.5.1 接待支出项目与接待计划用途应坚持一致。
7.5.2 接待开支必需本着节约的原则,禁止浪费。
7.5.3 接待中,除必要人员时,其他陪客人数不应过多。
7.5.4 凡安排在公司定点酒店的〔签单的〕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结算,安排在非公司定
点酒店的及小额用餐的,接待当事人应在消费后一周内持有效收据和发票凭证等有关手续,经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8. 公司突发、急要事务报告制度
8.1 为了确保公司经济安全和稳定运行,及时妥善地解决好一切突发、急要事务,特
制定本制度。
8.2 本规定突发、急要事务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8.2.1 人身安全:
8.2.1.1 本公司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或出现急性传染病人,导致不能正常上班者;
8.2.1.2相关建设单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医院发病危通知的;
8.2.1.3 公司员工中发生危急病人;
8.2.1.4 公司员工欲采用极端行为或失踪的;
8.2.1.5 自然灾害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
8.2.2 工程、设备事故:
8.2.2.1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以及导致工程存在永久性质量缺陷、严重及以上使用功
能障碍或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的状况;
8.2.2.2 施工现场发生脚手架、卷扬机龙门架、塔吊等工程设施设备倒塌事故;
8.2.2.3 公司计算机系统出现病毒或遭受病毒攻击,影响或致使公司工作无法正常开
展者;
8.2.2.4 涉及保险公司赔付并伴有人员伤亡或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8.2.3 合同法律:
8.2.3.1 因合同分歧引起纠纷并可能导致司法诉讼的事务;
8.2.3.2 公司员工涉嫌治安刑事案件或经济问题等,被检察、公安等部门传讯或拘留的;
8.2.3.3 与客户、业主出现民事纠纷而可能会导致司法诉讼的事务;
8.2.3.4 新出台的涉及公司业务的重要法规、政策、紧急通知〔如:金融、财会、税务、土地、房地产开发、人事、劳作、保险等〕,由相关处室按各自使命,进行分析研究
后提出应对措施;
8.2.3.5 与执法人员发生纠纷的。
8.2.4 失窃:
8.2.4.1 小区内发生重大盗窃案的〔入室盗窃、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失窃
·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的〕;
8.2.4.2 公司办公室〔含公司现场办公室〕发生入室盗窃或公司机动车辆失窃的。
8.2.5 经济、公司形象:
8.2.5.1由于某种原因将会给公司造成千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8.2.5.2 支票或有价凭证出现短少或丢失的;
8.2.5.3 由于税务、银行等因素将会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
8.2.5.4 有重要经济业务信息的〔如土地出让信息〕;
8.2.5.5 由于某种原因给公司形象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8.2.6 指令:
8.2.6.1 公、检、法、税务、工商、银行以及会计事务所等有关部门发来的急要通知,或必需要调取账目、报表、凭证等进行审计检查的;
8.2.6.2 上级领导部门及领导人针对本公司的所有紧急文件及急要指示;
8.2.6.3 各级政府执法检查部门对本公司开发项目的检查通知及处理通知;
8.2.6.4 上级主要领导〔市、区四大班子领导、市直委局领导〕要来公司视察指导工作的信息。
8.3 报告要求
8.3.1 时间要求:凡突发急要事务,原则上要求在发生和得知后马上向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报告;
8.3.2 凡事故类,在口头报告后,应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造成的损失数额,在调查清楚后,如实填写事故报告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可先救人,再报告;
8.3.3 凡造成损失的突发急要事务,事后必需制定相应的改善和防范措施;
8.3.4 关于新出台的法规、政策,主管部门经学习认定为急要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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