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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与监察
一、有关起重机械安全监察的法规、标准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对起重机械安全问题十分重视。早在60年x月xx日发布了《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明确了对起重机械的制定与制造、安装与修理、使用与管理、监督与检验等方面实施安全监察的内容和方法;规定了对不同程度违反规定进行处罚的方式。
二、起重机械监察
起重伤害事故有人为造成的,也有因设备缺陷造成的,或人和设备双重因素造成的。因此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首先要求从事起重机械操作及指挥的有关人员持证上岗。即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及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获得合格证书的人员方可上岗操作。
起重机械监察属特种设备监察,分技术监察和管理监察两类。技术监察有挤压、坠落、吊具、结构、限制、制动等类,管理监察有操作指挥、修理保养、防触电等类。
1·防挤压监察
〔1〕 起重机与固定物、建筑物之间的安全间距监察
这类事故多发生在运行起重机或旋转起重机与四周固定物之间。由于空间较小,被害者位于司机视野的死角,或是司机缺乏观察而造成的。因此,要检查在起重机与固定物或其它设施之间是否留有不小于0.5m的安全间距。这个间距应包括上方、下方和四周。当不能确保这个间距而又有人通行时,要检查是否采用了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加防护栏杆,设置止档等等。
关于服务于料场的门式起重机要查是否注意了堆放物的位置。确保堆放物与门式起重机支腿的凸出部位坚持不小于0.5m的安全间距。如支腿与堆放物之间常常走人,堆放物长期放置,其安全间距则应不小于0.9m。
关于其他有可能造成挤压、撞击危险的部位,如吊钩滑轮组上、吊臂端部、配重臂尾部是否已涂上黄黑相间的安全色,以提醒人们的注意。
〔2〕 吊具、吊装重物与四周固定物、建筑物之间距离监察
首先应检查场地布置是否合理、货物的堆放是否有适当间隙,庞大构件和容易滚动及翻侄的货物是否码放合理,便于搬运。以及是否选择了合适所吊货物的吊具和索具,以便合理地捆绑与吊挂,避免在空中旋转或脱落,起重工作位置是否安全。
此外,还要检查起重作业的信号指挥人员是否按预定的吊装方案,严格照GB508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中所规定的信号〔指挥人员的手势、旗语和音响讯号〕进行吊运作业指挥。
〔3〕 安全防护装置监察
电梯运行或启动时常在门四周发生挤压,多数是由于安全防护装置失灵和人的失误造成的。目前电梯都装有电气或机械连锁装置,确保电梯运行时层门和轿门都不能打开;反之,当层门和轿门打开时,电梯不能运行。载人升降机也应设有这样的电气联锁装置。
无论电梯、载人升降机装有上述装置,还是发生了许多事故。主要原因是由于安全防护装置失灵。因此要监督用户必须及时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修理。并检查用户是否执行常常性检查、每月一次的定期检查和每年一次的全面检查,层门和轿门的全面检查周期应不超过12个月。
物料升降机中建筑升降机的问题较多,应重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有无上升限位器和断绳保护器,有无防护栏杆或防护门等。
2·防坠落监察
〔1〕查梯子、栏杆、平台
起重机多属大型设备,其操纵、检查、修理工作多是高处作业。
梯子、栏杆、平台是起重机上必不可少的工作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GB6067-85《起重机安全规程》中对其有明确要求。
查梯子,要按规程检查直立梯的间距梯宽是否附合要求。当高度大于5m时,是否从2m起装设了安全圈,斜梯是否按不同角度具有不同的梯间距的制定规定,当斜梯高度大于10m时,是否在7.5m处设休息平台等。
查起重机的栏杆高度是否达到1050mm,是否设置了水平横杆和底部围护板。
查通向起重机司机室的平台或通道高度、斜梯高度、宽度是否附合制定要求。
查在起重机上有可能发生检查、维护人员坠落、挤压的地方,是否都有防护栏杆或防护装置。
〔2〕查钢丝绳
发生坠落事故的原因往往是由于钢丝绳在作业过程中脱钩、拉断,绳端未固定住,绑挂钢丝绳的吊环开焊,吊笼不符合条例要求等。
为防止坠落事故的发生,除非迫不得已,不能用起重机吊运工人。如采纳,要检查有无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程序。首先,应有一个安全可靠的载人装置,这个装置除上部外应采纳无孔材料全部封闭,装置的深度应不低于1050mm;吊笼上联接钢丝绳用的吊环应联接可靠,不造成钢丝绳的损伤;选用的钢丝绳或环链没有任何缺陷和过度磨损,绳端应牢固可靠,绑挂时应避免载人吊笼的旋转与倾斜;作业前应经过指定人员进行了严格检查,未发现问题后,才干起吊;所采纳起重机的吊钩应有防止钢丝绳脱钩的安全装置,在作业过程中,工人应配戴好安全带。
〔3〕查吊笼和轿箱
电梯和载人升降机是专门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升降设备。而吊笼和轿箱的坠落则是直接威胁人的生命安全的灾难性事故。事故主要原因:
