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目 的
确保存货库存状况及其数量、核算账目记录的准确性,确定库存数准确,保证生产流畅,减少库存的积压;以及固定资产保存的完整性,并做好年度损益平衡的依据。
2.1 公司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运输交通设备、电子设备、模夹治具、办公设备、杂项设备等。
2.2 低值易耗品:生产工具、办公用品、工量器具、塑料框、缝纫机针、木托盘等。
2.3 公司存货:原料、辅料(含包装物)、配件、在制品、成品、半成品、不良品、边脚料、
呆滞品、报废品等。
3.1 总经理:
3.1.1 为本次各项盘点工作的总负责人,协调并授权各单位人员负责完成盘点计划。
3.1.2 负责年度盘点管理程序的审核与批准,修订亦同。
3.2 财务部:
3.2.1 负责盘点计划的拟定、实施、执行、监督、反馈及结果处理事项。
3.2.2 负责协调并控制盘点工作计划的实施及复盘、抽盘、监盘人员的安排指定。
3.2.3 盘点表及盘存明细表的分发及收回的工作。
3.2.4 盘点表连续编号的控制。
3.2.5 盘点违规的处理。
3.2.6 根据实际盘点数量及账面结存数量的差异,追究原因及账物调整。
3.2.7 负责盘点会议的召开及结果的检讨。
3.2.8 负责盘点人员的培训。
3.3 生管部:
3.3.1 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安排好生产与盘点,并做到保障生产、盘点两不误。
3.3.2 负责委外加工盘点工作安排和实施。
3.3.3 负责与财务部协商年度盘点的日期。
3.4 采购科:负责因订单变更存放在供应商处的物料盘点工作的实施。
3.5 仓库科:
3.5.1 负责执行仓库范围内的原、辅料、配件、半成品、呆滞品、不良品、报废品、成品等盘
点工作。
3.5.2 负责做好复盘、抽盘、监盘的配合工作。
3.5.3 负责公司所有木托盘、塑料框的盘点。
3.6 各盘点部门主管:
3.6.1 本部门盘点工作总负责人。
3.6.2 安排本部门的初盘工作等相关事宜。
3.6.3 协同各复盘人员安排复盘工作,保障复盘工作的顺利实施。
3.6.4 全面执行贯彻本盘点计划,保障盘点顺利完成。
3.6.5 盘点结束后,负责本部门盘点明细表提供财务部。
3.7 复盘和抽盘人员:
3.7.1 依盘点计划确实进行盘点,检查是否达到地毯式盘点的要求。
3.7.2 负责财务部指定盘点部门及相关事项的落实。
3.7.3 在复盘和抽盘过程中,对初盘的数据超过公司规定的误差数据,有权提出该部门重新
盘点;盘点后,再通知复盘和抽盘人员到场进行盘点。
3.8 监盘人员:
3.8.1 负责财务部指定复盘、抽盘的相关事宜的工作并协调复盘、抽盘发生问题的处理及反馈
财务部主管。
3.8.2 负责复盘、抽盘结束后的表单确认
无
5.1.1 公司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存货等,每年10月做为年度盘点;公司存货每周、月由
各仓库自行盘点,且财务须进行抽盘。
5.1.2 盘点方式采用动态盘点或静态盘点,依当时订单状况决定。
5.2 盘点前准备工作
5.2.1 财务部需与生管部确认实际盘点日期,确定后由财务部发文公告,并召开盘点会议。
5.1.2 财务部备妥盘点使用相关表单,各部门根据盘点会议结果准备量具、文具及工具的校
验工作(品管部门应在盘点前复查此项工作),确保盘点顺利进行。
5.1.3 各部门应将所属物品整理归位,不同物品不可混在一起,良品和不良品要分开存放,
相同物品要统一摆放(零头需并箱)。
5.1.4 涉及物料较多的车间或仓库,应该提前做好初盘工作,确保盘点工作顺利进行。
5.1.5 各部门固定资产盘点,在财务部盘点会议结束后,自行根据财务部所要求的规定开始
盘点,并要求监盘人员协助进行盘点(无变动的固定资产可按此操作,异动的则不可)。
5.1.6 相关部门检查完善资产标识卡的完整性,便于盘点工作进行。
5.3 清理仓库及生产线
5.3.1 各生产部门接到盘点指令后,需尽早安排生产,减少在制品数量,对本部门完成的在
制品或半成品尽可能安排移交下道工序(单位)或交库处理;及控制物料的领用,便
于盘点工作进行。
5.3.2 各生产部门(裁剪车间、缝制车间、后整理车间)生产现场若有原、辅材料,应于盘
点前办理退库手续(物料可不移动),经仓库人员核收后,由仓库和生产单位共同管理,
待盘点结束后,生产单位再行办理领料手续。
5.3.3 各类原、辅料应分别排放整齐,盘点后贴上盘点标识,以免漏盘或重复盘点。
5.3.4 各盘点部门于盘点截至日期,需先行存货初盘,确定不会有任何变化的物品,可先会
同监盘人员进行正式盘点工作。
5.3.5 盘点人员需事先将库存依品名、规格型号分类整理(各种废料先行处理),再向财务部
领取盘点表,并预先登记盘点表所规定应填的项目。
5.3.6 有关固定资产保养清洁,并将机件、工具排列整齐,同时确认财产编号统一清晰。
5.3.7 各仓库管理人员需将未入库的物品立即办理入库,不良品该退回供应商的立即通知采
购办理退库,采购与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库的物品,仓库管理员将做为报
废。
5.3.8 在仓库或生产车间空间足够的前提下,将同类产品整理存放摆在同一地点,不可分成
多个地点存放。
5.3.9 客户取消订单的相关物料,存放在供应商的仓库,货款已付,在本次盘点时,由采购
人员到供应商处确认数量,做好盘点的工作,并按财务部规定的盘点表填写明细,呈
报财务部。
5.3.10 非本公司的资产分开排列,并标识,避免盘入本次的盘点物品中。
5.3.11 存放在仓库的报废品,在盘点前需再度通知相关确认人员,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办
理报废,以利推动盘点工作的进行。
5.4 盘点表单使用分类
5.4.1 其它暂未编订料号物品(生产线的在制品),均使用财务部提供的在制品盘点表和盘点
明细汇总表。
5.4.2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盘点使用财务部提供的财产盘点明细表。
5.4.3 盘点表填写:财务部提供的盘点表填写要求如下
(1) 盘点表一律用黑色水笔填写,填写有误应划双线修正,并于修正处签名,不可用修正液涂改。
(2) 所有盘点表应由初盘人员根据盘点基准日,实际盘点数量及状况(良品、次品、呆滞品、待销毁品),确实填写,并置于盘点物品上,直到盘点完毕,避免重盘或漏盘。
(3) 相关复盘人员或抽盘人员,应在盘点表上核实并签名确认
5.5 物料库存盘点单的填写说明:
5.5.1 凡是有料号的物品均使用物料编号盘点表,本表适用于仓库、各生产车间、样品库等。
5.5.2 有料号的物料,其库存盘点上的物料编号、品名规格由各初盘人员自行填写,并填写
盘点数量和库位编号,盘点人员及时编制。
5.5.3 存货类的物料盘点数据,应按物料库存盘点表的格式输入计算计,并以磁盘或计算机
共享的方式于X月X日X点前交到财务部。
5.5.4 盘点明细汇总表(由财务部统一印发),填写规范性说明。
5.5.5 半成品和成品应以《BOM表》为准,填写产品名称。
5.5.6 “品名”、“规格”应以《BOM表》为准。
5.5.7 “单位”一栏填写盘点的计量单位,原材料原则上以采购进料单位为准,半成品和成品
以《BOM》标识为准,液体类:如整桶的酒精以桶计(kg/桶),已启用的酒精以kg计。
5.5.8 若盘点表填写错误,应划双横线修正,并以修正处签名。
5.6 盘点应注意事项
5.6.1 盘点比率:初盘100%、复盘100%、抽盘比率不低于30%。
5.6.2 盘点完成后,盘点数据的传递程序:所有的盘点表财务联应交财务部,办公设备盘点
表交行政部门,自存联由盘点单位留存,机器设备盘点表交设备部,模、夹治具盘点
表交技术部,检验仪器盘点表交品管部,木托盘、塑料框盘点表交仓库,存货盘点表
自存。(所有的盘点表,记账联交所属的相关部门)
5.6.3 因不同类别盘点表需交不同部门,所有各部门非存货类盘点,应以科为单位,并按资
产大类分别填写盘点表。
5.6.4 后整理车间的半成品涉及到有几种原材料组装合成的,应分别列出明细,如衣服+帽子
+皮带等配件,应在盘点表中分项列出以利计算。
5.6.5 各单位应于盘点期间加强5S工作,尤其是生产单位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及周
围环境的整洁。
5.6.6 各单位主管应随时注意盘点工作是否按计划进行,若有异常应及时处理。
5.6.7 各单位人员如有变动不能参加盘点,相关单位主管应安排替补人员,未安排造成盘点
延误,则按公司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5.6.8 仓库或后整理车间的配件计量单位统一,原材料的计算单位应以采购的原始单位为准,
如塑料袋以pcs计,需以kg计的所有材料需注明完整的规格,产成品的计量单位以《BOM
表》用量单位为准。
5.6.9 停工前所有单据要入账输入完成,并于盘点前审核完成。
5.6.10 不列入盘点的物料,应合并放置于暂存区,但要说明不列入盘点的原因。
5.6.11 如不良等级转化,应事先调整账物。
5.6.12 包装方式改变,应做相应的调账。
5.6.13 不属于本区域管理的物料,应事先联络相关单位处理。
5.6.14 外加工厂,如不配合盘点,生管部门应订出处罚措施。
5.6.15 盘点结束后,所有盘点数据应按财务部规定的时间内转交财务部,未按规定呈报者,
依公司规定处分。
5.6.16 委外加工盘点由生管部全权负责,人员不足可要求财务部支援;外加工厂在盘点时,
需到本厂专车接送。
5.6.17 委外加工厂盘点所产生的盘亏、盘盈不可相抵消,盘亏要负责赔偿、盘盈要退还公司。
5.6.18 财务部盘点结束后,一周内需将盘点的结果汇报总表,呈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核,并
在一周内召开盘点得失的检讨。
6.相关文件:无
7.相关表单
《面铺料盘点表》
《机器设备盘点表》
《裁片,在产品,半成品,成品盘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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