a·超载使用;
b·钢丝绳因过度磨损或其它原因断裂;
c·制动器失灵或其他承载构件损坏;
d·防坠毁落安全装置失灵;
e·电气发生故障或损坏。
为防止这类事故发生,应从制定、制造、安装,使用、管理等方面采用措施:
a.电梯、升降机的承载构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b.电梯和载人升降机所用的钢丝绳或吊链应不少于两根,并且互相独立;
c.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2;
d.吊链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0;
e.与钢丝绳配套使用的曳引轮、导向轮、卷筒与钢丝绳的绳径比应大于40;
f.电梯和载人升降机上都应设有当轿箱或吊笼因某种原因超速或坠落时,能自动地将轿箱或吊笼停在井道的任一位置的自动装置;
g.电梯和载人升降机还应有上下极限开关和缓冲器,以防止电梯或升降机因某种故障脱离其正常服务区域,并起到缓冲保护作用;
h.电梯、载人升降机应由具有生产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家生产,用户应购买具有生产许可证厂家的产品。电梯、载人升降机安装完成后,应经所属市〔地〕劳作局参加的验收检查合格后才干投入使用。电梯、升降机的安装验收检查,应按照GB76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0060《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53《施工升降机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
i.正常使用的电梯、载人升降机,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同时还应定期进行月检和常常性检查。
3·吊具与吊挂监察
吊具或吊挂物坠落是起重伤害中数量较多的一种。这类事故的发生,主要由于绑挂方法不当,司机操作失误,吊具、索具的选择不合适或者超期使用,起升、超载限制器失灵等原因造成的。
要防止这类事故的发生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检查:
〔1〕查起升高度限位器
起升高度限位器是起重机必不可少的安全防护装置。其作用是限定重物的起升高度,防止发生过卷扬事故,司机在天天作业前,应检查起升高度限位器是否完好,以防发生过卷扬事故。
〔2〕 查吊钩
吊钩是起重机的重要承载构件,由于常常吊挂重物,所以很容易磨损。
使用单位应常常检查吊钩的使用状况,吊钩的全面检查周期不应超过一年,吊钩如有缺陷,不能焊补,应报废。
〔3〕 查钢丝绳
钢丝绳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绳端应按正确固定方式加以固定,并确保固定处质量。
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应常常保养和检查,〔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第18条规定,天天作业前须检查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检查钢丝绳时,应沿钢丝绳全长进行,特别应留心以下部位:
a·钢丝绳运动和固定的始末端部位;
b·通过滑轮组或绕过滑轮的部位。在机械进行重复作业的状况下,应特别注意机械吊载期间绕过滑轮的任何部位;
c·用于平衡滑轮的绳段;
d·由于外部因素可能引起磨损的绳段,如与结构接触的部位;
e·绳端部位〔索具除外〕。
〔4〕 查麻绳和纤维绳
在使用过程中不得和有可能造成麻绳损伤的尖锐棱角接触,不能在有酸碱腐蚀的场所使用和存放,也不能在高温柔潮湿环境中使用和存放。
人造尼龙绳和涤纶绳不受酸碱腐蚀,抗水性好,弹性大,柔软,能减少冲击,常常用于吊运表面光洁的零件,软金属制品等,但不能用于高温环境。
使用单位应常常检查绳索的使用状况,当麻绳、尼龙绳和涤纶绳达到以下状况之一时,应停止其使用。
a·出现整根绳股断裂现象;
b·出现显著磨损;
c·腐蚀、变质和灼伤。
〔5〕 查链条
与钢丝绳相比,链条具有挠性好、抗断拉力大、与链轮啮合可靠等优点。它的缺点是自重大,在受力状况下有突然断裂的危险,环链的接触处磨损大,不能承受冲击载荷等。
链条检查周期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检查时应着重检查:
a·链条的磨损状况,如链条相接部位;
b·链条的焊点是否有缺陷和裂痕;
c·链条的长度增加和变形状况;
d·链条上的小链、小环的磨损状况。
焊接环形链达到以下状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
a·出现裂痕;
b·链条出现塑性变形、磨损,伸长达原长度的5%;
c·链环直径磨损达原厚度的10%。
检查时应注意,任何一节出现缺陷都要停止使用。
〔6〕 查捆绑与吊挂
起重工在使用索具进行吊装作业时应注意不同的角度对索具所能承受的安全工作载荷的影响。在货物重量一定的状况下,索具所能承受的安全工作载荷是随索具角度的增大而减少的,如果吊装必须要索具夹角较大时,应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或采纳平衡梁等特别吊具进行吊装。
4·防倾翻、折断、倒塌监察
〔1〕查防倾翻
倾翻事故多发生于流动式起重机和沿轨道运行的塔式起重机。要检查:
a·是否超载使用;
b·支腿是否处于全伸状态起吊重物;
c·是否采纳合适的支腿垫板;
d·作业场所土质是否松软或有暗沟等;
e·司机是否违章操作或操作不良,如斜拉、斜吊、旋转过猛、过快等;
f·是否在倾斜路面上起吊重物;
g·可带载运行的流动式起重机有无转弯过快,转弯半径过小;或在严重不平的路面上行驶等。
为防止倾翻发生,一方面要强化管理和司机技术技能的培训;另一方面应完善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依据设备使用状况,装设起重量限制器和力矩限制器。
〔2〕查防折断、倒塌
折断和倒塌事故是由于超载,结构、零部件存在缺陷或疲惫断裂,违章操作及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
a·超载
预防超载的本质本法是为设备装配可靠的力矩限制器和起重量限制器。目前许多国家法令上都要求所有臂架式起重机必须装设力矩限制器。
我国要求大于16吨的流动式起重机和超过25吨的塔式起重机装设力矩限制器。
使用中防止超载主要是管理问题。此外,当采纳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构件时,一定要事先制定吊装方案,并且让司机、信号指挥人员和其它有关人员都能具体了解这一方案,以确保他们在作业过程中的协调一致。选用的起重设备应合适,确保不会出现任何一个设备加速过快的可能性。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信号指挥人员的指挥进行作业,以避免出现动作顺序错误,造成某个起重机超载。
b·结构
结构是起重机的主要承载构件,由于制造上的缺陷和长期作用造成的损伤、疲惫、断裂等原因,使起重机的起重能力大大降低,造成许多事故。GB6067《起重机安全规程》对金属机构的报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检查用户是否按规程及时报废。
金属结构的检查应着重检查起重机承受力和弯矩最大的部位,容易产生应力集中的部位和常常承受冲击载荷的部位。例如桥式起重机,应着重检查主梁跨中段的上下盖板处的焊颖是否开焊,钢板是否出现裂痕;检查主梁与端梁的焊缝连接是否开焊,螺栓连接是否松动;检查车轮和铰轴处的焊缝是否开焊,钢板是否出现裂痕等等。关于臂架式起重机应检查整个吊臂的状况,焊点是否开焊,杆件是否有损伤和弯曲变形,铰轴连接是否可靠,整个吊臂是否出现损伤、偏斜、扭曲等现象。
c·零部件
GB6067《起重机安全规程》对机构零部件的报废标准有明确规定。
d·机构
主要是对提升机构的检查,曾发生过许多起断轴、联轴器断裂等造成重物下落的事故。
e·制动器
制动器的性能状况直接影响到安全,在天天作业之前,要检查制动器的状况,防止制动器失灵,每月至少应对制对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调整,并确保制动器能够承受至少1.1倍的额定起重量。
5·防触电监察
〔1〕常见的起重机触电事故:
a.修理、保养人员在起重机上检修、保养时,发生触电事故;
b.臂架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作业,吊臂靠近高压线造成的触电事故;
c.起重机供电电缆漏电,造在过路人员的触电事故。
〔2〕触电事故监察
a.查流动式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进行作业时,司机是否注意到了吊臂上部与输电线路的距离,使吊臂远离高压线路,以避免撞在输电线路上,造成触电事故。
b.查是否对司机及有关人员进行了应急措施及注意事项的培训。其内容包括:
吊臂碰到了输电线路时,任何人不能靠近起重机,更不能用手去摸吊具和索具,由于司机处于金属外壳形成的屏蔽之中,不会发生触电事故。这时司机应将吊臂脱离输电线路;如不能脱离,司机也不能随便下地,应等待有关人员将电源切断后再下地。如果现场无法切断电源,司机应双足跳下,并且持续用双足跳跃直到跳出危险地区为止,防止由于跨步电压造成触电事故。
c·查起重机供电电缆是否漏电
漏电主要由于电缆在路上拖磨、车轮辗压等原因造成的。关于跨经路面或常常有人和车辆经过的地方,供电电缆应用一个电缆槽进行保护。并且应常常检查供电电缆的状况,以避免漏电事故的发生。
6·对施工单位临时安装的卷扬机的监察
〔1〕 检查在卷扬机器纵位置的上方,有无可靠的防护措施,以防重物落下伤人;
〔2〕 检查在司机的操纵位置上是否能观察到整个升降位置;
〔3〕 检查运行方向是否避免了人员的穿行;
〔4〕 检查钢丝绳是否拖地拉磨;
〔5〕 对不具封闭吊笼的升降机,检查其整个井道是否封闭,以避免运行过程中重物从吊笼中落下伤人;
〔6〕 检查防护栏杆是否能防护整个井道入口;
〔7〕 检查法兰盘是否用螺栓全部拧紧,缆绳是否锚固可靠。
7·对检查、修理和保养工作的监察
检查、修理和保养是减少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环节。对检查、维护和保养的工人,要检查其工作服的袖口是否已扣上,以避免被井道中的其他物体挂上;并教育他们在电梯运行时,注意观察,防止被配重、地坎等凸出部位撞伤或挤伤;当接近上极限位置时,应注意防止撞到头顶;在底坑工作时,注意轿箱和配重落下,以免砸伤;必要时,可采纳支撑或其它设施防止轿箱、吊笼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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